2015年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获得者
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一、研究生课程的选修1.根据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要求,制订个人的课程(环节)学习计划,并根据培养计划和课程目录,在学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正式办理选课手续。
研究生课程的正常选修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
正式选课的具体时间参见注册中心的通知。
2.补选和退选研究生可以在学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内按有关规定补选和退选研究生课程,逾期不予办理。
研究生课程的正常补、退选安排在每学期的开学初,研究生课程的期中退选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并需交纳期中退课费,退选的课程将从成绩单中移去。
办理补、退选课程的具体时间参见注册中心的通知。
3.选课、成绩与学分凡已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其成绩一律记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研究生完成课程的各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对未正式办理手续而旁听的课程,研究生不得参加考试,不计学分。
若研究生未正式在规定时限办理退选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或未按教师要求完成课程的教学环节,成绩一律按实际情况记录。
4.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若研究生需要选修校外的研究生课程作为学位要求的课程,应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并得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
选修课程后,应按课程要求完成有关教学环节,并参加考核,成绩单须由开课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经我校院(系、所)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后,交注册中心登记备案,方能取得学分。
5.正式入学前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我校本科生在本科期间选修研究生课程,须征得导师或所在院(系、所)有关负责教师同意,正式办理选课手续。
若该门研究生课程需要被确认为研究生学位要求的课程,须在研究生入学后,经所在院(系、所)核实后,方可认定学分。
研究生课程学分不能与本科生的学分重复计算。
外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在入学前经正式手续随本校研究生修过我校研究生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入学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核实后,可认定学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适用于2016年级博士研究生)一、适用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经济学门类)● 数量经济学(二级学科、专业)● 金融学(二级学科、专业)二、培养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并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创新性研究的高级经济学研究人才,毕业后能够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的研究。
三、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学科特点,达到坚实宽广的要求,着重学习数学、统计学和高级经济学理论。
注意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着重掌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其它专业基础知识。
可跨学科选择人文、社科、管理及理工科研究生课程。
2. 课程设置及学分组成直读博士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47, 课程设置见附录一。
普通博士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8,课程设置见附录二。
3. 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入学后三周内,博士生需按照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在博士项目委员会主席的指导下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报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征得博士项目委员会主席同意后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并经博士项目委员会主席签字后送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4. 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性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下面两个部分:(1)综合笔试:以考察基础知识和方法论等的掌握为目的非金融专业的学生的综合笔试由三门考试组成: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
考试内容包括博士生一年级的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I,II)、高级宏观经济学(Ia,Ib,IIa)和高级计量经济学(I,II)。
金融专业的学生的综合笔试由三门考试组成:高级经济学、资产定价理论和公司金融理论。
博士-航院-201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生培养方案

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航天航空学院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2015年入学博士研究生适用)一.适用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Power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Thermophysics,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07)本方案适用于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航空航天学院的以下二级学科:●工程热物理(学科代码:080701)●热能工程(学科代码:080702)●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代码:080703)●流体机械及工程(学科代码:080704)二.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以及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够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层次学术型科学技术人才。
三.培养类型和学习年限根据选拔方式的不同,博士生分为普博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和论文博士生。
普博生参加全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直博生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推荐;提前攻博生从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中推荐;论文博士生从具有长期实际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突出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普博生和论文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四.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由导师提名、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副指导教师(简称副导师)。
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由相关学科导师组成的指导小组,并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联合指导教师。
副导师、联合导师应在选题报告之前由系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名单应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计划两个部分),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广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赴实践基地实习操作办法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贯穿着课程教学和论文工作两个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 2009? 1 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环节,保证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教学的学习基地,实践基地的选择和建设关系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为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学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单位。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要组建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可设以学位点为单位的若干实践基地工作小组,学位点负责人统筹组织),重视和确实落实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设立、建设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研究生实践的组织实施、考核、总结和表彰等工作。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年。
学校鼓励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选择和建设本着产学研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合作建设。
研究生实践基地的选择原则上要注重考量合作单位的项目课题研发与设计能力、专业生产任务情况和业绩积累情况,实践教学过程中要着重培养研究生解决有研究意义、有一定难度且主题明确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养。
实践基地的选定,建议与现有的本科生实践基地挂钩,并注意研究生层次与本科层次的差别。
第四条研究生实践基地可分为校外实践基地和校内实践基地。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培养方案一、课程设置1.联合项目培养委员会听取三个单位的教授和学生的意见,并结合国外优秀大学的课程设置情况,全面统一安排新型研究生课程,形成有特色的、并且可以和国际一流研究生计划媲美的新型研究生课程设置。
2.新的研究生课程设置遵循培养一流生命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宗旨,使学生能够尽快完成从只具有初步现代生物学知识到能够理解其专业前沿研究工作并具有初步研究型思维的转变。
所有课程的讲授彻底改变国内传统的抽象的知识灌输方式。
相反,知识的讲授有机地融于对经典或前沿的研究发现工作的介绍的讲授中,这样学生即掌握了知识,又了解了这些知识是怎么样从实验室的研究工作中产生的。
3.公共课设置,为必修课。
1)政治课:必修课,课程名称: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计3学分。
主要内容为科学哲学、自然辩证法。
由著名学者授课。
2)外国语(英语):为必修课。
第一外国语一般采取选修课程与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水平考试,即可获得学分。
未能通过水平考试、又不符合免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须选修一外课程。
一般每一学期课程完成时,即举行水平考试。
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予以通过。
4.研究生必修课程设置三类不同层次的课程,第一类为专业基础课、第二类为专业课(研究进展课)和第三类专题讨论课。
以上三类研究生课程采用模块设置,每个模块8学时(二周,每周4学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模块。
1)第一类(专业基础)课6学分,为必修课,课名:现代生物学基础,由16个模块组成,研究生选择满12个模块计6学分,开课时间为第一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
模块涵盖现代生物学的主要领域。
2)第二类(研究进展)课3~6学分,为必修课,由二门课组成,每门课3学分;课名:①分子细胞生物学进展;②遗传发育生物学进展。
每门课由不同老师结合其专业背景提供的约16个模块组成,研究生根据自己需要从中选择6个模块。
清华大学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

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发布日期:2010-11-06 21:14:39 浏览次数:863一、适用学科、专业:高等教育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具有良好政治品质、拥有坚实宽广的理论与知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博士生应能系统掌握高等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原理λλ大学制度的演进与创新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λλ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教育四、培养方式1、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3、博士生培养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同时根据培养要求及学位论文的需要,继续学习一些专业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自主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4、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担任一年工作量的助教工作(在职博士生除外),具体内容以聘任合同方式确定。
五、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一)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本专业的博士生,应当对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文献有较全面的了解,对高等教育的性质、内涵及功能等有较深刻的认识,对自己所从事方向的研究历史和现状有深入的把握,并能掌握国内外关于本专业最新的理论进展动态,将这些知识运用于自己的研究之中。
熟练掌握1至2门外语。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构成普博生在读期间,各类课程的最低限度学分为: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1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总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不包括自学课程)。
课程设置见附录。
直博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8(不包括自学课程)。
课程设置见附录。
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非教育类专业的学生需补修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专题研究两门硕士课程,补修学分不记入总学分数。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982-1983学年度第22次校长工作会议第一次通过)(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博士教育是最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与高水平的学术研究相结合。
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制订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并做好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1. 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 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 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博士生根据不同的选拔方式,分为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直接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本校在校优秀硕士生被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提前攻博生;有长期实际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突出的在职人员委托培养攻读学位的论文博士生。
普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
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延期。
三、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一般不设副导师。
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经审批同意后,导师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副指导教师。
清华大学2015年第1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清华大学2015年第1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情况通报
经2015年1月22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授予316人博士学位,其中哲学3人、经济学11人、法学11人、文学8人、历史学1人、理学49人、工学187人、医学14人、管理学13人、艺术学8人、教育2人、临床医学9人;授予1002人硕士学位,其中哲学3人、经济学2人、法学6人、文学5人、理学11人、工学113人、医学13人、管理学15人、艺术学8人、金融8人、法律6人、建筑学3人、工程400人、城市规划3人、风景园林16人、工商管理22人、高级工商管理147人、公共管理116人、会计58人、工程管理21人、艺术17人、临床医学3人、公共卫生6人。
清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清华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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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
2014310107
明广辉
7
水利系
2013310099
徐小蓉
8
水利系
2013310128
吕立群
9
环境学院
2013310145
高悦
10
环境学院
2014310136
梁春生
11
环境学院
2013310182
许赛
12
环境学院
2014310175
胡方云
13
环境学院
2014310147
梁承月
14
机械系
2014310239
2014310510
曾亮
41
计算机系
2012310639
金力
42
计算机系
2014310559
吴侃
43
计算机系
2014310574
崔文凯
44
自动化系
2014390006
张建勋
45
自动化系
2013310659
鲁睿
46
自动化系
2013310695
魏磊
47
自动化系
2013310658
胡文政
48
自动化系
2013310647
2012310902
罗伟亮
19
材料学院
2014310950
上官浩龙
20
材料学院
2013310951
王宁珍
21
地学中心
2013311368
聂耀昱
22
高研院
2013311407
黄荣生
23
经管学院
2013311473
郑登津
24
金融学院
2013311527
李苍舒
25
法学院
2014311585
高刘阳
26
人文学院
核研院
2013311757
赵富龙
39
医学院
2013311880
王易世
40
软件学院
2013311928
郭雨晨
先进个人
序号
院系
学号
姓名
1
建筑学院
2013310045
姚亚男
2
建筑学院
2013310031
王亚洁
3
土木系
2013310070
胡可臻
4
土木系
2013310052
郭孟武
5
土木系
2012310068
周侃
水利系
2013310085
陈韧韧
5
水利系
2013310132
江汉臣
6
环境学院
2014310172
郭含文
7
环境学院
2011310132
李响
8
环境学院
2013310182
许赛
9
环境学院
2013310152
张冰
10
机械系
2012310251
刘宇哲
11
机械系
2013310270
吴谦
12
机械系
2013310219
张卜元
32
电子系
2014310478
陈新
33
电子系
2014390005
卢世坤
34
电子系
2013310516
邓瑞琛
35
电子系
2013310548
许翔宇
36
电子系
2013310507
党训旺
37
电子系
2013310511
吕宣涛
38
电子系
2013310513
凌伟程
39
电子系
2013310485
郭强
40
电子系
10
电子系
2013310553
刘心宇
11
电子系
2012310531
张瑞
12
计算机系
2013310565
王晨光
13
计算机系
2014390003
王旭峰
14
微纳电子系
2012310715
谢拓
15
航院
2014310797
张枭雄
16
工物系
2013310866
杨春振
17
化工系
2013310878
韩佳睿
18
化工系
2014311659
冯立
27
核研院
2013311771
李 荣
28
医学院
2013311852
廖方舟
29
医学院
2014311895
范应威
30
软件学院
2013311920
赵勃旭
三等奖学金
序号
院系
学号
姓名
1
建筑学院
2014310037
周显坤
2
土木系
2013310069
申大为
3
水利系
2013310130
林杰
4
汽车系
2014310375
方川
9
汽车系
2013310400
张俊
10
工业工程系
2012310424
黄一潇
11
电机系
2013310462
楼国锋
12
工物系
2013310819
杨洪恺
13
自动化系
2014310651
靳骏奇
14
自动化系
2013310673
赵佳馨
15
航院
2013310807
胡展
16
航院
2014310753
核研院
2013311778
邓哲
100
核研院
2013311777
黎楠
101
医学院
2012212793
陈硕
102
软件学院
2013311929
党凡
2012211318
李晓沛
75
材料学院
2013310957
张益博
76
材料学院
2013310948
孙汝军
77
数学系
2013311009
赵笑阳
78
数学系
2013311012
谢菲
79
交叉信息院
2013311398
金逸飞
80
经管学院
2013311464
赵小华
81
经管学院
2013311485
周金毅
82
经管学院
王成禹
17
材料学院
2013310942
赵祯
18
交叉信息院
2013311386
房智轩
19
经管学院
2014311467
何玉梅
20
经管学院
2013311452
李纪琛
21
公管学院
2012211784
舒全峰
22
社科学院
2013311658
丛赫
23
核研院
2013311774
于素萍
二等奖学金
序 号
院 系
学 号
姓 名
金鹏
30
工物系
2013310862
罗娜
31
化工系
2012310887
黄承焕
32
化工系
2013310736
张晨曦
33
材料学院
2013310915
杨孟昊
34
材料学院
2013310926
袁梓豪
35
材料学院
2013310943
赵禹程
36
经管学院
2013311480
陈聪
37
经管学院
2013311454
门小骅
38
谢佩
49
微纳电子系
2013310712
孙川川
50
航院
2014310727
师帅
51
航院
2013310801
印明威
52
航院
2013310812
张尚煜
53
航院
2013310779
汤一村
54
航院
2013310802
胡景晨
55
航院
2013310751
王涛
56
航院
2014310790
张帆
57
航院
2013310769
李雅哲
13
精仪系
2012310294
张韶辉
14
热能系
2013310345
肖正航
15
热能系
2013210414
齐朝博
16
热能系
2013310366
张鹏
17
电机系
2013310435
戴远航
18
电机系
2013310475
张宇
19
电子系
2013310542
陈醒濠
20
电子系
2013310502
王智博
21
计算机系
高恩来
58
航院
2013310722
胡泽汐
59
工物系
2013310823
胡庆东
60
化工系
2012310910
张琦
61
化工系
2013310896
王月
62
化工系
2013310900
崔兴凯
63
化工系
201331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