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新版)
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1. 项目立项阶段-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EIA)报告书,并组织专家评审。
- 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至环境保护部门,并申请项目立项。
- 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项目立项通知书。
2. 前期工作准备阶段- 编制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申请书。
-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至环境保护部门。
- 填写环保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
3. 受理环节- 环境保护部门受理申请,并核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 如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环保部门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 如申请材料不完整,环保部门将要求补充材料;如材料虚假,将予以驳回。
4. 审查阶段- 环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技术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 环保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 如审查通过,将发出环保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如审查不通过,将要求整改或予以驳回。
5. 批复阶段- 环保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复决定。
- 如批复通过,将发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
- 如批复不通过,将要求整改或予以驳回。
6. 施工阶段- 项目申请人按照批复文件进行工程建设。
- 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完成工程建设。
7. 完工验收阶段- 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 环保部门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8. 监督执法阶段- 环保部门对环保工程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 如发现问题,将要求整改;如不整改或情节严重,将进行相应的执法处理。
以上为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的概要,具体细节和要求可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调整。
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

识别和标注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 放口,确保每个排放口都能够被
准确测试和评估。
排放测试方法
选择合适的排放测试方法,对建设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测试,确保 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排放数据分析
对排放测试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 评估,确定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 水平,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核查
设施完整性检查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完整性检查,确保 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 成,没有遗漏或缺陷。
设施运行测试
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 测试,验证设施的正常运 行和效果,确保能够满足 环境保护要求。
设施记录核查
核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 、运行、维护等相关记录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 准要求。
污染物排放测试
作出验收结论并通知相关单位
明确责任,强化沟通
VS
• 通知相关单位时,应明确各自的责 任和后续工作内容。强化与各相关 单位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为后续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找到对 应单位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要求与处理措施
针对问题,明确整改
•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 应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要求应针对具 体问题,列出详细的整改内容和目标, 为后续整改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同时 ,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整改工作 顺利进行。
作能够顺利进行。
验收地点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 规模,环保部门会确定合适的验收地点 。验收地点通常是在建设项目现场或相
关设施所在地。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建 设项目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设单位在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咨询当地
环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1.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增多。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环境保护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2. 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2.1 申请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风险评估环境保护措施与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2.2 审查建设项目的合规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其他关联因素,如社会经济影响等2.3 公示与听证审查通过后,管理部门将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目的是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及相关保护措施,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反馈。
同时,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还可以进行听证会,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2.4 审批批准: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可以进行建设批复整改:对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计划提出改进要求,需要申请者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拒绝:申请项目无法符合环保要求,不能进行建设3. 环境保护审批的要求3.1 合规性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符合性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与布局符合性生态保护要求的履行与保障3.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环境监测与评估方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3.3 公众参与的要求公示期限不少于30天,公示范围涵盖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开展听证会或召开公众参与会议,并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4. 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是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符合环保要求的重要环节。
申请者需要了解相关要求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同时,公众的参与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管理部门应充分尊重公众权益,为公众提供参与机会,从而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实用-环评及环保手续办理流程

实⽤-环评及环保⼿续办理流程环评及环保⼿续总结什么是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跟踪监测的⽅法与制度。
通俗说就是分析项⽬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为什么要办理环评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2⽇)。
第三条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应当依照本法进⾏环境影响评价。
不办理环评⼿续的后果《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开⼯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总投资额百分之⼀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法给予⾏政处分。
新《环评法》于2016年9⽉1⽇施⾏16年7⽉2⽇全国⼈⼤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的决议,新版环评法将于9⽉1⽇起施⾏。
审议通过的《环评法》修改了九⼤项内容突出三个特点,它们是:1.简化环评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今后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备案管理,不再要求审批。
2.取消前置审批新法删除了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从⽴法⾓度取消了环评审批作为项⽬审批部门前置条件的依据。
解读:新《环评法》中两个关于「审批」的亮点修改前的《环评法》试图通过⾏政审批增强其强制⼒。
然⽽,实践表明,环评成为建设项⽬或规划草案获得⾏政准许的⼯具,沦为建设项⽬的“买路条、敲门砖”。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Microsoft Word 文档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为了方便广大从事环保手续办理人员,少走弯路,笔者特就市批项目环保手续到排污许可证流程分享给各位,希望对广大办证人员有所帮助。
县批项目在县里可以办理程序大同小异。
一、项目找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需要准备资料如下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备一览表、设备布置图、原辅材料年用量,吨产品用量、包装方式、项目每天用水和废水3、土地证或土地初审意见,4、规划意见5、发改委出具的备案证或工信局出具的意见6、总平面图、7、周边关系图、物料平衡,蒸汽平衡和水平衡8、项目工艺流行叙述和排污节点,工艺流程图9、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劳动定员)二、需取得项目环评批复1、评估中心安排上会2、环评上会通过3、总量申请完成(需先到县局申请,再到市局审批,中间有可能修改环评报告)4、环评评估报告取得5、县局项目审批委员会开会通过,预审意见取得.6、行政大厅受理根据市局意见修改环评.(如果环评修改,评估意见和县局预审意见也得相应修改)。
7、市局项目处开会同意。
8、行政大厅出正式批复.三、三同时验收(前提条件公司应确保生产现场和环评相符,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完好,排放符合环评上要求的排放标准)1、县局打试生产申请开会同意后取得试生产批复。
2、在试运行期间申请验收监测,县局受理。
3、市环境监测站到公司进行监测。
5、取得验收监测报告,并且在环评要求范围内。
6、申请三同时验收7、验收申请报告通过,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排污许可证办理1、申请排污监测,县局受理。
2、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完成,并符合环评要求。
3、取得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4、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5、市局取得排污许可证。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流程一、审批程序1、申请与受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
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二、提交材料1、申请书一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一式八份,电子版一式两份;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一份;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和技术评估的,一般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个别重大环境敏感项目一般不超过120个工作日)四、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扩展资料----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X环发[201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上级审批的,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
(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三)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
同意做环评的,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不同意做环评的,说明理由。
二、申报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纸质版一式6份);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版1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审查与审批开发科标科科长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把握以下要点:1、是否符合《意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六条原则和违反建设项目“禁批”、“限批”的具体规定;2、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评等级的要求;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4、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权限范围。
5、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是否符合技术导则的要求;6、是否影响本县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7、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
环保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环保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一、办理准备1.确定申请类型(1)环境影响评价(EIA)(2)排污许可证(3)施工环保手续(4)固废处理手续2.收集相关资料(1)项目基本信息①项目名称②项目地址③项目性质(2)法律法规依据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②地方环保政策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1)选择评估单位①具备资质的咨询公司(2)现场调查①现状调查②影响预测2.提交报告(1)向环保部门提交①电子版及纸质版(2)缴纳审核费用3.审核及公示(1)环保部门审核①初审②复审(2)公示环节①公示时间②收集公众意见4.获得批复(1)批复文件(2)备案登记三、排污许可证办理1.准备申请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①法人代表②企业地址(2)排污信息①排污种类②排污量2.提交申请(1)线上申请①登录环保部门网站(2)线下申请①向当地环保局提交材料3.审核与发证(1)审核时间(2)发放许可证①领取方式②许可证有效期四、施工环保手续1.编制施工环保方案(1)风险评估(2)措施制定①噪声控制②除尘措施2.提交方案(1)向监理单位提交(2)向环保部门备案3.现场检查(1)定期检查(2)问题整改五、固废处理手续1.确定固废处理方案(1)分类管理①可回收物②危险废物2.选择处理单位(1)具备资质的处理公司3.提交处理申请(1)向环保部门备案(2)签订处理协议六、相关咨询1.咨询电话2.官方网站3.线下服务窗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违反环保规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违反环保规定的,环保部门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 罚款、责令改正、暂停建设等。
信用惩戒
对严重违反环保规定的建设单位,可纳入环保失信名单,实施联合 惩戒。
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违反环保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 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态环境影响情况:检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是 否存在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损失等情况。
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运行管理 制定运行规程:明确设施运行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设施运行情况,包括运行时间、运行 状态、故障处理等。
环保资金保障
建设单位应保障环保资金投入,确 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环保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手续审查
环保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
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
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 环保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和 运营过程中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排放达标。
信息公开与报告
02
建设项目环保前期管理
环保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内容
重要性
环保前期工作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基础,确保项目在设计 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
内容
包括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计、环保措施制 定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01
02
03
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能源、交通、机场、水利、农业、林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依各自职责按以下程序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办理审批手续.一、建设项目指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二、国家环保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招告书表的审批:1.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建设项目;2.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3.特大型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即总投资限额2亿元以上,由国家计委批准,或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4.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上报,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建设项目.三、建设项目五个主要阶段的环境管理及程序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组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及环评经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环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省级环保部门应同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国家环保局在接到预审意见之日起,二个月内批复或签署意见.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可视其上报方案已被确认;8.国家环保局可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大纲”或审批“报告书”;9.国家环保局参加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三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以增加技术设计阶段;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部署等重大问题,有些行业,可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例.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按照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2.建设单位在设计会审前向政府环保部门报送设计文件;3.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按审查权限由国家环保局或由国家环保局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必要时环保部门可单独审查环保篇章;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1.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其环保投资;2.环保部门组织监督检查;3.建设单位报批开工报告.批准后,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其中应包纳相应环保投资.四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1.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环保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文件的整理建档工作备查,以季报的形式将环保工程进度情况上报政府环保部门;2.环保部门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环保部门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五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1.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2.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做好试运转记录,并应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3.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附试运转监测报告;4.省级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5.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6.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局参加或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四、涉外项目管理涉外项目除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执行国务院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明确当事人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合同中不得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