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之法律法规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鄂交安表03时间学时地点
主办机构培训对象接受培训人数
培训主题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学习内容1、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行业、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规
章制度。
2、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管理机制及实施。
3、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措施。
4、项目部安全/环保状况,施工生产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分析与对策。
5、工伤事故、环境污染认定、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预防措施。
6、与该工种作业相关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有关生产生活区
域的急救和逃生知识。
7、本工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工作状况和规章制度。
8、本工区的主要危险源、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9、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措施。
10、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1、劳动纪律及本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12、适应交叉作业现场安全基本常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注意事项。
13、本岗作业危险源、环境因素的分析与正确操作方法。
1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培训人员签字姓名职务或工种姓名
职务或
工种
姓名
职务或
工种。
2024版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记录(精选)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记录(精选)•安全意识培养与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与防护•高处作业与电气安全知识普及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使用指导•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录安全意识培养与基础知识强化安全意识防范潜在风险提升应急能力030201安全意识重要性安全法律法规概述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介绍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行业标准与规范概述行业内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如建筑、化工、交通等行业的安全操作规定。
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介绍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义务安全生产责任制01安全生产目标与管理措施02员工安全职责与权益0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方法介绍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和工具,如安全检查表、危险源辨识表等。
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阐述如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确定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介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如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
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培训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触电火灾了解触电急救知识,掌握心肺复苏等基本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治。
化学品泄漏呼吸防护根据作业环境选用适当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呼吸防护用品,确保呼吸安全。
头部防护选用符合标准的安全帽,掌握正确的佩戴方法,确保头部安全。
身体防护选用符合标准的防护服、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身体安全。
个人防护用品选用及佩戴方法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火灾成因及预防措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火灾逃生与自救危险化学品管理与防护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识识别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识别储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储存注意事项01运输注意事项02使用注意事项03立即疏散人员切断泄漏源采取紧急措施报告相关部门泄漏应急处置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装备选择个人防护措施装备选择高处作业与电气安全知识普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记录表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记录单位名称:台账编号: 03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如下旳罚款:(二)危险物品旳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旳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旳;(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旳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旳安全生产事项旳;(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旳安全作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旳。
2、安监总局令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措施》、国家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二、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合适旳安全培训教育目旳和规定,根据不断变化旳实际状况和培训目旳,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筹划。
公司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筹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状况。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公司应确立终身教育旳观念和全员培训旳目旳,对在岗旳从业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公司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旳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与每年复训。
公司其她管理人员,涉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旳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复训,复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旳学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4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开展全员安全上岗培训,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5特种作业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率100%,并按时进行复审。
6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施等都进行了定期检验,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有效。
2014.1
6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014.1
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2014.1
6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014.1
6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14.1
67
噪声作业分级
2014.1
68
有毒作业分级检测规程
2014。1
69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2014.1
70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
2014。1
48
职业眼面部防护焊接防护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
2014.1
49
安全色
2014.1
5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2014。1
51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014.1
5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2014.1
5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2014.1
54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2014.1
55
3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014。1
4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014。1
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014.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4.1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之法律法规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四十八条)11.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
新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教育、培训名称
开工第一课
培训类型
□安全基础知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法律、规章、规程
☑开工复工□应急与救援□职业危害□其他安全教育
地点
会议室
培训人
全体员工
日期
应到(人)
实到(人)
参会率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பைடு நூலகம்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管理知识,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测试结果的分析:□优;□良好;□差
培训合格率:
培训适宜性
评估
(3)事故警示教育。
(4)安全生产责任制。
(5)危化品安全知识。
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签到(登记)
工种
姓名
工种
姓名
工种
姓名
效果评估
培训实施效果评价(学习效果评价法)
1、采取哪种评价方法: A笔试 B实际操作 其他:
2、对不具备知识技能要求的人采取了那些措施:
A不允许上岗工作 B再培训 其他:
学员反馈:□好;□较好;□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记录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记录表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记录表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记录簿表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
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
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实验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记录表
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地点
培训室
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主持人
张锋
记录人
会 议 内 容
如何保护自己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2、组织教职工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配套规定;
3、全面总结本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全面整改,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3、举办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三育人”演讲活动,布置教师暑期学习培训计划安排;
4、教职员工普法学习情况督查(检查笔记、学习心得体会以及学时达标情况。)
隆尧县第二实验小学
2016法制教育培训活动记录表
时间
记录
备注
九 月 份
1、集中进行“五爱四有”、珍爱生命重视安全和国防教育;
2、法制宣传月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月系列教育活动,突出养成教育,强化习惯培养;
5、利用三月份最后一周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周,开展交通法律法规集中教育;
6、组织教职工学习学校工会工作条例,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开展“学会感恩”和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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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施工现场的危险之处,应悬挂“危险”或“严禁通行”的明显标志。
(4)、施工材料堆放地,应避免在靠近高压线、消防栓、煤气输气管路
和人员通行密度较大的地区。 如因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上述地区, 应保持
规定的安全距离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施工用电及用水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架设临时照明设备线路, 应由持有专业证书的电工执行。
应到人数
姓名 培 训 人 员 签 字
职务或工 种
姓名
实到人数 职务或工种
姓名
职务或工 种
时间
学 习 内 容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地点
培训 对象
培训内容: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完善安全责任, 创建安全标 准工地,
实现安全生产达标。
(2)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的发生,消灭重大 经济损
失责任事故,控制轻伤事故。
2、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 项目经理层次检查、项目总工检查、各班组
安全检查。
3、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实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消防队伍, 配备消
防物资,进行适当的预案演练,提高适应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2)必须设有专 (兼)职防火管理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应实 行定期防
凡施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地, 其临时照明和动力设备线路应符合正式工程
的标准。
(2)、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设置安全
遮拦和警示牌。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抓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 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替代三相插座和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严禁用其它金属丝替代熔断丝。拆除电源用时应先切断总电源后方可进 行,并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裸露导线。 (5)、工地用水应遵照“环保”的有关和施工、消防、饮用等方面的需 用量统筹布置。 三、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场所必须配定消防设备、 消防用水保证充足, 严禁烟火。 (2)、材料堆放应按不同的品种、规格分类存放,堆放整齐稳固;易燃 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同一库房,更不能与其它物品混装,混存。
应到人数
培
姓名
训
人
员
签
字
实到人数
时间
学 习 内 容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地点
培训 对象
培训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条件,在保证施工人员安
全的总体要求下,搭建临时设施和安置施工组
(2)、张贴有关施工安全的注意事项的通告,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做好
宣传工作。
(3)、在施工现场的周围,通行道路路口等地需设立安全标志,和警示
火安全检查办法,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4、 安全管理办法
(1)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坚持车辆、机械的自检、互检、 抽检
和路检办法,确保车辆完好。 (2)机动车、机械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开私车,按要求出车,在 指定
地点停放。 5、用电管理办法 (1)室的布置:配电室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2)配电室内的配电屏与棚顶、墙壁、地面之间必须保持电器安 全距
生产管理人员, 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 业人员下限由 300 人调整为 100 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 理人员的 7 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 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 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 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 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一是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对被派 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 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是明确被派 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 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 员的义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7.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 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 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设定了严格 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 8.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 新法在总则部分明 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 9.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并从两个 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 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单位 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 全工程师。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 授权国务院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 二十四条) 10.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根据 2006 年以来在河南省、 湖北省、山西省、 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 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 新法规定: 国 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四十八条) 11. 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新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 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 明确规定: 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 制定安全生产年 度监督检查计划, 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处理。(第五十九条) 12. 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 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 近年来,由于没有采取断然措施导致发生的重特 大事故屡见不鲜。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新法规定: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 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的决定, 生产经营单 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
离。 (3)自备电源必须采用三相四线制并与外电在电器上安全隔离、 独立
(3)、所有材料堆放不得妨碍施工道路畅通 四、具体要求 (1)、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控 五、请大家牢记: (1)、每一个安全事故的教训都是惨痛的,每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 其必然性和偶然性。 (2)、事故无大小之分。身边的一些小事或小疏忽,完全可以引起巨大 的事故和损失。只有安全,才有效益。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 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强制生产经营单位 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七 条) 13. 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 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 “不怕罚款怕曝光” 的情况, 新法规定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向社 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第七十五条) 14. 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新法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 保障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一是明确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二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 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 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与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是参与事故抢救 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加强协同联动, 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 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 疏散等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和 次生灾害的发生。(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 15. 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 终身行业禁入。第一,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规定了对生产 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 8 项罚款处罚明文。 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 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 20 万元至 50 万元,较大事故 50 万元 至 100 万元,重大事故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特别重大事故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 1000 万元至 2000 万 元。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 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二 条、第一百零九条)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 2 至 5 倍,并且多数罚则不再将责令限期改正作为前置程序; 增加了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第六章相关条文)
时间
学 习 内 容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地点
培训 对象
培训内容:
一、培训的目的:
1、知法、懂法、遵法—提高法律意识; 2、提高职工维权法律意识和维权本领; 3、认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含义; 4、懂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5、懂得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