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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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药品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结构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剂师、护理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审核药品采购申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4. 监督药品的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 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数据,为药品使用提供依据。

6.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7.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8. 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2. 药品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储存、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 药品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6. 药品使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制度1. 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药品使用相关的事项。

会议应由主任召集,参会人员应包括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报告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药品使用相关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培训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

4. 监督制度。

委员会应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保密制度。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使用相关的敏感信息。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审定本院用药计划,新药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

2、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本院新制剂。

3、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前一周把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样检查临床医师一天的用药处方,统计合格率,做好登记,检查一次毒麻精神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5、研究本院的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进行临床用药分析,指导合理用药。

6、督促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7、制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及作出工作总结。

8、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和组织委员会的活动。

9、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应取得半数以上通过才生效。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绪论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药品行业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为了保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完善药品供应链管理,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3. 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素质。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推动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职责1. 药品监管1.1 开展对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2 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市场动态。

1.3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1.4 参与药品市场抽检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合格率。

2. 药品供应链管理2.1 监督和指导药品配送企业,提高配送效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2.2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注册管理,促进规范经营。

2.3 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应用,加强药品追溯管理。

3. 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3.1 组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业务能力。

3.2 鼓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行业会议和研讨会,增强业务交流和合作。

4. 合作与协调4.1 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监督医院内药事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药事管理的顺利进行。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药品采购: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2. 药品配送:负责药品的配送工作,确保医院内各个科室的药品需求得到满足。

3. 药品储存和保管:负责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药物治疗监测:负责药物治疗监测工作,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问题。

5. 药品信息管理:负责药品信息的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分类、编码、价格管理等。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
1.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2. 工作规范制度: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的工作规范,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药事管理工作流程。

3.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4. 药物治疗监测制度:建立患者药物治疗监测档案,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问题。

5. 考核评估制度:建立药事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委员会成员和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药事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能够提高药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3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3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医院为了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组长组织并监督实施、由药库保管人员及药房人员具体执行。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审定药品、卫生材料、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及时研究解决本院用药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本院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检查药库和药房人员对本院《药品质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杜绝假、伪、劣药品流入医院、过期失效药品流向病人。

禁止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三、定期检查以下情况。

药房购进药品执行进货验收登记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霉、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对易霉变中药经常翻晒,确保药品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药事委员会定期检查门诊处方的规范书写,每季度一次,抗菌素药品的合理应用等。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的特殊管理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五、每季度定期组织专家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生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了解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并及时上报。

七、组织教学、培训和监督。

吴桥县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管理和监督药事工作的机构,它的工作制度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通常会包括主任、副主任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

2. 工作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药事工作,包括药品注册审批、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采购和供应、药品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3. 决策程序: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并且需要有明确的程序。

通常会进行集体讨论和投票,决策结果需要以文件形式予以记录。

4. 内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纪律、职责分工、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推动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包括医院领导、药剂科负责人、临床科室代表等,由医院领导任命。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制定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方针: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的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方针,明确合理用药的原则和方法,推动临床科室合理开展用药工作。

2. 监督用药工作的开展: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的用药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药品配送、药品质量控制、药品储存和管理等方面,确保医疗机构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3. 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不良反应的发生。

4. 药物经济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的药物采购、进销存管理、药品价格评审等工作,确保药物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管理。

5. 建立合理用药评价体系: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进行用药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会议制度、工作规定和报告制度等。

会议制度包括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方针的事项;工作规定包括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等;报告制度包括要求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向医院领导提交药事工作的报告,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药物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四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四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____%。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____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____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部的一个重要组织架构,负责医院药事管理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工作。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保障其有效运作的基础,下面是一个关于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大致框架。

一、委员会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相关部门主任、药学服务人员和专家组成,医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相关部门主任为副主任。

二、职责和权限1. 负责制定医院药事管理的政策、方案和标准,并监督实施;2. 审查并决定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储存、使用等相关工作;3. 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供应和使用的安全;4. 审核和监督医院内部药品使用的合理与安全,保证病患用药的质量;5. 组织开展药学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不足;6. 审查并批准医院药房、医疗用品库房的设置和管理;7. 推进和监督医院合理用药、临床用药规范化工作;8. 研究和处理药品供应和使用中的问题和纠纷;9. 讨论和研究药品和医疗设备的采购、更新和报废;10. 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事项。

三、会议制度1.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2. 会议议程由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确定,包括药品供应、药物使用和药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3. 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负责协助会议的组织和实施;4. 会议记录由秘书记录并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讨论内容等。

四、决策和执行1. 委员会的决策需要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2. 委员会的决策需要及时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决策要求做好相关工作;3.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宜的落实。

五、职责和义务1. 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2.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不得利用职务谋取非法利益;3.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药事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工作能力;4. 委员会成员应当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医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药品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对于确保药物安全和优质药品的供应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工作职责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的药品监管部门、专家学者以及医药企业代表等组成。

其成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以便能够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 监督药品生产过程: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该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生产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他们可以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抽样检验,以查验药品质量。

2. 审查和批准药品上市: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该对新药进行审查和批准,并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监管。

他们应该对药品的疗效、安全性和质量进行评估,确保药品对患者的疾病有治疗效果并且对人体没有明显的毒副作用。

3. 监督药品流通环节: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该对药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督,防止非法药品流入市场。

他们可以对药品经销商进行审核和抽查,并查处违法行为。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该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

当发现药品对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

5. 发布药品相关信息: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该发布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功效、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这样可以提高患者对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的认识。

6. 组织培训和会议: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该组织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会议,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这样可以确保药事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二)1. 决策程序:药事管理委员会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决策。

在制定政策和标准时,应征求专家和相关方面意见,并进行论证和审议。

重要决策应通过投票或共识形成的方式确定。

2. 工作流程: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在药品审批、监管和跟踪等方面应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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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

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
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或更改。

6、临床用的抢救和麻醉药品,药剂科必须保证库存,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

对此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指定医药公司购进。

七、罚则
1、临床科室申报的药品品种、制剂,原则上必须负责用药。

计划量大于使用量,发生过期浪费,按价值的10%—50%进行处罚。

2、所有库存药品在距有效期半年时,药剂科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方案,请求处理。

由于失职造成药品过期,追究药剂科的责任,按实际损失的20%—50%进行处罚。

3、由于药品在计划或采购环节中出现失误,造成临床常用药品(基本用药目录)断货,给患者带来不便或引起投诉,追究相关管理小组责任,给予5—10处罚(1分等于20元)。

4、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药品厂家、销售代理商的红包或礼物,一旦查实,除没收不当得利外,按照《公路医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现药品(器械)等在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委员会。

如果有知情隐瞒不报者,一旦查实,给予5分处罚(1分等于20元)。

查实责任人后,按价值的10%—50%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6、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中违反采购程序,私自进药,药剂科不许收药入库,医院一概不予付款,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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