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方案编制:审核:目录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3)二、工程工程概况 (3)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程序 (5)四、见证人员的根本要求和职责 (7)五、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内容 (7)六、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7)七、混凝土构造实体检验方案 (11)一、编制依据及说明:〔一〕"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建立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三〕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市建立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四〕"混凝土构造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15〔五〕"监理规划"〔六〕"本工程施工试验方案"〔七〕"建筑构造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550-2010"〔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规程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方案"。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因每次进场材料的数量和批次不同,因此实际见证取样的组数与方案可能略有不同。
见证取样组数确实定以现场进场材料的批次和数量与组、批规定相结合进展见证取样。
二、工程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为一普通办公楼楼,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950.39m2,其中地下412m2,地上9538.39m2,建筑总高23.8m,基底标高为-3.7m。
建筑设计概况构造加固设计概况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程序: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围及程序如下:(一)见证取样送检的*围:依据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市建立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涉及构造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1.0 范围本文档为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等工作。
2.0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确保其质量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3.0 质量检验3.1 进场前的检查在材料进场之前,需对材料的运输资质、运输方式、包装及标识等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查材料的运输资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检查各种证照是否齐全。
•检查材料的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检查材料的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材料品牌、材料规格、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生产厂家等信息。
3.2 进场后的检验材料进场后需对材料进行全面检验。
同时,应以“合格供货”、“不合格退货”为原则,对不合格材料及时追溯责任,严禁使用。
具体检验内容如下:•检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尺寸、外观质量、机械性能等。
•检查材料的标识是否清晰易读,标识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括但不限于破损、变形、漏水等。
3.3 见证取样对于需要进行化学分析、金相分析、无损检测或其他相关试验的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并确认取样方案、检测标准、样品编号、样品保存、送检日期等相关细节。
确保材料取样的正确性和代表性。
3.4 送检对于需要送检的材料,材料样品应在确认样品编号、样品状态、样品数量、交接人员等相关事项后,立即送检,并及时通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0 追溯责任如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追溯责任。
调查责任范围,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责任追溯应围绕材料生产、检查、验收、存储、运输等环节展开,同时,追溯需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5.0 归档管理对所有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相关文件,需进行归档管理,并保留不少于5年。
方便事故调查和管理,为提高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一、目的为确保材料取样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取样流程,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材料的取样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品、样品等。
三、程序1. 取样准备(1)根据取样计划,确定取样点、频次和数量,制定取样方案。
(2)指定专人负责取样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准备取样工具和标识,确保其清洁、无污染。
2. 取样过程(1)在取样过程中,必须配备材料生产或货物提供方的代表,以及材料接收方的代表作为见证人。
(2)取样前,见证人应核对取样方案和要求,确保取样的合法性。
(3)见证人应以正式书面方式记录取样过程,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取样工具、样品标识等。
(4)取样时,见证人应全程监督并确保取样过程的严格按照取样方案进行。
(5)取样结束后,见证人应及时将取样记录交予相关部门,并确保取样样品的安全保管。
3. 取样认证(1)见证人应根据取样记录和样品标识,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
(2)对于认可的取样结果,见证人应出具取样认证证书,并标明取样过程的日期、时间、地点、见证人的姓名和职务。
四、责任和权利1. 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制度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核实取样过程的合规性。
2. 材料生产或货物提供方有权提出取样过程中的异议,并有权要求重新取样。
3. 见证人有权对取样过程中的任何疑点提出疑问,并有权要求停止或重新进行取样。
4. 见证人有义务保持取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五、制度监督1. 取样过程的执行应受到监督,并建立相关监督机构。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取样过程进行抽样检查,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监督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见证取样方案

见证取样方案见证取样方案1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目的保证试件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防止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用于本工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经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后,应到委托人委托的通过计量认证的并具有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③砂、石常规检验。
④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⑤简易土工试验。
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⑦《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建筑节能材料。
⑧防水材料。
⑨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及材料。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理人员:(见证人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时间:从材料或半成品进场后至该材料或半成品用于本工程前。
五、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一)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资格。
2.必须具有见证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书。
3.见证人员名单必须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本工程的质监站。
(二)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1.见证人员应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试样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签字,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3.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应在送检委托单上签字。
4.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其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对试件、试样的.要求1.见证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试块采用刻划标识,否则视为无效试块,其他材料可采用标签标识。
刻划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砼试块类型及组号、强度等级、部位、浇捣日期。
②试块多于一组时,必须标明组号以区分不同时间段(或轴线区间)浇捣的砼。
③标养试块应在试块左上方加刻“B”,同条件试块标识加刻“T”,拆模试块加刻“C”2.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指引

•
8、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
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第二章 常用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
及见证取样
水泥
• 一、进场验收
•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
•
(2)合格证检查包括:厂别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
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
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另外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 2.实物质量检查
•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
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
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
• 5.取样方法 • 袋装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插入
• 散装水泥:用取样管在卸料处或输送机具上取
、抗拉强度、冷弯、延伸率等)、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等)的数据及结论、出
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合格证要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或错填,数据
真实清晰,结论正确,符合标准要求,并由使用单位注明其代表数量及使用部位。如
果为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红章,并且注明原件存放地。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
•
(3)砂、石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试验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方案

鑫苑雅居8#-9#-10#楼材料验收见证取样制度编制:审核:陕西耀州建筑工程公司鑫苑雅居项目部二零一二年八月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等辅助手段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的综合性的检验。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和正常的工序,对工程质量即起着把关作用,又起着预防作用。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又称进场检验,通过检验可及早发现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物资进场验收制度(一)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时必须会同项目部经理及材料管理员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一同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将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数量如实填写《材料进场检查及取样验收记录》,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项目经理及材料员同意后方可进场,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同意。
原材料进货及质量检验控制程序流程图见下图;3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4.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如下图进行联合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鉴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原材料进场联合验收人员组织结构图见下图;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
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现代化工业的进展,产品的制造越来越多而杂,生产工艺也越来越多而杂,因此,提高产品的进场质量成为保障产品质量的紧要手段。
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在企业生产中发挥侧紧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认真阐述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二、进场质量检验1.进场质量检验的定义进场质量检验是指对进口、外购、转包和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和零配件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其质量是否符合企业要求的过程。
2.进场质量检验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进场质量检验应依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全面性原则进场质量检验应对全部原材料和零配件进行检验,不漏一项,确保全部进场原材料和零配件的质量问题得到严格的监控。
(3)检验时效原则进场质量检验应在原材料和零配件到货后的短时间内进行,以缩短检验过程和生产周期。
3.进场质量检验的程序(1)到货验收收到原材料或零配件后,应进行到货验收,检查不合格或有疑问的原材料或零部件,记录相关信息。
(2)检查检查原材料或零配件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
(3)取样从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原材料或零配件中取样,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4)记录记录检查和取样后的数据,以备查证。
(5)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应做出适当的处理,例如退回供应商或要求更换。
三、见证取样送检1. 见证取样送检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是对进口、外购、转包、委托加工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取样,经质检部门见证后送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以确保原材料是否符合企业的质量标准,同时,也是监控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的紧要手段,为质量问题的处理供给了有效的参考。
2. 见证取样送检的原则(1)公正性原则见证取样应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开由于非公正操作而导致的质量问题。
(2)全面性原则见证取样应对全部原材料和零配件进行取样,不漏一项,确保进场质量得到监控。
见证取样方案【可编辑范本】

xxx工程见证取样计划编制人:审批人:xxx公司xxxx年xx月目录1编制依据42工程概况43施工部署73.1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设置情况73。
2流水施工划分73。
3见证人员的安排83。
4主要试验项目工程量83。
5试验器具配备83.6见证试验内容93.7见证内容93。
8试验工作计划104各种材料使用标准及取样标准114。
1见证试验工作的主要内容124.2抽查施工试验记录124。
3抽查砼各种强度等级各种试块取样制作内容的情况13 4.4抽查砼同条件砼试块留置情况144.5查验各种钢筋原材料的取样送试和试验报告情况14 4。
6见证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连接试验情况154。
7见证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情况164。
8防水见证试验送检164。
9见证回填土压实系数实验送检164。
10见证水泥的取样复试送检174.11见证装修用砂浆的取样复试送检情况17 4。
12见证保温材料取样复试送检情况17 5。
1见证试验员送检制度185。
1试验委托单制度185.2管理台帐制度185。
3检查试验安全管理制度19一、编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DB/T29—209—2011; 《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0;《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29—88-2010;《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0;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工程地址:xx工程规模:xx层数及结构:xx建设单位:xx设计单位:xx监理单位:xxx施工单位:xx开竣工日期: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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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验
收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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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陕西耀州建筑工程公司鑫苑雅居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等辅助手段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的综合性的检验。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和正常的工序,对工程质量即起着把关作用,又起着预防作用。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又称进场检验,通过检验可及早发现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物资进场验收制度
(一)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时必须会同项目部经理及材料管理员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一同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将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数量如实填写《材料进场检查及取样验收记录》,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项目经理及材料员同意后方可进场,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同意。
原材料进货及质量检验控制程序流程图见下图;
3
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4.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如下图进行联合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鉴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原材料进场联合验收人员组织结构图见下图;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
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 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7. 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在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前,对其产品外观性能和指标按照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这里以工程结构用的钢筋作为重点举例说明,钢材进场后,由监理会同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钢筋进行初步外观验收:
1).检测工具:经监督部门认定的10m卷尺一把、游标卡尺一套。
2).对热轧带肋钢筋长度定尺检查,其长度允许偏差±25mm。
3) . GB 1499.1-2008中热轧光圆钢筋允许偏差
GB 1499.2-2007中热轧带肋钢筋允许偏差
8. 凡不在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取样由采购员负责取样,并对样品负责;各类工程所有的材料进场由本工程项目经理负总责,需要取样试验的由送样人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
施工材料进场的文件和资料由施工员收集,资料员进行登记管理。
二、进场材料验收范围
(一)主要建筑材料验收
1、检验范围: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装饰材料、安装成品材料和半成品、配电箱、电缆、管材-管件等。
2、材料的材质报告和合格证,复试报告都由项目资料员保存整理。
3、验收人应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办理联合验收手续备案,并做好这类材料的进货验收和领料的质量记录,资料员做好这些材质证和复检情况的质量记录。
4、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时,在施工中不得投入使用或加工,对于钢材、水泥、面砖、油漆、涂料不得紧急放行使用或加工,凡用于紧急放行材料,以确定为不合格时能及时追回或更换为条件,并做好放行记录,对验收不合格的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二)用于施工或为施工服务的建筑材料验收
1、包括周转材料和五金、化工、辅助用料、劳保用品等。
2、周转料架管扣件执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项目只对数量和有关质量验收,对胶合板用料应有外观尺寸的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木材用料按照材料验收规范验收。
3、对其它类建筑用料,检查其合格证,外包装及标识牌,并做好材料验收记录。
4、凡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放行,只有当设计部门和业主书面批准或指令时,才允许未经检验的材料和构件紧急使用(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关键特殊工序的主材不能紧急放行)或转入下道工序,此时,应明确标识,做好记录,保证可追回或更换,同时原计划应进行的检验仍继续进行。
5、只有当设计部门书面批准时,才允许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结构构件按批准
书的规定降级使用(转入下道工序);此时必须做好记录,保证可追溯性。
6、每季度对进货检验与试验、工程检验与试验情况进行统计,报科技处。
三、材料见证取样制度
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用于工程的各类材料进行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判断其所代表部位的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各项质量符合设计、施工合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及条文的规定。
取样要求:
1、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主要材料及有关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制定
见证取样规则,应在监理单位见证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
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将材料进场计划表上报监理部,材料进场时施工
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取样。
3、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与应经选定的材料产品一致,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出厂检测报告,并有生产厂家在随车资料上盖红章,如随车资料为复印件
时,应加盖复印单位的红章,并有经手人签字。
4、进场的构配件除应有生产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外,还应有生产厂家的相
关资料(如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当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为施工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另行指定(不在合同内)
的材料时,必须与施工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另行指定的材料相符合。
6、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进行
见证取样。
7、施工单位在无监理见证员见证取样的情况下私自取样,该试件未无效试件,
施工单位在无监理见证员伴送的情况下私自送样、该试件的检测报告无效。
8、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无任何资料或资料不齐全,无产品标记或产品标记不
清,不予见证取样。
取样规则:
注: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附表1、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