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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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6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

中央企业6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

中央企业6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央企业6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一、引言中央企业是国家战略支柱和经济命脉,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为了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评估中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国家对中央企业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

这套体系包括了六个一级指标和十三个二级指标,以全面、系统地评价中央企业的运营情况。

本文将对这套考核评价体系进行深入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二、中央企业6个一级指标的解读1. 企业战略定位企业战略定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它包括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市场、产品定位等内容。

在中央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企业战略定位的合理性和前瞻性进行评价,有助于发现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力和走向。

通过对企业战略定位的评估,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提高竞争力。

2. 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核心,它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

在中央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经营管理的评价主要从企业的经营绩效和管理效率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以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稳健有序、高效运转。

3. 资本运营资本运营是企业财务活动的基础,它包括企业的融资结构、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内容。

在中央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资本运营的评价主要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投资回报率、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进行考察,以确保企业的资金运作安全可靠、盈利能力稳健。

4. 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它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

在中央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创新能力的评价主要从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进行考察,以确保企业的创新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5. 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它包括企业的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公益慈善等方面。

在中央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社会责任的评价主要从企业的环保投入、员工福利水平、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以确保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众认同。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篇一: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六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二十二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八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

第七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构成,用于综合评价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1)。

第八条企业盈利能力状况以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两个基本指标和销售(营业)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资本收益率四个修正指标进行评价,主要反映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质量。

第九条企业资产质量状况以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两个基本指标和不良资产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现金回收率三个修正指标进行评价,主要反映企业所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

最新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最新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价值创造、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7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OO六年四月七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一)任期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判。

(二)年度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判。

第四条为确保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与公平,有效发挥对企业的全面评判、管理诊断和行为引导作用,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以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按规定不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以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第五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1〕17号)-------------------------------------------------------------- 发布时间:2021-11-26关于印发《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现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办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6年4月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一)任期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判。

(二)年度绩效评价是指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判。

第四条为确保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与公平,有效发挥对企业的全面评判、管理诊断和行为引导作用,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以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按规定不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以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基础。

第五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通过建立综合的指标体系,对影响企业绩效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判。

(二)客观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环境特征,依据统一测算的、同一期间的国内行业标准或者国际行业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判企业经营成果及管理状况。

(三)效益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以考察投资回报水平为重点,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基本方法,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本保值增值水平。

(四)发展性原则。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在综合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企业年度之间的增长状况及发展水平,科学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9.12•【文号】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施行日期】2006.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国企绩效考核 指标描述

国企绩效考核 指标描述

国企绩效考核指标描述国企绩效考核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方法。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绩效考核需要建立明确的指标体系,以衡量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下面将对国企绩效考核的指标进行详细描述。

一、财务指标:1. 销售收入: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总额。

销售收入是评估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2. 利润:包括毛利润、净利润等。

毛利润是指扣除销售成本之后的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净利润则是扣除企业所有费用和税收之后的盈余。

3. 资产回报率:衡量企业利用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

通过比较利润与资产总额之间的关系,可以了解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企业的经营能力。

二、市场指标:1. 市场份额:衡量企业在特定市场中所占有的份额。

市场份额反映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 客户满意度:通过调查和评估客户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满意程度,衡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人力资源指标:1. 职工满意度:衡量企业员工对工作环境、待遇和福利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良好的职工满意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 培训投入:衡量企业对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支持和投入。

培训投入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四、创新指标:1. 新产品研发率:衡量企业对新产品研发的投入程度和创新能力。

新产品的研发率可以反映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 创新成果转化率: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成果转化的效果。

高转化率可以体现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应用能力。

五、社会责任指标:1. 环境保护:衡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通过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经营意识。

2. 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度:衡量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程度。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以上是国企绩效考核的一些指标描述,这些指标能够从财务、市场、人力资源、创新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全面评估企业的运营状况和绩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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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业影响(8)
8、社会贡献(8)
四、公司业绩评价标准
通常由政府等权威部门统一测算和发布
(一)财务业绩评价定量标准 包括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及指标类别标准划分为 优秀(A)、良好(B)、平均(C)、较低(D)、较差(E)五个档次, 标准系数是评价标准的水平参数,反映了评价指标对应评价标准所达到的 水平档次。 (二)管理业绩定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个档次, 对应五档评价标准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差以下 为 0。
(4)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100%(7) 平均资本=(年初投入资本+年末投入资本)/2 投入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二)资产质量状况(22)
1、基本指标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10) (2)应收帐款周转率(12) 应收帐款余额=应收帐款净额+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2、修正指标
三、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70)
(一)盈利能力状况(34)
1、基本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20) (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14)
2、修正指标
(1)销售(营业)利润率(10) (2)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2 ( 9) 、 (3)成本费用利润率(8)
(1)不良资产比率=(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应提未提和应摊未摊的
潜亏挂帐+未处理资产损失)/(资产总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00% ( 9) (2)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平均资产总额×100%(7)
(3)流动资产周转率(6)
(三)债务风险状况(22) 1、基本指标 (1)资产负债率(12) (2)已获利息倍数(10) 2、修正指标 (1)速动比率(6) (2)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100%(6) (3)带息负债比率=(短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应付利息)/负债总额(5)
4、或有负债比率=或有负债余额/(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100% ( 5) 或有负债余额=已贴现承兑汇票+担保余额+贴现与担保外的 被诉事项金额+其他或有负债
(四)经营增长状况(22) 1、基本指标 (1)销售收入增长率(12) (2)资本保值增值率(10) =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
2、修正指指标
(1)销售(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总额—上年 营业利润总额)/上年营业利润总额×100%(10) (2)总资产增长率(7) (3)技术投入比率=本年科技支出合计
1、战略管理(18)
2、发展创新(15)
3、经营决策(16) 4、风险控制(13) 5、基础管理(14) 6、人力资源(8)
公司业绩评价
一、公司业绩评价的意义 它是指运用数理统计和运筹学方法,通过建立综合 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定量分析与 定性分析相结合,对公司一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 资产质量、债务风险以及经营增长等经营业绩和努 力程度各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判。 二、公司业绩评价的内容
业绩评价由财务业绩定量评价和管理业绩定性评价两部分组成。 1、财务业绩定量评价 2、管理业绩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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