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交接登记簿
登记簿的使用

书写要求
p账务调整规则
p 如果账页记载错误己无法更正时,不得撕毁账页,应经会 计主管同意,另换新账页重新记载。在错误账页上划交叉 红线注销,由经办员和会计主管盖章证明。
p 发现账簿记载错误,除另有规定外,应经会计主管同意后, 采用红线划销,将正确数字或文字写在划线正上方,并由 经办员在红线旁盖章证明。如果错划红线,在红线两端用 红色笔划“×”销去,并由经办员在旁盖章证明。
使用说明
p 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基本规定:记载柜面收缴的假币明细情况。 专人保管: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 结转情况:连续使用,用完更换。 保管期限:保存期限3年。
使用说明
p 现金库存簿 基本规定:记载网点简易库房存放过夜辅币库存情况。 专人保管:简易库房管库员保管。 结转情况:按年结转。 保管期限:保存期限3年。
使用说明
p 异地往来查复登记簿 基本规定:记载办理跨行结算业务时受理的其他银行业务 查询及查复处理情况。通过系统进行的查询查复业务无须 登记。 专人保管: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 结转情况:连续使用,用完更换。 保管期限:保存期限3年。
使用说明
p 小额支付系统个人通存通兑超时业务登记簿 基本规定:记载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发生超时的业 务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 专人保管: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 结转情况:连续使用。 保管期限:保存期限15年。
使用说明
p 自助机具工作日志 基本规定:记载自助机具现金管理、差错处理、吞没卡处 理以及日常运行、维修等情况。 专人保管: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 结转情况:按年更换。 保管期限:保存期限3年。
使用说明
p 开销户登记簿 基本规定:记载存款单位的账户开立、撤销等情况。 专人保管: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 结转情况:连续使用,用完更换。 保管期限:保存期限永久。
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与清单

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一、对已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应与“记帐凭证、帐簿、报表保管登记簿”核对,相符后登记清单、签章确认。
二、对正在使用或尚未装订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文件、各类协议以及会计印章、印鉴、电子密押器及IC卡、压数机、本票密码计算器及智能卡、操作手册等,由原保管人员分别编制清单,经原任会计主管审查,交新会计主管核对相符后,由双方在清单上签章确认。
三、原任会计主管对于当年工作计划安排以及经办未了事项、存在问题和有关历史性帐务(应销未销帐务、挂帐情况),应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移交新任会计主管。
新任会计主管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原任会计主管查询。
四、表外挂帐利息单、表外核销(停息)利息单,并说明利息处理情况及依据。
五、原任会计主管经管的重要物品应编制移交清单逐项移交给新任会计主管。
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由原任会计主管、接任会计主管、检查辅导员签字确认。
内部制度汇编:岗位责任制、人员分工明细、历年人员轮岗记录、内部考核办法、业务学习(文件传阅)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总结、会计人员轮岗计划、会计基础工作等级管理计划、交接制度、授权制度、会计档案调阅销毁制度等。
业务登记簿: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会计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口令密码登记簿、基层营业机构会计自查登记簿、上门收款登记簿、会计业务学习登记簿、查库登记簿、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簿、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会计业务查询查复登记簿、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登记簿、电话记录登记簿、通打余额登记簿、使用中印鉴卡核对情况登记簿等(其中部分)。
重要物品:电子密押器使用的绝密文件、本票密码计算器操作手册、防伪鉴别手册等。
综合柜员(或业务主管)交接事项➢实物:没收的假币、吞没卡、柜台遗留卡折存单、代保管存单(如CDMA 存单代保管业务)等、手工底卡(特种存单、凭证式国库券等)➢印章:转讫章、所主任方章➢重要空白凭证:现金调拨单、特种存单、国库券收款收据➢工前打印资料(包括在用的和已装订保管的)::➢手工登记簿(包括在用的和已装订保管的):交接登记簿、款项交接登记簿、查库登记簿、内部凭证交接登记簿、柜员卡使用情况登记簿、自查登记簿、计算机运行日志登记簿、记账凭证账簿报表保管登记簿、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吞卡登记簿、口令修改登记簿、银行卡不符交易情况登记簿和营业网点基础资料登记簿等➢其他未尽事宜。
会计的工作交接详细清单

会计的工作交接详细清单每到年中就有一个离职小高峰,小会提醒各位会计,在离职前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一定要注意,非常重要,以下详细的绘制了工作交接大全,供各位会计人学习。
《财务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目的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职责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工作交接要求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工作交接的内容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⑧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工作交接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业务办理和财政性资金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
第四条单位财务印鉴管理应当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安全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财务印鉴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人员个人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二章财务印鉴的管理第六条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本单位财务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单位财务印鉴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一)财务印鉴必须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二)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原则上银行预留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和两人以上个人人名章组成。
个人人名章必须分开保管,严禁将银行预留印鉴由一人集中保管。
(三)财务印鉴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鉴交还原保管人。
(四)财务印鉴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必须办理印鉴交接手续,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鉴交接时间、枚数、名称等。
(五)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单位名称、法人和财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并将银行预留印鉴报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备案。
(六)财务印鉴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等情况,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七)停用、废旧财务印鉴要及时封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八)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财务印鉴变更、注销等信息书面告之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口业务科室书面通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变更后的银行预留印鉴应由各单位及时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备案。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 财务中心审核:审批:日期:年月日目录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术语解释 (1)4.职责 (1)5.交接准备工作 (1)6.工作移交 (2)7.监交 (2)8.移交后的事项处理 (2)9.附则 (3)附件1:会计岗位工作交接指导性清单 (4)附件2:移交清册 (5)1.目的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明晰工作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根据集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会计工作交接。
3.术语解释本制度中的“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在监交人的监督下,移交人员向接替人员移交会计工作和所经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的活动.4.职责4.1.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岗位在集团内或部门内调动;(2)因请假、休假或其他原因临时离岗预计超过一定期限的;(3)会计人员离职;(4)其他应当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况。
4.2.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4.3.移交人员应将所移交工作的所有事项进行交接,并接受监交人的监督.4.4.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应当填列移交清册,并经移交双方清点和签字确认。
5.交接准备工作5.1.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移交人员应当归集和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类事项,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各会计岗位工作交接内容见《会计岗位工作交接指导性清单》(附件1),该清单作为各岗位会计工作交接的指导和参考,岗位安排有交叉的可参照此清单进行调整。
(2)已受理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经济业务,应处理完毕.(3)对已发生尚未登记的账目,应该登记完毕,并加盖登记人员印章。
(4)编制移交清册(见附件2).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
交接单模板(范本)

交接单模板(范本)交接人:接交人:交接时间:工作交接情况工作文件及工作资料交接情况:工作任务及当前工作交接情况:日常办公用品及设施交接情况:工作注意事项:交接人签字:接交人签字:监交人签字:交接单模板(范本)移交原出纳员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
现办理如下交接:一、交接日期:XX年X月X日二、具体业务的移交: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2、库存国库券:xx元,经核对无误;3、银行存款余额***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6、付款委托书一本;7、信汇登记簿一本;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四、印鉴: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
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XX(签名盖章)接管人:XX(签名盖章)监交人:XX(签名盖章)XX公司财务处(公章)XX年X月X日交接单模板(范本)交接人:接交人:交接时间:工作交接情况工作文件及工作资料交接情况:工作任务及当前工作交接情况:日常办公用品及设施交接情况:工作注意事项:交接人签字:接交人签字:监交人签字:。
交接单模板(范本)

交接单模板(范本)交接单模板(范本)交接人:接交人:交接时间:工作交接情况工作文件及工作资料交接情况:工作任务及当前工作交接情况:日常办公用品及设施交接情况:工作注意事项:交接人签字:接交人签字:监交人签字:交接单模板(范本)移交原出纳员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
现办理如下交接:一、交接日期:XX年X月X日二、具体业务的移交: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2、库存国库券:xx元,经核对无误;3、银行存款余额***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6、付款委托书一本;7、信汇登记簿一本;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四、印鉴: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
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XX(签名盖章)接管人:XX(签名盖章)监交人:XX(签名盖章)XX公司财务处(公章)XX年X月X日交接单模板(范本)交接人:接交人:交接时间:工作交接情况工作文件及工作资料交接情况:工作任务及当前工作交接情况:日常办公用品及设施交接情况:工作注意事项:交接人签字:接交人签字:监交人签字:。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存款人预留印鉴的管理和使用,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保障银行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用于银行凭以核验存款人签发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统称“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样本签章。
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卡是指存款人预留印鉴时使用的纸质卡片,是预留印鉴的实物载体。
第三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下列账户时,应在开户行预留印鉴:(一)单位存款账户;(二)凭印鉴支取的个人结算账户;(三)其他需凭印鉴办理业务的账户。
第四条办理第三条规定的账户下支付结算业务时,经办柜员应进行验印,即以预留印鉴为准,核验业务凭证签章的真伪。
验印以电子验印为主,以手工验印为辅。
第五条电子验印是指经办柜员借助电子验印系统,通过扫描获取业务凭证签章图像,与系统中存储的预留印鉴电子图像(以下称电子印鉴)进行自动比对核验,用以判别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验印方法。
手工验印是指经办柜员将业务凭证印章十字折叠,然后与预留印鉴卡上的印章比对核验,用以判别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验印方法。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验印系统是对存款人预留印鉴进行电子化管理的应用系统。
存款人申请办理印鉴预留、变更、注销等业务时,银行应及时在电子验印系统中建模或登记。
预留印鉴建模实行区域集中模式,总行营运作业部和各分行设置预留印鉴建模中心,分别负责xx区域和各分行管辖区域内营业机构存款人预留印鉴的建模。
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办理行内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调拨等业务预留印鉴的管理以及存款人外币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
第二章人员岗位管理第八条总行会计结算部是预留印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预留印鉴管理及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管理和维护电子验印系统,对分支机构预留印鉴管理和办理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