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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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制度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制度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制度规范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管理,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三、消防设计单位1. 消防设计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

2.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从事具有相应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并严格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工作。

3.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消防设计内容1. 建筑物的消防分区和消防隔离要求。

2. 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布局,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3. 建筑物的疏散和避难措施,包括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

4. 消防设备的选型和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五、消防设计程序1.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前,对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消防设计论证,制定详细的消防设计方案。

2. 消防设计方案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

3.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专业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4.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物的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新和改进。

六、消防设计验收1. 消防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消防设计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2. 消防设计验收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3. 消防设计验收通过后,应当出具消防设计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七、消防设计监督1.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消防设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存在违规和不合格的情况,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设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

消防设计规范

消防设计规范

消防设计规范在建筑设计中,消防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消防设计规范是指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用途、高度等因素,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制定消防疏散预案等措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救援和灭火的有效性。

消防设计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设计原则1.等级原则: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等级,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布置。

2.疏散原则:确保建筑物内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

3.防火隔离原则:合理设置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隔构筑物,以延长火势蔓延时间,减少火灾对整栋建筑的危害。

4.灭火原则:设置有效的灭火设施和设备,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迅速控制火灾,防止火势进一步发展。

二、消防设计规范内容1. 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通道位置,通道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在疏散时人员流畅通过。

•消防通道门应向外开启,不得用门、窗、设备等物品封闭,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顺利逃生。

2. 疏散设施•设置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确保人员疏散途径清晰明了,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或妨碍通行的设施,定期检查疏散设施的完好性。

3. 灭火设备•根据建筑物的类别和规模设置合理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保证在火灾初期能够迅速控制火势。

•对灭火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防烟设计•在建筑物内部设置防烟区、防烟楼梯间等设施,减少火灾时烟气对人员的危害。

•防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阻止烟气蔓延。

结语消防设计规范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基础,建筑设计者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对于已建成的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控制火势以及保障消防人员顺利扑救火灾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建筑消防主要内容、防火分区划分、消防设备选用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

一、建筑消防主要内容1、消防通道设计消防通道是建筑物内用于疏散人员的主要通道,其位置、宽度、材质等都需符合规范要求。

设计时应确保通道足够宽敞,通行畅通,并设有应急照明和标识。

2、灭火系统设计灭火系统是建筑物内部常见的消防设备,包括自动喷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等。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和用途,确保灭火系统能够有效地控制火势,降低火灾损失。

3、防烟设计在火灾发生时,烟雾是造成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中对防烟设施的要求非常严格。

设计时应设置防烟隔离门、排烟通道和排烟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减少中毒和窒息的风险。

二、防火分区划分防火分区是将建筑物按照不同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进行划分,在火灾蔓延时能够有效地隔离火源并延缓火势蔓延。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应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包括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玻璃等防火隔离措施。

1、防火区划设定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应确定相应的防火分区划分。

例如,将建筑物划分为高危区、低危区、逃生区等,确保每个区域的防火要求得以满足。

2、防火隔离措施根据规范要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玻璃等防火隔离措施的设置需符合一定的防火时间要求。

同时,这些隔离措施的材质、密封性能等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确保其在火灾时能够有效起到防火分隔的作用。

三、消防设备选用合适的消防设备的选用是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不同建筑物使用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消防设备可以提高火灾应对能力和灭火效果。

1、灭火器材选用根据消防设备的灭火介质和作用原理,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在实际选用时,需要考虑灭火效果、操作便捷性和适用范围等因素。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消防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消防设计规范是指导建筑物消防系统设计的依据。

本文将介绍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消防设备的布置、建筑物的防火措施、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以及消防专用设备的管道布局等方面。

一、消防设备布置消防设备的布置对于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根据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水源,如消火栓、水泵等,并保证其易于操作和维护。

同时,应在建筑物内的关键位置设置自动消防系统,如火灾报警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发出警报并启动相应的灭火措施。

二、建筑物的防火措施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抗火能力和防火安全性,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外设置防火墙,以划分火灾蔓延的空间范围。

另外,规范还要求在建筑物的楼梯间、电梯井、通风道等关键位置设置防火门,以阻止火势蔓延。

此外,建筑物的外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遮阳设施,以减少外部火源对建筑物的影响。

三、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是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一环。

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疏散通道,并确保其通畅无阻。

通道的宽度、坡度和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疏散。

此外,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疏散指示标识,以便人员能够准确找到疏散出口。

四、消防专用设备的管道布局消防专用设备的管道布局是保障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

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水源和供水管道,并确保其布局合理、管径适当。

此外,消防燃气管道和电缆也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布置,以防火灾发生时受到破坏或影响。

总结起来,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包括消防设备的布置、建筑物的防火措施、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以及消防专用设备的管道布局等方面。

这些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消防防火设计规范

消防防火设计规范

消防防火设计规范一、总则1.1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消防防火设计。

1.3 消防防火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1.4 消防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地形地貌、环境条件等因素,确保消防安全。

1.5 消防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如遇特殊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2.1 建筑防火分区2.1.1 建筑物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宜超过一定限额。

2.1.2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设施进行有效分隔,确保火灾时不会蔓延至其他分区。

2.1.3 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避免相互影响,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2.2 防火分隔2.2.1 建筑物内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分隔。

2.2.2 楼板、隔墙等水平分隔构件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2.3 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整,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确保火灾时能有效阻隔火势蔓延。

三、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3.1 疏散通道3.1.1 疏散通道的宽度、长度、坡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火灾时人员快速、安全疏散。

3.1.2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1.3 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应清晰、醒目,便于人员识别。

3.2 安全出口3.2.1 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应满足疏散需求,便于人员迅速到达。

3.2.2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或火灾时,应确保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3.2.3 安全出口的门应采用平开门,严禁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等不利于疏散的门型。

消防设计规范大全

消防设计规范大全

消防设计规范大全消防设计是指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结构和设计要求,有计划地规划和组织火灾防范设施的布置、组成和配置等工作,达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援的目的。

在消防设计中,规范是重要的指导依据。

本文将介绍几种消防设计规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消防设计。

1.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防火的基本规范。

它规定了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基本原则、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和建筑物适用的防火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该规范对于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并且规定了各类消防设施的布置、数量、作用和性能等具体要求。

2. GB 51251-2017《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雷电是一种常见的天气现象,会给建筑物造成损害,甚至引起火灾。

该规范规定了建筑物防雷的基本原则、防雷保护等级、防雷距离、防雷保护装置的选型和布置、接地设计和检验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合理的防雷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防雷能力,防止雷击灾害的发生。

3. GB 50074-2015《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该规范是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制定的。

它规定了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设计原则、布置和数量、材料和构造、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内容。

该规范也规定了不同类型建筑物的火灾风险等级和所需消防设施的要求,保证了消防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数量配备,提高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

4. GB 50140-2005《汽车停车场设计规范》汽车停车场因为车辆广泛的使用和停放,火灾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该规范规定了室内车库和露天停车场的防火设计要求,包括车库布局、车位数量、灭火设备、通风设备和疏散通道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合理的防火设计,可以提高汽车停车场的火灾防范能力,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保障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消防设计规范是消防工作的基础和指导依据,合理的使用和贯彻执行有助于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标准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标准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标准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火灾爆发时能够提供安全撤离和有效灭火的措施而制定的。

这些规范和标准涵盖了建筑物的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水源等各个方面,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防止火灾扩散。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和标准。

一、建筑消防设计规范1. 消防设备规范:消防设备的规范主要包括消防水泵、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带、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的选型、设置与布置要求。

消防设备的规范化设计旨在确保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和高效性,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2. 消防通道规范:消防通道规范主要包括疏散楼梯、通道宽度、防烟门等方面的要求。

消防通道的规范化设计是为了保障人员疏散时的顺畅和安全。

疏散楼梯的规范要求通道宽度要足够宽,以容纳大量的人员流动,并保证疏散速度。

防烟门的设置则是为了控制烟雾扩散和保护人员免受有害气体的侵害。

3. 灭火系统规范:灭火系统规范主要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方面的要求。

灭火系统的规范化设计是为了确保灭火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以及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地启动和运行,尽快扑灭火源,减小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建筑消防设计标准1. 火灾安全评估标准:火灾安全评估标准主要用于评估建筑物的火灾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该标准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结构等因素,制定了火灾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组成,以保证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满足基本的火灾安全要求。

2. 疏散设计标准:疏散设计标准主要涉及人员疏散的安全、迅速和有序。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疏散通道和出口的数量、位置和尺寸,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建筑物,减少人员伤亡。

3. 灭火设施设计标准:灭火设施设计标准主要涉及建筑物内部灭火设备的设置和布置。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和位置,确保灭火设备的可及性和使用便利性,同时减少火灾扩散的可能性。

消防设计规范

消防设计规范

消防设计规范消防设计规范是指对建筑物进行消防设施设计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它的目的是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首先,在消防设计规范中,需要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设计。

这包括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占地面积、高度等特点,确定适当的消防设施种类和布置位置。

常见的消防设施有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器等。

其次,消防设计规范还对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进行规范和要求。

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疏散通道的宽度和通畅度也需要进行具体规定,以确保人员疏散不受阻碍。

另外,消防设计规范还对建筑物的防火分区进行要求。

根据建筑物不同部位的火灾危险性,应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防止火势蔓延。

防火分区之间的墙壁、楼板等结构也需要符合一定的防火性能要求。

此外,消防设计规范还要求建筑物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出火警信号,提醒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能够快速灭火,并减轻火灾的破坏程度。

还有,消防设计规范还对建筑物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要求。

建筑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避免燃烧或燃烧程度不高。

建筑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间设备等也需要符合一定的防火要求,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最后,消防设计规范还要求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

定期的维护和检查可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综上所述,消防设计规范是对建筑物进行消防设施设计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它包括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的要求、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置要求等。

通过遵循消防设计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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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规范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

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

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 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净宽可不小于80cm。

,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 25、20。

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 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10L/S -15L/S。

31、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

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3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四、室内消防栓系统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

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10L/S 超高层建筑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

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4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0角;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米。

栓口距地面1。

1米。

栓口为DN65。

水龙带不小于25米,水龙口20毫米。

44、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五、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喷林系统的类型:湿式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干式喷林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

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45、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6、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启闭指示装置。

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

2米。

48、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

干式有排气装置的5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250个49、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

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代8个喷淋头六、消防水泵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54、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55、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56、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57、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59、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60、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

3-1。

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

3-1。

5米。

62、建筑面积大于500m 2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3、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64、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

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65、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

5米66、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67、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

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68、线槽每隔1。

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69、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70、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

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71、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72、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

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73、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

3-1。

5米九、防烟、排烟系统74、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75、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76、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

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77、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78、防烟楼梯间。

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

28000-30000M3、H。

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7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80、防烟楼梯间为50PA81、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82、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8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 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 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 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

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84、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

避难层。

85、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86、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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