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文物普查,所需材料清单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编制依据本规范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制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和备案。
建档备案的意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属于专业档案。
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地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类数据和信息资料保存,并发挥其作用的必要措施,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和促进文物资料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建档备案的责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上级普查机构负责对下级普查机构的建档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资料收集范围5.1 调查资料5.1.3 田野调查记录5.1.4 图纸、照片、拓片等资料5.1.5 其他调查资料5.2 行政资料5.2.1 各类行政性文件及报表5.2.2 培训教材5.2.3 宣传材料5.2.4 其他行政资料5.3 汇总资料5.3.1 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5.3.2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5.3.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5.3.4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普查数据资料6 建档与备案6.1 通过田野调查,收集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资料。
6.2 对调查资料进行室内整理、分类、编号、命名后归档。
6.3 对普查档案进行审定和抽查,并签字、盖章。
6.4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建立文物普查档案。
根据收录资料的内容,按调查资料卷(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建档。
6.5 调查资料卷、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应根据收录的内容编制目录,以便查阅。
6.6 县级行政区域文物普查档案调查资料卷中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汇总资料卷,须制作备份,上报地市文物普查办公室。
6.7 地市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所辖各县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正文体例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正文体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正文体例附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正文体例第一部分普查工作背景第二部分普查工作情况一、普查工作过程(一)普查准备阶段(二)调查登记阶段(三)数据处理阶段(四)分析发布阶段(五)总结表彰阶段二、普查工作方法(一)组织保障(二)物质保障(三)工作流程(四)人员选调与培训(五)经费投入与使用:普查经费总投入、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自筹资金比例统计;普查经费使用情况汇总。
注:普查经费投入与普查经费使用分布情况的表格统计表、数量树状图、比例饼状图(六)制度建设(七)宣传动员(八)数据质量控制:(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三、普查工作成果(一)普查机制建设(包括制度规章)(二)普查方法和普查技术创新(三)普查仪器设备配置普查仪器设备数量汇总、普查新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统计、普查仪器设备归属情况统计、普查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普查新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
(四)普查队伍建设普查人员数量汇总,普查在职人员和临时人员比例统计,普查人员学历和职称、职务分布情况统计。
(五)科研成果汇总分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汇总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物的总量统计。
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物的分类统计。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物的单体文物情况(类别、数量)的分类统计。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物的发现类别(二次普查、其他普查、三次普查)的分类统计。
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物的年代的分类统计。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6月目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 (1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 (2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 (3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 (3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 (3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 (3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 (4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46)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计量标准 (4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 (5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 (5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汇总规范 (6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规范 (6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规范 (68)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7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
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
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6月目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 (1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 (1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 (2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 (3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 (3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 (3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 (4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4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计量标准 (4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 (4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 (5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汇总规范 (60)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规范 (6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规范 (66)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7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
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
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学习资料

男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文化站
联络员
佛山市
曾瑞航
男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宣传文体办
联络员
谭回华
男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居委会
联络员
杨泽标
男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成人教育学校
联络员
阳江市
冯燧玲
女
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旅游文体局
联络员
马进金
男
阳西县织笼镇文化站
联络员
湛江市
张兴安
男
雷州市杨家镇文化站
联络员
程马生
男
遂溪县草潭镇文化站
韶关市
胡辉云
男
南雄市珠玑镇文化站站长
联络员
杨志方
男
韶关市韶石山景区农民
联络员
朱启机
男
新丰县梅坑镇文化服务中心
联络员
蓝俊才
男
翁源县江尾镇文化站
联络员
河源市
林卓腾
男
紫金县蓝塘镇文化站
联络员
林辉兰
女
河源市源城区上城街道办事处
联络员
曾振达
男
连平县陂头镇文化站
联络员
梅州市
罗爱萍
女
兴宁市径南镇文化站
联络员
黄汉平
联络员
江泽
男
廉江市良垌镇文化站
联络员
茂名市
姚章伟
男
化州市新安镇文化站
联络员
邵叔铿
男
电白县电城镇社会事务办
联络员
清远市
吴岐青
男
连州市丰阳镇丰阳村委会
联络员
严银新
男
英德市浛洸镇政府
联络员
梁泽谦
男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文化站
第三次文物普查技术流程

第三次文物普查技术流程1. 准备工作
- 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 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
- 培训普查工作人员
- 准备必要的普查设备和材料
2. 摸底调查
- 收集历史文献资料
- 了解当地文物分布情况
- 确定普查范围和重点区域
3. 实地普查
- 对普查单位进行实地勘察
- 填写文物普查表
- 拍摄文物照片
- 绘制文物分布图
4. 数据整理
- 录入普查数据
- 核查数据准确性
- 分析数据质量
5. 成果汇总
- 编制文物普查报告
- 建立文物数据库
- 制作文物分布图集
6. 成果应用
- 为文物保护提供依据
- 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
- 为文化传承作出贡献
7. 后续工作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定期开展复查工作
- 加强文物宣传教育
以上是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技术流程概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
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附件1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办法为了确保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质量,检验实地调查阶段的成果,为下一阶段资料整理工作和普查的最终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每个普查单元。
二、验收依据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5.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计量标准6.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三、验收组织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验收工作由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省普查办开展本辖区的验收工作。
验收组由省、市专家和普查办人员组成,每个验收组人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验收组组长由省普查办确定。
四、验收内容实地调查阶段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工作验收、数据质量验收、普查成果验收和调查现场验收。
(一)组织管理工作验收:是对该普查单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经费到位及使用、宣传及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工作的验收。
主要指该普查单元是否建立了完备的普查机构、当地政府是否配备了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普查人员是否做到了培训上岗、是否采取了富有成效的宣传方法、社会力量是否最大化地参与了文物普查工作等。
(二)数据质量验收: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纸质与电子文本数据质量的验收。
主要指下列内容:1.地理位臵、定名、文物点简介、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部分描述是否规范;2.文物点的照片是否合乎要求;3.文物点位臵图和平面图是否规范;4.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是否一致。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内页第一页(修改后)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内页第一页(修改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内页第一页(修改后)附件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内页第一页(修改后)名称代码地址及位置北纬东经海拔高程GPS坐标°′″°′″m测点说明类别古遗址洞穴址聚落址城址窑址窖藏址矿冶遗址古战场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其他古遗址古墓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古墓葬古建筑城垣城楼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学堂书院驿站会馆店铺作坊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寺观塔幢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池塘井泉其他古建筑石窟寺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其他石刻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纪念重要史迹地或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及代表性名人墓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工业建筑及附属物金建筑融商贸建筑中华老字号水利设施及附属物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年代统计年代□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西周□东周□秦□汉□三国□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待定面积(m2)所有权□国家□集体□个人□不明使用单位(或隶属使用情况人)用途□办公场所□开放参观□宗教活动□军事设施□工农业生产□商业用途□居住场所□教育场所□无人使用□其他用途复查对象级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指标顺序变更情况对照表变更后1.名称2.地址及位置3.GPS坐标4.类别5.年代6.统计年代7.面积8.所有权9.使用情况10.复查对象变更前1.名称2.地址及位置3.GPS 坐标4.级别5.面积6.年代7.统计年代8.类别9.所有权10.使用情况扩展阅读:营口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规范营口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规范营口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工作,确保文物普查质量,根据国家文物局编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著录说明》及相关标准、规范,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其条文释义、《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营口普查实际,制定本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前言
1. 介绍第三次文物普查的背景和目的
第三次文物普查是我国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全面了解和
掌握我国各地的文物资源情况,为文物保护、修复、研究提供数据支持,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强调文物普查的重要性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对于传承和弘
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文物
普查工作至关重要。
3. 概述本文的主要内容
本文将介绍第三次文物普查涉及的所需材料清单,包括申报材料、
普查调查表格和其他相关资料,帮助各地文物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好准
备工作,确保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所需材料清单
1. 申报材料清单
1) 文物普查项目申报书:包括普查项目的基本信息、申报单位介绍、普查内容和范围、普查目的及意义等。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报单位资质的证明。
3) 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用于验证申报单位的合法性。
4)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证件复印件:确认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
2. 普查调查表格清单
1) 文物普查项目基本信息表:包括普查项目编号、名称、地点、项
目负责人、普查单位等基本信息。
2) 文物普查成果数据表:用于记录和统计文物普查取得的各类数据
信息。
3) 文物普查资料清单表:用于汇总文物普查所需的各类资料清单,
以便统一管理。
3. 其他相关资料
1) 文物普查工作方案:详细阐述了文物普查的具体内容、目标和工
作步骤,作为文物普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 文物普查调查指南:对文物普查调查的方法、流程和技巧进行详
细说明,帮助普查人员进行科学、有序的调查工作。
3) 文物普查技术规范:制定了文物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普
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三部分:结论
1. 强调做好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文物普查的准备工作,准备充分的申报材料、普查调查表格和
其他相关资料,是保证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2. 呼吁各地文物部门和相关单位重视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普查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级文物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一次高质量的文物普查工作。
3. 展望文物普查的未来
希望通过本次文物普查,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各地的文物资源情况,为文物保护、修复、研究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支持,推动我国文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