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人事管理规定

子企业副总经理级以上人事管理规定

1目旳

为了企业旳长远发展,加强******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对子企业旳监督管理,增进子企业管理团体规范运作,优化企业旳资源配置,根据《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2合用范围

本规定合用于******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下属子企业副总经理级以上旳人事管理。

3定义

3.1“母企业”:指企业,即********有限企业。

3.2“子企业”,是指企业根据我国境内法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他人共同

投资设置旳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企业,本制度根据持股比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和参股子企业三类企业:

3.2.1“全资子企业”,是指企业投资且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为100%,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3.2.2“控股子企业”,是指企业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企业:

➢绝对控股,即企业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相对控股,即企业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企业为该企业旳第一大股东,对该企业具有控制性旳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控制性影响,即企业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企业派出旳董事人数占该企业董事会组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企业实行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4子企业副总经理配置

4.1***事业部下属子企业年净利润在600万元如下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两名,年

净利润在600万元以上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三名。

4.2***事业部下属子企业年净利润在1000万元如下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三名,年

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四名。

4.3子企业副总经理编制如超标,将由母企业直接追责总经理。

5职务任免

5.1任免原则

➢根据企业战略与发展及客观公正旳考核成果,让德才兼备旳人才承担重要旳责任。

➢坚持职务公平竞争旳原则,推行能上能下旳灵活机制,增进员工旳职业发展。

5.2职务任免权限

5.3晋升资格与程序

5.3.1晋升资格

企业出现管理岗位空缺,以及新成立或新组建旳机构需要管理人员时,可在具有职务晋

升资格旳人员中选拔或通过内部竞聘方式。没有合适人选时,可考虑外部招聘。

晋升资格原则上为同步满足如下条件者:

➢已担任拟晋升管理职务旳低一级职务一年或以上。

➢近来一年绩效考核综合成绩优秀。

➢具有拟晋升管理职务旳任职资格和管理技能,具有发展潜力。

➢阐明:对有突出或重大奉献者,可以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破格晋升。

5.3.2晋升程序

由提议人填报《晋升申请审批表》,按任免权限提交审批,经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草拟任职告知会签后公布。

5.4罢职情形与程序

5.4.1下列情形之一原则上应免除职务:

➢持续两年子企业经营效益为负或持续三年未到达集团制定旳效益目旳。

➢严重或多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企业惩罚旳。

➢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本人或下属重大或多次工作失误旳。

➢未能适应所任管理职务或经任职考核确认不具有职务旳任职资格和管理技能旳。

➢子企业发生重大工伤、火灾、安全事故旳

➢其他子企业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对副总经理罢职旳情形。

5.4.2罢职程序

由提议人填报《罢职申请审批表》,按任免权限提交审批,经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草拟任职告知会签后公布。

5.5调动情形与程序

5.5.1调动审批权限

5.5.1调动申请及审批

由申请人或调出(调入)子企业总经理提交申请,填写《调动申请审批表》,然后提交到行政人事部初审后,再按调动权限期进行审批。

6薪酬管理

6.1薪酬原则

6.1.1子企业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薪酬原则按照集团文献《子企业经理级以上薪酬管理

措施》执行。

6.1.2新筹建、开办或并购旳子企业,可合适调整薪酬构造,详细薪酬原则经总裁、董

事长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颁发内部告知,但年薪酬总原则不得高于薪酬管理措

施中预期利润所匹配旳副总经理、总经理年度总薪酬。

6.2年度考核

6.2.1年度考核采用由子企业总经理与集团董事长签订年度《经营目旳责任书》旳方式

进行。年度经营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奖励确定措施、奖励兑现措施等事项在《经

营目旳责任书》中明确。如子企业已签订利润保底考核承诺函,则按承诺函文献

内容核算年度奖金额。

6.2.2子企业年度奖励人员包括子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关键骨干

人员,详细由其子企业董事会认定。

6.2.3年度奖励旳分派方案,由子企业总经理根据企业有关规定确定并上报企业行政人

事部后提交子企业董事会审核算施;对不符合规定执行旳子企业,企业有权对其

进行对应旳惩罚。

6.2.4对未完毕年度考核任务旳管理团体,子企业董事会将视其情节,采用批评、降职、

降薪、不续聘、调整经营班子直至罢职等行政措施。

7附则

7.1本规定经企业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若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

有冲突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7.2企业保留对本规定作定期或不定期修订旳权利。

7.3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7.4本规定为企业内部文献,未经企业董事长同意或授权不得翻印或外部使用。

8有关文献

8.1TL-HR-MS01:《管理职务序列与任免管理规定》

8.2TL-HR-MS05:《调动管理规定》

8.3TL-HR-MS11-IM01:《子企业经理级以上薪酬管理措施》

子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人事管理规定

子企业副总经理级以上人事管理规定 1目旳 为了企业旳长远发展,加强******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对子企业旳监督管理,增进子企业管理团体规范运作,优化企业旳资源配置,根据《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2合用范围 本规定合用于******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下属子企业副总经理级以上旳人事管理。 3定义 3.1“母企业”:指企业,即********有限企业。 3.2“子企业”,是指企业根据我国境内法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他人共同 投资设置旳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企业,本制度根据持股比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和参股子企业三类企业: 3.2.1“全资子企业”,是指企业投资且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为100%,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3.2.2“控股子企业”,是指企业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企业: ➢绝对控股,即企业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相对控股,即企业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企业为该企业旳第一大股东,对该企业具有控制性旳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控制性影响,即企业在该企业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企业派出旳董事人数占该企业董事会组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企业实行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企业旳财务报表之中旳企业。 4子企业副总经理配置 4.1***事业部下属子企业年净利润在600万元如下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两名,年 净利润在600万元以上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三名。 4.2***事业部下属子企业年净利润在1000万元如下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三名,年 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旳企业最多只能设副总经理四名。 4.3子企业副总经理编制如超标,将由母企业直接追责总经理。 5职务任免 5.1任免原则 ➢根据企业战略与发展及客观公正旳考核成果,让德才兼备旳人才承担重要旳责任。 ➢坚持职务公平竞争旳原则,推行能上能下旳灵活机制,增进员工旳职业发展。 5.2职务任免权限 5.3晋升资格与程序 5.3.1晋升资格 企业出现管理岗位空缺,以及新成立或新组建旳机构需要管理人员时,可在具有职务晋

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规 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子公司/指挥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润恒系统人力资源管理行为,配合润恒公司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程,促进子公司/指挥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和人本化,有力推进润恒系统人力资源战略的实施和人力成本的合理控制,润恒公司遵循“依法治企、以岗选能;引留并济、注重培养;激励优先、人企共进”的原则,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润恒系统各子公司/指挥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总纲,归口管理部门为润恒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各子公司/指挥部的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日常人事管理等专项工作。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四条招聘权限

各子公司/指挥部高层管理人员及年薪制人员招聘:各子公司/指挥部人力资源部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子公司/指挥部总经理/指挥长签署意见后,提报到润恒公司人力资源部,润恒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提报到公司决策委员会审批。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人员需求申请》由润恒人力资源部转给鼎意公司猎聘部进行人员招聘,同时将审批通过的《人员需求申请》转给子公司/指挥部人力资源部存档。 各子公司/指挥部财务负责人招聘:因各子公司/指挥部财务负责人实行润恒公司委派制,故财务负责人的招聘由润恒公司按照相应招聘流程进行。 各子公司/指挥部中层管理(除财务)及以下人员由各子公司/指挥部自主招聘。 第五条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各子公司/指挥部人员招聘到位后,要在7日内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八张红底一寸照片、职称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员工到职单、入职手续清单、员工参/弃保声明、体检报告; 员工转正、调资和办理保险过程中形成的审批材料; 员工在职期间的任职任命、异动、奖罚等文件资料;

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为 规范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 员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子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与集团公司的发展目标相一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人才培养和激励,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人事录用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并公开发布岗位招聘需求,并通过招聘渠道对外进行招聘。 第六条招聘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子公司对招聘人员的选拔应按照能力和资质原则,并 进行面试、笔试等形式的考核。 第八条子公司在录用员工后,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 规定核实其身份证件和相关证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企业文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人事任免 第十条子公司设立人事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员工进行评定, 确定升职、加薪、晋升等事项。 第十一条人事评定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委员会成员 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主管和中层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员工的评定应按照绩效考核、能力发展和岗位要求 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三条人事评定结果应及时向员工通报,并形成评定档案,作为制定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四条子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对员工进行任免,但任免 决策应经过合理程序和明确原因。 第四章薪酬福利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基本工资,并根据 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岗位责任进行浮动调整。 第十六条子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给予奖金、奖励 等额外报酬。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等。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财务状况,提 供培训、职业发展、职称评审等支持。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工活动和员工关怀机制,加 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 目标,并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进行评估。

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XXX集团公司 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有效协助、指导、服务与监督,确保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合法合规,与集团人力资源工作形成良好的协同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本办法所称子公司包括集团对外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与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包括:组织架构与岗位编制管理、人事任免、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绩效与福利管理、人事信息管理。 第四条管控模式 根据子公司业务规模与经营管理需要,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采用操作管控、监督管控与顾问服务三种管控模式相结合。 操作管控型: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筹备期与初创阶段,或人员规模在100人以下的子公司。该类子公司可将所有人力资源工作全权委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子公司不单设人力资源部门。 监督管控型: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稳定发展期,人员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子公司,或人力资源工作相对独立,成立独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子公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主要对该类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监督管控,重点监督管控范围包括:公司人力资源战略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一致性,集团人力资源战略的落实执行情况,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集团外派人员管理。 顾问服务型:适用于参股子公司。集团公司主要提供人力资源相关协助、辅助工作与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 第五条三级及以下子公司管理 子公司成立下属子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规范,规范对下属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编制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组织架构与编制设置原则 组织架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战略决定组织架构,组织架构支撑企业战略落地。

子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清远子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明确子公司人事管理流程及配套表格,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有效监管,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岗定编 由人力资源科牵头拟定分管审核子公司经理复核报事业部总经办审核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增员计划 1、经营人员(指营销外办及供应采购业务人员,不含经营办及供应科科室增员)需增员招 聘的统一由经营办(或供应科)拟定《子公司增员计划申报表》,经科室主管审核,人力资源科根据定岗定编计划进行复核,经营分管确认,子公司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科上报公司总经办,由公司总经办组织招聘。 2、属于职能科室增员招聘的由部门拟定《子公司增员计划申报表》,人力资源科根据定岗 定编计划进行复核,经所属分管确认,子公司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科组织招聘。 3、属于一线生产工人、生产辅助及生产后勤人员增员招工的,通过早会、人员状况变动 监控表等其他形式,由所需部门提出,班子认可,人力资源科确认在定编之内,即可组织招工,无需拟定增员计划申报表,但属于定岗定编外的增员需报总经办审核,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4、以上所涉及的《增员计划申报表》由人力资源科妥善保管,并按要求进行保存归档;第四条、报名登记 1、招工招聘管理员根据审批到位的增员计划,及时在清远市劳动局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予 以发布; 2、人力资源科人事管理员负责招聘、招工岗位的报名登记工作; 3、应聘人员需填写《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或复印件,以备检查。招聘类岗位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招工类岗位需提供身份证(或户籍簿)、尽可能提供学历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五条、面试与录用 1、属于一线生产工人、生产辅助及生产后勤人员的面试与录用 ➢由人力资源科主管组织科内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由招工招聘管理人员引领应聘者到应聘岗位现场参观,并由用人部门主管与应聘者交流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入职面谈; ➢入职面谈主要内容如下,面谈人要认真填写《子公司新员工入职面谈把关记录表》,并根据面谈结果进行评价,应聘者总体评价达基本符合方可录用;

人事管理规定

五、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5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壹)交学历证;

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推进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根据《子公司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所投资控股的子公司(含相对控股子公司),不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参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1、日常管理独立性原则; 2、用人理念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性原则; 3、管理方法与集团公司保持趋同性原则。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实施协助、指导与服务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子公司的人事委派、任免和聘用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事委派权限 决定(全资、绝对控股、控股)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委派或推荐、提名(相对控股)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委派人选。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 第五条子公司人事任免权限 决定(相对控股)本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或推荐、提名(全资、绝对控股、控股)本单位高层管理人选,决定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经理。 第六条人事委派和任免程序 1、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集团公司决定任免,集团公司下文任免,发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子公司。

2、绝对控股、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集团公司以推荐、提名的方式委派,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由集团公司下文公布,发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子公司。 3、相对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报集团公司备案后由子公司下文任免。 4、除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或集团公司以提名、推荐的方式委派,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报集团公司备案后由子公司下文任免。 5、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决定,子公司下文任免。 第七条聘用管理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集团公司外派的人员,由集团公司办理聘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其他人员,由子公司办理聘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协助、指导与服务 第八条子公司可委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招聘员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或参与面试选拔,子公司负责人员的审批和录用。集团公司每年组织应届生招聘和春季人才招聘会,为子公司提供招聘平台。 第九条集团公司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子公司可选送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集团公司每年组织新员工进企培训,子公司应选送本单位的新员工参加培训。 第十条集团公司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会议,探讨和提高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将对人力资源工作先进的子公司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可协助子公司进行人力资源状况审计和专项分析改进。 第四章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参考

集团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在集团统的思想指导下工作,以人为本,用人所长,提倡团队精神,鼓励学习,鼓励创新。 集团与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关系采取“审批制”和“备案制”。“审批制”是指必须事前向集团报送方案、申请批准,未批准的方 案不能执行。“备案制”是指自行决策执行,同时报送集团复核备案。 第二条集团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机构与职能: (一)集团总裁负责以下事项 1、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进行审批; 2、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3、对子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调动、免职进行审批; 4、对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命、调动、免职进行审批; 5、对子公司总经理工作考评方案进行审批; 6、对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薪资制定、薪资调整方案进行审批; 7、对子公司重大福利调整方案和重大奖惩方案进行审批。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 具体包括: 1、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方案予以审核; 2、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3、对主管以上人员任命、调整、招聘等方案进行审核; 4、对子公司拟定薪资调整方案予以审核; 5、拟订子公司总经理与其它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 6、对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评方案予以审核; 7、对子公司普通员工招聘、岗位调整、考评方案备案; 8、对子公司其它人力资源文件备案; 9、对子公司福利调整方案、奖惩方案进行审核。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主要管理内容。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的要求是:机构简练、人员精简,避免因人设岗、机构臃肿。子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力资源编制必须经集团审批后方可实施。 子公司的“定岗、定员、定责、定资”工作要求: “定岗、定员、定责、定资”方案经批准确立后必须严格执行。如因业务增加、工作需要等原因须增减编制、改变职责与薪资必须报集团审批。 未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人员不得列入薪资预算、办公预算等。(一)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调动、免职事宜。

企业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管理

子公司核心人事管理 注释:此处提到的公司为母子公司,子公司核心人事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助理。我公司现在所形成的团体为企业集团,子公司均为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集 团子公司核心人事制度设计思路主要为母公司领导推荐或建议,按照公司法规定,子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母公司对子公司核心人员管控主要通过母公司人力资源审查,此处便可实 现母公司领导控制功能;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母公司对其全资子、控股子公司有 指导、支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采用公文函符合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母公司只能称总 经理,这里只是符合我公司的称呼) 一、子公司核心人事变动类型 1、子公司董事、监事委派 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均由母公司管理层提名,报母公司董 事会,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由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委派文件并 代表母公司与委派董事、监事签订《委派书》,明确委派董事、监事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母公司董事长签发《委派书》,向子公司正式推荐。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委派董事提交子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 2、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推荐与建免 母公司可向子公司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根据公司 经营战略,可建免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是否聘任或解聘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子公司董事会 研究决定;子公司也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子公司 董事长提名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报 母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

或解聘。 二、子公司核心人事变动流程 (一)子公司总经理聘任 1、母公司推荐 1)母公司管理层向推荐子公司总经理,经母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任职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拟定《推荐函》,母公司总裁签发; 2)子公司收到《推荐函》后,召开董事会研究讨论聘任总经理议案, 形成董事会《决议》文件; 3)子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由子公司董事长签发《任免通知》红头 文件,未设董事会则由执行董事签发,抄送各子公司,抄报母公司; 4)资料表格存档: 《推荐函》由子公司行政部门和母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任免通知》由子公司行政部门和母公司行管中心存档 2、子公司外聘 1)子公司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准备上报材料,包括《核心人事推荐表》 和简历,上报母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查; 2)母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收到《核心人事推荐表》和简历后,审查资格 并报母公司领导,符合条件后拟定《推荐函》,由母公司总裁签发; 3)子公司收到《推荐函》后,召开董事会研究讨论聘任总经理议案, 形成董事会《决议》文件;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管理大全、制度范本、岗位职责、营销方案、计划范文、合同协议、报告范本、法律文书、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management encyclopedia, system templates, job responsibilities, marketing plans, plan templates, contract agreements, report templates, legal documents, other templates, etc. I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template formats and How to write, stay tuned!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有限责任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部门经理、项目公司经理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我方派出到参股、控股公司任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的党、团、工会组织的干部,由公司党委和所属公司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依法管理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第五条责权统一原则。承担经营管理主要责任的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必须承担公司经营的责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为了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应当享有充分调动公司各种资源以完成经营目标的权力,因此,应当充分享有用人权,行使用人方面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的权力,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与党管干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等方面的领导作用。 第七条集体决策原则。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章产生方式 第八条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候选人选,可以由以下渠道产生: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

JSC-HR-ZD-00X总部对子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定稿

页码 1 OF 7 文件名称总部对子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1-1 文件封页 文件种类□制度 修改类别□新发放 □更改版次 □作废-取代档 修 改 类 别 □新发放 □更改版次 □作废-取代档 文件修改记录 版次更改原因更改内容简述更改人生效日期 编制 审批 编写审核批准发行章/日期

页码 2 OF 7 文件名称总部对子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1-1 总部对子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总部”)和子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子公司”)之间的人事工作的管理,顺畅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明晰总部与子公司的工作沟通和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和子公司、独立配置有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的事业部或办事处。 三、职责 3.1、总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落实情况指导和督查。 3.2、子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意见反馈。 3.3、子公司人事负责人为与总部人事工作对接人,同时为子公司人事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管理原则 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五、管理细则 5.1、管理模式及分公司工作权限 5.1.1、总部对子公司人事的管理模式,实行矩阵式管理模式,子公司既接受子公司总经理的管理, 同时接受总部的管理。 5.1.2、子公司需严格遵守总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遵循总部指导方向及原则的前提下,可自行 制定和完善适合自身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办事流程,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实施。如制定的细则或流程与总部的规章制度有矛盾或冲突的地方,须提前报总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1.3、子公司的日常人事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按公司规章制度和流程自我处理,需要请示的,直接 请示子公司领导,涉及到需要总部协调或超出权限的,报总部审批后执行。

正威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正威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正威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

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 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 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 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 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 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下属企业(定义见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高管)管理流程,加强对下属企业高管的选拔、聘任、调动、免离职等方面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由集团直接管控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及集团取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及集团为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而设立的事业部平台(集团直管的具体企业见附件1)。 第三条企业高管是指下属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上市公司董秘或证券事务代表、参股企业中集团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高管还包括集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下属企业董事长、派出董事、派出监事作为企业高管,按照《**集团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集团对企业高管的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前集团人事预审制度,即所有需提请下属企业董事会决策的人事提案,在提交下属企业董事会表决之前,均需报集团预审。凡未经集团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人事提案,均不能提报至下属企业董事会表决。 第五条在收到下属企业人事提案后,集团主管领导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调研,形成审核意见后报集团总裁核准。预审过程要快速、高效,预审结果要科学、合理。预审应在自收到提案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提报企业反馈,确实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反馈预审结果的,应与提报企业充分沟通,达成最终反馈时间。 第二章推荐与选拔 第六条推荐程序 (一)下属企业总经理由集团总裁班子或下属企业董事长推荐,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由集团财务管理总部推荐,其他高管由下属企业总经理推荐。集团人力资源总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高管评议程序. (二)推荐人必须组织填报《企业高管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2),其中下属企业总经理由集团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填写,下属企业其他高管由人力资源总部或推荐人填写。 第七条评议程序 (一)所有企业高管候选人必须经过企业高管评议程序后方可进入下属企业董事会聘任表决流程,评议程序由集团人力资源总部组织. (二)下属企业总经理评议由集团总裁、集团主管企业领导、集团人力资源总监、下属企业董事长组成评议小组,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由集团总裁、集团主管财务领导、集团人力资源总监、下属企业总经理组成评议小组,企业其他高管评议由下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源总监、集团对应职能部长组成评议小组,对其历史业绩表现、专业能力、领导力、价值观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议(附件3《企业高管候选人评议审批表》),评议结果在2/3以上评委赞同的情况下方可视为通过。 (三)评议评委须本着客观、公正和良好的专业精神开展评议工作,并将实名填写评议结果和评语。评委的评价操守记录将作为集团对其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审批程序 (一)集团总裁对评议结果有最终否决权,评议小组出具评议意见后报集团总裁核准。核准通过后方可向下属企业董事会推荐聘任(附件4《关于推荐XXX任职的函》)。集团推荐、提名或派出的董事须根据总裁核准的意见在董事会上行使与此意见一致的表决权。 (二)在下属企业董事会聘任发布之前,各相关知情人士需保守相关秘密,未经集团授权不得泄露企业高管选拔的任何状况。 第三章聘任与汇报 第九条聘任程序 (一)企业高管由下属企业董事会聘任,聘任流程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下属企业董事会秘书应在董事会表决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聘任表决结果抄报集团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总部. (二)根据被推荐人所在下属企业董事会聘任或决议,由下属企业董事会在下属企业范围内发布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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