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原则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原则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普通医疗废物。
由于其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传染性,因此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出发,提供详细的分类收集原则。
一、感染性医疗废物1. 定义:指在诊断、治疗、预防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含有致病菌或其他生物危害因素的固体、液体或半固体垃圾。
2. 分类原则:(1)根据来源分类:手术室感染性垃圾、门诊感染性垃圾等。
(2)根据污染程度分类:分为高度污染和低度污染两种。
(3)根据处理方式分类:包括消毒处理和无害化处理两种方式。
3. 收集原则:(1)使用专门标识感染性垃圾的袋子进行收集,并在袋子上标注“感染性垃圾”字样。
(2)对于高度污染的感染性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式收集,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
(3)对于低度污染的感染性垃圾,应当采用密闭式收集,并在适当的时间进行消毒处理。
二、化学性医疗废物1. 定义: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化学危害性质的固体、液体或半固体废弃物。
2. 分类原则:(1)按照来源分类:分为药品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等。
(2)按照危险程度分类:分为易燃、易爆、有毒等不同类型。
3. 收集原则:(1)使用专门标识化学性垃圾的袋子进行收集,并在袋子上标注“化学性垃圾”字样。
(2)根据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垃圾,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如焚烧、氧化等。
三、放射性医疗废物1. 定义: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放射危害性质的固体、液体或半固体废弃物。
2. 分类原则:(1)按照来源分类:分为放射治疗废弃物、放射诊断废弃物等。
(2)按照危险程度分类:分为高放射性、中等放射性和低放射性三种类型。
3. 收集原则:(1)使用专门标识放射性垃圾的袋子进行收集,并在袋子上标注“放射性垃圾”字样。
(2)根据不同类型的放射性垃圾,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密闭式收集、安全运输等。
四、普通医疗废物1. 定义: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固体、液体或半固体废弃物,如病人排泄物、医用纸张等。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交接等工作。
三、医疗废物分类标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临床、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的感染性废物及感染性垃圾。
如:被感染的纱布、绷带、手术外科用品、注射器、输液器、废弃物、血液制品等。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物及固体化学废物。
如:化疗药品残留、药品包装废物、废弃的化学试剂瓶、药品废液等。
3.锐器类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针头、钢针、尖锐刀具等。
4. 医药废品:包括过期、损坏及未使用完全的药品及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
5.医疗废水:指医疗机构内生产和治疗过程中排放的含有人体排泄物和部分药物残留的水。
四、收集管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组织人员及时将其进行分类收集,放入专用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中,并加盖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存放于专用的化学废物容器中,加盖密封,并进行标识,防止其泄漏污染环境。
3. 锐器类医疗废物集中存放,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创伤事故的发生。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过期的、未使用完全的、损坏的进行分类,投放到不同的专用容器内,并标注好。
5. 医疗废水应集中存放并统一进行处理,不得将其直接排入污水系统。
五、医疗废物处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确保处理过程不会给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交由符合条件的化学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锐器类医疗废物应当投放到专用的锐器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其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处理,合理投放到不同的废品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与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与要求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分别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由专人管理,以安全贮存和集中转运各类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2、医疗废物必须分类收集。
3、各科负责对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4、黄色垃圾袋收集医疗垃圾,黑色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红色垃圾袋收集放射性及其他具有生物毒性的特殊垃圾,不得混放。
利器以专用防刺、防渗漏一次性塑料利器收集桶外套黄色垃圾袋收集。
5、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针尖必须毁形,针尖投入锐器收集桶内、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
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形,取下调节器保存计数,利器部分经分离投入利器收集桶内、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
6、采血的一次性注射器、真空采血器及其它受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要套帽(以防引起锐器伤),不用毁形,直接投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7、其他能够引起刺伤、割伤人体皮肤的医用锐器废弃物,如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片、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针灸针等,直接投入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瓶类废弃物、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及输液软袋等,不属医疗废物,可按生活废物处理。
8、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物品属感染性废物,使用后投入黄色垃圾袋内收集,如:(1)棉球、纱布、引流棉条、石膏托、各种敷料等;(2)废弃的被服、腹带、垫布等;(3)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如一次性口镜、换药碗、灌肠器、镊子、导管、扩阴器、指套、压舌板、阴道窥镜、肛镜、吸痰管、洗手刷、擦手巾等;(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垫布(纸)、手术衣、床单、防护隔离衣、防护眼罩等;(5)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如供应室清洁区、无菌区及参观人员等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不属于感染性废弃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9、检验科废弃的血液、血清、应投入内衬防渗漏双层黄色垃圾袋的塑料桶内收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修订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的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感染性废物应当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3.损伤性废物应当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利器盒达到3/4 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4.病理性废物应当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
5.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当在标签中注明;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6.化学性废物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7.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等。
8.根据《目录》中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对一些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密封药瓶或者安瓿瓶、导丝,盛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注明损伤性废物,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帖,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按照相关处理标准规范,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高温干热或者其他方式消毒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要求的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处置,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 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 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 几百甚至上千倍。
医疗废物产生源
医疗卫生机构
包括医院、诊所、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在诊疗 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预防保健机构
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在预防保健活 动中产生的废物。
科研教学机构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演讲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
目录
• 医疗废物概述 • 医疗废物分类方法 • 医疗废物收集原则与要求 • 各类医疗废物收集方法介绍 • 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 • 监管与法规政策解读
PART 01
医疗废物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 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 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PART 02
医疗废物分类方法
感染性废物
废弃的血液、血清。 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如棉球、纱布、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 等。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 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 存液。
损伤性废物
医用针头、缝合针。
载玻片、玻璃试管、 玻璃安瓿等。
加强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 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及时响应和处理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突 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 扩大。
PART 06
监管与法规政策解读
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回顾
0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定义、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也日渐增长。
其中包括通过治疗、诊断、研究和预防等医疗活动产生的、有潜在的致病性、污染性和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如果这些废物没有正确处理和分类,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很大的风险。
1.2 目的和意义建立科学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是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置的重要举措。
这不仅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浪费,还能促进医疗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2.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的原则与要求2.1 原则2.1.1 环保原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应以环境保护为核心,通过合理的分类和集中收集,减少废物的数量和对环境的污染。
2.1.2 安全原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应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对人员、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
2.1.3 合理经济原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应合理规划和组织,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2.2 要求2.2.1 分类明确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危险性、性质和产生源头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以便于有效收集和处理。
2.2.2 集中收集医疗废物应通过专门设立的医疗废物收集站点进行集中收集,避免随意丢弃、乱倒等行为。
2.2.3 限制接触医疗废物应在源头进行封装和标识,减少人员的直接接触和危害。
2.2.4 确保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分类进行相应的安全处理,包括焚烧、消毒、杀菌、填埋等。
3.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3.1 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3.1.1 感染性废物包括与感染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如带有体液、血液或其他感染源的废弃纱布、破碎的玻璃器皿、注射器等。
3.1.2 急性毒性废物包括具有急性毒性的废弃物品,如化学药剂、废弃药物和破损的化学试剂瓶等。
3.1.3 有害物质废物包括有毒或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品,如废旧电池、荧光灯、废酸废碱等。
3.1.4 特殊性废物包括一些特殊属性的废弃物品,如放射性废物、医用X光片等。
医疗废物管理知识

医疗废物管理知识
1.医疗废物分为哪五类(制度)
1.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
3.病理性废物;
4.化学性废物;
5.药物性废物。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有哪些要求(制度)
1.按类别分类收集,不得混放。
损伤性废物应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刺的专用利器盒内,其它医疗废物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刺的专用医疗废物袋内,含体液、血液的各种引流袋、吸引袋,应将液体倾倒后再置于医疗废物袋。
放入包装物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盛放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
2.盛装医疗废物的收集袋应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4.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如一次性医疗用品),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5.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资料保存至少三年。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医务人员)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上报总务科,非上班时间医院总值班→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协助现场清理、抢救、消毒、隔离、安保、封锁等。
4.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洁人员)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上报主管部门→上报总务科,非上班时间医院总值班→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医疗废物转运、清洁消毒等处理,必要时封锁区域→消毒使用过的工具。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一)以上感染性废物应放入有规范标识的黄色医疗废物袋内。
(二)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隔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二、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甑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利器盒。
三、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处理方法:由药剂科设专人管理,存入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药品管理部门,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
四、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处理方法:用专用容器贮存有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处理O五、病理性废物: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包括感染性疾病产妇的胎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处理方法: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低温贮存。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ES].2003[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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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要求
1、根据医疗废物类别、将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药物性、病理性废物进行及时分类。
2、包装物或容器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包装物或容器的盛装量达3/4容量时应严密有效封口。
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3、医院产生的污水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需严格消毒后达到标准再排放。
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处置。
于产生地点及时按传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双袋收集且密封,包装外应有类别标签。
4、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于产生地点按传染性废物消毒标准进行处理后,包装表面应有类别标签。
5、批量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性废物由专门部门(药剂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批量废弃的化学性废物(如废弃消毒剂、废化学试剂、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的医疗器械)由专门部门(器械科)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7、放入包装物或容器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盛装特殊类别(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和烈性传染
性废物包装物、容器的表面应有类别标签和文字标签(标签内容包括:种类、数量、产生地点、时间、特殊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