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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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科室、部门和岗位,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 等。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术语解释
感染
感染预防与控制
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在人体内寄生并引 起病理变化的过程。
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预防和控制病原 体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和扩散,降低感染发 生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施实施情况等。
05
培训与宣传
培训内容
制度与政策
介绍《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 本制度》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 及相关政策和法规。
感染预防与控制基础知识
讲解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概念、 原则和方法,包括手卫生、防护用 品使用、消毒灭菌等。
特殊感染预防与控制
针对特殊类型的感染,如传染病、 医院获得性感染等,讲解预防与控 制措施。
隔离
消毒
是指将病人或携带者与他人隔离开来,以防 止病原体传播和扩散的措施。
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病原体,切 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体传播和扩散的措施 。
02
组织与职责
组织架构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 宏观管理和协调。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负责具体实施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执 行、培训等。
03
预防与控制措施
感染预防措施
规范消毒、灭菌、隔离和防护操作
01
医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消毒、灭菌、隔离和防护操作流程,确
保各项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强化手卫生
02
医疗机构应提供方便、充足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液、干手
纸巾等,并鼓励医务人员勤洗手,防止病原体传播。

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内容

肥城市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为加强我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要求.一、组织管理(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我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二、基础措施(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二)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

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1。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4.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

(四)消毒供应室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控;(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三)实事求是,精准监测;(四)依法依规,责任明确。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的目标是降低感染率,提高患者满意度,保障医护人员的健康。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会议,研究感染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配备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感染监测、防控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制定感染管理工作方案,包括感染监测计划、感染防控方案等。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培训,提高其预防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开展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医疗设施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科学的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医院应组织定期的感染防控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患者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感染防控方案。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感染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汇总分析,避免感染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医院应对疑似感染病例采取隔离措施,避免传播。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规范的感染管理档案,便于追踪和分析感染病例。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感染信息的宣传,提高患者和医护人员对感染防控的重视。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与质量控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与质量控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与质量控制【摘要】医院感染管理与质量控制是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感染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为提高本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今年4月我们对本中心及下设4个服务站的医院感染工作情况作了全面的考核与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问题我们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

目前,通过笔者及同事们共同努力,医院管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关键词】医院感染; 管理; 质量【中图分类号】r114.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0441-02医院感染的管理与质量控制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如何在有限的设备与条件下,提高本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问题。

我们于今年4月份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对中心及下设4个服务站进行了全面的院感质量考核与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

以下是笔者及同事们在医院感染管理与质量控制中开展的一些工作,总结如下:1 问题1.1 组织健全,但制度落实流于形式: 中心有副职领导分管医院感染工作,总护士长协助兼管医院管理工作,但由于分管领导比较繁忙、偏重于医疗方面工作,加上总护士长在监督护理部之外的科室缺乏一度的工作力度,平时考核结果不能切实与奖惩挂钩,使此项工作一直处于抓而不实状态。

1.2 发现有手术器械使用戊二醛浸泡处理现象: 虽然总护士长反复多次提出,手术器械、口腔器械必需全部采用高压灭菌处理,要求取消戊二醛浸泡处理,但部分科室仍不能很好配合,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隐患。

1.3 生物学监测不能常效开展: 因我中心已采取集中供应制,所有器械包均由上级单位负责灭菌供应,因此不需要我们再次监测灭菌效果,致使消毒液监测等未能常效开展。

1.4 医疗废物管理不到位: 医疗废物管理有制度,护理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到位,暂存处工作人员工作也较认真负责,但是在另外一些重点科室及服务站,存在医疗废物混放、生活垃圾倒入医疗废物、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

6.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 40号

6.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  40号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二、基础措施(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二)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

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患双方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医护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患者。

第二条医院感染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细菌、真菌、病毒或寄生虫引起的疾病。

医院感染在医院环境中容易传播,严重危害了医患双方的健康和安全。

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本医院负责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及监督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四条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的工作。

第二章医院感染预防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培训,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管理科或者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和研究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对医患双方进行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加强医疗环境的整洁和消毒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对医院感染的发生,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对医院感染管理和控制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医院感染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对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三章医院感染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明确医院感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医院感染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健康检查和体检工作,保障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医院感染的发生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院感染防控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四章医院感染处置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医用废物处理和医院感染处理的规范程序,对医院感染的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感染的相关工作制度

医院感染的相关工作制度

医院感染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感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感染管理科,负责感染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感染监测、指导感染预防与控制等。

3. 各临床科室设立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感染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感染监测、感染预防与控制等。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1.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特别是在接触患者前后、摘手套后、暴露于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感染性物质后,必须进行手卫生。

2. 合理使用无菌技术,确保无菌操作的规范进行,防止微生物的传播。

3. 严格执行消毒、灭菌规范,对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环境等进行定期消毒、灭菌。

4. 加强患者管理,要求患者进行必要的隔离治疗,防止感染传播。

5. 加强医院环境管理,保持医院环境的清洁、卫生,防止感染传播。

四、感染监测与报告1. 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感染病例,分析感染原因,采取控制措施。

2. 要求医务人员及时报告感染病例,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3. 定期对感染病例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感染发生的趋势,为感染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

五、培训与教育1. 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和能力。

2. 定期组织感染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

3. 加强感染控制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家属的感染防控意识。

六、考核与评价1. 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评估感染管理的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2. 对感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感染管理工作的落实。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全面、及时的原则,确保感染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感染防控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全员参与的感染防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防控制度,包括感染预防、监测、控制、治疗、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感染防控培训计划,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感染防控监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感染监测工作,对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发生状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感染异常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分析,制定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落实。

第四章感染防控报告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病例和感染暴发事件,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感染原因、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分类报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感染报告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对感染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五章感染防控措施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保持医院内部清洁、干燥、通风、卫生。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洗手和手消毒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的消毒、灭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洁净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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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1、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感染管理成员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2、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拟定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反馈。

3、临床科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医院感染病例按要求登记报告,对法定传染病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报告。

对流行、暴发病例应立即向医院公共卫生科报告。

4、对全院职工及新上岗、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教育培训。

5、开展全面综合性医院感染监测,包括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各科室不同系统疾病,各感染部位,高危科室,高危因素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

医院感染漏报率监测。

6、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监测的合格率必须达100%。

对灭菌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及有关的使用部门。

使用中的消毒液定期进行浓度监测,以及微生物监测。

消毒用的消毒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用的消毒液,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7、定期对医院的环境卫生学进行监测,当有医院感染局限性发生或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环境卫生学指标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

8、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质量进行监测。

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械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三证”。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

9、制定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二、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戴耳环、戒指,不穿工作服进食堂、公共场所、离院外出。

2、诊疗、处置、换药前后均应洗手,肥皂保持干燥。

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做到每天湿式擦洗,当有血迹、体液污染时,立即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病床用湿式清扫,保持一床一套。

床头柜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4、病人被服每周更换1—2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被服。

5、病人住院用品、餐具、便器等应专人使用,便器每周消毒一次,不用时做好终末消毒。

6、医务办公室、病房、厕所等有专用拖把,标记明显,分开清洗、消毒后悬挂晾干。

7、各种器械用具,使用后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8、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摆放有序,定期消洁、消毒,每天检查无菌物品的有效期。

凡消毒的物品应标明科室、品名、有效期、签名、包外贴有三M胶带、包内放化学指示剂1—2个。

9、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灭菌二次。

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

持物钳与容器高压灭菌后干燥使用,在集中治疗前开包,4—8小时更换,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10、注射采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含皮试)。

体温表使用后,做好“二道法”消毒,冷开水冲洗后干燥待用。

11、掌握常用化学消毒剂名称、剂量、使用浓度、方法及注意事项。

使用中的消毒液应每天监测有效浓度。

12、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需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雾化器一人一用一消毒。

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13、垃圾分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使用黄色、黑色袋装置,封闭运送。

14、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执行。

15、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16、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及用后处理,按消毒药械与一次性医用器械的管理条件执行。

三、医院清洁消毒制度1、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由“污”到“净”的流水作业方式布局,清洁区与污染区采取单线行走,不可逆行。

应做到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污染物品与清洁物品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物品与已灭菌物品分开。

2、工作人员上岗时要求着装整齐,戴好帽子,不能佩戴戒指和耳环等饰物,不能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出入各工作区时必须要洗手换鞋方可进入。

3、室内清洁区的台面和地面每日清洁擦拭,污染区的台面和地面每日清洁消毒。

各工作区的墩布应注明区域标记,分开使用。

4、回收污染物品与发放无菌物品应分车、分人进行。

下送完毕后,回收污物车送处理间用消毒液擦拭,再用高压水冲洗干净后备用。

5、凡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必须经高效消毒剂消毒。

6、消毒液需每日更换,现用现配,并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检测。

所消毒的物品必须完全浸泡在消毒液中。

7、对高压灭菌器进行效果监测,每日晨起第一锅做B-D 试验;每锅次进行监测并存档;每个灭菌包应采用化学指示卡、化学指示胶带进行灭菌效果监测;每周用生物指示剂“嗜热肪杆菌芽孢”监测灭菌器效果,结果存档。

8、严格执行无菌物品发放制度,认真检查无菌包的质量及名称、灭菌日期、灭菌标记及工号。

发放中如有散包、湿包、落地包均不得发出,须重新进行灭菌。

9、严格遵守无菌物品有效期:所有灭菌物品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按日期先后排序依次使用。

灭菌敷料包有效期受包装材料、封口的严密性、灭菌条件、储存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

棉布包装材料和开启式容器:温度25℃以下、相对湿度为40-60%时,有效期为七天;其它材料,如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纸塑包装材料:证实该包装材料能阻挡微生物渗入,有效期可相应延长,至半年或以上。

10、每月对空气、无菌物品、一次性无菌物品、消毒液、台面及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细菌培养,结果存档。

11、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正确地“手卫生”制度与操作流程。

包括:进入工作区之前和离开工作区之后,必须洗手;接触清洁物品和无菌物品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必须洗手;离开供应室污染区时,进入清洁区、无菌区之前必须洗手;戴手套之前、脱手套之后必须洗手;进行物品下收下送前后均要洗手;进行各种包装操作前后均要洗手;如工作时被污染或疑似污染时,应重新洗手。

四、无菌操作制度一、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二、执行无菌操作前,应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三、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污染。

五、无菌物品在菌区或灭菌容器内,无菌物和有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应尽快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六、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并经常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七、无菌盐水及酒精棉球罐周消毒二次,棉球、纱布不可装得过满,以免接触容器外面的污染。

八、消毒物品要有明显日期标志,有效期为一周,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九、注射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人流室、新生儿室、供应室(无菌储物间)等应有空气消毒制度,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

十、抽血操作实行一人一巾一带,抽血使用的棉球,棉签应集中处理,防止随地乱扔或带出院外。

十一、用化学消毒液浸泡器械时,要打开关节,盒盖上标有可用时间。

五、安全注射制度一、确保输液用具安全:输注药物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液用具有效期、包装的完整性。

如发现不符要求则不可使用。

二、药物的安全使用:静脉输液治疗流程中药物的领取、摆药、配置、查对、更换液体等步骤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确保每一个步骤安全,才能保证输液的安全。

三、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药物在使用前必须由2人以上核对医嘱,确认医嘱无误后才能执行。

执行医嘱前需打印好输液瓶签、输液执行单,由专人负责摆补液。

(二)溶液查对:摆药者须检查每一袋/瓶溶液的质量,根据输液包装不同采用不同方法。

1、软包装溶液检查方法:一挤二照三倒转四复照一挤:双手用力挤压软包装,检查有无渗液,如发现有渗液,说明软包装已有裂缝,溶液已污染,不能使用;二照:对光照看溶液的质量:认真观察溶液有无沉淀、絮状物、霉点等;三倒转:将溶液上下倒转后再检查有无漂浮物或絮状物;四复照:再一次对光照看溶液,检查其质量。

如检查溶液发现有异常,需及时上报药房。

2、瓶装溶液检查方法:与软包装溶液检查法类似。

方法:一拧二摇三照四倒转:一拧:用母指、食指、中指三个手指轻轻地拧瓶塞,检查其松紧情况,如不能拧动或轻微动视为正常,如轻轻一拧其活动度很大,则提示该溶液不能使用;二摇:轻轻地摇动瓶身;三照、四倒转与软包装溶液检查方法相同。

3、准确张贴输液瓶签:张贴瓶签前必须认真核对溶液的名称、浓度、剂量与瓶签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签名方能张贴。

(三)配药:配药者在配药前必须再认真查对一次,确认药名、浓度、剂量无误后严格按无菌操作加药,并注明时间和姓名,药液尽量做到现配现用。

(四)更换液体(接瓶/换瓶):更换液体时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检查接瓶的液体有无混浊、沉淀等。

2、查对前后二组液体有无配伍禁忌,如无才能接瓶,更换后应仔细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有沉淀、混浊的现象出现,如有应马上更换输液管;3、对两种已知有配伍禁忌的液体不能前后输入,中间应有其他的液体间隔,如无其他补液,应用生理盐水间隔。

4、药液输入后,应检查茂菲氏滴管液平面及输液管道是否通畅,并检查穿刺部位有无渗出,根据药物及病情调整滴速,在输液执行单上签名,并作相应宣教。

四、用药观察:有无药物过敏反应;药物输液滴速:输液外渗。

五、输液反应处理:按输液反应处理流程进行,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六、手卫生制度一、全院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认真按照“七步洗手法”清洁洗手:(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三)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四)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五)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洗干净的手不得配戴饰物。

三、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

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四、医护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消毒双手来代替洗手。

五、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必须进行手消毒:(一)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二)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三)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四)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五)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六、医护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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