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规范 通则》编制说明
《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通则》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标准来源根据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2019年9月30日下发的《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制定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为QX/T-2020-19,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2.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省民政厅等。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略。
4.主要工作过程(1)前期工作2018年7月,项目主持人承担的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预研究项目《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Y-2018-05)通过验收,其中《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初稿作为验收成果之一。
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外,项目组整理预研究项目的分灾种研究相关内容,编著的《气象灾害调查研究与实践》出版。
项目验收后,相关成果应用到安徽省气象灾害调查业务,如2018年度的“温比亚”台风灾害、“8.18灵璧龙卷”和2019年度的马鞍山“3.20”雷雨大风灾害、“5.25-27”暴雨洪涝灾害和“利奇马”台风灾害等3期重大气象灾害调查工作和“7.6”皖东、皖北冰雹灾害、夏秋季干旱灾害的调查分析和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上述调查工作也促进了本标准的不断改进完善。
(2)起草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2020年4月,本标准予以立项后,项目编写组在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和申报立项稿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汇总了气象灾害调查方面的最新标准及资料文献,并将汇编资料发给编写人员进行学习。
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编写方案、分工及编写计划,重点针对标准预研究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征集国家气候中心等参编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自然物候分册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自然物候分册目录拕憙第一章自然物候观测总则憖 ,(, 自然物候观测的概念及其意义,(, 物候观测点的选择,(, 物候观测对象的选定,(, 观测的物候期,(, 物候观测时间,(, 物候观测的一般规定表, 物候观测种类表, 观测的物候期憙第二章观测的主要物候期及标准憖,(, 木本植物(乔木、灌木)物候期标准,(, 草本植物物候期标准,(, 候鸟、昆虫、两栖动物物候期标准,(, 气象、水文现象,(, 物候分析附录, 物候观测常见植物、动物图附录, 自然物候观测记录簿、表格式第二章观测的物候期及标准,(, 木本植物(乔木、灌木)物候期及标准,、芽膨大期乔木和灌木的芽具有鳞片,芽的鳞片开始分离,侧面显露淡色的线形和角形,果树和浆果树从鳞片之间的空隙可以看出芽的浅色部分时为芽膨大期。
裸芽不记芽膨大期。
针叶类如松属顶芽鳞片开裂反卷,出现淡黄褐色的线缝;侧柏鳞片张开,中间露出紫褐色;榆树在鳞片边缘有绒毛出现;刺槐在旧叶痕上突起出现象人字形裂口;槐树褐色带绒毛的隐闭芽露出绿色;栾树芽中出现黄色的毛;枣树冬芽出现新鲜的棕黄色绒毛。
这都是芽开始膨大的特征。
花芽和叶芽分别记明其膨大日期。
如花芽先膨大即先记花芽膨大日期,后记叶芽膨大日期,如叶芽先膨大,也应先记录。
如人力不足可不分别观测,只记芽最先开始膨大日期,但要在日期前注明“花”或“叶”。
花芽、叶芽分别观测的记录可记在同一栏内,加以注明。
为了不错过记录这个时期,可以在观察的树芽上涂上小墨点,当出现分离,露出其它颜色即为芽膨大开始。
但是这种方法仅对有较大芽的树木类才可以应用。
芽很小或绒毛状鳞片的树木,要观察其芽的膨大开始是比较困难的,宜用放大镜或望远镜观察。
绒毛状芽膨大时顶端出现比较透明的银色毛茸。
,、芽开放期有鳞片的芽当鳞片裂开,芽的上部现出新鲜颜色的尖端或形成新的苞片而伸长。
槐树隐蔽芽,当明显看见长出绿色叶芽;榆树形成新的苞片而伸长;裸芽类带有锈毛的冬芽出现裂缝;刺槐芽裂开后长出绒毛,显出绿色;桃、杏的鳞片裂开,玉兰绒毛状的鳞片裂开见到花蕾顶端,既是花芽开放期,也是花蕾出现期。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花生》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花生》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9)提出并归口。
2019年9月30日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下达了《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28 号),《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花生》项目正式立项,项目编号QX/T-2020-27。
2.协作单位本标准由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河南省驻马店市气象局、河南省郑州市气象局、河南省泛区农场气象局参加起草。
3.主要工作过程2019年9 月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下达了《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28 号),《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花生》被作为气象行业标准项目立项。
2019年12月由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牵头联合驻马店市气象局、郑州市气象局、泛区农场气象局正式成立了标准编制起草小组。
2020年1月上旬至4月下旬,在《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的基础上,起草小组人员依据农业气象一线观测经验、花生特色气象服务中心试验及研究情况,结合河南省气象局2019年花生标准预研究成果,综合各方面情况编制了《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花生》征求意见稿。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如下:负责人:张志红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成员:马青荣成林、杨光仙、王秀萍、李彤霄、杜子璇、胡程达、史桂芬,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李书岭河南省郑州市气象局郑亚杰河南省泛区农场气象局房稳静、武建华、陈建杰河南省驻马店市气象局张志红:负责本标准的总体设计、组织验证试验、标准起草修改。
马青荣、成林、杨光仙、王秀萍、李书岭、李彤霄、杜子璇、胡程达、房稳静、史桂芬、郑亚杰、武建华、陈建杰分别负责各地试验区验证试验、参与实地调研、分工搜集相关研究成果、分别负责相关章节内容的编写和修改。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1.标准编制原则《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花生》标准主要依据连续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实用性原则。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畜牧分册22页word文档

憙拑洈敐目录憖拕第一章牧草与放牧家畜观测的组织1.1观测目的和意义1.2观测调查内容1.3牧草观测地段的选择1.4家畜观测调查第二章牧草发育期观测2.1牧草发育期观测的一般规定2.2禾本科草类发育期及其标准2.3豆科草类发育期及其标准2.4莎草科草类发育期及其标准2.5杂类草发育期及其标准2.6灌木、半灌木发育期及其标准第三章牧草生长状况的观测3.1牧草高度(长度)的测量3.2牧草覆盖度的观测3.3灌木、半灌木密度的测定3.4牧草产量测定3.5草层状况评价3.6放牧场家畜采食状况的观测第四章放牧家畜膘情和牧事活动观测与调查4.1家畜调查时间和方法4.2小家畜膘情观测调查4.3大家畜膘情观测调查4.4牧事活动生产性能调查第五章畜牧灾害观测调查和天气气候影响评述5.1牧草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等的观测调查5.2家畜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等的观测调查5.3天气、气候条件对畜牧业生产影响的评述第六章观测记录簿、表的填写6.1畜牧气象观测记录簿(农气簿-4)的填写6.2畜牧气象观测年报表(农气表-4)的填写附录1、饲用植物中名、拉丁名对照表附录2、畜牧观测记录簿、表格式第一章牧草与放牧家畜气象观测的组织1.1观测目的和意义牧草与放牧家畜气象观测、调查是农业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畜牧业生产中,牧草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是牲畜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发展草业是发展大农业的一个方面。
牧草生产与天气、气候条件的关系极为密切,各种类型草场和植物群落的兴衰、荣枯都受天气、气候条件的制约,同时,牲畜的生长发育和畜牧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以及家畜疫病的发生蔓延也都和天气、气候条件有密切的关系。
因此,进行牧草与放牧家畜气象观测,对于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气候条件,避免和克服不利的气象条件,有效地从事牧事活动,加速牧草与家畜的能量转化, 提高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发展畜牧业生产,开展畜牧气象情报、预报、畜牧产量预报、畜牧气候评价等气象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作物分册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卷)国家气象局编定气象出版社ISBN 7-5029-1383-1/P.06001993年6月第一版 1993年6月第一次印刷国家气象局编定责任编辑:黄建成秀虎前言农业气象观测是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和科研的基础,农业气象观测规范,是气象台站取得具有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的农业气象观测资料的技术规定。
农业气象观测包括对农作物生长环境中物理要素和生物要素的观测和记载。
物理要素包括气象要素和有关的土壤要素。
气象要素的大气候观测方法在《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有详细的规定,本规范规定了土壤水分、农业小气候观测和生物要素观测的内容。
本规范以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农业气象观测方法》和气象台站观测试验资料为基础,吸收了国内外的经验,参考了有关书籍、文献,进行了编写,初稿经台站试点并广泛征求气象系统业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后修改定稿。
规范采用系列版本,分上下两卷。
上卷有:作物分册、土壤水分分册、自然物候分册、畜牧分册。
下卷有:果树分册、林木分册、蔬菜分册、养殖渔业分册和补充篇农业小气候观测。
《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全书由许维娜同志主持编写,余万明同志参加了全书编写校对工作,各分册编写情况如下:作物分册:参考了农业部门的苗情调查方法、原苏联《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南京气象学院姚克敏同志主持进行的小麦、水稻、玉米等观测方法业务试验的部分研究成果及安徽阜阳地区气象局李国师同志提供的农业气象灾害调查方法编写而成。
四川省气象局钟国长同志参加了编写工作。
土壤水分分册:参考了世界气象组织有关技术资料和书籍文献,由吴义华同志提供初稿编写而成。
自然物候:参考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写的《中国物候观测方法》编写而成。
畜牧分册: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组织业务试验并提出初稿。
后参考了原苏联《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中国牧区畜牧气候》修改编写而成。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马秀华同志参加了编写工作。
果树分册: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孔令凯同志提供初稿。
现代农业气象观测技术方法第一编20140827

第一篇现代农业气象常规观测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粮、棉、油、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为了满足河南现代农业气象观测需求,我们对《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进行了补充,疑难问题进行了解释,对《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中重要部分进行了摘录,其他内容不再赘述。
第一章常规作物观测方法河南主要种植作物包括: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大豆等,做好农业气象观测工作,为充分利用气候资源,指导农业生产,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常规作物观测,主要包括发育期观测、生长状况观测、生长量测定、产量结构分析、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观测调查、田间工作记载等内容,以及一些新的增补观测内容和农气簿填写的补充说明等。
1. 1发育期观测作物发育期的观测,是根据作物外部形态变化,记载作物从播种到成熟的整个生育过程中发育期出现的日期。
以了解发育速度和进程,分析各时期与气象条件的关系,鉴定农作物生长发育的农业气象条件。
1.1.1发育期观测的一般规定1.1.1.1观测作物和品种观测作物应记载作物的品种类型和大田栽培方式等(见表1-1-1)。
表1-1-1 主要作物品种类型、熟性和栽培方式其它作物品种类型可不记。
熟性和大田栽培方式可参照上表记载。
表中各项内容可请农业部门协助鉴定。
1.1.1.2观测次数和时间(1)发育期一般两天观测一次,隔日或双日进行,但旬末应进行巡视观测。
(2)禾本科作物抽穗(抽雄)、开花期(含玉米吐丝期)每日观测。
(3)规定观测的相邻两个发育期间隔时间很长,在不漏测发育期的前提下,可逢5和旬末巡视观测。
临近发育期即恢复隔日观测。
具体时段由台站根据历史资料和当年作物生长情况确定。
(4)冬小麦冬季停止生长的地区,越冬开始期后到春季日平均气温达到0°C之前这段时间,每月末巡视一次,以后恢复隔日观测。
(5)观测时间一般定为下午,有的作物开花时间在上午,开花期则应在上午观测。
农业气象监测实施方案

农业气象监测实施方案一、背景。
农业气象监测是指利用气象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气象要素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以指导农业生产决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风险管理能力。
农业气象监测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农业生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业气象监测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水平,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内容。
1. 建立气象监测站网络。
根据农业生产布局和气象要素分布特点,合理布设气象监测站点,构建覆盖全区域的气象监测站网络。
监测站点的选址应考虑到农作物种植结构、地形地貌、气象要素变化规律等因素,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2. 完善气象监测设备。
配备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包括自动气象站、气象雷达、气象卫星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同时,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建立气象数据管理系统。
建立完善的气象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处理等环节。
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4. 加强气象预警和预报。
利用先进的气象预警和预报技术,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农民采取防灾减灾措施,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
5. 提高农业气象监测水平。
加强对农业气象监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和推广,提高监测水平和监测数据的利用率,为农业生产提供更精准的气象服务。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农业气象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监测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 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对农业气象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加强监测站点建设。
加大对监测站点建设的投入,更新和维护监测设备,确保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
4. 加强监测数据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测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对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五、总结。
农业气象监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水平,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部自动气象站说明书

线性:直到3000Wm -2最大偏移1%
并联电阻: 40.2— 90.2Ω
光谱范围: 400— 1100nm
为了确保精确安装, LI200X应该用LI2003S基准/水平固定设备安装,这个基准由水平泡和三个调整螺钉。用三个安装螺钉把LI200X和基准/水平固定装置安到三脚架/塔上。
数据采集器的程序导入以后,把风速风向传感器和数据采集器连线接好,将传感器安装到位,先不要固定
传感器底部的卡箍。运行程序,观察风向的实时数。用指南罗盘找到正南方向,将风向标慢慢转向正南方向,
调整传感器的底部安装方向,使风向实时数在±5度范围内。然后拧紧传感器底部的固定卡箍。
建议至少每24个月检查一次轴承,如果风速计转动时有杂音和涩滞现象,应及时更换轴承。
数据采集器内部的一个开关12V仅在CS106测量期间给其供电,因此可以降低系统的功耗,传感器的响应时间和测量时间最小1秒。
CS106大气压力传感器外壳材料为ABS/PC混合材料,外物安装有一个压力平衡进气阀门。传感器包含2.5英尺的电缆,以及用于和数据采集器电源和信号连接的接线端子。大气压力传感器安装在ENC12/14机箱内。
三、设备规格参数表:
四、传感器介绍及日常维护
1、CR6数据采集器CR6系列数据采集器功能强大,可作为数据采集系统的核心组分。CR6集成了我们之前数据采集器的所有优点,并增加了快速通讯接口,低功耗,内置USB ,便携,更高的模拟输入精度和分辨率。CR6系列数据采集器引入了新的通用接口(U概念:一种可以将任意的传感器(模拟信号、数字信号、或智能传感器等接入到任意U接口。这也是我们的第一款具有静态振弦测量功能的多功能数据采集器。
农业部自动气象站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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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业标准《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规范通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15年,探测中心编制并下发了《作物气象自动观测站功能规格需求书》(气测函〔2015〕202号),以此项工作为基础,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于2016年开始启动作物气象自动观测试点工作,下发气测函[2016]46号文《观测司关于组织开展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建立健全与作物气象自动观测相适应的标准规范规章。
2017年4月17日,中国气象局印发的《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气象标准体系框架及重点气象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气发〔2017〕26号)中明确本标准名称为《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规范通则》,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9)提出并归口,项目于 2018 年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批准立项,项目编号为QX/T-2018-43。
2、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得到了中国气象局观测司和法规司的悉心指导,也得到了河南、广西、内蒙古、新疆气象局等业务单位以及河南中原光电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3、主要工作过程
(1)成立起草组。
2017 年4月,编制单位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并制定了实施计划。
起草组按计划进行了资料收集、工作分工。
收集生态气象观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并进行总结,建立了标准编写的初步框架。
(2)组织起草。
2017 年 5 月,根据初步框架,形成了标准草稿。
标准编制组经过多次深入的讨论,完成了对标准草稿的修改和完善。
尤其对其中涉及的术语与定义、标准内容、技术方法等进行审定。
(3)完成初稿。
2017 年 6 月,标准初稿完成,提交主管机构审核。
(4)标准立项。
2017年 8 月 22 日,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 2018 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7〕 39 号),确定进行《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规范通则》(以下简称“规范”)编制,项目编号 QX/T-2018-43。
(5)深入调研。
2018 年 9 月至 2019年4 月,起草组开展了国内观测规范沿革、国内外相关标准、相关文献的调研,并进一步归纳总结。
(6)征求意见稿起草。
2019年 5 月至9 月,起草组根据业务实际,结合调研成果,按照法规司、标委会的要求,在初稿的基础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
2019 年 10月,起草组对本标准的构成部分进行了修订,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沈超、吴东丽、吴苏等人。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以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 1 部分:术语》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出版行业的相关编写规定,遵照中国气象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范,以及气象行业标准的特点,本着简明、规范、实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起草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气象自动观测中的作物气象自动观测业务,适用于稻类、麦类、玉米、棉花、油菜、大豆、甘蔗等主要作物的自动观测,为上述作物自动观测标准的制定提供通则;
2、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标准主要确定依据
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
农业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借助仪器对农业生物的生长发育动态,农业生产过程及其气象、土壤、生物环境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自动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近几年来,农业气象观测业务向自动化方向逐步推进,许多新方法、新技术在农业气象观测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从内容完整性、业务指导性、技术适应性等方面已不能满足自动化的发展要求,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仪器观测规范、业务技术规定和国家气象行业标准虽对其进行了有益
的完善和补充,但仍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2)标准主要规定内容
作物气象自动观测作为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气象自动观测中的作物气象自动观测业务,适用于稻类、麦类、玉米、棉花、油菜、大豆、甘蔗等主要作物的自动观测,为上述作物自动观测标准的制定提供通则。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3个方面的内容:总体要求、农业气象自动观测场、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
1)总体要求,按照农业气象自动观测工作的要求,对观测项目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明确了观测时制、日界和对时。
2)农业气象自动观测场,从选址、坐标、仪器布置、场地建设、对比观测和观测值班室等方面对观测场的建设做出了明确要求。
3)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包含组成、基本技术性能要求、观测仪器的维护和检验、平行观测技术要求、数据传输、省级中心站业务软件等内容。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1、关于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
本标准在建立的同时,按照农业气象自动观测工作的要求,坚持“兼顾历史、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的编写原则,广泛收集整理资料、反复论证修改、多方征求意见,在试点省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运行中初步得到应用。
2、关于标准综述
本标准是面向农业气象自动观测工作的需要,结合当前业务实际建立的旨在总体上规范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的标准。
3、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修订了《农业气象规范》中自动气象站(以下简称自动站)的相关内容,增加了作物气象自动观测仪等自动观测仪器,完善了仪器技术性能要求等内容。
不仅适用于我国气象部门农业观测业务,其他部门的农业观测自动化业务也可参照使用。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暂无。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制定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已有国家标准的规定。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暂无。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建议作为气象行业推荐性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农业气象自动观测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确保观测要求、观测方法、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规定。
2、对业务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其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作为对本标准完善修订的依据。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编制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