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鉴定书
法医学重点总结——临床医学

第一章医生与法医学重点掌握:1.法医学概念;2.司法鉴定概念;3.现代法医学主要分科。
1、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 legal medicine)是一门医学科学,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医学专门问题的学科。
法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而不是社会科学。
尽管各国法律制度不同,但是,为法律服务的法医学基本理论和技术在全世界都是相同的。
2、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3、现代法医学主要分科:法医物证学(包括法医遗传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等)、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掌握:1.法医学的任务;2.研究对象,医生与法律的关系;3.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1、法医学的任务:1.为治安、刑事和民事案件提供科学证据;2.为处理医疗纠纷和非法行医提供科学证据;3.为抚恤、保险提供科学依据;4.发现传染病、职业病或食物中毒;5.为国家立法提供技术咨询;6.促进医学科学的全面发展2、法医学的研究对象:1.尸体检验;2.活体检查;3.人体检材;4.现场勘查;5.文证审查医生与法律的关系:1.提供证据(普通公民、职业特点);2.担任鉴定人;3.普通被告4.职业被告3、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1.鉴定人根据需要可以指派或更换;2.鉴定人必须具备专门知识或技能;3.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定作出判断性结论,而证人只陈述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4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时要回避,证人则不需;5.可以要求阅览案卷材料;6.几个鉴定人可以互相讨论,证人之间不能讨论。
熟悉:1. 法医鉴定书和鉴定结论;2. 终止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3. 法医学简史。
1、法医学鉴定书:鉴定的问题、提交的鉴定材料、鉴定的时间地点、采用的科学方法、对鉴定情况和结果进行分析论证、鉴定意见、鉴定单位和鉴定人签名。
2、终止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德;材料不真实或取得方式不合法;材料不完整,损坏或拒绝补充;鉴定要求超出能力;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或被鉴定人不配合;不可抗力;委托人主动终止;委托人不支付费用;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司法鉴定文书REPORT OF JUDICIAL EXPERTIZING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The Judicial Expertizing Center of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P. R. C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最高法院司法鉴医字(2004)第066号委托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案由:强奸(中止)被鉴定人:黄静,女,1982年9月27日出生送检日期:2004年6月28日鉴定内容:1、死亡原因2、死亡方式(有无外力致死的法医学依据)鉴定专家:徐英含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何颂跃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处处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周伟医学博士副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处副处长中国法医学会临床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医学会副秘书长刘良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主任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官大威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鉴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材料:1、湘潭市公安局预审卷宗五卷及所附照片;2、既往鉴定文书;3、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32张;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59张;5、中山医科大学提交法院制作的病理切片24张;6、本次鉴定活动重新切取的病理切片40张;7、初次尸体检验现场勘察录像资料;8、黄静遗体。
一、案情概要及鉴定经过据案卷材料反映,2003年2月24日被鉴定人黄静在学校宿舍中被发现死亡,并经过当地公安系统三次法医学家鉴定和物证、毒化检验。
此后,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学文证审查及鉴定活动,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因本案相关尸检材料遗失而中止鉴定委托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司法鉴定文书REPORT OF JUDICIAL EXPERTIZING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The Judicial Expertizing Center of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P. R. C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最高法院司法鉴医字(2004)第066号委托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案由:强奸(中止)被鉴定人:黄静,女,1982年9月27日出生送检日期: 2004年6月28日鉴定内容: 1、死亡原因2、死亡方式(有无外力致死的法医学依据)鉴定专家:徐英含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何颂跃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处处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周伟医学博士副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处副处长中国法医学会临床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医学会副秘书长刘良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主任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官大威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鉴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材料:1、湘潭市公安局预审卷宗五卷及所附照片;2、既往鉴定文书;3、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32张;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59张;5、中山医科大学提交法院制作的病理切片24张;6、本次鉴定活动重新切取的病理切片40张;7、初次尸体检验现场勘察录像资料;8、黄静遗体。
一、案情概要及鉴定经过据案卷材料反映,2003年2月24日被鉴定人黄静在学校宿舍中被发现死亡,并经过当地公安系统三次法医学家鉴定和物证、毒化检验。
此后,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学文证审查及鉴定活动,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因本案相关尸检材料遗失而中止鉴定委托合同。
法医学复习题

临床法医学习题(一)名词解释1、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面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2、轻伤:轻伤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危及生命或未遗留器官功能严重障碍的损伤(尚未达重伤)。
3、轻微伤: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的轻微损伤或功能障碍,恢复后不留明显的后遗症,尚未构成轻伤的损伤。
4、劳动能力:劳动能力是人类进行生产劳动的能力。
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脑力劳动能力。
又可分为一般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
5、残疾:残疾指身体某部位或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状态。
6、造作伤:采用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方法,自己或授意他人在自己身上造成损伤。
7、虐待:凡经常受到家庭成员或照顾人故意造成的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摧残和迫害称为虐待。
8、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它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做出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9、损伤程度鉴定:法医工作者受有关部门委托对被鉴定人的非致命伤进行检验,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做出此非致命伤是重伤、轻伤或者轻微伤的判断过程。
二、填空题1、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案件受理、案情了解、活体检查、现场勘查、制作鉴定书)。
2、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有:(临床法医学鉴定、补充鉴定、再鉴定、联合鉴定)。
3、临床法医学检查和鉴定的对象是(活体)。
4、临床法医学检查和鉴定要具备三性原则:(合法性、相关性、可信性)。
5、。
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级。
6、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面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7、劳动能力是人类进行生产劳动的能力。
法医学名词解释整理

法医学名词解释整理一. 绪论1.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2.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人,我国古代出色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是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
3. 洗冤集录:成书于1247年,是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
该书对于尸表达象、损伤、窒息、现场勘验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进展了观察、归纳和总结。
较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的诞生早350多年。
被译为多种文字,在世界法医学开展史上具有重要位置。
4. 法医学鉴定:①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展检验、作出判断,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给委托机关的过程②最常见的具法律效力的特殊证据。
5. 法医学鉴定书:是法医司法鉴定人将鉴定的受理、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及经科学分析后得出的鉴定意见形成的书面报告。
法医学鉴定书必须具有严格的科学性,要准确客观的反映检验结果,结论要明确,根据要充分。
6.补充鉴定:对于提出新的问题就提供新的资料,要求原鉴定人复验、修正容或补充意见者,称为补充鉴定。
7.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开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对象主要是尸体。
主要是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个人识别、医疗事故鉴定。
8. 法医物证学〔science of medicolegal physical evidence〕: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展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还包括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
研究对象是生物检材,主要是各种人体成分及分泌物、排泄物。
9. 临床法医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研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分支学科。
《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0301111课程类别:公共选修课授课对象:全院各专业开课学期:春季、秋季学分:2学分主讲教师:张明阳等指定教材:王保捷、侯一平主编:《法医学》,第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法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作为鉴定人和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在临床实践中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能力,并能在必要时担任医师鉴定人,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司法诉讼中的法医学问题,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课程介绍:本课程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了了解和掌握法医学基础知识的平台。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证据学科。
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意外死亡等群体性重大医疗卫生事件屡现报端,加之法医题材的影视剧的热播,使法医学逐步走进了公众视野。
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非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医学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
普及法医学知识,对于消除认识误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本课程教学课件中大量运用了图文、声音、视频等素材,和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教学手段,结合法医学实践中的案例,如“躲猫猫事件”、”瓮安事件”等社会重大事件,《大宋提刑官》、《法证先锋》等影视作品等,使法医学课程的内容更加有趣、易懂,便于学生融会贯通。
结合本课程实践性很强的特点,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重视实践环节,通过一系列的视频教学,使学生加深对法医学基本知识的理解,有利于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创新能力、独立分析能力,以及严谨的学习工作态度。
课程内容:第一章绪论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第三节法医学的工作内容第四节法医学发展简史及展望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产生的实践,法医学在医学科学中的位置,法医学与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一致性和独立性。
法医学的基本任务;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处理重大事故,卫生防疫,卫生立法等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临床医学与法医学;担任鉴定人,作为证人,揭露罪犯,警惕医疗事故的发生,丰富医疗知识.法医学工作的内容;现场勘验:现场的概念,现场勘验注意的事项,现场的保护.尸体解剖:符合法医解剖的尸体,确定死亡原因,判断致死方式,推定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体,进行个人识别.活体检查:损伤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性问题的检验,疾病检验,精神鉴定,亲权鉴定,诈病,造作病,造作伤的检查,医疗事故的鉴定.物证检验,物证的概念,物证的种类.书证检查,书证的概念,书证的内容.法医鉴定人的范围,法医鉴定人的工作职责,法医鉴定书的内容,鉴定结论.法医学发展简史及展望2、教学要点掌握法医学的概念:包括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法医学的分支学科,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法医学的工作内容.熟悉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法医学鉴定与鉴定人..了解法医学鉴定书的书写,中国法医学的历史和国外法医学史的概括,法医学发展展望.第二章死亡与尸体现象1、教学内容第一节死亡第二节死后变化第三节死亡时间推断心脏死,呼吸死,脑死亡的定义;脑死亡的原因,脑死亡的病理变化,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诊断脑死亡的检查方法,脑死亡与植物人.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的概念,生物学死亡期的概念和诊断标准.区分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法医学意义,暴力死的几种方式:自杀死,他杀死和意外死.假死的概念,假死的原因.死因分析:主要死因,直接死因,死亡的诱因,辅助死因,合并死因.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尸冷和影响尸冷的因素,皮革样化,角膜浑浊,尸斑的定义,分布,分期,颜色.影响尸斑生成的因素,尸斑的法医学意义.尸僵的定义,影响尸僵的因素,尸僵的法医学意义.尸体痉挛,尸体自溶.晚期尸体现象:腐败,干尸(木乃伊),白骨化,尸蜡,泥炭鞣尸,马王堆古尸和江陵古尸.根据早期尸体现象,尸体化学变化,昆虫或动物对尸体的损害来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2、教学要点掌握死亡的概念,近年来对死亡的研究进展,尤其是关于脑死亡的最新研究进展,关于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掌握死亡过程,生物学死亡的死亡征象,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概念和主要区别,假死与真死的区别,关于死因和死因分析;掌握各种早期尸体现象,影响因素和早期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熟悉晚期尸体现象及其影响因素,推测死后经过时间的方法.了解死后人为现象,死后尸体的化学变化,昆虫,动物对尸体的毁坏.第三章机械性损伤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第三节机械性损伤的类型第四节特殊类型的损伤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机械性损伤的概念,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可分为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各种创,骨折和关节脱位,内脏破裂,肢体断碎等.常见的表皮剥脱的基本类型有:划痕及其特征,掐痕及其特征,擦痕及其特征,撞恨及其特征,压痕及其特征.表皮剥脱的法医学意义.皮下出血的发生原因及其形态特征,皮下出血在不同部位形成不同的形态,如"熊猫眼""竹打中空"等.皮下出血的法医学意义.创的概念,创由六部分组成,即创缘,创角,创口,创壁,挫伤带和组织间桥.创的法医学意义.机械性损伤造成的各种类型的骨折及其特点,骨折的法医学意义.肢体断碎发生的原因.机械性损伤所致的各种功能障碍.钝器伤的致伤物,致伤方式,打击力度和打击部位的不同可造成不同形态,不同程度的损伤.钝器损伤的共同形态特征都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开放性损伤创口呈不规则形态,闭合性损伤体表损伤轻,内部损伤重的特点.徒手伤,咬伤有攻击伤和抵抗伤,手持钝器包括棍棒伤,斧锤伤和砖石伤.挤压伤和坠落伤也符合钝器伤的特点,挤压伤多见于交通事故,大的灾害,案件属于以外灾害和事故,他杀,自杀者少见.锐器伤的基本形态,常见的锐器有刀,斧,匕首,刺刀,镰刀,菜刀,柴刀,剪,锥及螺丝刀等.锐器伤共同的形态特征为:形成的创角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较深,无组织间桥,常损伤深部血管,神经和内脏器官.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的形态特征,借以推断案件的性质,损伤的程度,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火器伤可分为枪弹伤和爆炸伤,枪弹伤的五种类型:(1)贯通枪弹伤 (2)盲管枪弹伤 (3)回旋枪弹伤 (4)反跳枪弹伤 (5) 擦过枪弹伤.枪弹伤的距离具有法医学意义.枪弹伤的法医学鉴定.颅脑损伤:头皮出血,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损伤,外伤性脑水肿,外伤性脑疝. 各种交通工具造成的损伤.道路交通损伤: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火车损伤和航空损伤.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确定死亡原因,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确定案件性质.2、教学要点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及所造成的功能障碍.掌握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的基本概念,损伤形态,损伤程度,致伤物及其致伤方式等. 掌握头部,胸,腹部各重要脏器的损伤特点,颅脑损伤的各种致命伤.掌握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的目的,程序和特点.了解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机械性损伤与临床医学的关系第四章机械性窒息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死第三节压迫胸腔部所致的窒息第四节堵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死第五节溺死第六节性窒息第七节体位性窒息窒息的概念,窒息可分为机械性窒息,中毒性窒息,电性窒息,空气缺氧性窒息,病理性窒息和新生儿窒息.机械性窒息为本章重点;(1)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包括溢死,勒死,扼死等.(2)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如压死,挤死,活埋.(3)闭塞呼吸孔道所致的窒息如用柔软物体同时压闭口,鼻腔引起窒息.(4)异物阻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如以各种固体物体阻塞咽喉或呼吸道而引起窒息.(5)液体吸入呼吸道所致的窒息如水,羊水,酒,油类,血液或呕吐物等被吸入呼吸道和肺泡均可引起窒息.窒息尸体的外表征象,窒息尸体的内部征象;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内脏淤血,浆膜及黏膜下点状出血,肺气肿,肺水肿的形成.根据原始现场,致死工具,死亡性质,索沟或扼痕的位置,方向,深度及出血,深部组织的改变等鉴别溢死,勒死和扼死.溺死的法医学鉴定所解决的问题有:进行个人识别,确定是否为溺死,溺死尸体损伤的鉴定,溺死与死后抛尸的鉴别,确定溺死的死亡时间等.性窒息,体位性窒息的一般特点和法医学鉴定的意义2、教学要点掌握机械性窒息的过程和表现,窒息的一般尸体征象.掌握缢死和勒死尸体的一般征象, 缢死与勒死的区别. 缢死、勒死和扼死的法医学鉴定.掌握水溺死的原因和过程,溺死的尸体征象,溺死的法医学鉴定.了解压迫胸腹部和堵塞呼吸道而致的窒息,性窒息,体位性窒息的一般特点和法医学鉴定的意义.第五章猝死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引起猝死的常见疾病第三节原因不明的猝死猝死也称为急死,指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而发生的突然,意外的非暴力死亡.几乎所有的疾病都可引起猝死,但以心血管疾病占首位.诱因以精神因素,过度的体力活动,暴饮暴食,过冷过热有关.猝死法医学鉴定的目的和意义,猝死的法医学鉴定的步骤,死因分析的大致几种情况.注意与暴力死相鉴别.引起猝死的心血管疾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瓣膜病,原发性心肌病,病毒性和孤立性心肌炎,主动脉瘤破裂的病理变化,发病机制,诱因和尸体解剖的形态学改变.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高血压性脑出血,颅内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脑出血,珠网膜下腔出血,脑梗塞和癫痫病的发病原因,病理变化,诱因和尸检所见.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疾病导致的猝死的致并原因,病理变化,发病诱因及尸体解剖所见.原因不明猝死是法医学鉴定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婴儿猝死综合症发生的年龄,发生的季节,急速意外的死亡为特点,排除暴力死和杀婴.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具有的特点;死者平素身体健康,男女比例为11:1,多数发生在20-40岁的男性青壮年,在凌晨死亡为多见,尸检未发现明显病变.胸腺淋巴体质的解剖学特点,猝死的原因和机制的不同学说.抑制死的发生过程和机理学说.2、教学要求掌握猝死的概念,猝死的原因和诱因,猝死的死亡过程和死前表现.掌握猝死的法医学鉴定.熟悉心血管,呼吸,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猝死的原因,诱因,病理变化和尸检所见.熟悉青壮年和婴幼儿猝死综合征了解消化和生殖系统疾病引起猝死的原因,诱因,病理变化和尸检所见第六章高温,低温及电流损伤1、教学内容第一节烧伤及烧死第二节中暑死亡第三节冻伤及冻死第四节电流损伤第五节雷击死第六节其他物理性损伤伤(死)的征象,死亡机制,法医学鉴定.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后的变化和法医学鉴定影响冻伤的因素,冻死的机制,冻死的尸体征象,冻死的法医学鉴定.电流损伤的特点,影响电流损伤的因素;人体对交流电更敏感,电流强度越大,对机体的损伤越重,自杀和他杀多为双极性电流接触,电击死的死亡机制是由于心室纤颤,或由于脑干受损,呼吸麻痹.电流斑,电烧伤,电流出口,电击纹和电击后的体内改变.法医鉴定意外电击死,自杀电击死和他杀电击死.雷电对机体的作用具有电流的直接作用,可造成死亡和各种神经症状,雷电击纹,雷电引起的各种机械性损伤.雷击死的法医学鉴定.其他物理性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2、教学要点掌握有关烧伤(死)的有关知识,区分灾害烧伤,自焚和死后焚尸的法医学鉴定的特点.掌握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后的变化和法医学鉴定.掌握有关冻伤(死)的机制,尸体征象和法医学鉴定的知识.掌握电流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了解雷击伤(死),其他物理性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第七章法医临床学鉴定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损伤程度第三节伤残程度第四节诈病与造作伤第五节虐待法医临床学的发展及有关的法律知识介绍.法医活体检验的概念.损伤程度鉴定的概念.损伤程度的分类,重伤,轻伤及轻微伤的概念;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的标准,损伤与疾病的法医学鉴定.伤残评定的概念,分类及评定标准,伤残评定与民事赔偿.诈病的概念,表现形式,造作伤的概念,目的及特点.精神病人犯罪的特点及伪装精神病的鉴定精神异常法医学鉴定的任务.虐待儿童.2、教学要点掌握重伤,轻伤,轻微伤,伤残和病残的概念,分类原则.熟悉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和任务;熟悉有关伤残评定的法律,法规.熟悉法医精神病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任务,熟悉诈病,造作伤(病)的概念,及其损伤特征和鉴别要点.了解法医临床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了解法医精神鉴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了解精神障碍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原则;了解虐待儿童的概念及损伤特征.第八章医疗纠纷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医疗事故第三节医疗损害第四节医疗相关的犯罪医疗纠纷的概念及产生原因;结合民事侵权行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讲述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医疗事故与非法行医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别.医疗事故的分级及分级标准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的基本情况.常见医源性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医疗事故鉴定的的鉴定程序.医疗事故的赔偿及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医疗纠纷案例分析.2、教学要点掌握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分级.了解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知识,医疗事故的赔偿.第九章亲权鉴定、法医DNA理论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亲子鉴定常用的遗传标记第三节 DNA遗传标记的检测技术第四节亲权鉴定的结果分析重点讲授亲子鉴定的概念,介绍其发展概况及类型.重点讲授遗传标记和遗传多态性的概念,法医学常用的遗传标记有哪些,介绍遗传方式的两种类型.重点讲授遗传学经典的分离律和自由组合律,介绍连锁互换律和线粒体DNA的母系遗传方式.产物水平遗传标记:法医学中应用的产物水平的遗传标记,红细胞型和HLA型的遗传特征及检测方法.DNA 水平遗传标记:DNA长度多态性:讲授DNA长度多态性的概念及类型,串联重复序列的概念及类型 ,讲授VNTR和STR的概念及特点.DNA序列多态性:DNA序列多态性的概念及类型,SNP的概念,发展概况,特点,数据库;线粒体DNA的结构,特点及检测方法.DNA多态性的检测技术:DNA指纹技术的原理及核心技术,RFLP的概念,DNA指纹技术的特点及局限性 ;PCR技术检测DNA长度多态性的原理和方法,STR基因座PCR复合扩增技术,银染法及荧光检测的原理和方法 ;PCR产物检测技术,DNA芯片技术的基本原理,方法,优点及局限性.亲子鉴定常用统计参数:亲子鉴定常用的统计学参数的含义,计算方法.结果评估: 排除父权和肯定父权的原则.2、教学要点掌握亲子鉴定的概念及原理,法医学常用的遗传标记,VNTR,STR的结构,特点;掌握DNA序列多态性,SNP的概念及特点,DNA多态性的检测方法,DNA指纹技术的基本原理及核心技术,特征及局限性,RFLP的概念,PCR技术检测DNA长度多态性,序列多态性的基本原理和方法,AMP-FLP的概念,亲子鉴定的统计学参数;排除父权和肯定父权的原则;熟悉亲子鉴定的发展概况及今后的发展趋势,DNA数据库的建设;熟悉DNA指纹技术的基本方法,mtDNA的特点;了解亲子鉴定的类型;了解SNP数据库及其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DNA 芯片技术的发展现状及法医学应用.第十章物证检验、个人识别1、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血痕检验第三节精斑检验第四节其他生物性斑迹分析第五节毛发、骨骼、牙齿等组织检验第六节个人识别结果评估物证的种类,生物性检材是一类重要的物证,生物性检材包括的范围,其个人识别的意义及法医学特点.生物性检材的寻找,采集,包装和送检,检验程序和要求.血痕检验:血痕是最常见的生物性检材,血痕检验在物证检验中占有重要地位.精斑检验的意义,精斑的检验程序,精斑的肉眼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方法及原理.毛发的生物性检材及检验的意义,毛发检验的各种常用方法.骨骼检验的意义;由骨骼推断性别,年龄的方法;骨骼个人识别的方法.牙齿检验的意义;牙齿推断年龄的方法,牙齿的个人识别方法.其它生物性检材的检验方法.个人识别结果的评估.2、教学要点掌握生物性检材的范围及个人识别意义.掌握血痕检验的程序及方法.掌握个人识别结果的评估指标.第十一章中毒与毒物分析、毒品依赖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常见毒物中毒第三节中毒的法医学鉴定1、教学内容毒物及中毒的概念;毒物的分类;中毒发生的条件;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中毒.砷化物中毒,氰化物中毒,催眠镇静类药物中毒,农药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的物理性质,中毒机制,中毒症状,尸检所见,特征性改变,法医学鉴定.毒品中毒,杀鼠剂中毒,乙醇中毒的中毒机制,中毒症状,尸检所见,特征性改变,法医学鉴定2、教学要点掌握毒物和中毒的概念;掌握中毒发生的条件;掌握毒品中毒的特点;掌握中毒的法医学鉴定.了解毒物的分类,了解急慢性中毒的特点;了解砷化物,氰化物,催眠镇静类药物,及农药中毒;了解一氧化碳中毒,杀鼠剂中毒,乙醇中毒.三、各章课时分配表参考书目1、《实用法医学》,刘耀、丛斌、侯一平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年第一版2、《法医学概论》,丁梅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四版3、《法医病理学》,赵子琴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四版4、《法医临床学》,刘技辉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四版5、《法医物证学》,侯一平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三版6、《法医毒理学》,刘良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四版7、《法医毒物分析》,廖林川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四版8、《法医法学》,丛斌、常林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9、《法医人类学》,张继宗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
鉴定书(法医学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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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法医学鉴定书法医学鉴定书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民一庭___________委托及受理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案由:________诉______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委托鉴定项目: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2.损害后果?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鉴定资料:_________病历资料及X线片鉴定方式:文证审查、法医学检查、专家会诊被鉴定人:_________,男,_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案情摘要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因受伤到被告______卫生院就诊,被告通过拍片检查,出具了"未见骨折征象"的X 线报告,并让原告打针吃药。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医院拍片,发现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______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现原告遗留左股骨动力髋内固定,左下肢活动受限。
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漏诊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由可选择手术变成难免手术,增大了治疗难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残。
被告辩称:被告在为原告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过错,至少误诊与原告治疗费用关系不大,与后期损害后果不大。
病史资料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卫生院X线片报告单:骨盆各构成骨未见骨折征象,双侧髋关节间隙正常。
头各盖骨内外板结构完整,未见骨折征象。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医院X线报告单:左股骨上端粗隆间骨折,大部骨折线模糊,左颈干角变小。
三、_________中心医院住院病历记载: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次入院录:"左大腿外伤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
法医学教学内容简介

《法医学》教学内容简介一、法医学概论1、法医学的概念(1)法医学定义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物理、化学以及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是法庭科学(Forensic Sciences)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法医学分科法医学在发展中逐渐形成多个分支学科:法医学:法医病理学:涉及一切暴力、非暴力死,医疗中死亡等。
法医临床学:研究对象为活体。
法医物证学:研究血痕、体液斑、毛发、组织碎片等。
法医人类学:研究骨骼、指纹、人像等以用做个人识别。
法医齿科学:法医人类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对象为牙齿。
法医毒理学:研究毒物对机体的作用机制、中毒原因及方式。
法医毒物分析:研究生物检材中的毒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法医精神病学:研究并鉴定人的行为能力、责任能力和精神状态以解决与精神疾病有关的法律问题。
2、法医学的任务基本任务:通过法医学检验、鉴定,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科学证据。
具体任务:(1)、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2)、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包括亲子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3)、为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重大意外中毒和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5)、发现烈性传染病、职业中毒等,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预防措施。
3、法医学检验的内容(1)现场勘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现场的概念:一般指发现尸体的场所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出事地点。
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原始现场:是指案件发生后,未受人为因素破坏或自然条件影响,仍保留发案时状况与基本特征的犯罪现场。
2)变动现场:是指案件发生后,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或有关人员出于某种原因改变了发案时的原始状况,使痕迹及其它物证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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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粗隆间骨折处理原则:可保守治疗,也可选择手术治疗,两者各有利弊。保守治疗优点:1.治疗费用低,2.创伤小;缺点:1.长期卧床,不便护理,并发症多(比如易发褥疮),2.容易畸形愈合(比如:髋内翻、下肢缩短畸形),造成功能障碍。手术治疗优点:1.达到解剖复位,功能恢复好,2.可早期活动,避免关节僵硬,避免长期卧床所引起的并发症;缺点:治疗费用高,创伤大,需行二次手术。保守治疗效果往往没有手术治疗效果好,由于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提高,人们对医疗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医学临床上日益趋向于选择手术治疗。
三、_________中心医院住院病历(n0:_____)记载: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次入院录:“左大腿外伤后50余天伴疼痛”入院。pe:左髋部肿胀畸形,伴骨擦感,左髋关节活动受限。门诊资料:左髋关节正侧位片:左股骨转子间骨折。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术前讨论:患者为左股骨转子间骨折,手法及外固定较难,有手术适应症,无手术禁忌症。
鉴定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案中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如能及时诊断,适用上述治疗原则,但延误五十天后拍片发现颈干角变小,大转子上移,患肢缩短,且骨折处周围肌肉挛缩、纤维组织粘连,保守治疗已难以达到满意效果,只能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最佳时期为伤后一周左右,此时手术出血少、恢复快,术前应进行牵引,作术前准备。由于被告的漏诊漏治,加大了手术治疗的必要性,使手术治疗成为难免,且由于错过了手术的最佳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手术的难度,加长了骨折愈合与功能恢复的时间。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术后记录:患者在连硬外麻下行左股骨转子间骨折、切开复位加动力髋内固定术。术中进行顺利,安返病房。
四、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中心医院x线(n0:_____)会诊报告单: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经钢钉内固定
检验情况
被鉴定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接受法医学活体检验:神志清楚,精神尚可,检查合作。左股骨外侧区上段见18cm疤痕,左髋关节僵硬,屈、伸、外展、内收、旋外、旋内功能部分受限,左大腿肌肉较右大腿轻度萎缩。
_____年_____月_____2日_________人民医院x线(n0:_____)报告单:原“左股骨上端粗隆骨折”术后复查,今片可见大量骨痂生长,骨小梁通过骨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摔伤左大腿到被告______卫生院就诊,被告通过临床检查与拍片检查,出具了“未见骨折征象”的诊断意见,并让原告打针吃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医院拍片,发现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被告______卫生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拍摄的x线片(n0:_____)经专家会诊认为:该片成像不够清晰,拍摄部位不佳,但隐约可见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迹象,至少报告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可能,建议加照左股骨上段正侧片。并且临床医生通过临床症状、体征的检查也应充分怀疑骨折可能,而不能轻信于x线报告,草率作出骨折的诊断,让原告打针吃药。结合外伤史、临床表现与x线,鉴定人认为:被告在对原告的诊治过程中存在着漏诊行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后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理:要么保守治疗,进行外固定和牵引,要么采取手术治疗,而被告也存在着漏治行为。被告作为一等甲级医院,应当具备准确诊断该骨折的医疗设备及技术水平,但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造成漏诊漏治。
法医学鉴定书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民一庭___________
委托及受理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案由:________诉______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
委托鉴定项目: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损害后果?
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提供鉴定资料:_________病历资料及x线片
病史资料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卫生院x线片(n0:_____)报告单:骨盆各构成骨未见骨折征象,双侧髋关节间隙正常。头颅各盖骨内外板结构完整,未见骨折征象。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医院x线(n0:_____)报告单:左股骨上端粗隆间骨折,大部骨折线模糊,左颈干角变小。
综上所述,被告在对原告的诊疗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与过于自信,存在漏诊漏治,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二、损害后果认定
原告在_________中心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后,现遗留左髋关节僵硬,屈、伸、外展、内收、旋内、旋外功能部分受限,左股骨上段内固定物存留,左大腿肌肉较右大腿轻度萎缩。本次手术成功,达到解剖复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人民医院x线(n0:_____)片可见大量轻度骨痂生长,骨小梁通过骨折线,已达到临床愈合。左大腿轻度萎缩、左髋关节僵硬及功能部分受限是因为患肢长时间固定、制动所致,日后加强锻练,会逐渐恢复,一般不会遗留功能障碍,但从现在起需休息六个月左右。内固定需择期行拆除术,依照本地医疗消费水平,后期医疗费用约需_____元左右,术后需休息一个月左右。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标准九级32条、十级34条,骨折内固定属九级伤残,骨折愈合无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但考虑到原告骨折是在就诊以前就固有的损伤,并非被告医疗行为造成,于是降低一个伤残级别,综合评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方式:文证审查、法医学检查、专家会诊
被鉴定人:_________,男,____岁
住址:_______________
案情摘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因受伤到被告______卫生院就诊,被告通过拍片检查,出具了“未见骨折征象”的x线报告,并让原告打针吃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去_________人民医院拍片,发现了“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______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现原告遗留左股骨动力髋内固定,左下肢活动受限。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漏诊漏治,造成原告左股骨粗隆间骨折由可选择手术变成难免手术,增大了治疗难度和原告的痛苦,并有可能致残。被告辩称:被告在为原告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过错,至少误诊与原告治疗费用关系不大,与后期损害后果不大。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即法学上的事实之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为25%。
鉴定结论
被告______卫生院在对原告_________的诊疗过程中漏诊漏治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导致手术治疗难免,医疗过错参与度为25%。原告左股骨上段内固定评定为十级伤残,从现在起需休息六个月左右,后期医疗费用约需_____元左右,术后需休息一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