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模板
11、《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格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Nanjing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2008 )公(刑物)鉴(化)字[20 08] 号一、绪论1、委托单位:南京市公安局2、受理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3、案情摘要: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纪大酒店5003房间。
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
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4、检验对象:赵爽,男,25岁5、鉴定要求:死因鉴定6、检验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7、检验地点:南京市殡仪馆二、检验尸体检验:1、尸表检验:一般情况: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肤色淡黄。
尸体现象: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骶、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
腹部尸绿形成。
头(面)部:顶部发长1.8cm,色花白。
头皮未触及明显异常。
双侧眼睑及结膜苍白,双侧角膜混浊,瞳孔不可透视。
双侧外耳及外耳道干净。
鼻外形未见异常,鼻腔干净。
右下唇内侧见唇粘膜裂伤,创口不规则,长约lcm,对应体表外侧见一横行不规则裂伤,长约2cm。
右下第一前磨牙缺失。
颈(项)部:右侧颈部见穿刺孔。
气管居中,双侧甲状腺未触及肿大。
躯干和四肢:尸体左季肋及左上腹部见穿刺孔,腹部略膨隆。
右侧腹股沟见针孔。
右手背、左手背见陈性针孔。
外阴部及肛门:外阴及肛门处干净,左右臀部见针孔。
2、解剖检验:头部:头皮、帽状腱膜及双侧颞肌未见异常;前、后囟门闭合,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等异常;颅骨、颅底未见骨折。
颈部:右颈部穿刺口对应皮下及肌肉出血,余颈部皮下软组织及颈部肌群未见异常,颈椎未见骨折,舌骨、喉头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胸腹部皮下未见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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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局刑事技术支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哈市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20××年×月×日鉴(尸检)第×号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一、委托单位: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二、委托日期:20××年×月×日。
三、委托事项:对送检的死者尸体和粘有血迹匕首进行分析。
四、鉴定对象:××教授,男、48岁、××大学教师。
五、送检材料:1、男性死者尸体;2、一把在现场捡到的单刃匕首,上面粘有血迹。
六、鉴定日期:20××年×月×日七、鉴定地点:哈市局刑事技术司法鉴定中心;死者死亡现场。
八、简要案件:20××年×月×日,××教授晨练归来,在××高校家属楼前被抢劫,被刺伤左胸部后,追击歹徒10余米,倒地身亡。
九、检验过程:尸检:死者左胸部第四肋间、胸锁骨中线处有长3.0㎝创口,创角一钝一锐,心脏破裂,胸腔内有约2000ml血液及凝血块。
身体其他部位未见损伤。
匕首检验:匕首长18cm、刃宽2.5cm , 单刃锐器伤,多为匕首类刃器,匕首上的血液与死者的血型相同。
现场检验:死者地面现场处有血泊60×4cm2,血泊厚0.2 – 0.5cm不等,追击路上洒有大量迹。
十、鉴定结论:1、提交的匕首上的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可认定该匕首为本案凶器。
2、张三教授被他人用单刃匕首刺伤胸部,造成开放性胸部损伤心脏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
3、地面有60×40cm2、厚0.2-0.5cm的血泊 ,地面洒有大量血迹伤后,奔跑加速创口导致急性大出血。
检验报告人:副主任法师关 *(盖章)哈市局刑事技术支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章20××年×月×日十一、附件:。
尸检鉴定书(范本)

尸检鉴定书(范本)XX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2004)X公刑技法尸检字第106号XX年5月15日凌晨,我刑警局接指挥中心报称:在XX市陈埭镇洋埭村一路边发现一具男尸,接报后我局技术科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经查,死者方XX(男,XX年生,XX省XX市XX镇张泉村人)XX年5月15日6时,我局法医在XX市殡仪馆对尸体进行检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尸体检验:尸长166cm,染黄发,发长17cm。
尸斑呈红色,存在于背部未受压处。
轻压易褐色,尸僵弱,存在关节于各大关节,易破坏,双眼睑结膜苍白,双侧瞳孔等圆等大,直径均为。
检见:左颞顶部见有不规则裂创3×,创腔内见有组织间桥;右上臂中上段外侧挫伤20×10cm,右手腕见有环形皮下出血13×;左上臂外侧挫伤30×13cm,左手腕见有条形皮下出血7×1cm;背部挫伤50×40cm,其中右肩胛部见有中空性条形皮下出血两处,大小为11×4cm、12×,中空宽为;右大腿至右小腿挫伤61×22cm;左大腿至左脚背见挫伤63×18cm,其中左大腿中下段见有中空性条形皮下出血,大小为11×3、11×,中空宽为1cm。
解剖见:左颞顶部头皮下出血9×4cm,颅骨未见骨折,颅内硬膜外下未见血肿,蛛网膜下腔未见血,颅底无骨折;背部、左右上下肢挫伤区见广泛软组织、肌肉挫伤、出血,肋骨未见骨折,胸、腹腔未见积血。
余未见损伤。
二、分析说明: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全身广泛性软组织、肌肉挫伤出血,分析认为其死因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分析认为其损伤系钝器反复打击所致。
三、结论:死者方XX系因受他人用钝性暴力反复打击致全身广泛性软组织、肌肉挫伤、出血所致的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XX市公安局刑警局法医:XXXXXX二00四年五月十六日第1页共1页。
廊坊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推荐阅读)

廊坊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推荐阅读)第一篇:廊坊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廊坊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廊公法尸鉴字(2011)第19号2011年2月16日,廊坊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委托我部,在廊坊市人民医院太平房对谭不畏(男,43岁,廊坊市安次区廊坊师范学院家属楼3号楼4单元402)尸体进行了勘验。
一、案情摘要2011年2月16日晚,谭不畏潜入廊坊市安次区廊坊师范学院家属楼3号楼4单元302作案,被李晓峰和江海潮发现,并发生搏斗,被钝器和水果刀重伤,后送入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尸体检验死者43周岁,尸长185cm,发长10cm,衣着凌乱,有明显厮打痕迹,上身穿深蓝色棉袄,下身穿黑色宽松运动裤。
眼睑闭合,左右眼球结膜苍白,双瞳孔直径0.6cm,耳鼻口腔无异物。
谭不畏的面部,头部,左颈部,右胸,右肩都有明显的伤口,根据伤口的内部和表面特征,初步判断该多处伤口是遭受钝器和锐器水果刀所致,而且根据伤口的颜色、大小和学快的凝结程度,可以判断该多处伤口是约在自本鉴定开始前一小时左右所致,即约2011年2月16日。
谭不畏的左眼肿大,左眼眼眉处有三处划破的痕迹,额头有淤青,鼻梁骨骨折并出血,嘴唇肿大,左门牙断裂,耳部淤青。
谭不畏的右肩位置有一条长约8厘米,宽约0.5厘米,深度约1.0厘米的伤口,根据伤口的表面特征,初步判断该处是被一把宽约为3厘米的水果刀所致,而且根据伤口处的血块凝结程度,可以判断该处伤口约在本鉴定开始前一小时收到割划所造成的,即约2011年2月16日21时。
三、分析说明根据尸体检验,死者面部、头部多处重伤,并有淤血,左肩有刀伤,分析认为其死因为头部受钝器打击作用,致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死亡。
四、结论死者谭不畏系因受他人用钝器反复击打头部、面部,致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死亡。
鉴定人:陈云王朔第二篇:1例活埋6年尸体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关键词】法医人类学;活埋尸体;白骨化【中图分类号】d91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1—0s10一o2利用活埋方式进行杀人的案件近几年来渐有报道+对被杀多年的尸体(尸骨)的个体识别及死因和损伤机制的检验鉴定.仍是法医需要解决首要的问题。
尸检报告新版

尸检报告尸检报告是一份详细记录了尸体解剖结果的文件,通常由法医学专家编写。
这份报告对于研究死因和法医学意义的案件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尸检报告的例子。
案件信息:案件编号:2021-XXXX尸体编号:2021-XXXX案件类型:可疑死亡尸体信息:姓名:张某性别:男年龄:45岁身高:175厘米体重:80公斤尸体状态:完整无损尸检过程:本次尸检于2021年X月X日下午2点在XX市法医鉴定中心进行。
尸检过程由XX医生主持,XX助理进行记录。
外部观察:尸体表面无明显外伤,无腐败迹象。
头部发现头发稀少,颅骨完整。
解剖发现:1. 头部解剖:颅骨未见明显骨折,颅内无明显出血。
脑组织结构正常,未见明显异常。
颅内发现约50毫升的血液,可能是由于尸体解剖导致。
2. 颈部解剖:颈椎未见明显骨折,软组织无明显异常。
3. 胸部解剖:胸骨、肋骨未见明显骨折。
心脏位置正常,大小正常,心肌未见明显异常。
肺部未见明显异常,未发现肺炎、出血等现象。
4. 腹部解剖:腹腔内未发现明显异常,未发现肝、胆、胃等器官的肿瘤、出血、溃疡等病变。
5. 盆腔解剖:盆腔内未发现明显异常,未发现生殖系统器官的肿瘤、炎症等病变。
6. 其他发现:牙齿整齐,无明显龋齿。
肺、肝、脾、肾、胰腺等器官大小正常,未见明显异常。
尸检结论:根据尸体解剖结果,张某的死因为自然死亡。
根据尸检发现,张某的各个器官结构正常,未见明显病变。
头部、颈部、胸部、腹部、盆腔等部位未发现明显外伤,未见明显异常。
根据现有的尸检结果,暂时排除他杀、意外等非自然死亡的可能性。
以上为尸检报告的详细内容。
尸检报告是法医学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可以提供死因判断和案件侦破方面的参考。
在编写尸检报告时,需要严谨、细致地进行解剖,并详细记录所发现的情况。
这样的报告能够为相关机构、法医专家、警察等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指导。
公安机关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格式模板

公安机关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格式模板
鉴定机构全称
(英文标题)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
()公()鉴()字[20 ] 号
一、绪论
1、委托单位:
2、送检人:
3、受理日期:20 年月日
4、案情简要:
5、检验对象:(已知的,含检验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信息)
6、鉴定要求:
7、检验开始日期:20 年月日
8、检验地点:
二、检验
1、尸体检验情况:
(1)衣着检查:
(2)尸表检验:
(3)解剖检验:
(4)提取检材及处理:
2、其他有关材料:(含病理组织学检验、毒物学检验、生物学检验结果、病历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分析
(根据检验所见,对检验对象的死因、死亡机制、死亡方式,致伤物特点、成伤机制、个体识别等进行分析)。
单位名称:电话:第页共页
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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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死者方XX(男,1984年生,XX省XX市XX镇张泉村人)201X年5月15日6时,我局法医在XX市殡仪馆对尸体进行检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尸体检验:尸长166cm,染黄发,发长17cm。
尸斑呈红色,存在于背部未受压处。
轻压易褐色,尸僵弱,存在关节于各大关节,易破坏,双眼睑结膜苍白,双侧瞳孔等圆等大,直径均为0.5cm。
检见:左颞顶部见有不规则裂创3×0.7cm,创腔内见有组织间桥;右上臂中上段外侧挫伤20×10cm,右手腕见有环形皮下出血13×1.1cm;左上臂外侧挫伤30×13cm,左手腕见有条形皮下出血7×1cm;背部挫伤50×40cm,其中右肩胛部见有中空性条形皮下出血两处,大小为11×4cm、12×4.1cm,中空宽为3.8cm;右大腿至右小腿挫伤61×22cm;左大腿至左脚背见挫伤63×18cm,其中左大腿中下段见有中空性条形皮下出血,大小为11×3、11×3.2cm,中空宽为1 cm。
解剖见:左颞顶部头皮下出血9×4cm,颅骨未见骨折,颅内硬膜外下未见血肿,蛛网膜下腔未见血,颅底无骨折;背部、左右上下肢挫伤区见广泛软组织、肌肉挫伤、出血,肋骨未见骨折,胸、腹腔未见积血。
完整尸检报告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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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完整尸检报告是指在尸体解剖过程中,对尸体进行全面的检查,采集所有可能
的证据,通过科学的方法获取死因。
完整的尸检报告可以为警方提供关键的线索,帮助判断案件真相。
尸体基本信息
•尸体编号:XXX
•姓名:XXX
•年龄:XXX
•性别:XXX
•民族:XXX
•身份证号:XXX
•家庭住址:XXX
尸体解剖情况
•尸体表面:尸体表面无外伤,灰白色,体温 20℃。
•解剖入路:行经皮切口进入胸腹腔。
•腹腔:腹腔内器官排列正常,无显著损伤。
胃内有未消化食物XXXg,无其他异常。
•胸腔:肺体积正常,肺组织紫色,质地韧实,未见明显不规则断裂。
心脏大小正常,无血块,无其他异常。
•头颅:头颅无外部撕裂伤和擦伤,无鼻出血,双耳清晰,口鼻无分泌物。
颅内压积血 XXXmL。
检验鉴定情况
•性别鉴定:通过检验DNA,判断尸体为男性。
•时间鉴定:通过对尸体的腐败程度、不同器官坏死时间的判断,初步确定死亡时间为 XXX。
•毒物鉴定:通过毒物检验,未检测到相关毒物。
•病理鉴定:通过对尸体的组织等检验,未发现疾病迹象。
结论
通过完整尸检,初步确定死因为 XXX。
未发现其它明显的体征和疾病迹象。
以
上情况供参考。
致谢
感谢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支持和配合,使本次尸检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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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鉴定机构名称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X公物鉴〔20 〕号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二)委托人:
(三)受理日期:20 年月日
(四)简要案情:
(五)检验对象:(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等信息)
(六)鉴定要求:
(七)检验日期:20 年月日
(八)检验地点:
二、检验
(一)衣着检验:
(二)尸表检验:
(三)解剖检验:
(四)其他相关检验结果和材料:(含病理组织学检验、毒物学检验、生物学检验等结果,病历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论证
(根据检验所见,对确认的死因、死亡机制、死亡方式、致伤物特点、成伤机制、个体识别等进行论证)
四、鉴定意见
附件:(附件名称,附件可含文字材料及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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