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管理规定
蛋鸡标准化养殖规范

蛋鸡标准化养殖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蛋鸡标准化养殖建设规范、引种来源、营养需要、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兽药使用、饲料使用、蛋品管理、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标准化蛋鸡场的养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5886 养鸡场带鸡消毒技术要求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33 鸡饲养标准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 2664 标准化养殖场蛋鸡NY/T 2969 集约化养鸡场建设标准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NY 5032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停药期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标准化蛋鸡场场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单栋存栏5000只以上,全场存栏10000只以上。
3.2规模化蛋鸡场存栏规模大于10000只的蛋鸡养殖场。
3.3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病死鸡、饲料残渣、废弃兽药及包装物等。
3.4限制饲养为控制育成期蛋鸡体重过大或过肥对其饲喂量和日粮营养水平进行限制的措施。
3.5全进全出同一鸡舍只养同一批鸡,同时进舍,同时出舍的饲养制度。
3.6带鸡消毒在正常饲养情况下,使用消毒剂对鸡、设备和环境进行消毒。
4 建设规范蛋鸡场选址、布局、设施设施设备按NY/T 2969执行。
5 引种来源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非疫区种鸡场引进种蛋、雏鸡或青年鸡,经过免疫并持有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蛋鸡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养殖场的饲料须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领、用料制度。
2、饲用饲料配方应通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审核认可。
饲料品质一定要求卫生,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重金属、特定病原菌等安全卫生指标合格。
3、饲料中不能加入激素,违禁药,不能饲喂促生长剂。
4、养殖场对所用饲料进行监测与管理,对饲料原料进行农残(六六六、DDT)和重金属(镉、铅、汞、砷)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5、饲养场的配合饲料或预混料必须来源自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料厂。
批准的饲料厂必须能证明其生产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6、使用配合饲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每一种原料的说明书,同时保存好饲料添加剂的记录,这些声明和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7、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饲料中添加的动植物源性成分应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
9、养殖场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消毒剂和兽药等,必须具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和企业抽检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10、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11、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12、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1、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采购鸡苗、统一防疫、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药、统一销售)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养殖管理制度,作好日常管理记录。
2、对养殖场养殖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熟知国家及欧盟禁用药物名录、限用药物名录及停药期限,严格停药期。
3、建立健全的蛋鸡卫生防疫制度、完善的专职兽医工作记录(包括每天的健康状况观察记录,对病死鸡的隔离、解剖、送检、处理意见、送检结果和治疗结果及处方情况、处理措施的记录)。
4、养殖场做好日常养殖日志,如实记录用药、用料、疫苗使用及病、死、淘汰鸡的情况。
养鸡场蛋鸡规章制度

养鸡场蛋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鸡场蛋鸡的管理,促进蛋鸡生产,维护养鸡场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养鸡场内所有的蛋鸡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鸡场蛋鸡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合规、保障福利、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养鸡场应设置专门的蛋鸡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
第五条养鸡场应建立健全的蛋鸡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养鸡场蛋鸡管理应遵循“人畜共生”的理念,保持与蛋鸡的良好关系。
第七条养鸡场应建立健全的蛋鸡防疫、饲养、环境、安全等制度,确保蛋鸡生产的稳定进行。
第二章蛋鸡养殖规范第八条养鸡场应根据蛋鸡的品种特点、生长发育和饲养需求,制定合理的饲料配方和喂养管理制度。
第九条养鸡场要定期对蛋鸡进行体检,发现疾病应及时隔离治疗,确保蛋鸡的健康。
第十条养鸡场要定期对蛋鸡进行消毒、除虫等防疫工作,保障蛋鸡的生产环境。
第十一条养鸡场要定期清理蛋鸡舍、更换垫料,保持蛋鸡的生产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养鸡场要设置合理的蛋鸡养殖密度,避免过度拥挤导致蛋鸡的产蛋率下降。
第三章蛋鸡生产管理第十三条养鸡场要建立健全的蛋鸡生产管理档案,记录蛋鸡的品种特点、疫情防控情况等。
第十四条养鸡场要为蛋鸡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计划,保障蛋鸡的营养需求。
第十五条养鸡场要定期检测蛋鸡的产蛋率、蛋质量等关键指标,及时调整饲养管理方案。
第十六条养鸡场要指定专人负责蛋鸡的日常管理,确保蛋鸡的生产效益。
第十七条养鸡场要建立蛋鸡的良好习性和行为规范,减少蛋鸡之间的争斗,提高产蛋率。
第四章蛋鸡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养鸡场要建立健全的蛋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蛋鸡的生命安全。
第十九条养鸡场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避免意外伤害和疾病传播。
第二十条养鸡场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十一条养鸡场要建立蛋鸡养殖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章蛋鸡投入产出管理第二十二条养鸡场要合理控制蛋鸡的投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管理规定

一、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采购管理制度1、禁止采购、使用药物原粉、人用药以及国家明令禁用和未经批准生产的无“三证”的药物、饲料;2、药物的采购、使用严格按照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合法的采购渠道采购;3、采购、使用的药物、饲料必须是合法、安全、有效、无毒、无害、无残留或残留低的,禁止采购、使用“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及批准文号过期的产品;4、药物、饲料进仓时,必须查验其包装商品标签及产品合格证,明确登记进货时间、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进货渠道、进货数量、金额、休药期;5、凭用药处方单领用药物;领用药物、饲料必须严格登记领用日期、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领用数量、使用单位鸡舍编号、使用剂量、休药期、领用人;6、领用药物后,仓库必须保存用药处方单备查,且保存两年以上;7、持有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治员证的人员方有开据用药处方单资格,各基地由专人开据用药处方单;8、药物的使用必须按药物说明书及瓶签的内容,在兽医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用药、滥用药、加大用量;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药物产品质量及技术问题,必须及时向本场兽医及上级领导报告;9、药物: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二、标准化蛋鸡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保证肉鸡产品的安全卫生,符合无公害食品肉鸡标准,特制订本规定;2、肉鸡使用的所有药物、饲料,必须在兽医的指导下,按产品标签上标明的适用范围、用量、停药期、休药期及注意事项执行;3、肉鸡出栏屠宰前40天,不能使用抗生素;4、饲料中添加的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的药物,必须按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20号规定的批准文号为“药添字”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所列要求执行休药期;5、饲料中不得添加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20号规定的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所列的兽药成份;6、禁止使用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1号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其制剂;7、禁止使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药物及含有相应成份的药物;三、疫苗的保存和使用制度1掌握疫苗的贮藏要求,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贮藏;2贮藏设备:低温冰柜、电冰箱、液氮罐、冷藏柜;3贮藏温度:活疫苗一般要求在-15℃条件下贮藏;灭火疫苗要求在2---8℃条件下贮藏,不能低于0℃,更不能冻结;4所有疫苗贮藏于冷暗、干燥处,避光防潮;5分类存放:按疫苗的品种和有效期分类存放,并标以明显标志,以免乱而造成差错;6建立疫苗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出入疫苗品种、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生产日期、领用数量、使用单位鸡舍编号、使用剂量、休药期、领用人等;7注意事项:①按规定的温度贮藏;②在贮藏过程中,应保证疫苗的内外包装完整无损;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饲料原料使用管理制度:感官要求: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及异嗅;饲料原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 的要求;饲料原料中含有饲料添加剂的应做相应说明;允许使用常用饲料原料:玉米、豆粕、膨化大豆、麦夫、鱼粉、大豆油、石粉、磷酸氢钙、贝壳粉2 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感官要求: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异味及异嗅;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或取得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氨苯砷酸和洛克沙胂不应用作鸡饲料添加剂;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使用应遵照产品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3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使用管理制度:感官要求:应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肉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不应使用违禁药物;4 饲料加工过程使用管理制度:饲料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工厂卫生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配料4.2.1 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验和正常维护,以确保其精确性和稳定性,其误差不应大于规定范围;4.2.2 微量和极微量组分应进行预稀释,并且应在专门的配料室内进行;4.2.3 配料室应有专人管理,保持卫生整洁;混合4.3.1 混合时间,按设备性能不应少于规定时间;4.3.2 混合工序投料应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则进行;投入的微量组分应将其稀释到配料称最大量的5%以上;444.3.3 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时,应根据药物类型,先生产药物含量低的饲料,再依次生产药物含量高的饲料;4.3.4 同一班次应先生产不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然后生产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为防止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产不同加入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时,对所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应进行彻底清理;制粒更换品种时,必须用少量单一谷物原料清洗制粒系统;留样4.5.1 新接受的饲料原料和各个批次生产的饲料产品均应保留样品;样品密封后留置专用样品室或样品柜内保存;样品室和样品柜应保持阴凉、干燥;采样方法按GB/T 14699执行;4.5.2 留样应设标签,载明饲料品种、生产日期、批次、生产负责人和采样人等事项,并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4.5.3 样品应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5 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标签商品饲料应在包装物上附有饲料标签,标签应符合GB 10648中的有关规定;包装5.2.1 饲料包装应完整,无漏洞,无污染和异味;5.2.2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5.2.3 包装印刷油墨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5.2.4 包装物的重复使用应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贮存5.3.1 饲料的贮存应符合GB/T 16764 的要求;5.3.2 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做无害化处理,不应存放在饲料贮存场所内;5.3.3 饲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灭鼠药和杀虫剂;运输5.4.1 运输工具应符合GB/T 16764 的要求;455.4.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保持包装的完整;5.4.3 不应使用运输畜禽等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5.4.4 饲料运输工具和装卸场地应定期清洗和消毒;无公害鸡场兽医防疫制度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二、出入鸡场生产区要更衣换换鞋,进行消毒;三、养殖场内定期灭蚊、灭鼠,每月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四、鸡场内严禁饲养其他家禽及与本场防疫要求相关的其他动物;五、鸡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禽类肉品及其副产品;六、本场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七、坚持自繁自养原则,若需引种时必须先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从非疫区引种,引进后要在隔离场观察一个月以上,进行检疫、检测,确认为健康者方可转本场饲养;八、当发生高致性禽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并立即采取封锁和扑灭措施,全场进行彻底消毒,病死或淘汰病鸡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九、养殖过程中要做好生产记录工作,每群鸡建立档案,记录种苗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及死亡率、原因,无害化处进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出栏记录等;所有记录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十、定期进行鸡场环境、水质、疫病及药残监测,确保养殖环境无污染、鸡群健康、产品安全卫生;无公害肉鸡场卫生消毒制度一、为统一、规范消毒药的使用,净化环境中的病原,特制订本规定;二、鸡场使用的消毒药必须是合格、合法的,并经化验室化验其杀菌率后,经禽病监控室批准方可使用;三、使用消毒药时,必须严格说明书规定的剂量使用,不得随意加大剂量;四、消毒药以检测杀菌作用高低进行更换,一般要求每隔20天左右更换1~2种;五、全场鸡群及环境消毒所使用的消毒药在同一时间内的必须要同一品名、品种甲醛、烧碱除外;六、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鸡群进行带体消毒2~3次,外围环境每隔10天消毒一次,全场必须统一时间进行;异常情况每天带鸡消毒;七、病鸡隔离场所每天带鸡消毒2次,鸡屎每天下午撤放生石灰一次;八、鸡群带体消毒及鸡舍喷雾消毒要使用高压喷枪进行,不能使用普通喷枪烧碱与腐蚀性过大的消毒剂除外;九、消毒池使用的消毒药应为价格便宜且杀菌灭毒效果好的消毒药;十、饮水消毒用的消毒药必须是安全、低毒、低刺激、杀菌率高的消毒剂;无公害肉鸡销售管理制度一、养殖户必须签订凤翔无公害肉鸡饲养销售合同,并承诺严格遵守无公害肉鸡养户守则;二、公司设专人负责建立无公害肉鸡养户档案,认真准确记录养户进鸡苗、领料、领药、销售肉鸡情况,以便进行分析监控,并保存记录两年以上;三、肉鸡养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肉鸡生产日常记录表要求,认真记录好进鸡时间、种苗来源、品种、数量、发病及死亡情况、饲料消耗情况、用药及免疫情况、卫生管理情况、休药期等情况,一批鸡一份档案,并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四、肉鸡出栏销售时,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肉鸡出栏记录表要求,认真记录好进鸡时间、种苗来源、品种、数量、出栏时间及日龄、出售数量、产品规格、出栏检疫合格情况、停药时间、休药期、销售商等情况,并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五、饲养过程中,兽医人员不定期到场检查无公害肉鸡生产日常记录表记录;肉鸡出栏前,兽医人员到场进行检疫,并做好检疫记录;六、肉鸡销售运输统一用标准塑料笼装,每笼不超过13羽,尽量安排在晚上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每隔2小时要停车检查一次,并做好营运记录,防治鸡笼侧倒或挤压,以免损伤鸡只或致残致病,影响产品质量;疫病监测及结果登记管理制度一、禽病监控室按计划定期做好各场鸡群的疫病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原始记录;所有记录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二、监测的鸡病项目及监测方法:除现场观察外,鸡新城疫、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用HI方法监测,禽流感用HI或琼扩方法监测,鸡白痢、霉形体病用全血或血清平板凝集方法监测,鸡马立克氏病、传染性法氏囊病用琼扩方法监测;三、用HI方法监测的结果以鸡群抗体水分析表填报,其他方法监测的结果以样品化验报告单填报;各种监测结果一式两份,禽病监控室及鸡场兽医各存一份,保存两年以上;四、鸡新城疫、禽流感、鸡白痢病的监测按免疫程序所规定的日龄进行,其它疾病原则上每60天监测一次;化验样品送检登记管理制度一、血清送检:1、各场须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规定日龄进行抽血送检,因故延误不能超2天;2、抽样方法:随机抽样;3、抽样数量:500~3000羽鸡群,抽样不得少于15个,3000羽以上的鸡群,抽样不得少于20个,每个样品鸡采血量以上,血清以上;4、血清应在采样当天送禽病监控室,若不能当天送检则须加冰保存;二、残次鸡苗送检须填写种苗标签,内容包括出苗日期、品种;1、各孵化厂厂长或报表员按期如实填写孵化厂在孵种蛋情况表,每20天一报禽病监控室收;2、禽病监控室根据孵化厂在孵种蛋情况表制定每月种苗送检计划表传真各孵化厂负责人转交防疫员;3、各孵化厂防疫员负责根据种苗送检计划抽样,必须于当天写好标签交运苗司机或自行送到化验室进行药敏试验,制订种苗预防用药方案;4、种苗进栏第一天育雏管理员必须挑出病弱鸡送禽病监控室做药敏试验,以便及时制订用药方案;三、水样送检:由监控室准备取水用具灭菌瓶,安排鸡场取水样或由监控室取样送检;四、病、死鸡病料:必须整鸡送检或当天无菌采样后加冰送检,采下病料若不能当天送检必须立即冰冻保存后加冰送检;五、送检血样、病料必须填写“样品标签”,内容包括养户姓名或鸡群栏号、鸡群品种、批号、公/母数量、采样日龄、检测目的、备注,紧急检测样品须注明“急”;六、禽病监控室收到样品,须登记好收样日期,检测目的等各种项目,并定检测时间;七、常规检测,收到样本后48小时内测出结果报告上级,72小时发送鸡场;八、紧急检测,检测人收到样本后24小时内测出结果并报告上级发送到场部;禽病监控室管理规定一、本室工作人员进入室工作必须更换鞋子、穿工作服;否则不得入内;二、非本室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本室;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的,须持禽病监控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的批条才能进入;三、上班时间不得闲谈、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四、不准在禽病监控室内吃东西、打闹;保持室内清洁、美观、无污染;五、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水电,不浪费物资;各种仪器实行专人保管;六、收到检测样品,须登记好其送检日期、送检目的,及时检测;七、严格各种检测方法操作规程进行检测试验,确保各项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发送各种检验结果报告;各种检验报告须经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才能发送至各鸡场八、实验用鸡的管理:每天上班前由实验用鸡管理员进行投料、投水,并冲洗干净鸡粪;九、按时上、下班,下班时要关好窗户、各种电源开关冰箱及培养箱开关除外,锁好门户,下班后非加班不得在本室内看书、写东西、听电话与工作无关的;十、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执行,若有违反,一经发现,下岗处理;。
蛋鸡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

蛋鸡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
1. 雏鸡来自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父母代种鸡场或专业孵化场。
2. 同一鸡舍鸡只能饲养同一品种、批次的鸡群,实行全进全出制度。
3.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经过更衣、洗澡、紫外线消毒,饲养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无传染病检查。
4. 分阶段饲养,各阶段严格按照品种、标准要求,合理搭配饲料,以满足其营养及生产需要。
5. 饲料添加合理,保持饲料新鲜,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
6. 加强环境消毒、鸡舍消毒及带鸡消毒。
7. 根据《动物防疫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疫苗防疫接种工作,并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8. 鸡蛋收集后,用富而马林消毒,消毒后入库备用。
9. 每批鸡有完整的记录资料,记录内容包括饲料、饲料消耗、生产情况、用药、免疫、发病、及治疗情况。
10. 病死鸡进行无害处理。
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

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蛋鸡养殖场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养殖效率,保障蛋鸡品质和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蛋鸡养殖场,包括规模化养殖场和家庭养殖场。
凡在蛋鸡养殖场生产、经营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养殖管理1. 蛋鸡品种选择:养殖场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蛋鸡品种。
在选择品种时,应考虑蛋鸡的生长速度、蛋产量、抗病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养殖场规模和经营特点的品种。
2. 饲养条件:养殖场应确保蛋鸡的饲养环境干净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控制室内温湿度,保持适宜的饲养条件。
3. 饲料管理:养殖场应按照蛋鸡的生长周期和需要,科学配制饲料,注意合理搭配各种营养成分,保障蛋鸡的营养需求。
4. 疫病防治:养殖场应加强蛋鸡的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好疫苗接种和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防止疫病传播。
养殖场还应定期对蛋鸡进行体检,加强健康管理,提高蛋鸡的免疫力。
5. 生长监测:养殖场应对蛋鸡的生长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定期对蛋鸡的体重、体型、毛色、蛋产量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调整。
6. 日常管理:养殖场应做好日常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蛋鸡鸟舍的卫生和整洁,防止蛋鸡受到污染和感染。
7. 废弃物处理:养殖场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三、生产管理1. 生产计划:养殖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蛋鸡的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
2. 蛋品质检测:养殖场应对所产蛋品质进行检测,包括蛋壳的硬度、蛋黄的颜色、蛋白的透明度等指标,确保所产蛋的质量符合标准。
3. 蛋的包装和储存:养殖场应对所产蛋进行清洗、包装和储存,确保蛋的卫生和品质,延长蛋的保存期限。
4. 品牌推广:养殖场可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品牌形象,开展蛋类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四、安全管理1. 劳动安全: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做好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意外伤害和职业病。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强化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推动种畜禽的培育与生产经营管理,提升种畜禽品质,进而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二、本制度所定义的种畜禽,专指用于繁殖的家畜禽,包括但不限于家养猪、牛、羊、马、驴、兔、犬、鸡、鸭、鹅、鸽等及其遗传材料,如卵、精液、胚胎等。
三、凡从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种畜禽培育、生产及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但农户自繁自用的种畜禽除外。
四、全国的种畜禽管理工作由____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畜禽管理工作。
五、种畜禽场的建立应依据良种繁育体系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地方种畜禽场的建立,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凭此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七、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一)所使用的种畜禽需合格、优良,且来源符合技术要求,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二)配备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具备相应的防疫设施;(四)拥有完整的育种资料和记录。
八、对于以下行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经营种畜禽的;(二)未按照规定的品种、品系、代别和利用年限进行种畜禽生产经营的;(三)推广未经本制度评审并批准的畜禽品种的;(四)销售种畜禽时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及种畜系谱的。
九、对于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畜禽,以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强化基地农业投入品管控,从源头防止农药残留,确保所有在基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均符合质量与安全标准。
基地负责人需进行详细记录、持续追踪、发放农户使用指南,并监督农户依规使用。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样本饲料与兽药作为畜禽养殖的核心投入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畜产品的安全与质量,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为确保我县畜牧业稳步前行,保障畜产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安心享用畜禽产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全面覆盖饲料与兽药在经营与使用两大环节的全流程监管。
一、经营环节的严格监管我们加大了对饲料兽药经营市场的监管强度,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兽药流入市场,特别是针对禁用饲料兽药的查处,我们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了饲料与兽药的质量安全。
1. 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深入开展了以“瘦肉精”、“饲料兽药残留抽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加强例行抽检与监测,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了经销假劣、过期及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督促各门店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完善登记与购销台账。
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____次,执法人员____人次,立案____起,并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
检查过程中,我们收缴并焚烧了145盒假劣、过期兽药。
2. 采样监测工作:我们积极配合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完成了多项抽检与送检任务,共抽检了包括饲料、饲料添加剂、猪尿等在内的多种样品,用于监测兽药残留、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全年送检样品达____多次,均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且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养殖环节的全面监管我们严格按照《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养殖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
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我们增强了养殖户不使用禁药、假药、人药的意识,并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同时,我们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监督,确保了饲料兽药的使用行为规范。
1. 宣传引导与责任落实:我们印发了养殖场规范养殖明白纸和宣传手册,并与养殖场签订了监管责任书和承诺书。
全年共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____余份,有效引导了养殖业主自觉遵守无公害畜牧业生产技术规程。
2. 强化兽医诊疗监管:我们严格实行了“兽医诊疗许可证”的监管制度,要求购买兽药必须凭处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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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一、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采购管理制度1、禁止采购、使用药物原粉、人用药以及国家明令禁用和未经批准生产的无“三证”的药物、饲料。
2、药物的采购、使用严格按照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合法的采购渠道采购。
3、采购、使用的药物、饲料必须是合法、安全、有效、无毒、无害、无残留或残留低的,禁止采购、使用“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及批准文号过期的产品。
4、药物、饲料进仓时,必须查验其包装(商品标签)及产品合格证,明确登记进货时间、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进货渠道、进货数量、金额、休药期。
5、凭《用药处方单》领用药物。
领用药物、饲料必须严格登记领用日期、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领用数量、使用单位(鸡舍编号)、使用剂量、休药期、领用人。
6、领用药物后,仓库必须保存《用药处方单》备查,且保存两年以上。
7、持有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治员》证的人员方有开据《用药处方单》资格,各基地由专人开据《用药处方单》。
8、药物的使用必须按药物说明书及瓶签的内容,在兽医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用药、滥用药、加大用量。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药物产品质量及技术问题,必须及时向本场兽医及上级领导报告。
9、药物: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二、标准化蛋鸡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保证肉鸡产品的安全卫生,符合无公害食品肉鸡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2、肉鸡使用的所有药物、饲料,必须在兽医的指导下,按产品标签上标明的适用范围、用量、停药期、休药期及注意事项执行。
3、肉鸡出栏屠宰前40天,不能使用抗生素。
4、饲料中添加的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的药物,必须按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20号》规定的《批准文号为“药添字”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所列要求执行休药期。
5、饲料中不得添加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20号》规定的《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所列的兽药成份。
6、禁止使用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1号》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其制剂。
7、禁止使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药物及含有相应成份的药物。
三、疫苗的保存和使用制度(1)掌握疫苗的贮藏要求,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贮藏。
(2)贮藏设备:低温冰柜、电冰箱、液氮罐、冷藏柜。
(3)贮藏温度:活疫苗一般要求在-15℃条件下贮藏;灭火疫苗要求在2---8℃条件下贮藏,不能低于0℃,更不能冻结。
(4)所有疫苗贮藏于冷暗、干燥处,避光防潮。
(5)分类存放:按疫苗的品种和有效期分类存放,并标以明显标志,以免乱而造成差错。
(6)建立疫苗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出入疫苗品种、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生产日期、领用数量、使用单位(鸡舍编号)、使用剂量、休药期、领用人等。
(7)注意事项:①按规定的温度贮藏;②在贮藏过程中,应保证疫苗的内外包装完整无损。
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饲料原料使用管理制度:1.1?感官要求: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及异嗅。
1.2?饲料原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
1.3?饲料原料中含有饲料添加剂的应做相应说明。
1.4?允许使用常用饲料原料:玉米、豆粕、膨化大豆、麦夫、鱼粉、大豆油、石粉、磷酸氢钙、贝壳粉2?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1?感官要求: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异味及异嗅。
2.2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3?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或取得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2.4?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2.5?氨苯砷酸和洛克沙胂不应用作鸡饲料添加剂。
2.6?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2.7?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使用应遵照产品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3?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使用管理制度:3.1?感官要求:应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3.2?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3?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
3.4?肉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不应使用违禁药物。
4?饲料加工过程使用管理制度:4.1?饲料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工厂卫生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T16764的要求。
4.2?配料4.2.1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验和正常维护,以确保其精确性和稳定性,其误差不应大于规定范围。
4.2.2微量和极微量组分应进行预稀释,并且应在专门的配料室内进行。
4.2.3配料室应有专人管理,保持卫生整洁。
4.3?混合4.3.1混合时间,按设备性能不应少于规定时间。
4.3.2混合工序投料应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则进行。
投入的微量组分应将其稀释到配料称最大量的5%以上。
444.3.3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时,应根据药物类型,先生产药物含量低的饲料,再依次生产药物含量高的饲料。
4.3.4同一班次应先生产不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然后生产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
为防止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产不同加入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时,对所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应进行彻底清理。
4.4?制粒更换品种时,必须用少量单一谷物原料清洗制粒系统。
4.5?留样4.5.1新接受的饲料原料和各个批次生产的饲料产品均应保留样品。
样品密封后留置专用样品室或样品柜内保存。
样品室和样品柜应保持阴凉、干燥。
采样方法按GB/T14699执行。
4.5.2留样应设标签,载明饲料品种、生产日期、批次、生产负责人和采样人等事项,并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4.5.3样品应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
5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5.1?标签商品饲料应在包装物上附有饲料标签,标签应符合GB10648中的有关规定。
5.2?包装5.2.1饲料包装应完整,无漏洞,无污染和异味。
5.2.2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6764的要求。
5.2.3包装印刷油墨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
5.2.4包装物的重复使用应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5.3?贮存5.3.1饲料的贮存应符合GB/T16764的要求。
5.3.2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做无害化处理,不应存放在饲料贮存场所内。
5.3.3饲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灭鼠药和杀虫剂。
5.4?运输5.4.1运输工具应符合GB/T16764的要求。
455.4.2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保持包装的完整。
5.4.3不应使用运输畜禽等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
5.4.4饲料运输工具和装卸场地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无公害鸡场兽医防疫制度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二、出入鸡场生产区要更衣换换鞋,进行消毒。
三、养殖场内定期灭蚊、灭鼠,每月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鸡场内严禁饲养其他家禽及与本场防疫要求相关的其他动物。
五、鸡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禽类肉品及其副产品。
六、本场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
七、坚持自繁自养原则,若需引种时必须先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从非疫区引种,引进后要在隔离场观察一个月以上,进行检疫、检测,确认为健康者方可转本场饲养。
八、当发生高致性禽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并立即采取封锁和扑灭措施,全场进行彻底消毒,病死或淘汰病鸡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九、养殖过程中要做好生产记录工作,每群鸡建立档案,记录种苗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及死亡率、原因,无害化处进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出栏记录等。
所有记录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十、定期进行鸡场环境、水质、疫病及药残监测,确保养殖环境无污染、鸡群健康、产品安全卫生。
无公害肉鸡场卫生消毒制度一、为统一、规范消毒药的使用,净化环境中的病原,特制订本规定。
二、鸡场使用的消毒药必须是合格、合法的,并经化验室化验其杀菌率后,经禽病监控室批准方可使用。
三、使用消毒药时,必须严格说明书规定的剂量使用,不得随意加大剂量。
四、消毒药以检测杀菌作用高低进行更换,一般要求每隔20天左右更换1~2种。
五、全场鸡群及环境消毒所使用的消毒药在同一时间内的必须要同一品名、品种(甲醛、烧碱除外)。
六、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鸡群进行带体消毒2~3次,外围环境每隔10天消毒一次,全场必须统一时间进行。
异常情况每天带鸡消毒。
七、病鸡隔离场所每天带鸡消毒2次,鸡屎每天下午撤放生石灰一次。
八、鸡群带体消毒及鸡舍喷雾消毒要使用高压喷枪进行,不能使用普通喷枪(烧碱与腐蚀性过大的消毒剂除外)。
九、消毒池使用的消毒药应为价格便宜且杀菌灭毒效果好的消毒药。
十、饮水消毒用的消毒药必须是安全、低毒、低刺激、杀菌率高的消毒剂。
无公害肉鸡销售管理制度一、养殖户必须签订《凤翔无公害肉鸡饲养销售合同》,并承诺严格遵守《无公害肉鸡养户守则》。
二、公司设专人负责建立无《公害肉鸡养户档案》,认真准确记录养户进鸡苗、领料、领药、销售肉鸡情况,以便进行分析监控,并保存记录两年以上。
三、肉鸡养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肉鸡生产日常记录表》要求,认真记录好进鸡时间、种苗来源、品种、数量、发病及死亡情况、饲料消耗情况、用药及免疫情况、卫生管理情况、休药期等情况,一批鸡一份档案,并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四、肉鸡出栏销售时,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肉鸡出栏记录表》要求,认真记录好进鸡时间、种苗来源、品种、数量、出栏时间及日龄、出售数量、产品规格、出栏检疫合格情况、停药时间、休药期、销售商等情况,并在鸡群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五、饲养过程中,兽医人员不定期到场检查《无公害肉鸡生产日常记录表》记录。
肉鸡出栏前,兽医人员到场进行检疫,并做好检疫记录。
六、肉鸡销售运输统一用标准塑料笼装,每笼不超过13羽,尽量安排在晚上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每隔2小时要停车检查一次,并做好营运记录,防治鸡笼侧倒或挤压,以免损伤鸡只或致残致病,影响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