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防控管理制度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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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干预措施(2篇)

出生缺陷干预措施(2篇)

出生缺陷干预措施一、重视孕前保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认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卫生服务进农村活动,宣传《母婴保健法》,提高婚前检查率,大力宣传孕前和孕早期口服先剂量叶酸,强化叶酸食品,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发生。

二、加强孕期保健,对所有孕妇进行孕期保健知识宣教,如开办孕妇学校,发放宣传资料,避免接触易使胎儿致畸的物质,加强孕期营养,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提高产前筛查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个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育龄妇女口服叶酸工作,并详细记录实施情况,尤其是有不良孕产史的育龄妇女。

四、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一级预防:防止缺陷发生。

包括婚前检查,遗传咨询,选择最佳生育年龄,孕期保健(包括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

二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主要在孕期通过开展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等技术手段,早发现、早诊断缺陷及早采取措施。

三级预防:对已出生的缺陷儿进行针对性矫治,减少残疾,减轻残疾程度,降低对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出生缺陷干预措施(2)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异常,包括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一些先天性缺陷是由于遗传因素导致的,而另一些是由于环境因素引起的。

干预措施的目标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或在早期识别和治疗缺陷,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儿童和家庭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出生缺陷干预措施。

1. 孕前保健妇女在怀孕前应接受孕前保健服务,包括营养咨询、疫苗接种、慢性疾病管理和遗传咨询等。

这可以帮助妇女准备好怀孕,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并降低出生缺陷的风险。

2. 健康生活方式准备怀孕的妇女应遵循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戒烟和避免饮酒、使用药物以及接触有害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都与出生缺陷的风险增加有关。

3. 遗传咨询与筛查遗传咨询是对个人和家庭的遗传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的建议和支持。

在孕前或怀孕期间,医生可以进行遗传筛查,以检测某些遗传病的风险。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在出生前由于遗传、环境、营养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导致的身体或智力方面的异常。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缺陷率,我国已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国家战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围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实施方案展开阐述,旨在为相关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参考。

二、综合防治措施1、健康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庭对出生缺陷的认识和重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风险因素。

2、婚前检查: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携带遗传疾病基因的检测和咨询服务,为新婚夫妇提供科学指导,减少遗传缺陷的发生。

3、孕期保健:加强孕期保健,包括合理营养、适量运动、避免感染等,降低孕期不良因素对胎儿的影响,提高孕期保健质量。

4、产前筛查与诊断:推广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对胎儿异常进行早期发现和干预,减少严重出生缺陷的发生。

5、新生儿筛查:建立新生儿筛查制度,对常见先天性疾病进行早期发现和干预,提高治愈率和康复效果。

6、医疗保障: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为出生缺陷患儿提供医疗保障和救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7、社会支持:建立社会支持体系,为出生缺陷患儿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帮助,提高患儿生活质量。

三、实施方案要点1、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加大对出生缺陷防治的投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各方积极参与。

2、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检测和干预手段的准确性及有效性。

3、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医务人员对出生缺陷防治技术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提高我国出生缺陷防治的整体水平。

5、监测与评估:建立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对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总结与展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医疗机构和家庭共同努力。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概述:出生缺陷是指胎儿在发育过程中出现的结构异常或功能障碍,它可能导致婴儿在出生后出现身体或智力方面的问题。

出生缺陷的预防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可以通过三级预防策略来减少发生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的相关内容。

一、一级预防:一级预防是指通过促进全民健康,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一级预防的措施:1. 健康教育:开展有关孕期保健、生活习惯、饮食营养、遗传咨询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

2. 疫苗接种:推广疫苗接种,如风疹疫苗、流感疫苗等,以预防可以导致出生缺陷的疾病。

3. 遗传咨询和筛查: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帮助有遗传疾病家族史的夫妇进行遗传咨询和筛查,减少患有遗传疾病的婴儿出生。

4. 环境改善:加强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治理,减少环境因素对胎儿发育的不良影响。

二、二级预防:二级预防是指在孕期进行干预,及早发现并治疗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的因素。

以下是一些二级预防的措施:1. 孕前检查:女性在怀孕前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遗传咨询、常规血液检查、妇科检查等,以确保身体健康,减少出生缺陷的风险。

2. 孕期保健:孕妇在怀孕期间应接受定期产前检查,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并治疗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的问题。

3. 产前诊断:对高风险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如羊水穿刺、绒毛活检等,以便早期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健康生活方式:孕妇应遵循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戒烟、限制饮酒、均衡饮食、适量运动等,以保持良好的孕期健康状态。

三、三级预防:三级预防是指在婴儿出生后,通过早期诊断和治疗,减轻和控制出生缺陷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三级预防的措施:1. 早期筛查: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出生缺陷筛查,如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以便早发现并及时治疗。

2. 早期干预:对发现有出生缺陷的婴儿进行早期干预,包括康复训练、手术治疗等,以提高其生活质量。

3. 家庭支持:为患有出生缺陷的婴儿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心理咨询、康复指导、社会福利等,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出生缺陷诊断监督管理规定

出生缺陷诊断监督管理规定

出生缺陷诊断监督管理规定一、引言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

这些缺陷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也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诊断的监督管理,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从事出生缺陷诊断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诊断机构和人员资质(一)诊断机构开展出生缺陷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技术和人员条件,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和认证。

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生缺陷诊断科室,配备先进的诊断设备,如超声诊断仪、染色体分析设备、基因检测设备等。

2、科室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诊断人员从事出生缺陷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1、具有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系统的出生缺陷诊断培训。

2、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注册范围为妇产科、儿科、医学遗传学等相关专业。

3、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诊断水平。

四、诊断技术规范(一)产前诊断技术1、超声检查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切面进行检查,对胎儿的结构异常进行筛查和诊断。

对于可疑病例,应进行复查或转诊。

2、血清学筛查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对于高风险孕妇,应建议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

3、染色体核型分析采集样本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样本质量。

实验室检测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基因检测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技术平台,对遗传性疾病进行诊断。

检测结果应经过严格的解读和验证。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按照国家规定的筛查病种和程序进行采血、送检和检测。

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2、新生儿听力筛查采用规范的听力检测方法,如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出生缺陷防控措施

出生缺陷防控措施

出生缺陷防控措施
出生缺陷防控是一个涉及多个阶段的复杂过程。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防控措施:
1. 一级预防:这是在婚前、孕前和孕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目的是防止出生缺陷的发生。

这包括接受婚前检查、遗传咨询、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以及保持孕期保健,例如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避免接触高温环境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优生科普教育和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干预,例如增补叶酸、外周血染色体检测、预防接种等。

2. 二级预防:这是在孕期通过开展产前筛查和高风险人群的染色体检测、物理诊断和技术手段,以尽早发现、诊断和采取措施,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3. 三级预防:这是对已经出生的缺陷婴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或介绍转诊。

这包括对婴儿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评估,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及为家长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疾病,如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等,这些疾病有明确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手段。

在孕前、产前和新生儿期,及时了解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积极主动参与筛查,尽早发现和干预,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出生缺陷造成的危害。

总的来说,出生缺陷防控是一个涵盖从婚前到新生儿期的全过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合作,以确保母婴健康。

2024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

2024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

2024年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方案2024年缺陷防控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2024年,我国缺陷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缺陷防控能力的提升,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供给体系。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提升我国的缺陷防控水平,确保国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2024年新出现的缺陷问题,我们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制定更加严格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提高产品生产流程的监督管理要求。

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对缺陷问题的处置及时有效。

三、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在2024年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等环节的要求。

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对违反行业规范的企业进行惩罚和曝光,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四、加强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提升缺陷防控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在缺陷防控领域的应用。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重点研究项目,研发新的缺陷防控技术和方法,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加强质量监管质量监管是缺陷防控的重要环节。

在2024年,我们将加大质量监管部门的力度,加强对产品的抽检和监督抽查工作。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环境。

推动质量监管部门与企业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

六、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缺陷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加强对缺陷问题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及时发布相关缺陷信息,提醒消费者和企业注意产品质量和安全。

同时,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国际合作缺陷防控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推动缺陷防控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范文____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出生缺陷率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人口质量和国家发展。

为了推进出生缺陷整治工作,提高人口质量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过多方研究和讨论,计生委决定制订《____年计生委推进出生缺陷整治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到____年,降低我国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质量,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2. 原则:(1) 科学性:制定方案要科学、合理,根据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进行调整。

(2) 全面性:方案要全面考虑人口质量的多方面因素,综合施策。

(3) 公正性:照顾所有群体的需求,确保方案的公平性。

(4) 有效性:方案要能够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1. 完善出生缺陷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提高数据收集和分析的能力,及时掌握出生缺陷的情况。

2. 加强出生前筛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出生前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提供全面的孕产妇保健服务。

3. 推进婚前医学检查:鼓励婚前医学检查,及早发现和治疗潜在的遗传性疾病,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

4. 加强孕期营养指导和保健宣教:开展孕期营养指导和保健宣教活动,提高孕妇营养水平和保健意识。

5. 加强遗传咨询和遗传检测:建立遗传咨询和遗传检测机构,提供专业的遗传咨询和遗传检测服务。

6.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疗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出生缺陷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7. 推广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问题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8.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出生缺陷的预防和整治工作的法律保障。

9. 加强社会合作和宣传推广: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出生缺陷整治的合力。

四、实施方案1. 组织指导:成立专职工作组,负责方案的推进和实施工作。

2. 资金投入:加大对出生缺陷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出生缺陷登记管理制度

出生缺陷登记管理制度

降生缺陷登记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健全医院的管理体制,保障患者权益,乐观应对降生缺陷问题,特编制本《降生缺陷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降生缺陷的登记和管理流程,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提高医院在防备和干涉降生缺陷方面的本领,最大限度地减少降生缺陷的发生。

2. 缺陷定义和登记2.1 缺陷定义降生缺陷是指新生儿在降生时或在其降生后不久发现具有结构异常、功能异常或代谢紊乱等问题的情况。

降生缺陷可以包含身体结构或生理功能方面的异常,以及遗传疾病等。

2.2 缺陷登记2.2.1 医院全部新生儿必需进行降生缺陷登记,即使婴儿在降生时没有明显缺陷。

2.2.2 降生缺陷登记应包含以下内容:—新生儿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降生日期、降生体重、降生地方等。

—缺陷的描述,包含缺陷的部位、病情程度、可能原因等。

—患者家庭的基本信息,包含父母的姓名、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相关医疗记录,包含产前检查、分娩方式、产时情况等。

—家族史信息,包含家族中是否有其他人患有降生缺陷或遗传疾病等。

2.3 缺陷登记流程2.3.1 医院的相关科室(如产科、儿科)应在新生儿降生后尽快进行缺陷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及相关资料及时反馈到医院的缺陷登记系统中。

2.3.2 缺陷登记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信息录入:供应便捷的数据录入界面,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数据存储:对登记信息进行可靠的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数据分析:供应统计和分析功能,对登记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以便进行科学研究和政策订立。

—数据保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要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权益。

3. 缺陷管理与干涉3.1 缺陷管理3.1.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缺陷管理机制,包含多学科的专家团队,定期进行病例讨论和评估,并供应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干涉措施。

3.1.2 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如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合作,共享缺陷数据和研究成绩,共同推动降生缺陷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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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防控管理制度
一、落实信息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信息员,负责本机构的出生缺陷信息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与管理工作。

按要求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内容,至少一年2次。

负责辖区出生缺陷防控信息收集、录入、审核与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出生缺陷信息人员的培训。

二、规范信息管理流程,认真组织实施。

(一)原始登记。

按开展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建立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筛查高风险对象和阳性患儿的随访及干预情况登记。

建立产科门诊服务、保健手册发放以及叶酸增补发放登记,规范使用《山东省院分娩登记》,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建立相关筛查登记。

开展孕前优生单位应建立优生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高风险评估及咨询、转诊、妊娠结局随访、临床检验、超声检查等基础登记。

(二)实时录入。

辖区和机构内活产数、产妇数、死胎死产数、孕产妇产前筛查人数、产筛高风险人数、产前诊断人数、诊断阳性人数等相关信息数据实时录入《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管理系统》;辖区内叶酸应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依从人数、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和知晓人数等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信息数据实时录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家庭档案、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出生缺陷等相关信息资料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三)信息报送。

1、统计汇总乡级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孕前和孕早期叶酸增补季报。

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相关统计报表的网络直报和纸质报表;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报表实行月报制。

每个月完成月统计报表的纸质报表。

(四)信息审核。

出生缺陷防控的信息直报工作应该执行逐级业务审核和行政审核制度。

单位报表要实行双签名审核;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出生缺陷防控直报信息数据。

三、落实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数据泄漏。

对信息使用的电脑要设开机和屏保密码,对出生缺陷防控信息系统内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信息,不得调用或拷贝信息数据另作他用,日常分析的数据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利用网络传播。

四、加强质控管理,确保数据质量。

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逐级做好信息质控管理。

每季度一次质控,及时查漏补缺。

定期分析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出生缺陷防控措施
(一)推进一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各种高危因素
1.实施婚前医学检查。

全面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配齐婚检人员和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设置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民政局大力支持配合实施,优化服务流程,方便人民群众,逐步实现“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和婚前保健”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县财政局做好婚检经费保障工作,并监督资金使用。

2.加强免费婚前宣教指导和咨询。

在广大未婚青年中广泛开展有关出生缺陷干预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倡导新婚育龄妇女服用叶酸,对农村妇女继续实施免费增补叶酸。

民政部门负责对新婚登记夫妇发放婚前保健宣传材料。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村计划怀孕妇女叶酸发放工作及提供相关资料,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婚前宣教、指导和咨询工作。

县教育局应当指导和督促中等以上学校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3.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继续在全县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妻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4.做好环境中高危因素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加强女职工、农村适龄妇女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落实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二)落实二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1.做好孕期保健。

医疗保健机构加强孕妇学校的开设,做好母婴保健指导、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系统培训;在早孕建册、建卡时,对孕妇进行产前筛查知识宣教,并按孕周进行跟踪服务。

2.开展免费产前筛查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胎儿缺陷发现率,实现怀孕9-20周的孕妇在知情自愿参与下至少接受1次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

由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血片采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递送血清标本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测。

3.加强高危孕妇综合管理。

筛查孕期危险因素,对需要做产前诊断的孕妇应当及时转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诊断。

发现高危孕妇及异常胎儿,应当专案管理,密切观察并及时处理危险因素。

县乡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农村计划怀孕妇女中有过异常分娩史和35岁以上妇女的出生缺陷高危人群参加宣教,建立个人档案、记录病史,有针对性地给予咨询指导,
并从孕前开始督促其服用叶酸、按时参加产前检查。

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提供孕期保健服务、产前筛查和随访。

(三)加强三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致残率
1.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

加大投入,进一步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县、乡两级助产机构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血片采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递送血片。

定期送到市妇幼保健院检测。

2.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

进一步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网络,提高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筛查率。

新生儿听力筛查按照《郴州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先心病定点筛查、确认和管理。

3.加强缺陷患儿治疗干预。

对筛查出的缺陷患儿及时给予治疗干预,降低致残率。

主动做好新生儿及未成年人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将新生儿、在校学生、未在园及未在校的未成年人纳入到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贫困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贴,提高患儿生存质量。

将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听力障碍等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将听障、脑瘫、智障等儿童信息与残联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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