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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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6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6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6篇)危险源管理制度(精选6篇)危险源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__-20__)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__]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必备14篇)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必备14篇)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必备14篇)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1篇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0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化工企业、矿山等。

第三条危险源监控是指对可能产生危险的地点、设施、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危险。

第四条安全管理是指对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评估、防控和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源监控措施第五条危险源监控设备的选择、安装、维护和保养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危险源需要安装监控设备的情况,应当事先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合适的监控方案。

第七条危险源的监控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安全性。

第八条危险源监控设备应建立用户权限管理系统,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进行操作。

第九条危险源监控设备应保持与报警系统的联动,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危险源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

第十二条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和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部门应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十四条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违反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危险源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管理人员故意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____)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1、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

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

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四篇)

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四篇)

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摘要:随着工业和化学品的快速发展,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对人类的安全和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危险源的定义、分类、管理措施,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分类、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提高对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认知和重视程度,确保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关键词: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引言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存储、使用和运输等环节中具有爆炸、火灾、中毒、放射性、腐蚀等危险特性,可能对人类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的物质和设备。

随着工业和化学品的快速发展,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对人类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建立和完善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章危险源的定义、分类和管理措施2.1 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存储、使用和运输等环节中具有爆炸、火灾、中毒、放射性、腐蚀等危险特性,可能对人类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的物质和设备。

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危险源分为轻微危险源、较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三类。

2.2 危险源的分类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分类标准,危险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品危险源:包括易燃物、易爆物、有毒物、腐蚀物等。

(2)物理性危险源:包括高温、高压、低温、高空等。

(3)生物性危险源:包括传染病菌、致病菌、有害动植物等。

(4)人为危险源: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放射性等。

2.3 危险源的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危险源,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1)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如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措施等。

(2)安全培训和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各类生产和工作场所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危险源,如机械设备、化学品、高温等。

如果不加以管控和管理,这些危险源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和执行危险源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环境的稳定至关重要。

二、目的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危险源,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责任主体1. 公司领导层: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制度执行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危险源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 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危险源评估与管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

4. 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配合危险源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四、危险源管理流程1. 危险源识别: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危险源识别机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危险源排查,记录潜在的危险源信息。

2. 危险源评估: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估,确定危险源的严重性和可能性,筛选出重点管控的危险源。

3. 危险源控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例如技术控制、管理控制、个人防护措施等,有效降低危险源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4. 危险源监控:建立定期检查和监测制度,对危险源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演练工作,保障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五、培训与教育1. 全员参与危险源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2. 定期组织危险源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3. 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危险源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六、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结合事故案例和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危险源管理制度,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危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危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危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1、水化技术员要认真贯彻上级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积极做好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2、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有:1)腐蚀类:盐酸、硝酸银、硫酸、钼酸铵、磷酸二氢钾、氯化钠;2)易燃液体:无水乙醇、乙醇____%、氨水、乙酸;3)氧化剂:硫氢酸钾、高锰酸钾、氯化亚锡铬酸钾、氯化锌;4)有毒类:氨水、硝酸银;3、化学危险品药品应统一归口管理,水化技术员负责化验室的危险药品的管理工作,并且是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4、化学危险品必须社专人保管。

对爆炸品、剧毒品等,要有两人共同保管,要做到个人无法单独取用。

5、在化学危险品使用时,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要求,做好保护和防护工作。

6、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随用随领,不宜多存多放。

7、腐蚀性化学危险药品应选用耐腐蚀性的材料制成料架来放置,存放要阴凉通风并与其它药品分开放置。

8、易挥发性的液体化学危险药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温度在-4℃4℃为最佳,最高温度不超过30℃,并与其它药品隔离放置。

9、经常对水化使用药品人员进行安全方面教育,消除事故隐患。

10、严禁在仓库和化学危险品仓库吸烟及动用明火。

11、仓库及化学危险品库必须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危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企业和组织中存在的危险物质和危险作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和财产安全。

危险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品识别:对企业内存在的危险品进行识别和分类,明确危险品的特性和危害。

2. 危险品储存和运输:制定规范的储存和运输措施,确保危险品的安全性。

3. 危险品操作和使用:明确危险品的操作和使用规范,制定安全操作指导和培训计划,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4. 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预防、应对措施和组织安排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科对全公司危险源的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1)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评估、监控、登记、建立档案与备案;(2)负责组织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组织演练;(3)审核各有关部门、项目部编制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监督、协助各项目部进行项目级应急预案的演练;(4)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3、工程部对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的生产操作负监督指导责任,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有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时及时安排处理。

4、综合部对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1)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备的计划检修、抢修工作;(2)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校验。

5、项目部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并根据本项目危险源特点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相应职责;(2)制定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组织职工培训和演练;(3)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6、明确下列程序与要求:(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申报、建档与备案;(2)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报告、监控;(4)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5)对重大危险源应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配备救援器材和定期演练;(6)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及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7、报告与记录:(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2)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及演练记录、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监控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报表、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4)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整改方案;(5)定期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6)有关重大危险源培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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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根据宪法“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化学工业部劳动保护工作条例,为加强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安措)计划管理,做好统一安排。

合理开支,逐步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和产业部门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标准和《安全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

2、安全检查中可发现尚未解决又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

3、生产发展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广大职工群众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员工劳动保护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条计划编制的范围
1、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低压电照明等。

2、工业卫生:
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员工中毒的一切措施。

如通风降温、采光、防寒取暖、防潮、消除噪音的设施等。

3、辅助房屋设施:
有关保证员工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

如更衣室、消毒间、改善厕所卫生等设施。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编写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出版安全简报,印刷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办安全训练班、座谈会、展览会。

第三条安措计划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1、车间管理人员会同工会负责人员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和以上具体规定,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讨论,确定年度安措项目,指定专人编制具体计划和方案,经群众讨论后,送生产技术科审查汇总。

2、生产技术科审查,平衡后编制出公司年度安措计划草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核。

3、车间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1)确定全年度安措项目。

(2)确定各项目资金及来源。

(3)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4)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5)确定完成或投用期限。

(6)报请上级审批的重大项目。

在批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批准报的安措项目,由生产技术科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

5、在日常和专业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其整改措施要按月报生产技术科备查。

6、生产技术科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报公司汇总。

7、经批准的安措计划项目不得任意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修改计划应经生产经理批准。

第四条安措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报告。

1、总经理、公司工会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在专门会议上由生产经理汇报执行情况。

2、生产经理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检查,会议上由生产技术科对执行情况进行汇报。

3、重大安措项目,由生产技术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执行情况。

第五条安措经费和材料
1、根据《化学劳动保护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和国务院[1979]10号文件国家计委[1979]36号文件,以及省、市、(县)年取安措费的规定,本企业所用安措费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百分之二十以上,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它用。

2、所需材料,设备应由供销部门列入采购计划,切实予以保证。

3、安全装置的大修,威胁安全生产的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费开支。

4、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其它安措费用,由生产日常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六条竣工验收
1、安措竣工后,由安委会成员会同其它有关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动力、电仪等)检查验收。

2、安措竣工投入使用三个月后,由使用车间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效果和存在问题作出全面评价。

第一条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1、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

2、凡对发生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及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生产发展和工艺,设备改造后需要相应设置的安全措施。

4、职工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建议。

第二条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改善和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状态。

2、完善和配套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设施。

3、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中毒的措施。

第三条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程序和期限
1、车间(部门)应按厂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质量安全环保处。

2、质量安全环保处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技术措施计划处。

3、技术发展处应按厂规定时间将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主管厂长组织安全、技术、机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批准列入计划后,应在主管厂长的主持下,分别指定实施设计、施工、物质供应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认真执行、对重大安措项目,应由安全等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说明项目名称、措施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所需材料和设备、预期效果、完成期限等。

7、凡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厂技术发展处按上级技术改造暂行管理办法纳入总的投资规模统一管理,限额以上由上级计划部门审批,重点措施项目仍由生产运行处组织审批。

8、凡属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厂应先办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

撤销或调整已经上报批准的安措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第四条厂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款不够,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提出安措项目的具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平衡,给予补助。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除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办理范围外,涉及工艺改革、等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难以分清的情况下,应由安全、生产、计划、技术、财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投资渠道的比例,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

3、年终时,由技术发展处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计划。

上级批准及补助拨款的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4、凡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2个月内,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厂技术发展处,并会同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补助的项目,要做出决算,一并报告上级。

2、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订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将安措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3、车间(部门)对所属本单位的安措设备安排好大、中、小修计划、定期进行检修,保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厂质量安全环保处有权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停用或排除安措项目,必须经厂或上级部门书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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