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绿化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住宅小区绿化验收标准

住宅小区绿化验收标准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住宅小区的绿化环境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个良好的绿化环境不仅能够美化小区的外观,还能提供清新的空气、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增加居民的休闲空间,促进身心健康。
因此,对于住宅小区绿化的验收需要有一套明确、科学、合理的标准,以确保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能够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期望。
一、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衡量住宅小区绿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住宅小区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 30%。
这意味着小区内的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应占小区总用地面积的 30%以上。
在验收时,需要通过实地测量和计算来确定绿化覆盖率是否达到标准。
二、植物品种和搭配1、植物品种的多样性小区内种植的植物应丰富多样,包括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和花卉等。
这样不仅能够增加绿化的美观度,还能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常见的乔木如樟树、桂花树、银杏树等;灌木如月季、杜鹃、女贞等;草本植物如麦冬、鸢尾、葱兰等;花卉如菊花、玫瑰、郁金香等。
2、植物的适应性所选用的植物应适应本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具有较强的抗病虫害能力和生命力。
避免引入外来物种或不适宜的植物,以免造成生态破坏或养护困难。
3、植物的搭配植物的搭配应合理,考虑到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花期和色彩等因素。
例如,乔木可以提供遮荫,灌木可以增加层次感,草本植物和花卉可以点缀景观。
同时,要注意不同植物之间的相互影响,避免出现竞争或抑制生长的情况。
三、绿地布局1、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应分布均匀,方便居民使用。
面积较大的公共绿地可以设置休闲步道、花坛、草坪、亭台楼阁等设施,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2、宅旁绿地宅旁绿地应与住宅建筑相协调,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可以种植一些观赏性强、低维护的植物,如小型灌木和花卉。
3、道路绿地道路绿地应起到分隔道路、美化环境和减少噪音的作用。
道路两侧可以种植行道树,如梧桐、杨树等,同时在绿化带内种植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草本植物。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内,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

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上海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速,楼盘高密度建设导致绿化面积减少,给居民居住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因此,上海对小区绿化面积的要求也越来越明确。
下面是一些关于上海小区绿化面积的相关参考内容:一、上海市管委会文件《上海绿化标准》中规定:1. 一般住宅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建筑面积的15%。
2. 高层住宅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5%,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建筑面积的20%。
3. 豪华住宅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4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建筑面积的25%。
二、上海市小区绿化面积补偿办法:1. 新建住宅小区在确保达到上述绿地率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区域合理选择若干位置作为绿地,进行补偿绿化。
例如,在围墙外的巷道两边、楼宇周边、居民区入口处等。
2.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创新设计绿化空间,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和私家花园,提高小区绿化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三、绿化标准实施的基本要求:1. 绿地面积应能保证居民进行休闲活动、体育健身以及遛狗的需求。
绿地中应包含步行道、运动场地、儿童游乐区、休闲座椅等设施。
2. 绿地应通过合理设置绿树、花坛、草坪等丰富景观,提升小区的美观程度和生态环境。
3.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生态友好、节能环保的绿化材料和技术,提高绿地的可持续性。
四、上海市对小区绿化面积的管理:1. 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许可,并提交相关规划方案和设计图纸。
绿化面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绿化面积的抽查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区进行整改,确保绿化面积达到标准。
上述的相关参考内容是根据上海市目前的规定和要求整理得出的,旨在确保小区居民在绿化面积方面能够得到良好的居住环境。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
(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内,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以绿地边界距宅间道路、组团道路和小区道路边缘1米为准,小区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缘;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
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以外的其他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算到道路边缘;临建筑物时算到距建筑物墙脚1.5米,1.5米范围内的绿地按其面积的60%计算为绿地;绿地边界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其墙脚。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包括亭、台、楼、阁、廊、喷泉、雕塑、假山石、游泳池、硬覆盖地活动场等)占地面积小于该块绿地面积30%的部分,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大于30%的部分,不计算为居住区公共绿地.(四)地下建筑顶板至室外自然地面,或半地下建筑高出自然地面1米以内,且采用自然山势隐蔽式绿化布置、覆土厚度不小于0。
6米的,按其面积的2/3计算为绿地。
(五)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1/3计算为绿地。
(六)零星乔木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七)行道树的株距不大于8米时,按照其种植长度乘以1米计算为绿地。
(八)空心砖种植草坪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
(九)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绿地.建筑物天面(屋顶)上的绿化(可上人),当覆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时可分别情况折算绿地:三层以下(含三层),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50%折算绿地面积;四层至六层(含六层)的,可按绿化覆盖面积的40% 折算绿地面积;六层以上即距地面16米[含16米]以上的天面(屋顶)绿化按10%计入绿地面积。
如覆土大于120cm,乔灌木覆盖率大于40%的全地下、半地下屋顶绿化,,可全部计入绿地面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8 道路8。
0。
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
规则小区绿化设计标准是什么

规则小区绿化设计标准是什么规则小区绿化设计标准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小区内的绿化设计进行规划和设计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标准。
一、绿化用地比例标准:1. 根据小区面积和居住人口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绿化用地比例;2. 一般建议绿化用地占整个小区总面积的25%以上,以保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
二、绿地设计标准:1. 主次要绿地设计应根据小区功能需求和居住人口规模确定;2. 主绿地应布局在小区中心位置,面积应大于次要绿地面积的50%以上;3. 绿地应合理分布,保证小区内每个住户都能方便接近绿地;4. 绿地应包括草坪、花坛、林地等多种景观元素,以丰富景观效果;5. 绿地要求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效果,包括植物选择、植被配置等方面。
三、公共设施标准:1. 根据小区居住人口规模和功能需求,合理设置公共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休闲座椅等;2. 设施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保证居民的生活和娱乐需求。
四、景观植物选择标准:1. 根据气候条件和土壤环境,选择适宜生长的本地植物,以保证绿化效果;2. 植物的选择要考虑四季景观效果,保证全年绿化景观的美观性;3. 植物的选择要注重生态保护,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五、绿化养护标准:1. 小区内绿化应有专人进行养护管理,保证植物的生长和景观的保持;2. 养护工作包括绿化区域的修剪、浇水、施肥等,以保持绿化景观的良好状态;3. 养护工作要符合环保要求,遵循绿色养护的原则,避免使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
六、环境保护标准:1. 绿化设计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对土壤和水源等环境造成污染;2. 绿化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水,合理利用雨水资源;3. 绿化设计要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规定,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综上所述,规则小区绿化设计标准是为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兼顾生态保护和居民的需求,遵循一系列关于绿化用地比例、绿地设计、公共设施、景观植物选择、绿化养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

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上海小区绿化面积标准是根据城市发展、社区规划和环保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
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绿化覆盖率要求: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小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一定比例。
一般来说,住宅小区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而高档住宅小区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40%以上。
2. 植被种类与种植方式:小区绿化应包括树木、花草等多种植被,以提升环境美观度和空气质量。
在树木的种植方面,应选择耐盐碱、耐寒性强、生长速度适中的树种如柳杉、法桐等;在花草的种植方面,应选择具有四季景观效果的花草种类。
同时,为了节省空间,可采用种植箱、花坛等方式进行种植。
3. 公共绿地和私人花园的划分:小区绿化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和私人花园。
公共绿地应占据小区总绿化面积的一部分,以供业主共同使用,且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建。
私人花园则是业主自己的独立区域,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布置和养护。
4. 绿化设施与景观规划:小区绿化应合理设置休闲设施和景观,如健身器材、游乐设施、花坛、喷泉等。
这不仅可以提供居民的休闲娱乐场所,还可以增加小区的风景和活力。
5. 绿化养护和管理要求:绿化面积的养护和管理至关重要。
小区应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人员,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工作,确保植物的生长健康和景观的美观。
同时,也要加强垃圾分类和环境整治,保持小区的清洁和整洁。
6. 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随着人们对环保和生态的重视,绿色生态小区的建设成为了当前的趋势。
在绿化面积的设计中,可以考虑增加蓄水池、中庭花园、屋顶绿化等,提高小区的生态效益和环境可持续性。
总之,上海小区绿化面积的标准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结果,并且需根据不同类型的小区进行相应的调整。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可以打造出舒适宜居的小区环境,提升居民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小区绿地 绿地面积计算有标准

小区绿地绿地面积计算有标准展开全文目前,很多开发商在楼盘宣传中把环境“人文化”作为主攻方向,而绿化率“达到30%”被明确地写在楼书中。
那么,居住小区是否对绿化率方面有明确标准,“30%”是开发商为购房者“谋福利”还是不得不执行的标准“尺寸”?■居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很多楼盘中所宣传的“绿地率达30%”其实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指标。
在目前北京市执行的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中,对此比例有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区、居民小区(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设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为居住小区,3到5个居住小区连片形成居住区),绿化用地面积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执行,并按居住区人口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化用地,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用地统一计算。
同时,该规范规定,属于市政府确定的危房改造区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以及一些零星添建工程和配套建设的小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可以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会同市园林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绿地面积怎样计算对于某楼盘声称的片林为自家后院,也就是对附近一些地段成片绿化的用地面积,《办法》规定,按绿化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
绿化设计中园林设施的占地,计算为绿化用地。
外园林设施的占地(如高尔夫球场服务设施,绿地内所建会所等),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对居住小区内庭院绿化用地面积,按照可用于绿化的用地计算,但距离楼宇外墙1.5米以及道路边线1米以内范围的面积应从绿化面积内扣除。
两个以上单位所共有的绿化用地,按其所占各单位的建筑物面积分开计算。
关于地面停车场,《办法》中也做出明确规定,株行距在6×6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
市园林局规划处有关同志解释说,边缘栽植有高大树木的停车场或只是铺设草地砖、从空隙处长满青草的停车场都不能作为绿地面积计算在楼盘绿地率中。
(刘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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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绿化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浏览次数:1547次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07-9-11 22:35 | 提问者:zyk332
小区的绿化面积是怎么规定的,有法律依据吗?
最佳答案“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但在有关的园林绿化中是没有“绿化率”这一术语的,准确的用词应该叫“绿地率”或者“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它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
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有规定这是这个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
而绿化覆盖率则要求就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一块草皮就算。
所以开发商喜欢用“绿化率”这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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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把绿化面积改造成车位出租给业主合理吗?
浏览次数:141次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1-4-17 07:51 | 提问者:匿名
最佳答案要变更原有的设计方案,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准,再经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私自更改绿地为车位的,物业已经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追问我也是这样想的。
但是我们是企业内部集资建房,一般情况下业主是看不到原有的设计方案的。
回答业主当然看不到了,图纸都在物业手里
但如果要起诉物业的话,原设计图纸肯定要公开的,不公开物业直接败诉了
追问物业出租车位的时候是我上班时间,不在家,没租上,后来打电话问物业,他们说可以先停在临时停车位上,昨天看见有工人在临时停车位划线,据说以后在临时停车位停车还要收取临时停车费,肯定比租车位要贵。
现在我该怎么办?
回答你可以就此对物业抗义,出租车位一般采取抓阄的方式分配
分配前要通知全体业主才有效
你以物业不公平分配为由起诉物业,一准赢
不过会很麻烦...
小区的绿化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属于公共设施,物业没有权利改变其用途,除非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追问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就能将绿化面积改造成停车位并出租给业主吗?如果业主委员会的那几个人和物业管理的一合作,还不是没有业主的话说。
回答当然了,业主委员会代表着全体业主,是由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全体业主享有权利的!
追问那我下一步是不是该问收取的租金是不是用在了全体业主身上了,还是成了物业创收
的途径了。
回答对,物业的职责是管理小区,物业是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其收入已由业主的物业费缴纳,小区公共设施所形成的收入应用作公共设施维修等业主身上,可以要求物业将其收支明细向业主公开,否则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另行聘请其他物业公司!
说白了,物业公司,是你及小区所有住户雇来帮你们管理小区的,你们给他们发工资,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