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要点
某人民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某人民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检查自查报告浏阳市农业发展银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根据农发银发【2011】50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我行对有关支付结算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金融稳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有关制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制定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监测与报告: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日常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报告涉及区域金融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各类重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金融案件等。
(二)金融统计金融统计数据报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和专题统计调查要求,各类上报数据完整、正确、及时。
统计分析资料报送:及时上报各类统计分析资料,内容充实,观点鲜明,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会计财务及时按要求报送会计资料。
会计核算基本制度,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业务操作规程等;涉及重大会计改革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财务制度的修订、会计业务系统的升级、会计科目的变化、科目核算内容的调整等;其它会计财务资料,包括临时要求报送的资料等。
(四)支付结算支付系统管理情况:认真做好支付系统建设和业务推广工作,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和支付清算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账户管理情况:能严格按照《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备案、使用和档案的管理。
所有开销户资料齐全。
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均及时报告本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应急管理: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
(五)征信管理制度建设与岗位设置:明确归口部门及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考核办法;能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征信系统运行管理: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查验借款人贷款卡及其有效性;配合人民银行贷款卡年审工作;能严格按规定查询、管理与使用企业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档案资料;积极处理异议信息,无相关投诉。
简述支付结算的纪律和原则

简述支付结算的纪律和原则摘要:一、支付结算的定义与重要性二、支付结算的纪律1.遵守法律法规2.遵循金融监管规定3.严格执行合同约定4.保障资金安全与合规三、支付结算的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2.诚信信用原则3.便捷高效原则4.低成本运营原则四、支付结算实践中的应用1.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支付工具的选择与应用3.跨境支付结算流程4.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正文:支付结算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涉及到各个领域的交易往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资金流通渠道。
然而,支付结算的过程并非简单的资金转移,而是遵循一定的纪律和原则来确保交易的安全、合规。
本文将从支付结算的定义与重要性、纪律和原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的参考。
首先,支付结算是指在经济活动中,通过金融机构将货币资金从一方账户转移到另一方账户的过程。
它包括国内支付结算和国际支付结算两大类。
支付结算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加快资金周转,降低交易成本,还能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在支付结算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规定至关重要。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支付结算活动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支付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支付结算业务时,必须遵循监管要求,防范非法集资、洗钱等风险。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是支付结算的另一项纪律。
在经济活动中,各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进行支付。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可能导致纠纷甚至法律诉讼。
因此,合同在支付结算中具有重要作用,各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保障资金安全与合规是支付结算的核心任务。
金融机构需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及时到账。
同时,支付机构还应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内部监管,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支付结算的原则包括公平竞争、诚信信用、便捷高效和低成本运营。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市场参与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同推动支付结算市场的健康发展。
诚信信用原则强调各方要守信用、讲信誉,维护支付结算市场的稳定。
关于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共4页

关于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内容摘要】根据省分行《转发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工作,一、基本情况,二、201x年内控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季度对全辖19个网点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412个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重要资料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排查,从排查情况看,三、xx年人行对我行票据业务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罚情况,人行于xx年11月23日,12月23日就我行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5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背书不完整问题,二是审核不严谨问题,三是法人代表和委托人不一致问题。
省分行:根据省分行《转发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我行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行接此通知后,市分行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姜海清行长任组长,周波、罗斌副行长任副组长,运行管理部、内控合规屮心、资金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个客营销屮心、法人客户营销屮心、城区网点管理屮心、综合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付结算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运行管理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检查的牵头协调和检查的组织推动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工银广办【XX】号,〜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支付结算检查实施方案》。
由于本次自查时间紧、任务重〜我行将自查任务分解到各支行、各部门进行自查。
目前〜由于我行的自查工作正在全面开展之屮〜我行的自查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现将我行XX年一季度内控排查屮所涉及的结算账户管理方面以及xx年人行对我行票据业务的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待我行全面自查完成后再向省分行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二、201X年内控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季度对全辖19个网点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412个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重要资料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排查,从排查情况看:我行账户管理较为规范〜绝大多数账户开立、使用符合规定,资料齐全,较为全面地推广使用了支付密码器,实地调查、网上核查执行较好。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检查自查报告

浏阳市农业发展银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根据农发银发【2011】50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我行对有关支付结算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金融稳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有关制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制定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监测与报告: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日常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报告涉及区域金融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各类重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金融案件等。
(二)金融统计金融统计数据报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和专题统计调查要求,各类上报数据完整、正确、及时。
统计分析资料报送:及时上报各类统计分析资料,内容充实,观点鲜明,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会计财务及时按要求报送会计资料。
会计核算基本制度,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业务操作规程等;涉及重大会计改革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财务制度的修订、会计业务系统的升级、会计科目的变化、科目核算内容的调整等;其它会计财务资料,包括临时要求报送的资料等。
(四)支付结算支付系统管理情况:认真做好支付系统建设和业务推广工作,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和支付清算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账户管理情况:能严格按照《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备案、使用和档案的管理。
所有开销户资料齐全。
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均及时报告本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应急管理: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
(五)征信管理制度建设与岗位设置:明确归口部门及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考核办法;能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征信系统运行管理: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查验借款人贷款卡及其有效性;配合人民银行贷款卡年审工作;能严格按规定查询、管理与使用企业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档案资料;积极处理异议信息,无相关投诉。
工程结算支付监督检查方案

工程结算支付监督检查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工程结算支付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规格及完工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验收,并无任何瑕疵后,发起结算审核。
结算支付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环节,关系到施工单位的劳动报酬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建立有效的工程结算支付监督检查机制,可以防止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结算支付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维护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工程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施工的规范进行,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监督检查的目标1.规范工程结算支付的行为,保障劳动者和合法建设单位的权益;2.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3.促进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防范与防制违规行为;4.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检查的效果和水平。
三、监督检查的原则1.依法依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同约定,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2.公平公正:建立公平公正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对所有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一视同仁;3.服务意识:做好监督检查服务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意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和协助;4.保密性:对于工程结算支付监督检查相关资料及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四、监督检查的内容1.合同约定的检查:监督检查工程结算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包括结算金额、结算标准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2.资料材料的检查:监督检查工程结算支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所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和质料、工艺材料是否符合产品标准,是否有假冒伪劣产品;3.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检查工程结算支付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包括施工缺陷、质量隐患等;4.劳务支付的检查:监督检查工程结算支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程劳动者的劳务报酬;5.资金支付的检查:监督检查工程结算支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关于支付结算执法情况的排查报告

关于支付结算执法情况的排查报告XX分行:按照总行《关于转发的通知》和省分行《转发的通知》精神,为及时发现我行支付结算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可能存在的违反制度办法的行为,严肃支付结算纪律,进一步提高支付结算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我行组织全辖机构将XX年4月1日至XX年3月20日以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管理工作对照相关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检查,具体包括支付结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票据业务、支付系统等方面。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全行所有网点会计人员的配置符合内控制度管理要求,都能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会计主管、坐班主任都有聘任文件,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避免了越权处理业务,或是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
各行均不同程度实行了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
根据各行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系统的应急预案:比如分别在各台生产用机上安装人行前置机系统,在非临柜用机上安装临柜用各个系统,以防个别时段出现死机宕机等情况。
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我行对排查期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我行没有中介机构代理开户现象,目前全辖总账户XX户,其中XX年4月以来我行新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XX户,账户变更XX户,销户XX 户,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基本上能够严格执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信贷专户按照规定附有借款合同,收购资金专户支取现金得到了人行批准,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支取在计划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企业法人、经办人身份按要求核查,没有核查不一致的情况,从XX年起所有账户都进行了年检,账户资料没有过期情况,通过仔细排查发现有个别账户遗漏资料的情况,如XX支行XX账户无税务登记证,XX支行XX账户缺法人身份证件,但是这些欠缺的资料在排查过程中已经及时联系客户补充完整。
我行账户管理严格,经查在排查期间内没有未经核准或备案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核准类账户都经过了人行核准才启用,备案类账户都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报备。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一、检查目的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检查方案。
二、检查范围本次专项检查涵盖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内容1、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的情况。
核实工资支付的形式是否合规,是否依法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查看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关于工资支付的条款是否明确、规范。
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条款。
3、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情况核实工程项目是否落实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否对农民工进行了实名登记。
检查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农民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4、在建工程项目开设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情况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查看专用账户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专款专用。
5、在建工程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情况确认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存储了工资保证金。
检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形式和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6、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的情况了解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履行了代发工资的职责。
核查代发工资的流程和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7、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的情况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资金是否足额到位。
核实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按期结算。
四、检查方式1、自查自纠要求各用人单位和工程项目先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并填写自查自纠报告。
2、实地检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深入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通过查阅资料、访谈农民工等方式进行检查。
3、随机抽查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五、检查步骤1、部署启动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农发行支付结算调研报告

农发行支付结算调研报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行高度重视,积极和人民银行沟通,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梳理,解释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xx年1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
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
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
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
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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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执法检查内容一、支付结算管理(一)是否按规定建立支付结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二)支付结算业务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是否报人民银行或备案。
(三)支付结算业务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人员素质、业务培训情况。
(四)印、压、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符合规定;压数机、业务用章等回收、销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订购、销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对实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的,有按规定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协议的解除是否符合规定;代理费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支付结算业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1)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是否经人民银行核准。
是否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否在核准前使用。
n(2)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是否向人民银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至检查时已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已备案,但备案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
(3)是否违规为预算管理单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4)是否存在同一性质的资金凭同一证明文件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
(5)异地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是否符合规定。
(6)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名称后加资金性质或内设机构手续是否齐全;(7)有无开立性质不明的银行结算账户;(8)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是否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是否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是否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
(9)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开户的,是否留存授权书;(10)代理他人开户的,是否留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1)是否使用联网核查系统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核查;(12)是否存在经济小区代客批量开立账户现象;是否存在同一中介机构或非企业人员代为多家企业开户现象;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代签代收办理业务;(13)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
(14)是否有可疑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批文等开户证明文件。
(15)留存资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否为正本复印件。
(16)开户资料是否合规、完整。
(17)查阅被查单位提供的账户资料,是否与账户管理系统核准或备案信息一致。
(18)开户许可证正本是否按规定移交存款人。
(19)银行是否留存开户许可证副本。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变更(20)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账号的,是否按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21)存款人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要素,是否按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22)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是否对存款人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核查。
(23)银行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24)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否在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25)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划转款项是否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26)存款人有久悬银行账户的,银行是否存在为其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业务的情况。
(27)是否对长期不发生业务的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做“久悬”处理。
(28)对于存款人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重要要素缺失的久悬户,银行是否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使用(29)存款人是否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
(30)是否存在一般存款账户发生现金支取;(31)是否从不能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32)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资金开发资金和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等4类专用账户取现是否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33)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办理支取现金业务。
(34)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办理存入现金业务。
(38)是否存在单位银行卡账户存入、支取现金的行为。
(39)是否存在从基本存款账户以外账户将资金转入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行为。
(40)临时存款账户是否存在超期限使用情况。
(41)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是否办理付款业务。
(42)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资金的汇缴人是否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43)注册验资不成功的临时存款账户是否将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
(44)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以现金存入须提取现金的,是否核查现金缴款单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
(45)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检查是否存在“转账转入,现金转出”的情况。
(46)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否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48)单位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49)账户名称、预留印鉴名称是否一致且符合规定。
(50)预留银行印鉴卡的管理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51)印鉴卡建库手续是否严密,保管、变更、挂失是否规范;(52)银行是否进行年检。
(53)对年检不符合规定和逾期未办理账户年检手续的账户,是否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予以撤销。
(54)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是否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5)账户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存款人的账户资料(自银行结算账户撤销之日起至少十年)。
(56)是否按规定履行为存款人保密账户资料的义务。
(57)是否存在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
(二)个人银行账户1.个人银行账户开立(1)开立个人银行账户使用的证件是否是规定的有效证件。
(2)开立个人银行账户使用的证件是否尚在有效期内。
(3)是否核对开户申请人及身份证件照片为同一人。
(4)是否登记开户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姓名、种类和号码。
(5)开户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是否进行联网核查。
(6)联网核查不一致时,是否采取其他辅助核实措施,是否留存其他辅助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7)是否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8)对代理多人办理借记卡的,是否审查代理人职业背景、代办目的和代办性质的材料。
(9)单位批量开卡是否对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10)单位代理个人开户是否存在不规范:没有要求出示并留存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批量开卡后,通过ATM修改密码后便可使用等。
(11)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已向人民银行备案,但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
(1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至检查时已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向人民银行备案。
2.个人银行账户使用(13)对于个人储蓄账户是否存在转账结算交易。
(14)是否存在明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行为。
(15)在2000年4月1日后,在原账户办理第一笔个人存款时,原账户没有使用实名的,是否对账户进行实名。
3.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存款人身份资料。
(三)银行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1.是否建立账户管理、开销户登记制度。
2.是否建立健全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联网核查应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疑义信息反馈核实机制,是否建立联网核查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3.客户经理与临柜人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指定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操作员的设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账户管理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是否有岗位任职要求。
4.是否建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双人复核制度。
5.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内控措施是否到位;6.开户资料是否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7.账户管理系统的应用及管理情况。
8.银行机构各网点是否配备了至少一台PC机或图形终端。
9.是否建立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制度。
三、票据业务(一)票据业务基本规则1.对于见票即付的票据和到期的票据,银行是否当日足额付款?有无拖延支付、无理拒付的行为?2.汇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是否按规定使用和刻制?3.银行新办票据业务需要印制票据或者已经开办票据业务,但原有票据上所堪行名行徽需要调整的,是否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制版,并经批复后才启用?4.银行办理票据类业务是否按规定收取结算手续费?5.银行是否存在压票、随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的现象?6.银行是否按照规定确定办理结算的时间标准,并向客户公开业务处理时间和到账参考时间?7.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银行是否按照规定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8.银行收到的结算凭证,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9.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的挂失止付业务?10.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支票时,是否按照规定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存款账户结清时,是否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支票交回银行注销?11.银行办理结算,是否按照规定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加盖银行的转讫章?12.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是否按照规定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13.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是否按照规定将汇给其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14.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是否按照规定立即办理退汇?15.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是否按照规定主动办理退汇?16.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是否按照规定在当日主动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17.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银行是否按照规定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持票人?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是否填制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连同债务证明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18.银行是否存在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的情况?19.银行是否存在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的情况?20.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是否按照规定收取邮费、电报费、电子汇划费、手续费、工本费?21.银行是否存在通过与收、付款单位进行排他性合作,变相为客户指定开户银行的情况?22.银行办理普通借记业务时,客户是否与收、付款银行签订协议?23.银行办理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是否按照规定与付款人签订付款授权协议?(二)支票1.银行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的,是否按照规定签订支付密码使用协议?2.支票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是否按照规定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3.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在出售支票时,在支票票面记载付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4.提出行受理持票人提交的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查?5.提出行是否按规定格式制作支票影像信息?6.提出行是否按照规定在受理支票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提交影像交换系统,且保证支票影像信息与原实物支票的记载内容相符?7.提入行是否按照规定的在收到支票影像信息之日起的2日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返回支票业务回执?8.提出行收到小额支付系统发送的支票业务回执后,对出票人开户银行同意付款的,是否立即贷记持票人账户;对出票人开户银行拒绝付款的,是否作退票处理?9.提入行收到止付申请,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理?10.提入行是否按照规定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发出止付应答?11.提出行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支票业务回执的,是否按照规定主动向提入行发出查询?12.对于系统参与者有疑问或发生差错的业务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办理查询的,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在收到查询信息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予以查复?13.提出行是否按照规定遵循国家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保管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的实物支票?14.提出行是否按照规定审核支票,确保支票的真实性及票面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有无提出行未按规定受理支票,造成付款人付款的情形?15.银行是否严格按规定录入和复核电子清算信息?录入的电子清算信息中“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要素超过系统规定字符长度的,超过部分是否在“备注”栏中录入?16.采用电子验印方式的银行,其客户印鉴入库率是否达到100%?17.采用支付密码核验方式的银行,是否拒绝受理没有全面推行支付密码核验地区的不含有支付密码信息的支票的情况?18.提入行是否存在以“是否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或签章区域不正确作为退票理由的现象?对于“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要素项超过系统规定字符长度,且已在“备注”栏补充填写完整的,是否存在以“电子清算信息与支票影像不相符”为理由退票的情况?19.对于印鉴核验或客户签名不清及审核存在疑问的,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出票人或提出行查询,不随意退票?确需退票的,退票理由是否符合业务的真实情况?是否违反规定随意选择退票理由拒绝付款?20.提出行是否存在受理非实名账户支票业务的情况?21.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印制拒绝受理通知书、退票理由书、业务查询书、业务查复书、止付申请书、止付应答书、提出支票清单?22.银行对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于当日至迟次日向人民银行报告?出票人开户银行是否存在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情况?23.银行作为空头支票罚款的代收机构,是否将罚款就地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是否存在对空头支票罚款收入占压、挪用的行为?(三)银行汇票1.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是否先将汇款人的存款或现金转入汇出汇款专户存储并经复核后才签发?2.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是否按照规定审查申请人和收款人都为个人?3.银行汇票的空白凭证、汇票专用章、密押和压数机是否按规定分人保管、分别使用?4.持票人提示付款时,代理付款人是否审查汇票的第二、三联同时提交?5.转账银行汇票兑付后,是否只转入单位账户,而未转入个人账户和支取现金?6.银行汇票的汇款人需要退汇的,是否按照规定将第二、三联同时收回?7.银行汇票的汇款人需要退汇的,是否按照规定退入原申请人账户(只有现金银行汇票才可退付现金)?8.开办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刻制汇票专用章、订购银行汇票凭证、印制拒绝受理通知书、退票理由书和业务处理待定凭证?9.持票人超过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的,是否在票据权利时效内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按规定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10.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是否于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11.开办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是否按照规定自动加编和核验密押?12.开办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审查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13.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持转账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时,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审查其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委托他人提示付款的,银行是否审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14.转账银行汇票申请退款的,出票银行是否按照规定转入原申请人账户?15.采用银行汇票业务代理清算方式的,出票银行是否于当日将银行汇票出票信息传递至代理清算行,并同时向代理清算行全额移存汇票资金?16.出票银行收到代理付款行发来的银行汇票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在10秒内及时应答?17.代理付款行发出银行汇票业务后,在60秒内未收到回执信息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冲正?18.对出票银行同意付款的,代理付款行是否将款项即时解付给持票人?19.代理付款人拒绝受理银行汇票、出票银行拒绝付款时,代理付款行是否按规定出具拒绝受理通知书和退票理由书?20.代理付款行是否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保管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凭证?(四)银行本票1.银行是否提供银行本票服务?出票银行签发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时,是否按规定的刻制本票专用章、印制拒绝受理通知书、退票理由书、业务处理待定凭证?2.银行是否按照的规定编制本票密押并在规定位置记载?3.出票银行收到小额支付系统发来的PKG004实时借记业务包是否实时处理,是否按规定在10秒内向小额支付系统返回“处理成功”或“处理失败”的PKG010实时借记业务回执包?4.出票银行返回确认付款回执的、代理付款行是否按规定实时将款项解付给持票人?5.代理付款行发出银行本票业务后,在60秒内未收到回执信息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冲正?6.商业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及时为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办理挂失止付业务?7.出票银行签发银行本票后,是否将银行本票出票信息实时录入本行业务处理系统?8.代理签发银行本票的,出票银行是否将出票信息于当日传递到代理清算行?9.代理付款人受理持票人提交的银行本票,是否按规定审查个人持票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性?10.代理付款人拒绝受理银行本票、出票银行拒绝付款时,代理付款行是否按规定出具拒绝受理通知书和退票理由书?11.代理付款行是否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保管银行本票?(五)商业汇票1.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承兑申请人是否按照规定在承兑银行开立账户?2.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业务,查复行是否按规定于当日至迟次日上午进行处理?3.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是否按规定审查出票人的资信、交易合同?4.银行贴现商业汇票时,是否审查贴现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真实贸易背景,是否留存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否则,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