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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呼政办发[2008]5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呼政办发〔2008〕55号)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现将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陈立新秘书长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分管直属机关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驻外机构的工作。

铁岭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协助陈立新秘书长工作,主持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财务处、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筹建工作、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工作。

何致泉副秘书长兼市政府驻呼和浩特办事处主任、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协助陈立新秘书长工作,主持驻呼和浩特办事处工作。

刘宝臣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协助陈立新秘书长工作,主持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刘兆奎副秘书长协助陈立新秘书长协调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粮食局、外事办公室、旅游局。

联系: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文化出版社、新华书店,满洲里海关、满洲里边防检查站、海拉尔边防检查站、额尔古纳边防检查站、室韦边防检查站、阿日哈沙特边防检查站、海拉尔海关、额尔古纳海关、满洲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呼伦贝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额尔古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海拉尔机场公司(侧重外事和航线开通工作),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石油公司。

阿斯根副秘书长兼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协助陈立新秘书长工作,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杨巍恒副秘书长兼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协助陈立新秘书长工作,主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编制的《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2日呼伦贝尔市“十二五” 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一)“十一五”消防事业的发展成果“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加快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1火灾形势基本平稳。

“十一五”期间,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共发生火灾3307起,死亡50人,受伤 36人,直接财产损失4437万元,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加强对重要场所、重大活动和重点季节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6次,累计检查单位728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26份,复查意见书159份,发现火灾隐患752处,整改火灾隐患601处,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告四:中央及区外报刊驻内蒙古记者站(76家)

公告四:中央及区外报刊驻内蒙古记者站(76家)
063
张静红
31
中华工商时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65
罗寿博
32
人民法院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66
李生晨
33
中国测绘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70
吴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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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73
李玉恒
35
中国教育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78
张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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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门时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80
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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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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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
54
中国煤炭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112
许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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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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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黄河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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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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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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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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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科技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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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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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人物杂志驻内蒙古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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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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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94
包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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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经新闻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095
宣红彦
45

关于呼伦贝尔的书籍

关于呼伦贝尔的书籍

关于呼伦贝尔的书籍
关于呼伦贝尔的书籍有很多,以下是一些推荐:
1. 《呼伦贝尔考古》:林占德编,介绍了呼伦贝尔地区的考古发现和历史文化。

2. 《呼伦贝尔盟民族志》:呼伦贝尔盟民族事务局编,是一部全面介绍呼伦贝尔地区各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等方面的著作。

3. 《呼伦贝尔历史地名》:乌云达来遗改、乌热尔图整理,是一本介绍呼伦贝尔地区历史地名的书籍,对于了解当地的历史地理和文化背景很有帮助。

4. 《巴尔虎蒙古史》:孛·蒙赫达来著,是一部介绍巴尔虎蒙古族历史的著作,对于了解这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很有价值。

5.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是一本介绍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的著作,其中也包含了呼伦贝尔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

6. 《蒙古族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是一部介绍蒙古族历史的著作,对于了解呼伦贝尔地区的历史和文化很有帮助。

7. 《开物琐谈》:赵吉成著,是一本介绍呼伦贝尔地区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书籍,对于了解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很有帮助。

8. 《蒙古的人和神》:(丹麦)享宁·哈土纶著,深入发掘游牧文化与当今生态保护观念的契合之处,探索古老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

9. 《隐于辽阔的时光》:艾平著,本书是著名作家艾平的一部
散文新作精选集,是对草原文化的全景式展现。

同时,作者深入发掘游牧文化与当今生态保护观念的契合之处,探索古老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

此外,还有《呼伦贝尔民族教育史略》、《诸蒙古始祖记》、《新右旗繁荣发展五十年》等也是关于呼伦贝尔的书籍。

以上推荐仅供参考,建议根据自身需求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书籍阅读。

呼伦贝尔_百度百科

呼伦贝尔_百度百科
1967年12月20日,筹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设为临时权力机构,行使原呼盟行政公署职权。
1969年8月1日,呼盟大部分地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一部分(原兴安盟的大部分)划归吉林省管辖。
1979年7月,恢复1969年前的行政区划,呼伦贝尔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
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 ,简称东部行署 ,署址设在乌兰浩特 。同时撤销原哲里木、兴安、呼纳三个盟的建制,其中原呼纳盟的海拉尔、满洲里、乌兰浩特变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直辖市,其工作委托东部行署代管。
1368年明朝建立后,元顺帝退守蒙古高原。呼伦贝尔大兴安岭东麓为蒙古阿鲁科尔沁部牧地,岭西直至尼布楚的广阔草原为蒙古四子、乌拉特和茂明安部 游牧地。
明朝,呼伦贝尔地区由努尔干都指挥使司下设的一些卫、所管辖。
清朝,1734年建立海拉尔城,隶属五大将军属地——黑龙江将军。
1932年,伪满 政府建立后,呼伦贝尔成为省级单位,为"兴安省 ",省会设在海拉尔 。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1945年10月在岭东地区建立纳文慕仁省。
1946年6月改称纳文慕仁盟,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
1946年10月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
1947年5月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
1948年1月1日改称呼伦贝尔盟 ,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东汉建武二十五年鲜卑 与东汉“通驿使”,这是公元49年。此时,鲜卑人已经走出森林,生活在海拉尔河、伊敏河、根河、额尔古纳河 流域以及达赉湖畔,并发展为强大的部落联盟。公元4世纪,鲜卑人进入中原,建立了北魏 王朝。鲜卑人余部,在此后的数个世纪,和突厥 、回纥、黠戛斯、乌古烈诸部落相角逐与融合。

李善平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善平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善平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5【案件字号】(2020)内07民终35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栾雪王宝珍傅玺发【审理法官】栾雪王宝珍傅玺发【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善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李善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李善平【当事人-公司】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代迪内蒙古屹然律师事务所;陈玉林内蒙古铁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代迪内蒙古屹然律师事务所陈玉林内蒙古铁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代迪陈玉林【代理律所】内蒙古屹然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铁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李善平【被告】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采石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采石公司是否应再给付李善平经济补偿金28676元;二、采石公司是否应给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和住院伙食费;三、是否应由采石公司返还李善平多扣缴的个人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权责关键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撤销合同过错不可抗力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采石公司是否应再给付李善平经济补偿金28676元;二、采石公司是否应给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和住院伙食费;三、是否应由采石公司返还李善平多扣缴的个人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关于争议焦点一,因海拉尔区采石公司认可李善平于1984年1月在海市第二建材厂为季节性临时工,1989年8月11日,通过招收集体所有制工人转为正式职工。

十个全面讴歌家乡新变化的作文6篇

十个全面讴歌家乡新变化的作文6篇

十个全面讴歌家乡新变化的作文6篇“十个全覆盖”补齐了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的短板,“十个全覆盖”工程德政惠民,润物无声,百姓编出广泛称赞。

以下是点赞十个全面,赞美家乡新变化范文,大家一起阅读吧!十个全面讴歌家乡新变化的作文篇一农牧民群众既是“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实施者、参与者,又是直接受益者,只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讷河市,位于祖国东北的松嫩平原上,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小城。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讷河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假如你身处异地他乡,多年后你回到讷河,就会发现它已经不再是那个记忆中的模样,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已代替了破旧低矮的小茅屋,泥泞的水泥路也早已变成宽阔干净的油柏路。

路旁的树木花朵令人赏心悦目,精致华丽的路灯排在两旁。

记忆中的家乡,早已不见了踪影,迎接你的,是一个焕发着生命活力的新城市在撤县设市的20xx年来,讷河每天都崭新的姿态向世人宣告:讷河已经告别了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她变得越来越繁华。

人们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人们的居住条件有了显着提高。

过去人们认为只要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就可以了,可现在,人们的思想变了。

一座座整齐别致的住宅楼拔地而起,很多人都搬进了宽敞明亮、大方得体、舒适豪华的楼房。

空旷的野地和草地都盖上了新颖豪华的高层。

特别是近两年,随着城南新区的开发,讷河也掀起了一股买房热,越来越多农村人来到城里买房,各种各样的家用电器走进了平民百姓的家,生活档次提高了。

不但如此,人们的吃与穿都发生了变化。

现在,很多人吃饭不仅要填饱肚子,还要有营养、搭配要合理,饮食全面化。

在服装方面,也不仅是遮体避寒,更要追求时尚。

随着各种品牌服装店的增多,逛街购物、买名牌也成了一种时尚潮流。

过去是讲实惠,现在是求高档;过去是穿着舒适,现在是穿着漂亮。

总之,用品越来越先进,生活自然也就越来越好。

其次,人与人之间的通信更加方便快捷了,以前家家户户能有一部电话就已经是很骄傲了,但现在,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通讯设备。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呼政字[2005]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呼政字[2005]8号)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现将《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基础教育师资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的。

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都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也是中小学教师应尽的义务。

中小学教师的范围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和效益。

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培训、进修、自学等形式的继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化教学手段、课程设计、计算机应用和现代信息技术);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现代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等。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旗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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