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省委和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县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关键,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县城建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旅发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城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道路、水利、电站、输变电、各类开发区、旅游景区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二)主要内容

1、落实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1)强化建设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建设单位是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监理单位是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加大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高处坠落、模板坍塌、起重机械设备、扬尘治理等工作管控治理。

(2)强化高处坠落、模板坍塌事故预防措施情况。施工企业对照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模板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情况。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情况。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监管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是否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

(4)加大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力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租赁、安装、使用、施工总承包、监理和建设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和完善“一机一档”资料,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组织定期检测等工作。各相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测单位是否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检测质量水平。

(5)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是否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特别是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以及春季复(开)工、雨季汛期台风、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是否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6)严格施工扬尘防治监管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设置、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喷淋设施、降尘设备、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有效落实企业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7)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扎实开展在建建设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

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落实建设行业各方单位责任

(1)落实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建设单位对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文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跟进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完善项目手续台账,按要求完成项目报建、招标备案,保障项目有证施工,完善施工、竣工备案材料,并按要求入档。

(2)落实监理单位工作职责。监理单位是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项目带班检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落实施工单位工作职责。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是否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要求,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是否制定培训计划,保证经费需

求,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是否严格班前警示教育,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是否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四、工作步骤

从2020年2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全面排查阶段。(2月至3月,“扫雷”行动)

1、全面辨识风险和查找隐患。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全面梳理建立档案。企业和在建项目部对辨识的风险应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实行分类分级,严格措施,有效管控。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

3、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在企业和在建项目部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基础上,重点制定风险分级的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9月,“清零”行动)

1、严格整改标准。各企业和在建项目部要做好各岗位的风险辨识,并抓好隐患自查自改,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

2、严格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列入整改台账的安全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一般隐患相关参建主体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

3、严格“四个一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抽(复)查,对发现的每一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五项措施”和停工整顿、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

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严格“五个一批”。清零行动期间,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停工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项目。充分运用舆论工具,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5、隐患全面清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在建项目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清零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清零到位。

6、严格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开展全面排查、未开展“五个一”活动的,要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又不积极实施治理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帐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停工整顿的企业、在建项目逐一复查到位。

2、树立标杆作出示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在全县培育1-2家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标准化施工示范企业,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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