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8•【字号】内府规〔2022〕3号•【施行日期】2022.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府规〔2022〕3号为消除火灾隐患,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区域内江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止燃放时间全时段禁止燃放。
三、组织实施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级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所属辖区、单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共同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监督管理(一)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二)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三)公安、应急管理、城管、市场监管、供销、气象、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邮寄、携带、夹带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1尊敬的业主/住户: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xx单位20xx年xx月xx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2居民朋友们: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
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隐患。
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xx,美好家园”,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xx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尊敬的公民同胞们,为了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的安全,特此发出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规定(试行)》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是严格禁止的:1、城市住宅区、单位办公及其二者之间的空地和公共场所;2、临近或者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大型居住小区,学校,政府大楼,部队大院,医院,公共汽车车站,停车场,文化场馆等景点;3、道路与马路,沿海海岸和河岸,森林及野生动物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电网,管道和电缆等地方;4、城市火车站,历史文化旅游景区,火源要害部位,水质脆弱区,矿山,大型养殖场,新建工程;5、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和相关大型城市,以及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等要害部位;6、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二、燃放烟花爆竹有害行为包括: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仍然燃放烟花爆竹;2、未按规定将烟花爆竹放在安全的地方;3、出售、使用抵制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投放有害于环境的烟花爆竹;4、少年老少不分地燃放烟花爆竹;5、未经允许在公众场所及旅游景区燃放烟花爆竹;6、在连续24小时应急和安全技术设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7、集体玩爆竹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三、如果有违反禁令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1、依法对违反禁令行为的发起者或者组织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禁令行为的发起者或者组织者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款项1000-5000元;3、私自购买、出售、运输烟花爆竹或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款项200-400元。
四、公民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维护行为遵守社会风尚,遵守时代步伐,切实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的健康安全。
特此通告。
小区内禁止烟火通知

小区内禁止烟火通知尊敬的各位小区居民:大家好!为了保障小区内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小区的管理规定,现就小区内禁止烟火的相关事宜向大家进行通知。
烟火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虽然有时能带来欢乐和庆祝的氛围,但在小区这样人员密集、建筑物密集的区域,其潜在的危险是巨大的。
首先,烟火的燃烧可能引发火灾。
小区内的建筑物、绿化等都是易燃物,一旦烟火不慎引燃,火势很容易蔓延,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想象一下,大火熊熊燃烧,不仅会烧毁我们的房屋,还可能威胁到居民们的生命安全。
那些在睡梦中的老人、孩子,可能来不及逃生,就会被无情的火焰吞噬。
而且,火灾发生后,产生的浓烟也会对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导致呼吸困难、中毒等问题。
其次,烟火的爆炸也存在极大的风险。
一些烟火产品在使用不当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爆炸。
这不仅会对直接使用者造成伤害,还可能波及周围的居民。
爆炸产生的碎片、冲击力,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财物损坏。
再者,烟火的噪音也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
特别是在夜间或者休息时间,烟火的爆炸声会打破小区的宁静,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学习。
对于那些身体虚弱、需要安静环境的居民,如病人、孕妇等,这种噪音干扰更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我们在此郑重声明:小区内任何区域,包括公共区域、楼道、阳台、花园等,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小区内储存、销售烟火制品。
禁止在小区内进行任何与烟火有关的制作、试验等活动。
同时,我们也希望各位居民能够积极配合以下工作: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和监管,让孩子们明白烟火的危险性,不要私自购买和燃放烟火。
如果发现有他人在小区内燃放烟火或者进行与烟火相关的违规行为,请及时劝阻或者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告。
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不随意靠近、接触可能存在烟火的物品或场所。
对于违反小区内禁止烟火规定的居民,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模板16篇

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模板16篇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1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燃时间202X年1月13日零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燃区域菏泽市牡丹区全区域。
三、禁燃措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其他行政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城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民政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2广大市民朋友们:元旦、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小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通知

小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通知小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通知1尊敬的市民朋友: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
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
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某某政秘[20某某]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某某是我家,某某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工作组20某某年x月x日小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通知2尊敬的各位业主: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严禁燃放鞭炮-烧纸钱的通知

精品
关于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
**物业全体员工恭祝您入住**小区!
为维护小区安全,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请您遵守《杭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不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公共区域焚烧纸钱、香烛。
由于**小区为高层住宅,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震碎玻璃,加上小区刚刚交付,装修施工正在紧张进行,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容易造成火灾,同时,使用天然气管道也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小区马路上露天停放着许多辆汽车,因此,燃放烟花爆竹无疑会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此外,在小区内焚烧纸钱香烛,不仅严重污染小区环境,扰乱小区管理秩序,而且会给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据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再次重申: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
如果有人只图自己一时之兴,不顾小区安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引发火灾或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望各位业主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为小区安全付出的努力。
特此通告。
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可编辑-。
物业严禁烟花爆竹通知

物业严禁烟花爆竹通知物业严禁烟花爆竹通知1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欢快,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宽阔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头,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留意选择人员稀有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通知人:日期:物业严禁烟花爆竹通知2新春佳节,居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庆祝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
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峻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贯彻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特通知如下:1、春节期间(x月xx日至x月x日),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全市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予以惩处。
4、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确保禁燃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以下地点是禁燃区: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消遣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④加油站、液化气站、自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⑤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⑥文物爱惜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⑦居民住宅小区;让我们勇下决心,破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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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学识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范文一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15第217号),自2016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zf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
各县人民zf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
2015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省、市zf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
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火车站、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公共浴场及休疗单位、宾馆酒店的专用浴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九)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山(树)林、草原、苗圃、较大绿化景观带(地)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
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及购买规定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
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
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六、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县区人民zf(管委)、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
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
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
20xx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