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乃林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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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人员矛盾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计划

乡镇工作人员矛盾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计划

乡镇工作人员矛盾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计划1. 问题背景乡镇工作人员作为基层服务群体,经常面临各种矛盾纠纷,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和社会稳定。

因此,制定一项有效的矛盾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2. 目标设定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为乡镇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从而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3. 问题分析乡镇工作人员矛盾纠纷主要包括工作分配不公、工资福利待遇不平等、工作压力大、工作环境不良等方面。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必须得到及时解决。

4. 解决措施一: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专岗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团队,由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

他们将负责接收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解决问题。

5. 解决措施二:制定公正公平的工作分配制度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分配必须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偏私和利益输送。

建立起以能力为依据的工作分配制度,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

6. 解决措施三:完善工资福利待遇制度乡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绩效相对应。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和发放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7. 解决措施四:加强工作环境建设改善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工作设施和条件。

解决工作地点狭小、设施陈旧等问题,为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舒适、便捷的工作环境。

8. 解决措施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乡镇工作人员常常面临压力大的工作环境,需要得到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帮助。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帮助工作人员了解和应对各种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满意度。

9. 解决措施六:加强沟通与协调保持乡镇工作人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建立定期开会和交流的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分歧和冲突,确保各部门间的协作效率。

10. 解决措施七:建立反馈机制建立乡镇工作人员矛盾纠纷调解与解决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各类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2.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效率;
4.严肃纪律,强化考核,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5.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六、总结与评估
1.定期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合法合规;
4.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5.注重实效,确保稳定,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四、工作内容
1.矛盾纠纷排查
(1)排查范围:全面覆盖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关注以下领域:
1)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
4.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人员保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
(3)经费保障: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2.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得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时、公正、有效的解决;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1)化解措施: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特点和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2009年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09年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09年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年来,我所按照镇党委、县司法局有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文件精神,深入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将2009年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4起,调处4起,成功4起。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3起,草原纠纷1起。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督办中心,由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以及镇综治办、劳动保障站、民政办、土地所、农技站、林业站、计生办、团委、妇联等相关站室共同参与。

督办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

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

为便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

(二)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1、建立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零报告制度。

坚持村调委会每月排查四次,镇调委会每半月排查一次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各村调委会将排查调处情况于每月20日前上报司法所。

2、加强和完善督查制度,司法所将强化督查工作,对各村、单位、上报的情况和排查、调处、整治的结果,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抽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

镇综治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之中,采取平时抽查,暗访督察,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工作成绩,兑现惩罚。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计划具体步骤:1. 收集信息: 收集与矛盾纠纷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目击证词等。

2. 分析矛盾纠纷: 仔细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和影响,并进行客观中立的评估。

3. 确定调处目标: 明确调处的目标,如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恢复双方关系或制定补偿方案等。

4. 制定调处策略: 根据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处策略,如召开调解会议、进行单独谈判或委托专家进行调查等。

5. 实施调处方案: 将制定的调处方案付诸实践,开展调解、协商、调查等工作,解决矛盾纠纷。

6. 监督和评估: 监督双方当事人执行调处方案,并评估调处结果的有效性。

7. 记录和归档: 记录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和结果,将相关文件归档妥善保存。

8. 提供后续支持: 在调处结束后,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如监督协议执行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注意事项:1. 保持中立: 在整个调处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处理纠纷。

2. 保密原则: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需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3. 沟通协调: 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彼此需求,并协调双方的利益,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4. 尊重当事人意愿: 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选择,不强求任何一方接受特定的解决方案。

5. 提供专业支持: 如有需要,可以向相关专业人士寻求法律、心理或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意见。

6. 调处结果的可行性: 制定调处方案时,要考虑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因过高期望而导致方案难以实施。

以上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通过有序的工作计划,可以提高调处过程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

该机制应以基层为单位,定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

排查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二、加强调解工作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

应加强调解工作,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一方面,应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另一方面,应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应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探索调解新模式和新方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解纷需求。

三、推进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应积极推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一方面,应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应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同时,应积极推动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等其他解纷方式的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的解纷格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

应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一方面,应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同时,应积极利用媒体和社会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评价为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评估,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加以调处和解决,将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既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确保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实现公众满意、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工作原则1. 积极预防为主:通过提前介入和预防,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2. 公正、公平、公开:处理矛盾纠纷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协商一致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解决效率和质量。

4. 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保证决策科学合理。

5. 应急处置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灵活运用应急处置手段,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三、工作流程1. 排查矛盾纠纷(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培训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员培训机制,提升其调查取证、信息收集和分析矛盾纷纠能力。

(2)搭建矛盾信息收集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平台,接收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和筛选。

(3)建立事前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制定事前预警机制,及时预判矛盾纠纷可能发生的领域和形势,提前做好准备。

(4)加强社会调研:通过社会调研收集矛盾纠纷的根源和表象,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2. 快速响应和处理(1)建立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减少危害和影响。

(2)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力量建设:培养和引进优秀的调解员,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加强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协助解决矛盾纠纷。

(4)实施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共享: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岚司综字[2009]13号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

岚司综字[2009]13号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

岚民调(2010)1号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的工作方案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根据省、市、县综治委《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乡决定从3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简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及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平台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开展“三排查一促进”活动,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信访总量和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突出区域性治安稳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目标。

深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和影响,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依法稳妥处理在经济结构调整、基本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治安稳定隐患,加强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健全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党和政府主导维权机制,切实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进一步整合调解力量和社会资源,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面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治安安全事故。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工作目标、建立排查机制、规范调处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施考核评估和加强宣传教育,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供全面指导。

一、工作目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排查机制为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实施,我们将建立以下排查机制:定期排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重点排查: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时期、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同时,我们将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确保排查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调处流程为规范矛盾纠纷调处流程,我们将明确以下步骤:受理:接收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做好登记和分类。

调查:组织专人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裁决:若调解无果,依法依规进行裁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执行:确保调解协议或裁决结果得到有效执行,防止矛盾再次激化。

在调处过程中,我们将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调处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队伍建设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我们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培训: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选拔人才: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队伍。

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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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乃林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即村每月20日一次,镇每月 22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并提高例会质量。

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收集、分析、预警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做好报表等上报、存档工作。

三、每年二次对村调解主任、调解小组长、纠纷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村调解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调整和充实镇村调委会、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队伍,健全调解网络,构筑农村第一道防线。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六、实行领导督办责任制,按照“四定”原则,使“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防止民转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七、镇、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并做好回访工作,以提高调解协议执行效果。

八、努力创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建设新
时期规范化调委会,努力实现“四无”调委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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