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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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档案机要查询记录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档案机要查询记录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档案机要查询记录单
院(系)名称:(公章)
说明:
1.公章为院(系)学工办印章;
2.邮寄时间请填写档案送到机要室的时间,请尽量将时间具体到日;
3.档案编号请准确填写,一般为学生学号(个别院系为独立编号);
4.学生档案查询时间安排在每周二、
...,请尽量按此时间安排学
....四下午
生查询;
5.查询学生档案具体去向的程序为:填写《学生档案查询记录单》→送交机要室(1号楼817或819)→复印带有省机要局邮戳的机要交寄单→携带交寄单复印件并.院(系)出具的介绍信到嵩山路36号省机要局查询;
6.为方便起见,院(系)介绍信可提前开出,拿到交寄单复印件后直接前往机要局;
7.请务必跟学生传达:学生档案相关记录的保管期为一年,超期后省机要局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亦不提供电话查询。

安规考试考风考纪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安规考试考风考纪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安规考试考风考纪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各院系(部):临近期末,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

各单位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将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前置研究,培育良好育人生态;党政联席会要将考风考纪建设作为“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认真检视问题,找到找准找全考试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紧落实整改,把考风考纪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各院系院长(主任)、党委(党总支)书记在本单位考风考纪工作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负有直接责任。

各单位要站在立德树人的高度来开展考风考纪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考前教育1.加大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召开年级大会的形式,向学生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务求教育效果。

既要教育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要作弊,也要教育学生不要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要特别加强《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81条)》《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

将宣教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让学生知晓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

教育学生考试遵纪守法。

2.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态度各单位要以召开班会的形式,加强学生学习态度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

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切忌存有侥幸心理,做到三个坚决:坚决抵制任何作弊行为;坚决杜绝各种替考现象;坚决杜绝考试时手机未放到指定位置现象。

3.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各单位要在前期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宣传栏(板)、网络平台等多种宣传载体,营造“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舆论氛围。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用电工基础课件 第1章电路模型和电路定律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用电工基础课件 第1章电路模型和电路定律

动态元件
线性电容电压、电流关系
1 t u (t ) i ( )d C 1 t0 1 t i ( )d i ( )d C C t0
1 =u (t0 ) C
dq dCu du i C dt dt dt

t
t0
i ( ) d
实际电容元件上的电 压不会发生跃变
t t - 4 10- 3 s 1 u u(t 0) C
6 2

0
t
i ( )d V
2
5 t(ms) 1 2 3 4 5
20 10 (10 t 5t )V
1.6 电感元件
是实际电感线圈的理想模型。反映电流产生磁场 和磁场能量储存的物理过程和电磁现象。
将电能转换成热能、光能等形式的能量且不能再逆转回 来的电路器件或用电特性用电阻元件(resistor)来表示
1、定义:元件上电压、电流有一一对应关系。特性可 用u~i平面上的一条曲线来表示的二端元件 2、特性描述: 伏安关系——u、i 之关系 非线性电阻: 线性电阻: u 伏安 R i 特性
u R i
3、单位:1M 103 k 106
u 功率: p u i i R R 而且: p 0
2
2
电阻在电路中是消耗功率的元件。 4、电导:
1 G R
单位:西门子(S)
功率:? 举例说出几种实际的电阻器,它的额定 思考: 参数都有什么?什么含义?
目录
i 欧姆定律: G u
二、电压
电路中a、b两点间的电压,在数值上等于把 单位正电荷从a点移动到b点电场力所做的功。
u ab
dw dq
单位: 千伏、伏特、毫伏、微伏。

哈工程留降级制度

哈工程留降级制度

哈工程留降级制度
近日,哈尔滨工程大学引起了舆论关注,因为该校学生留校降级制度引起了争议。

据悉,该制度规定,学生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选择留校而不是退学,但需要降低班级排名或者换学院。

这个制度的出现引起了很多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宽容的体现,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做法,会让学生在未来的就业和发展中受到很大的影响。

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不能忽视这个问题的根本,即学校是否应该实行留校降级制度。

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学生的个人情况、学校的发展方向等等。

在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和学校方面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采取合适的措施,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和学校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同时,也希望学生们能够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 1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研发出船舶减排装置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研发出船舶减排装置

NV A E 瓦 锡兰B 1 5 0通过 两个 步骤 处理 开 始 , 该公 司 与 D T ×防爆 认 证 员 水 处 理 装置 ”通 过 膜 技术 和 好 氧 曝气 技 , 0 i .
压 载水 ,首先通 过过滤 出较大 的生物 体和 开 始 进 行 防爆 认 证 试 验 ,经 过 一 年 的试 术 与 船 舶污 水 处 理 设 备 的结 合 ,能够 有 验 ,该 系统 通 过 了各 项测 试 ,获得 DN 效 去 除 生活 污 水 中的 氮元 素 和 磷 元素 , V
( PANASI 开 发 的 压 载 水 处 理 系 统 A) 转 推进 器和 1 00k 船尾 可 回转推 进 台1 5 W
oEn— Patol 得 挪 威 船 级 社 ( r 获 DNV) 器 ,航速 1 节 。 门共 同开发 的。新 的系统设计 紧凑 ,便于 GI 7
安装 ,适用于大 多数船 舶 。该 系统 具有维 修成本 低且吞 吐量大 、处理质 量 出色的特
的独 特的压 载水处 理解 决方案—— 瓦锡 兰 速 的几个 装置上 。
“ 我们 旨在 以一种 最 灵 活 、最 低风 险 D V “ c ryH va S A eg a i”号 ,据称 是 目前 l 的 解决 方案 来 满足 各 种 需 求 。通 过 这 样 最 先进 的潜 水 支援 船 , 日前 ,该 船 进 行
点 。瓦 锡兰 B r 0 i 效地 满足最 新 、 厂 0有 5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研发 出船舶减
排装置
在 日前 落幕 的第 三 届 中国 大 学生 节
最严格 的压载水 管理 的环境规 范 。首批系 统预计于2 1年 第二季度初 交付 。 01
“ 易于 安装和 小型配置对 改进市 场是关

哈尔滨工程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规定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规定 -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规定为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规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在本科生中加强通识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与教育目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公共课程,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构建学生自身知识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具有与必修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

通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设,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及领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使理工科学生兼具人文素质的底蕴,文科学生获得科学精神的熏陶,培养出通专并重的社会有用人才,从而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有机结合,为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学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负责,主要工作有:1.对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进行建设,深入研究教学现状,认真分析解决问题,提出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通识教育选修类课程相关内容的调整审批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我校通识教育选修类课程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如精品课程、双语教学、教材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通识教育选修类新开课程申报遴选以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5.开展通识教育课程质量监控、评估和考核工作,实行课程开设滚动制,及时淘汰不合格和不适宜的课程,确保课程质量。

(二)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做好以下工作:1.总体指导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确保课程开设质量,2.积极组织申报符合学校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充分共享优秀资源;3.鼓励选派优秀教师承担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4.按照学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总体规划,配合基地做好课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相关要求(一)课程申报标准1.原则性: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文化素质课程体系建设目标;2.整合性: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和知识进行融合贯通、综合交叉,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能够启发学生的心智;3.目的性:不仅要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发展完备理性,培养优美情感、陶冶健康人格,从而促进学生和谐而自由的发展;4.方法性:要注重教学方法的传授与启迪学生思考能力,采取多种手段进行授课,成绩考核方式灵活,始终坚持教育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的改革和创新。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展示了本科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全面反映了本科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是本科生在校期间综合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基本训练之一。

为了统一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格式,特制定本规范。

1 内容要求1.1 题名论文题名应该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论文题名字数要适当,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字,必要时可增加副标题;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1.2 摘要和关键词1.2.1 摘要论文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一般应说明毕业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其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中文摘要以300-400字为宜,外文摘要以250个实词为宜。

1.2.2 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是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单词或术语。

关键词一般为3-5个,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1.3 目录目录按照章、节、条三级标题编写,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要求标题层次清晰。

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目录中应包括绪论、主体、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1.4 正文正文是毕业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

一般包括绪论、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1.4.1 绪论绪论一般作为第1章,是毕业论文正文的开端。

绪论应包括:毕业论文选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对选题的研究设想、研究方法或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

应注意绪论不能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绪论一般不少于2千字。

1.4.2 主体论文主体是毕业论文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论文主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设计与选择的论证。

(2)毕业设计(论文)各部分(包括硬件与软件)的设计计算。

(3)试验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有效性以及试验数据的处理及分析。

哈工程6系培养方案

哈工程6系培养方案

哈工程6系培养方案1. 培养目标本文档旨在介绍哈尔滨工程大学6系(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提供参考。

通过本文档的指导,学生可以系统地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知识,培养全面发展的能力,并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

2. 课程设置2.1 公共必修课6系的培养方案要求学生修读一定的公共必修课程,以确保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

这些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大学物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2.2 专业必修课在公共必修课程修完后,学生需要修读一系列专业必修课程,这些课程的内容涵盖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各个领域,如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网络与通信等。

2.3 专业选修课除了必修课程外,学生还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

这些选修课程涵盖了计算机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应用技术,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例如、计算机视觉、大数据等专业领域。

3. 实践环节本培养方案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因此设置了一系列实践环节,以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这些实践环节包括:•课程实验:在各个专业课程中设置实验项目,让学生通过实践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实习实训:通过在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训,学生能够了解真实工作环境,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创新项目:学生可以自由组队进行创新项目,通过实践解决现实问题,培养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毕业要求为了保证毕业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毕业要求针对不同专业设定了相应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业知识:毕业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创新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并能够独立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运用能力:毕业生应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实际应用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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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2〕22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7月7日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各项学生奖励的申请、评选和发放。

第二章奖励项目、等级、比例第三条学校奖励项目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谭国玉奖学金、陈赓奖学金、学习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和毕业金榜。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二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2%;三等奖每人奖励2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5%。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第五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0%;二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5%;三等奖每人奖励2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25%。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第六条谭国玉奖学金名额20人,每人奖励1200元/年,奖励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比前一学期名次提高40%以上的学生。

第七条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10人,每人奖励5000元/年。

奖励在基础课程学习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第八条陈赓奖学金名额每年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年。

陈赓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最高个人奖项,奖励在学业、品德等方面表现优异,起到榜样引领作用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九条创新标兵名额10个,每个集体或每人奖励5000元/年。

奖励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创业实践中表现优异的集体或学生个人。

第十条自强标兵名额10个,每人奖励5000元/年,奖励心理自立、生活自强、学习自主、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

第十一条三好学生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

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中产生。

三好学生标兵名额10人,每人奖励5000元/年。

奖励在德智体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第十二条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10人,每人奖励5000元/年。

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

第十三条三好班级的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10%。

三好班级标兵在三好班级中产生,三好班级标兵名额10个,每个奖励5000元/年。

奖励本科生班级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

第十四条优秀寝室的比例为参评寝室的3%。

优秀寝室标兵在优秀寝室中产生,优秀寝室标兵名额10个,每个奖励5000元/年。

奖励本科生寝室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寝室。

第十五条毕业金榜主要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毕业集体和个人。

集体奖励10000元,个人奖励5000元。

第十六条学校欢迎国内外各界企事业单位及校友设立奖学金或为各项表彰、奖励冠名。

学校现有各国船级社奖学金、CASC奖学金、玉柴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相关协议执行。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七条奖励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一)申报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三)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四)具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五)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七)1.2.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不达标者。

4.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而降级不满一学年度者。

5.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第十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一)一、二、三等奖要求学习成绩加权平均优良,综合测评成绩位居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奖项比例之内。

原则上一、二年级学生各院系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各院系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二)专业选修课成绩按必修课同等方法计算;任选课成绩可计入加权平均成绩,具体方法由各院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经学生工作处同意后实施;考查课换算成百分制的记分计算: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30分。

第十九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以每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在院系排名的百分比作为评比依据,全体预科学生按年级排序后,依据年级总体排名的先后顺序,按获奖比例选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二十条谭国玉奖学金申报条件谭国玉奖学金奖励学习认真刻苦、成绩有较大提升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比前一学期名次提高40%以上、名列前茅者,如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第二十一条学习标兵奖学金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微积分A、英语、物理、电工基础、力学基础、机械基础和图学基础课程单科结业成绩第一名;复变函数、线性代数和概率论3门课结业成绩的加权平均值第一名;以上8门课程结业成绩同时进入全校前十名的学生。

(二)在数学、外语和物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

(三)每年在英语六级考试中分数最高的非英语专业学生。

第二十二条陈赓奖学金申报条件(一)投身科研领域、热心公益事业、学业操行等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对引领校园风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国内外和学校具有较大声誉及影响力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

(二)本年度三好学生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最优者。

(三)本年度学习标兵奖学金获得者。

第二十三条创新标兵申报条件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全国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的集体或个人。

第二十四条自强标兵申报条件(一)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班级前50%(包含50%)以内。

(二)通过参加社会兼职、学校实践岗位等工作,实现求学期间学费生活费自理,不需家庭资助。

(三)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四)在体现自强自立精神、展示哈尔滨工程大学形象、弘扬文明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第二十五条三好学生及标兵申报条件(一)学习成绩加权平均优良,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原则上一、二年级学生各院系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各院系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申报者原则上应在参评年度内两次均为校奖学金获得者,其中必有一次为一等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二十六条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申报条件(一)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全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居全班前30%。

(二)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热心为同学服务,处理问题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第二十七条三好班级及标兵申报条件(一)具有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

全班同学具有思想上进,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的好班风。

(二)全班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全班的平均学习成绩居上等水平。

全班平均学习成绩优良率在75%以上,评奖学年内全班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全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认真遵守学校制定的文明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的规定;评奖学年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优秀寝室及标兵申报条件(一)寝室全体同学团结奋进、和谐友爱,互励互助,寝室文明整洁、尚学争先。

(二)参评优秀寝室应有良好的学风,能带动整个班级的学风向前发展;参评寝室的所有成员要在评奖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

第二十九条毕业金榜申报条件打破学校设立的毕业金榜项目记录或在校学习期间某项成绩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集体或学生。

第四章奖励项目的申报、评定原则及程序第三十条所有奖励项目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第三十一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遵守评审程序。

第三十二条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字〔2010〕17号),对学生进行全面考评。

评选中要注重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对其综合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第三十三条学校成立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负责全校各项奖项的组织、联评、审核、公示,归档奖项申报材料,建立获得奖励学生的成长档案,宣传优秀学生事迹,向出资人反馈资助效果。

学校负责组织联评的项目,根据不同情况成立专项评审委员会联评。

第三十四条院系成立由副书记任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于每学期初向全体学生通报、宣讲所有奖励项目种类、等级、申报制度、评选程序以及负责各类奖励项目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院系以年级为单位成立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专业教师和学生担任组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各奖励项目的具体评选和推荐工作。

第三十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谭国玉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1次,时间为每年3月及9月。

(一)申报陈赓奖学金的学生本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院系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审核、公示,汇总后推荐到学校评奖评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组织联评,并将最终结果公示后报学校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学习标兵奖学金每年在相应年级学生中评定一次,由教务处公布评奖科目成绩前10名学生的名单,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院系负责评定、考核公示并报学校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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