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本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护数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使用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磁带等各类存储介质。
第四条所有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私自使用、传递、删除、泄漏或非法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
第五条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掌握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的责任第六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规定,并定期更新和完善。
第七条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应保障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和合规。
特定岗位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应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执行本制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在使用公司移动存储介质前,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
第十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介质,并及时将介质归还到指定地点。
第十一条严禁擅自复制、传播、删除、下载、修改或篡改公司内部机密文件、数据或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离职或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在离开之前将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归还公司,并经过领导或相关部门确认清除介质中的数据。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不得将介质与个人设备连接,以免引发病毒感染或数据泄露的风险。
第四章移动存储介质安全保管及管理第十四条移动存储介质安全必须得到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所有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详细的存档,包括介质的类型、容量、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
第十六条移动存储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禁止随意携带或外借,以免造成信息泄露或丢失。
第十七条员工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后,应及时归还并由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审批。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审核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并追踪有关介质的去向。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防范外带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因使用移动存储造成我行内部网络感染病毒、商业机密外泄等意外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U盘、移动硬盘、软盘、各类存储卡、光盘等可以移动携带的电子介质。
第三条根据存储信息涉密与否,移动存储介质可分为非涉密存储介质和涉密存储介质。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行的所有部门、人员。
第二章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五条各部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管。
管理员应对本部门的U盘、移动硬盘类别、编号进行标识。
第六条严禁在非涉密移动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已获得许可的计算机上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七条不得将手机或移动通讯卡与接入我行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进行连接。
第八条外来移动存储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存储介质与行内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经过专用U盘中转完成。
第九条未经我行保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痕迹。
第十条我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移动存储介质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第三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为我行统一配置、专门用于临时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移动存储介质主要包括: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
非我行统一配置的移动存储介质,一律不得用于存储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责任到人,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和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处相结合。
第十三条各部门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一配置。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统一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编号、密码设定、初始化处理及领取、退还登记等负责统一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最高密级确定密级,并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一、引言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而存储介质作为信息传递与存储的重要工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移动存储介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公司特制定了本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外包人员,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机密和完整性。
2. 规范性原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式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3. 责任原则:明确每个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落实管理责任。
四、管理措施1. 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1)每位员工在领取移动存储介质时需签署相关协议,并记录移动存储介质的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
(2)员工离岗、离职或者不再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应进行归还并注销相关信息。
2.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1)员工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前,需了解和熟悉有关规定,确保操作符合要求。
(2)员工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不得将其用于非法用途,如盗取、泄露、篡改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
(3)员工应当妥善保管移动存储介质,防止遗失、损坏或被他人非法使用。
3. 移动存储介质的备份和恢复(1)重要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信息丢失。
(2)当移动存储介质损坏或丢失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数据恢复或重新备份。
4. 移动存储介质的检查和维护(1)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2)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工作需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处理(1)移动存储介质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无法修复时,应进行安全报废处理。
(2)报废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数据销毁或者恢复出厂设置,以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全体员工都能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024年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根据《____保密____法》及张掖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____移动存储介质,系指存储有____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存储设备。
二、凡用于处理国家____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根据其涉及的____等级,粘贴由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应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于保险柜中;而____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则由使用人自行保管,并存放于符合安全标准的____文件柜内。
四、严禁将高密级____移动存储介质在低密级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同时,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任何____移动存储介质。
五、____移动存储介质仅限于在本单位的____计算机或____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外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转借他人。
若因工作需要携带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需填写“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同时,需逐件登记____存储移动介质内的____信息。
六、复制____移动存储介质,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为每份介质填写一份“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同时赋予不同编号以资区分。
七、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遵循《国家____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对于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选择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确保有保密人员在场监督。
九、当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需交回时,应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以确保妥善保管。
对于需归档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对于不再使用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以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
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企业信息资源的安全、完整和可用性,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使用存储介质的部门和个人。
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固态硬盘、移动硬盘、U盘、光盘、磁带等。
1.3 定义存储介质:指用于存储、传输、备份和恢复信息的物理设备。
1.4 原则遵循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经济性原则,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二、存储介质采购与分配2.1 采购2.1.1 存储介质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满足企业业务需求;(3)具有较好的性能和较高的可靠性;(4)价格合理。
2.1.2 采购部门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存储介质的采购:(1)收集各部门的存储介质需求;(2)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数量、规格、品牌等;(3)向供应商询价,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产品性能和服务等;(4)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对采购的存储介质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
2.2 分配2.2.1 存储介质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分配;(2)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3)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存储介质的利用率。
2.2.2 分配部门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存储介质的分配:(1)收集各部门的存储介质使用情况;(2)制定分配方案,包括分配数量、规格、部门等;(3)将分配方案报送给相关部门领导审批;(4)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存储介质的分配;(5)对分配的存储介质进行登记,建立存储介质台账。
三、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3.1 使用3.1.1 存储介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2)安全可靠;(3)合理使用;(4)节约资源。
3.1.2 使用存储介质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在存储介质中存储非法、违规信息;(2)不得在存储介质中传播计算机病毒;(3)不得将存储介质借给他人使用;(4)不得在存储介质上安装非法软件;(5)不得在存储介质上非法复制、删除文件。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____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____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____,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护数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使用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磁带等各类存储介质。
第四条所有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私自使用、传递、删除、泄漏或非法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
第五条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掌握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的责任第六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规定,并定期更新和完善。
第七条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应保障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和合规。
特定岗位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应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执行本制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在使用公司移动存储介质前,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
第十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介质,并及时将介质归还到指定地点。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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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建立台帐,信息安全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领导批准。
四、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六、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七、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八、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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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保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国土资源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公司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国家、企业秘密信息的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介质。
一、本单位移动存储设备要进行编号,不得借于他人使用,若需借于他人的,
必须征得单位领导同意,并进行借还时间、借用人、审批人等详细登记。
二、新购计算机、移动存储等设备,要先进行保密标识和登记,再发放使用。
三、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
删除保密数据。
四、使用光盘备份的保密数据要登记编号,分类存放。
五、非本单位的移动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和涉密计算机连接。
六、单位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处理办法如下:
移动储存介质按涉密级别可以份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等。
处理的办法如
下:
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机密级、秘密级信息应存储在对应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内,其中高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可存储低密级信息。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高密级的存储介质不得在低等密级系统中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
上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相互借用或复制时,秘密级的由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对借用或复制介质的密级、编号和使用的内容要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办公场所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
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核心和重要涉密场所。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存必须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存放
在保密设备里。
各单位每半年要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所保管、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全部退回。
含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需送外部进行维修或作数据恢复时,必须到局信息中心进行备案,再到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收回。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报废应由局信息中心履行批准、清点、登记手续,由局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必须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信息清除处理时所采取的信息清除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由局信息中心登记造册,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
进行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由邵阳市国土资源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