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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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确保公路养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和路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1.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专业培训,明确施工任务安全要求,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编制安全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2.人员管理:要求施工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3.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区域、安全标识和告示牌,保持施工道路畅通,合理安排施工车辆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作业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施工和违规作业,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机械设备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6.应急处理: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通过建立和执行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提高公路养护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我处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养护维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处养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处范围内所有养护作业行为.第三条养护作业,按规模分日常养护、维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三大类;按工程性质分路面、路基、桥梁、结构物、沿线设施五个方面;按作业区分超、行车道区、中央分隔带区、路肩区、边坡边沟区五个区域;按照作业时间分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四类。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在维持正常交通情况下养护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行车、养护作业人员、构造物的安全和道路的舒适与畅通。

第五条养护作业单位在上路作业之前,应到分处养护科办理有关进入施工手续,并签署安全管理协议。

分处养护科负责协调办理市处及路政部门审批手续。

第六条养护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内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参加养护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1-技术、文明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同时,养护单位应积极参加市处及分处组织的高速公路安全作业培训,认真学习高速公路有关公路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否则不许进路施工。

第七条养护单位每天开展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向分处养护科报告施工作业占道计划.分处养护科负责向路政及信息(分)中心等部门进行报备。

养护作业过程中养护单位要听从分处相关部门及高速交警部门的管理,必要时(遇交通管制、车队保障及压车等情况)应及时无条件采取停工保畅措施。

第八条上路作业的养护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直接责任人,不但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还要建立安全作业、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制度,并在施工现场立牌提示,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为了保障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定以下制度: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2.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4. 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5. 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6. 进行科学的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工序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7. 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8.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参与施工的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9. 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10.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并进行事故事后分析和防范措施。

1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提出改进措施。

12.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整个施工行业的安全水平。

公路工程小修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小修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小修养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的小修养护管理,提高公路使用效率,延长公路寿命,保障交通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的日常小修和养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补、路灯维护、路基修复等工作。

三、管理机构1.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工程的小修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组织、监督和检查。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小修养护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3.小修养护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工作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管理职责1.公路管理部门应制定公路小修养护管理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负责对公路工程的小修养护管理,保证公路畅通、安全。

3.定期检查公路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收集和分析公路使用数据,为小修养护提供依据。

五、工作程序1.定期巡查:小修养护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公路进行巡查,查看路面情况、路灯照明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

2.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查,确定修养护措施。

3.修养护措施: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修养护措施,如路面修复、路灯更换等。

4.管理记录:对每一次小修养护工作,都应做好记录,包括问题发现、解决措施、修养护结果等。

六、安全管理1.在进行小修养护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公路工程,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七、质量管理1.小修养护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确保修养护效果和安全。

2.及时跟踪修养护效果,对不合格的工作进行整改。

八、绩效评估1.定期对公路工程的小修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管理改进的依据。

2.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处罚。

九、监督检查1.公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小修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2.对发现问题的公路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的管理机构进行处罚。

十、奖惩措施1.对在小修养护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和表彰。

养护“四化”施工化实施细则

养护“四化”施工化实施细则

水泥路面养护“四化”实施细则全面加强我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护工作目标责任,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使用性能,逐步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精细化,根据部、省现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1章总则1.1 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着力从被动性、突击性、分散型养护向主动性、预防性、集约型养护转变,逐步实现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良好的服务.1。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2章主要内容与职责分工2。

1 主要内容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管理制度精细化、养护标准精细化、工作实施精细化和绩效考核精细化四部分。

2。

1.1管理制度精细化。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要覆盖全面、细化,内容完整、具体。

2。

1.2养护标准精细化。

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制订合理化、数据化、定量化的标准指标体系来衡量养护工作。

2。

1。

3工作实施精细化。

加强养护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力度,重视桥梁检查,规范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以及养护内业资料等的管理。

2.1。

4绩效考核精细化.全面掌握所管养公路的基本情况,确定需要完成的养护管理任务,将任务按时间分解到分局、养护公司,责任到人,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2。

2 职责分工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省公路局的统一部署下,实行市局、分局、养护公司三级负责制。

2。

2。

1市局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检查、考评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2.2.2分局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及考评等工作。

2.2.3养护公司负责所养护范围内的精细化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3章管理制度精细化3。

1 应严格执行部颁标准、规范、制度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和延长道路使用寿命,道路养护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管理控制制度对于道路养护工程来说尤为重要,只有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才能确保道路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将就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控制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养护工程前期准备1.确定养护工程的范围、目标和任务,明确养护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施工期限。

2.编制养护工程计划,包括施工方案、工期安排、材料选购、设备准备等内容。

3.确定养护工程的预算和资金来源,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

4.组建养护工程项目组,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各自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和交通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6.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养护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2.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确保施工按时完成,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5.及时沟通和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团结合作。

6.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进展顺利并符合相关规定。

7.在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和整理工程档案,保留相关资料和记录,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三、养护工程后期管理1.建立健全的道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施工记录、合同文书、验收报告等内容。

2.对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整改和提高养护工程的质量水平。

3.定期检查和维护养护工程,保持道路的良好状态,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

4.加强道路养护工程的维护保养,及时修补和处理道路上出现的问题,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

5.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为加强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养护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为,推进养护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C H30-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业主单位(一)日常管理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

2.按要求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的有关资料。

3.项目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

4.建立安全会议、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制度。

5.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

(二)合同管理1.招标文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

从事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B类证书)。

2.在招标文件中,应当对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

3.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4.单列安全专项经费并明确经费使用规定。

(三)检查和培训1.根据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通报。

2.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及防范措施。

3.对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出具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4.对作业安全设施(含施工车辆、机械)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5.对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进行奖优罚劣。

(四)专项工作1.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

2.按要求及时支付安全专项经费。

3.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协助处置事故的善后工作和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养护施工单位(一)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从事大型、特大型桥梁和长、特长隧道以及特殊复杂结构的桥隧构造物的中修和大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保障人员安全,财产安全,保障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养护施工的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保证施工安全,需各方通力合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稳定。

第五条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章养护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施工作业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在施工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施工区域、车辆通行、施工物料存放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做好安全防范。

第十条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整洁,防止杂物堆积造成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作业需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安全逃生通道,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配备急救人员和急救设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消防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三章养护施工作业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检测,确保材料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章养护施工作业环境保护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禁施工过程中排放有害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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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控制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等。

二、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
公路大中修、小修保养施工企业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监理组应建立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是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另外,还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同时,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失职和造成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者相应的处理。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在操作规程上的教育和培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公路施工企业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制订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指导性安全管理文件,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现场作业人员和承包工程队的安全管理也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保证从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新进的、转岗的和复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在经过考试合格后,获得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做好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条件的检查管理工作。

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条件进行严格检查,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并确保施工企业队伍中有专门从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并持证上岗。

另外,要加强施工机械和材料的检查工作,检测、检验其出厂合格证和施工牌证,确保其各项安全措施检验合格,如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不得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消除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管理的预防工作。

公路施工企业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做到定时间、定人、定措施,
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在检查过程中,要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有效实施,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装备是否能正常发挥作用,检查安全施工状况是否正常等,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情况
1、检查工程施工项目部是否依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是否完整齐全。

监理单位是否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检查是否明确各成员(部门)的职责,是否建立了周、月例会制度,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否定期和各项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是否定期安全检查。

2、检查工程施工项目部及监理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二)、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2、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建立情况
2、检查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情况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劳务外包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三)、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的建立情况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
(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技术专项方案是否经过论证
(六)、监督检查施工项目现场的标志标牌的设置是否规范、科学合理;交通导行方案是否完备科学。

项目部“五图二牌”设置是否齐全合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情况,夜间警示灯的设置情况。

检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用电及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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