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真题解析-三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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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三国

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三国

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三国目录第一编国际法 (1)一、考情分析 (1)二、分值分布 (1)第一章导论 (2)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2)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5)第二编国际私法 (11)一、考情分析 (11)二、分值分布 (11)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 (12)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12)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编国际经济法 (13)一、考情分析 (13)二、分值分布 (13)第一章导论 (14)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15)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20)第一编国际法一、考情分析国际法作为三国法中出现在考卷上的第一部分,每年考查分数为7分左右,其中多为记忆性的考题,题目在设计上往往较少出现陷阱,而是针对知识点的直接考查,考生如果足够细心、对国际法的基础知识能够有准确的把握,那么就能够拿下国际法部分的满分。

二、分值分布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导论0 0 0 0 2 0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0 1 1 3 0 0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1 5 0 1 1 2 国际法上的个人 4 0 3 1 4 4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1 0 1 2 1 1 条约法0 0 2 2 2 2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1 1 0 2 1 1战争与武装冲突法0 0 0 0 0 1 合计7 7 7 11 11 11第一章导论年份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考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01-75)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考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解析】A项考查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性质。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二)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二)

⼆、多项选择题: (2002年) 55.甲国是⼀个君主⽴宪制的国家,其下列⾏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涉? 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宪制,改⽤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 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法决定建⽴种族隔离区 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来访 D.甲因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问的国际组织 答案及解析:ACD 在国际法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涉内政原则是调整国际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

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表现为国家独⽴⾃主地处理⾃⼰的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具有不可侵犯、不可分割、不从属于任何外来意志的性质。

平等原则是任何国家都拥有主权,国际交往中各国都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国际⼈格,任何国家都有权⾃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经济、⽂化在内的制度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体制,制订对外政策,申请参加国际组织,⾃由地决定同他国的建议缔约、互派使节、往来等。

本题中,A项是⼀国⾃主选择确定国家政体形式的,C、D项是⼀国⾃主决定对外交往的,因⽽都是⾏使国家主权的具体表现,均正确。

所谓不⼲涉内政原则含义是,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或任何⽅式直接或间接地⼲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内政事务,不得以任何⼿段强迫他国接受⾃⼰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涉国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但是对于⼀国违反国际法义务的⾏为,各国有权采⽤相应的单独或集体的⾏动,条件是这些⾏动必须具有公认的合法根据并且严格地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进⾏。

对于⼈权的问题,我国的基本⽴场是⼈权可以成为国际保护的对象,但本质上⼈权是⼀国内政的事项,⼈权从属于主权,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按照⾃⼰的价值判断以所谓“⼈道主义”为借⼝,为其⾃⾝的私利⽽⼲涉他国内政事务。

同时,我们强调⼈权从属于主权并不等于说国际社会对发⽣于⼀国境内的⼤规模侵犯⼈权的事件可以置若罔闻。

⼀国境内发⽣的种族隔离、种族灭绝、以不⼈道的⼿段迫害、驱赶难民等活动本⾝就是国际法所禁⽌的国际罪⾏,国际社会应根据《禁⽌并惩治种族隔离罪⾏的国际公约》等⼀系列国际⼈权公约规定,在国际法律框架中给予关注。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三国法(2011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三国法(2011年)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三国法(2011年)单选题32.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

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一般地,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

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从事的某些开发或试验性活动,如核能利用、航空航天、跨界河流开发等,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这些活动对于人类具有重要的探索和利用价值,但在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潜在危险。

第二,这些活动一般是本国在其领土或其控制下进行的,但其危害具有跨国性,一旦发生事故,常常波及其他国家乃至全球。

第三,这些活动本身是国际法不禁止的。

第四,受害国有权要求加害国给予合理的赔偿。

选项A错误。

甲国的排污行为虽在其境内进行,但危害具有跨国性,受害国有权要求赔偿。

选项B错误。

该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选项C正确。

甲国的排污行为危害到了乙国的利益,根据国际法,甲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乙国有权要求甲国给予合理的赔偿,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

选项D错误。

根据《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的规定,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33.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

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

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域外犯罪管辖与引渡。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41.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

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答案】ACD【考点】涉外婚姻的离婚适用【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C正确,B 错误。

根据《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婚姻缔结地为甲国,D正确。

2.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

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

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

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

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美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答案】B或C【考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因此,本题中应适用从中国和美国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试题1、(多选)关于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组织的成员只能是国家B、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派生和有限的C、联合国是迄今最重要的全球性、普遍性国际组织D、根据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一切国际组织中各成员都享有相同的投票权2、(多选)关于国际法上的国家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般而言,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B、国家财产继承的基本标准是被继承的财产应与领土有关联C、在国家分立的情况下,如无协议,国家债务按比例转属继承国D、除非另有协议,新独立国家对国家债务可以不予继承3.(多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D、对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4、(任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关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国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是其领土的组成部分B、专属经济区是毗连区以外毗邻毗连区的一定宽度的水域C、一国专属经济区是一国大陆架的上覆水域D、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管辖权5、(任选)国家主权及于其全部领土之上,但是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国家领土主权也受到限制。

下列哪些是肯定违背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形式?()A、共管B、租界C、势力范围D、武力征服6、(多选)“尼加号”是一甲国人拥有的船舶,在乙国登记,某次在太平洋公海非法抢劫了悬挂丙国国旗的商船“天力号”,在抢劫过程中杀死了“天力号”的丁国籍船长麦克。

众合真题解析-三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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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

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

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考点】条约的保留、加入解析: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对条约进行签署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

加入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故D项正确,当选。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的法律效果。

对于开放性条约的保留,其他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示,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故A项错误。

保留是一国在签署、缔结或加入条约时的意思表示,保留的提出只能是在条约对保留国生效之前提出,与条约本身是否已生效无关,即保留的提出只与条约对该提出保留国是否生效有关。

若条约已对保留国生效,则该保留国有义务遵守条约的规定。

本题中丁国在加入该多边条约前可以提出保留,若其已加入条约,则该条约对丁国生效,根据条约必守义务,丁国不能再提出保留,否则将引起国家责任。

故B、C项错误。

点评:本题是关于条约保留的第一次考查,题目比较简单。

保留是条约法当中的重要考点,可考性极强。

此题开条约保留的先河,今后关于条约保留的考查会更加深入,考生需多加注意!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

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

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考点】紧追权解析:紧追权是指沿海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内违反了该沿海国法律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至公海仍可继续追逐以期拿获的权利。

众合2010模考精讲班谭一三国法习题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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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考精讲班三国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依国际法,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免除国家责任?A.一国的军用飞机进入他国领空B.一国迫使他国同意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C.一国造成重大事故,使外国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D.一国在遭到极端危难的情况下,为保护本国的生存而违背了国际义务2.根据《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在一国的专属经济区内,下列判断哪项是不正确的?A.任何国家都享有航行自由B.任何国家都享有飞越自由C.任何国家都享有铺设海底电缆的自由D.任何国家都享有开发生物资源的自由3.在国际法上,关于外国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根据一般国际法,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入境的义务,国家有权制定法律规定有关外国人入境的条件、程序和相关问题B.现代国际法禁止歧视,因此要求国家在所有方面给予境内的外国人以国民待遇C.最惠国待遇一般不适用于邻国之间方便边民往来和边境贸易的优惠D.优惠待遇属于差别待遇4.在国家间没有特别协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庇护的判断哪种是正确的?A.一国可以利用本国在外国的使领馆作为对外国人的庇护场所B.庇护须以“国籍继续原则”为条件C.一国不得对犯有种族隔离、侵略战争或者侵害外交代表的罪行的人进行庇护D.一国拒绝将因政治原因而受到追捕的外国人引渡给本国,就意味着对该外国人进行庇护5.某些国家共同签订了一份关于解决国籍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公约中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在签署公约时,甲国对这一规定提出保留,乙国同意甲国的保留,丙国反对甲国的保留,丁国就甲国的保留未作任何的表示,该四国均签署了公约,那么依据条约法中关于条约保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A.在甲乙两国之间,可以承认双重国籍的公民,乙国在甲国的保留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B.若丙国并不反对公约在甲丙两国之间生效,那么甲国保留所涉及到的不承认双重国籍问题,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C.在乙国和丙国之间,丙国在甲国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规定的双重国籍问题不适用于两国之间D.在丙国和丁国之间,两国应当适用原公约的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6.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一)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三国法(一)

⼀、单选题: (2002年) 15.甲国与⼄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个双边协议、的协定。

后甲国分⽴为东甲、的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的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两国间的⼤陆架划界条约 B.甲⼄两国界河航⾏使⽤协定 C.甲⼄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两国关于界湖⽔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 答案及解析:C 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关于条约⽅⾯的继承和⾮条约事项的继承。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发⽣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

⼀般情况下,与领⼟有关的“⾮⼈⾝性条约”,如有关领⼟边界、河流交通、⽔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与国际法主体⼈格有关的所谓“⼈⾝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般不予继承。

本题ABD都属于“⾮⼈⾝性的”条约。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艘核动⼒商船在⼄国港⼝停泊时突然发⽣核泄漏,使⼄国港⼝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甲⼄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船舶经营⼈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

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赔付的其余 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国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为引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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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

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

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考点】条约的保留、加入解析: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对条约进行签署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

加入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故D项正确,当选。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的法律效果。

对于开放性条约的保留,其他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示,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故A项错误。

保留是一国在签署、缔结或加入条约时的意思表示,保留的提出只能是在条约对保留国生效之前提出,与条约本身是否已生效无关,即保留的提出只与条约对该提出保留国是否生效有关。

若条约已对保留国生效,则该保留国有义务遵守条约的规定。

本题中丁国在加入该多边条约前可以提出保留,若其已加入条约,则该条约对丁国生效,根据条约必守义务,丁国不能再提出保留,否则将引起国家责任。

故B、C项错误。

点评:本题是关于条约保留的第一次考查,题目比较简单。

保留是条约法当中的重要考点,可考性极强。

此题开条约保留的先河,今后关于条约保留的考查会更加深入,考生需多加注意!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

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

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考点】紧追权解析:紧追权是指沿海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内违反了该沿海国法律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至公海仍可继续追逐以期拿获的权利。

紧追必须连续不停地进行,不得中断。

如果紧追船舶、飞机需要更替时,须在后者到达后方能退出,否则即视为中断。

紧追只有在被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生停驶信号后才可开始。

本题中乙国A舰因机械故障退航后,B 舰才采取行动,乙国军舰的紧追行为已经中断,即使B舰发出停驶信号,其也丧失了对甲国渔船继续紧追的权利。

故A项正确,C、D项错误。

紧追可从沿海国的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边区、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开始,是否具有紧追权取决于该国是否对该海域有相应的管辖权。

本题中,甲国渔船违反了乙国在其领海上的专属捕鱼权,因此乙国军舰可从领海开始紧追。

故B项错误。

点评:紧追权的行驶是09年国际法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题主要考查的角度是紧追开始与中断问题。

把握紧追权以下三个本质要点即可应付任何关于紧追权的考查:一,紧追权是为了保护沿海国对管辖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二,紧追必须连续不停,更替船舶、飞机时,必须在后者到达时才能对出;三,紧追权的行驶必须考虑对被追及船舶及其他国家利益的保护。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

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答案:C【考点】安理会的职权、国际习惯法、保护性管辖解析:安理会是联合国惟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其主要职能。

本题中,甲国海盗已严重危及国际海运的安全,安理会有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打击海盗的决议。

故A项错误。

本题中,根据安理会决议,外国军舰打击海盗的范围限于甲国领海,且须经过甲国同意。

若其进入任一其他国家领海则将构成对该国领土主权的侵犯。

故B项错误。

国际习惯是产生普遍拘束力的习惯做法。

安理会的单个决议并不具备国际习惯产生的要件,只有该决议被反复一致地适用,产生国际上普遍拘束力,才可能成为国际习惯法,从而被国际社会所遵守。

故C项正确。

保护性管辖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

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该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

海盗罪属于普遍性管辖范围,故本题中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的行为属于普遍性管辖而非保护性管辖,D项错误。

点评:海盗问题是国际法热点问题。

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普遍性管辖、国家主权的保护以及国际社会的合作等。

本题的考查增加了安理会决议和国际习惯的内容,难度适宜。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答案:D【考点】引渡、国籍解析:《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本案中,因为高某未在甲国定居,且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故其虽然加入了甲国国籍,但对其的甲国国籍我国法律并不予认可,因此根据我国法律,高某仍为中国公民。

《引渡法》第8条规定,其第1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当拒绝引渡。

因此,中国应当拒绝对高某的引渡请求,D项为正确选项。

A项中的“双重犯罪引渡”原则规定在《引渡法》第7条第1款第(一)项,其只是引渡的必要条件之一,而非充分条件,故A项不当选。

《引渡法》第17条规定,对于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

可见,“引渡请求的先后”是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而非惟一因素,故B项错误。

《引渡法》第9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

可见,“健康不佳”可以成为不予引渡的法定理由。

但是,根据《引渡法》第8条确定的“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对高某就是不应引渡。

其“健康不佳”的问题已经不用考虑。

故C项错误。

点评:本题难度较高。

需要把握两个关键点:第一,高某的中国国籍问题。

这是常考考点。

第二,中国国民不予引渡问题。

既然中国人应该拒绝引渡,那么说“健康不佳”“可以拒绝引渡”就错了。

33.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

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

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答案:B【考点】监护的法律适用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本案中,曲某具有中国国籍,有关他的监护问题应适用其本国法即中国法。

故B项为正确答案。

点评:本题直接考监护的法律适用,符合传统国际私法的命题特点。

考点重复率较高。

34.中国某航空公司从甲国公司融资租赁一架飞机。

双方合同约定适用甲国法律,由乙国银行提供贷款,由住所位于丙国的丙国公司担保。

合同以英文作成,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对法律适用均没有约定。

履行中发生争议,诉诸中国法院。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甲国法律B.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C.贷款合同应认为当事人默示选择适用英国法D.保证合同应适用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答案:A【考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本案中双方在飞机融资租赁合同中已约定适用甲国法律,发生合同争议时,首先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甲国法律。

故A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借款合同应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保证合同应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本案中贷款合同贷款人为乙国银行,应适用乙国银行所在地法;保证合同保证人为丙国公司,应适用丙国公司住所地法。

故C、D项错误。

点评:本题综合性比较强,考查知识点比较多,但作为单选题来讲,作对答案并非难事。

今后改成多选题考查的可能性较大。

35.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

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

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

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

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答案:C【考点】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解析: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一般来说,为行使这一权利,持票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将拒付情形通知出票人和背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按规定的方式取得拒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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