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合集下载

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

2020年法考主观题真题一、刑法题本次法考主观题真题涉及刑法领域,包含以下三个小节:刑法基础知识、经典案例分析以及法律思考与观点表达。

1. 刑法基础知识在法律实务中,刑法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掌握这些知识有助于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条文。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刑法基础知识点:1.1 刑法的定义和作用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用于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正的法律体系。

刑法的作用是通过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达到惩罚犯罪、预防犯罪、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

1.2 犯罪构成要件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项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

通常包括犯罪对象、犯罪主体、犯罪客观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等。

1.3 犯罪与刑事责任刑法将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对不同类型的犯罪采取不同的法律制裁措施。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和其结果具有预见和必然性的一种犯罪形态;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导致某种后果的情况下,却不作为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种犯罪形态。

2. 经典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经典案例,可以帮助考生理解法律的具体应用。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刑法案例分析:2.1 杀人案件分析以一起具体的杀人案件为例,从犯罪构成、犯罪动机、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揭示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结果,对刑法相关知识进行实践应用。

2.2 贪污受贿案件分析通过对贪污受贿案件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解析案件的法律要素、犯罪心理、违法事实等,帮助考生加深对贪污受贿罪的理解,并分析刑法对此类犯罪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标准。

3. 法律思考与观点表达在刑法领域,法律思考和观点表达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法律思考和观点表达的主题:3.1 刑法与人权的平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刑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然而,在执行刑事司法时,也需要关注被告人的人权保护。

如何在刑法实施中平衡刑事正义与人权保护,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司法考试:第五章 共同犯罪

司法考试: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五章共同犯罪(一)2000 年真题(2000.四.7.多选题)在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分为( )。

A、主犯B、从犯C、胁从犯D、教唆犯【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二)2001 年真题(2001.六.2.简答题)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答案】根据刑法第26 条第2 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据此,犯罪集团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

(2)犯罪集团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

(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三)2002 年真题(2002.一.7.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

甲负责望风,乙人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

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

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人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四)2003 年真题(2003.二.14.多选题)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答案】ABC【答案解析】根据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法考刑法知识点汇总

法考刑法知识点汇总

法考刑法知识点汇总
以下为法考刑法知识点的汇总:
一、总则
1.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2. 刑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时间
3. 刑法的追溯力
4. 刑法的责任原则和借用原则
二、犯罪和刑罚
1. 犯罪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2.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
3. 刑罚的大小和量刑原则
4. 刑罚的执行和期间计算
三、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1. 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
2. 犯罪的主体和辅助人员的刑事责任
3. 犯罪的共犯和从犯的刑事责任
4. 犯罪人的免除、减轻和加重刑事责任的规定
四、犯罪行为
1. 犯罪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2. 犯罪行为的要件和主客观联合的关系
3. 犯罪行为的限制和特殊情况的处理
五、犯罪情节
1. 犯罪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 犯罪情节的认定和适用
3. 犯罪分子的处罚情节和从轻、减轻、免除刑罚的规定
4. 犯罪分子的追诉时效和免诉原则
六、特定犯罪和相关法律规定
1.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2.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3. 经济犯罪和环境资源犯罪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4. 毒品犯罪和走私犯罪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5. 妨害社会管理和侵犯人身权益犯罪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以上为法考刑法知识点的汇总,可根据需要进行详细学习。

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六章共同犯罪第四节

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六章共同犯罪第四节

对共犯⼈进⾏分类并规定相应的处罚原则,有利于正确处理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与种类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是主犯。

可见,主犯包括两类: 1、⾸要分⼦。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即犯罪集团中的⾸要分⼦。

(1)“组织”主要是指为⾸纠集他⼈组成犯罪集团; (2)“领导”就是策划、指挥; (3)“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出谋划策,主持制定犯罪活动计划; (4)“指挥”主要是指根据犯罪集团的计划,直接指使、安排集团成员的犯罪活动。

2、起决定或重要作⽤的犯罪分⼦。

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犯罪分⼦,即除犯罪集团的⾸要分⼦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的犯罪分⼦。

犯罪分⼦是否起主要作⽤,应从主客观⽅⾯进⾏综合判断。

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或者缩⼩主犯的范围。

(⼆)主犯与⾸要分⼦的关系 1、⾸要分⼦分为两类。

根据刑法第97条的规定,⾸要分⼦分为两类:考试⼤论坛 (1)犯罪集团中的⾸要分⼦; (2)聚众犯罪中的⾸要分⼦。

2、主犯与⾸要分⼦的关系。

(1)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定是⾸要分⼦,因为在犯罪集团中,除了⾸要分⼦是主犯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的犯罪分⼦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要分⼦。

(2)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认定其中的⾸要分⼦是主犯。

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要分⼦,⽽⾸要分⼦只有⼀⼈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要分⼦当然⽆所谓主犯。

上述表述概括为:(1)犯罪集团中的主犯可能是⾸要分⼦,但不⼀定都是⾸要分⼦;(2)聚众犯罪,并不等于共同犯罪;(3)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不存在主犯、从犯。

法考主观题 刑法 考点

法考主观题 刑法 考点

法考主观题刑法考点
法考主观题刑法部分涉及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不作为与因果关系: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有作为义务而不履行,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

当行为人因为自己的先前行为,创造了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因此具有作为义务,如果能够作为而不作为,则成立不作为犯罪。

在确定因果关系时,需要考虑介入因素的类型和特殊体质问题。

介入因素可能会影响结果的发生,需要判断介入因素是否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

特殊体质问题也需要考虑,例如行为时已经存在的特定条件,如乙患有精神疾病。

3. 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这是刑法的原则之一,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事后法、类推解释和不定期刑。

刑法解释则是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说明或阐述,它有助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

这些知识点是法考主观题的重要考点,考生需要深入理解并能够灵活运用。

在复习时,建议考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理解和记忆。

同时,考生还需要注意法条的更新和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1

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1

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1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练习题答案1【内容提要】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些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法规范。

狭义刑法是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刑法的性质包括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两个方面。

刑法的阶级属性是指刑法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即刑法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

刑法的法律属性,即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所特有的属性。

它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条之规定,刑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这是由我国刑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刑法的任务是刑法目的的展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条之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刑法的体系就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是采用编、章、节、条、款、项的结构来编排的。

我国刑法在总体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

总则与分则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刑法的解释就是对于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刑法解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刑法的解释一般有两种分类方法: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按解释的方法分类,可分为文理解释、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可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模拟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1.刑法是研究( )的科学。

A.刑事法律B.刑法C.犯罪D.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2.刑法作为国家的一种法律规范,就其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分为( )。

A.新刑法与旧刑法B.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C.剥削阶级国家刑法与非剥削阶级国家刑法D.社会主义刑法与资本主义刑法3.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 )决定的。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

(共50题,选取刑法、刑诉部分42题)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司法解释也就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危害结果就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就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她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就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她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就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就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

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

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

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完整版

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完整版

第一部分刑法概论、犯罪总论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派生原则)和价值1.内容:依“法”定罪判刑:依照①成文的、②行为时有效的(公民可预测。

从旧兼从轻,允许适用事后轻法)、③适当(确定)的法律,经司法④严格解释、适用(即使立法机关也不能做类推解释)定罪判刑。

(1)成文法,排斥习惯法;(2)事前法,禁止不利被告的事后法(重法)。

公民可预测。

从旧兼从轻,允许适用事后轻法;(3)适当法,明确、合理。

禁止不确定、不人道刑罚,不得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4)严格解释刑法,禁止不利被告的类推解释。

*即使立法机关也不能做类推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为准,因此可以适用于其“出台”前发生的行为。

【例题·单选题】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2010年)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答疑编号27720101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罪行法定原则,要求依照成文的、行为时有效的、明确(确定)的法律,经严格的司法解释、适用,定罪判刑。

因此选项D正确。

2.价值基础:①民主、②人权。

人民法律制定“自律”(民主)·(法律规则)“可预测”(保障人权自由)。

类推:法官造法、破坏民主(立法);公民不可预测、侵犯人权(自由)。

【例题·单选题】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2011年)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答疑编号277201010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考试刑法: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司法考试刑法: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主犯及其刑事责任的复习笔记,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刑法:共犯人的分类概述
司法考试刑法:共同犯罪的形式
司法考试刑法: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司法考试刑法:共同犯罪概述
【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知识要点】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一)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
首要分子分为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一方面,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因为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

另一方面,首要分子也不一定是主犯,因为当刑法明确规定对某些聚众犯罪仅仅处罚首要分子(如第291条等),而此时首要分子就是一个人的情形下,不存在主犯。

(二)主犯的刑事责任
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
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而不是按"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换言之,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独自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集团所犯的罪行,首要分子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是其他主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如聚众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例如,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要对参加者斗殴行为导致的结果(重伤、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例如,诈骗集团中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不对诈骗集团的全部犯罪数额负责,只对自己参与诈骗的全部数额承担责任。

【经典考题】(2008年试卷二第91题)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
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
解析:本题主要考点是对主犯、从犯、胁从犯刑事责任的认定。

1.“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并不等于"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

犯罪集团成员如果在集团总体性、概括性故意支配下实施的罪行,属于集团所犯的罪行,首要分子要承担责任。

例如盗窃集团成员在集团总体、概括的盗窃故意支配下实施的盗窃行为,首要分子无论是否知晓特定的盗窃行为,都要对整体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集团成员完全超出首要分子的总体上、概括性故意的行为,只能由实施者承担责任。

例如盗窃集团成员在盗窃过程中实施了强奸行为的,就超出了集团总
体、概括的故意范围,不属于集团所犯罪行,首要分子不承担刑事责任。

A选项说法错误。

注意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事责任的几种特殊情形:法律敎育网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事先确定、指示了集团的犯罪范围,但当集团成员超出该犯罪范围,实施某种犯罪行为(首次犯罪行为)后,首要分子并不反对,而是默认,甚至赞同、怂恿,导致集团成员以后实施该种犯罪的,虽然首要分子对成员的"首次犯罪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对集团成员后来实施的相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2)在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的犯罪内容作出某种程度的确定、指示,但没有明确限定具体目标、具体罪名等情况下,集团成员实施的犯罪行为没有明显超出首要分子的确定范围,或者说,集团成员实施的犯罪行为仍然处于首要分子确定、指示的范围之内时,首要分子仍应承担责任。

例如盗窃集团首要分子要求成员盗窃,但没限定盗窃的对象,那么,只要成员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普通财物、盗伐林木、盗窃枪支弹药等等),首要分子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3)在首要分子对集团成员的犯罪内容作出某种程度的确定、指示,但集团成员发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的情况下,首要分子应当根据部分共同犯罪说的原理承担责任。

(4)如果首要分子策划、指挥的犯罪是容易转化的犯罪,那么,当集团成员在实施首要分子策划、指挥的犯罪过程中转化为另一重罪时,首要分子原则上应当对转化后的犯罪承担责任。

如果首要分子严令不得转化,对于集团成员转化犯罪的,首要分子和该成员就转化前的犯罪成立共同犯罪。

(5)如果首要分子策划、指挥某种基本犯罪行为,但集团成员在实施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应对结果加重犯承担责任。

2.刑法第26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根据该条文的规定,B选项前半截命题本身没问题,但后半截命题错误:从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虽然并无"比照主犯"的规定,但一般认为从犯比主犯的处罚更轻;但是"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错误,因为对于从犯的从宽处罚是针对没有从犯情节而言的,而不是指对某些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B选项说法错误。

3.首要分子不等于主犯,主犯不等于首要分子,二者之间是交叉关系。

C选项正确。

参考历年真题:(2005年试卷二第8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
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首要分子除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还包括聚众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

前者一定属于主犯,后者需要根据聚众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来判断首要分子是否主犯:如果成立共犯,首要分子属于主犯;如果只有首要分子一人成立犯罪,无所谓主犯。

所以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反之,主犯既可以是首要分子,也可以不是首要分子。

该题正确选项为D。

4.共同犯罪人按照所起作用的大小,分为主犯、从犯与胁从犯(胁从犯的分类考虑了参加犯罪的原因)。

共同犯罪人是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需要综合全案,根据犯罪人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来判断。

如果犯罪人被胁迫参加犯罪,但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不能再认定为胁从犯,而应直接认定为主犯。

D选项说法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CD.
【活学活用】关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黑社会组织的成员乙得知记者张某要揭发该黑社会组织的罪行,便自作主张杀害了张某。

事后,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甲极力夸奖乙的行为。

甲不应对乙杀害张某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甲指示其成员实施盗窃行为。

该集团的三名成员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转化为抢劫。

甲不应对三名成员的罪行承担责任
C.抢劫集团的首要分子甲,事先只是确定、指示其成员实施抢劫财物的行为。

一段时间后,其成员乙、丙为了勒索财物,实施了绑架行为。

事后,甲在集团内部"夸奖"乙、丙的行为。

时隔不久,其他集团成员因为甲"赞成"绑架也实施了绑架行为。

虽然首要分子甲对乙、丙的绑架罪不承担责任,但对于其他成员后来实施的绑架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D.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示成员实施盗窃行为,而没有限定盗窃的目标等内容,集团成员盗伐林木时,首要分子仍然对该盗伐林木的犯罪承担责任。

同样,集团成员盗窃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首要分子也应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承担责任。

本题正确答案为CD.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