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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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中央和地方制度

东汉中央和地方制度

东汉时期的行政区划是汉朝东汉时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汉光武帝时期确定区划,基本沿用西汉的郡国并行制为实体、州刺史部为监察的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个州刺史部。

在地方上,东汉时期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

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

东汉时期的中央官制也有所变化。

东汉初年,政治制度基本沿袭西汉旧制,以三公领九卿为主要政权机构的中央官僚体系。

但光武帝统治时期,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对中央官制进行了调整。

光武帝削弱三公的权力,加强了尚书台的权力。

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

尚书令为尚书台首长,总领纲纪;尚书仆射副之。

尚书台下设六曹,各曹长官称尚书,成为主管国家枢机的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

此外,东汉还设立了中书监和中书令作为皇帝身边的文学侍从和顾问。

中书监和中书令的职责主要是在皇帝身边起草诏令,参与国家政务。

这一职位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中央政权的控制。

总之,东汉时期的中央和地方制度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些变化旨在加强皇权,提高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能力。

这些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东汉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文学成就

东汉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文学成就

东汉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文学成就东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时期,从公元25年到220年,它代表着中国古代历史中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里,中国政治制度和文学成就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本文将主要介绍东汉时期的政治制度和文学成就。

一、政治制度在东汉时期,政治制度经历了一些变化,出现了相对较为稳定的中央集权制度。

当时的君主、皇帝和重要官员都非常重视法律制度,所以国家和社会秩序相对稳定。

东汉时期的官僚统治也相对比较完善,管理各种事务的机构被建立起来,并按照一定的职责和等级组织起来。

此外,东汉时期还出现了州、郡和县三级行政制度,这为今后的行政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文学成就在文学方面,东汉时期也有很多的杰出作品和文学家。

唐代的杜甫就曾言:“青松高士,临池谈经。

骑驴问草,说田常直”。

足以说明当时许多有学问、有头脑的人物都喜欢在林荫、小池塘边或院子里临时交流学术、才艺,或讨论时事政治,或醉心于亲友之间的情感交流,或赞诵古代文学名篇,或抒发行囊中的风尘感受。

东汉时期丰富而多样的文艺活动不仅提高了官吏士族的精神素养和人文素质,更为整个古代文化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散文方面,东汉时期成就显著。

其中,最有影响、最著名的是班固的《汉书》、班昭的《女诫》、班固的《颂德》、嵇康的《琴赋》、郑玄的《郑注》等。

这些作品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政治制度等重要内容,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诗歌方面,东汉时期主要是以曹操、曹丕、陈琳、陶渊明、嵇康等为代表的文学家诗歌创作较为有名。

他们的作品风格时而庄重典雅,时而轻松活泼,各具特色。

他们的作品被称为岛国之诗,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的来说,东汉时期得益于众多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和经学家的贡献,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文学成就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西汉与东汉的政治制度对比

西汉与东汉的政治制度对比

西汉与东汉的政治制度对比西汉与东汉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两个非常重要的朝代。

两个朝代的政治制度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和特点。

本文将主要对西汉与东汉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以期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了解。

一、西汉政治制度西汉政治制度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和后期。

在前期,西汉政治制度主要由皇帝、丞相和三公(太尉、司徒和司空)三个重要官员组成。

其中皇帝是最高的官员,掌握着绝对的权力。

丞相是皇帝的官僚,负责制定政策和处理政务。

太尉、司徒和司空则是辅助皇帝和丞相的重要官员,分别负责军事、财政和民政等部门。

在后期,西汉政治制度出现了“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包括太尉、司徒和司空,分别负责军事、法律和财政等事务。

九卿则是辅助三公的重要官员。

他们的岗位分别是太仆、少府、光禄、卫将、治粟、治水、大司农、大匠和尚书。

这些官员之间的职责互不相同,但总体上都是为了辅助皇帝处理政务。

二、东汉政治制度与西汉相比,东汉政治制度改革非常多。

最大的改变是将皇帝的权力加强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东汉的皇帝通常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以任命和解除任何官员,同时也拥有几乎无限的财政和军事资源。

东汉政治制度还引入了大量新的官员和职位。

其中最重要的是尚书令和尚书。

尚书令是皇帝的最高官员,负责处理所有政治和文化事务。

尚书则是尚书令的下属,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和文件。

在东汉政治制度中,其他重要的官员还包括总督、刺史、太守、州牧和县令等等。

每个官员都有自己明确的职责和任务,让政府更加高效地运作。

三、两朝制度的比较尽管西汉和东汉政治制度都有着自己的特点,但它们之间有一些相似之处。

首先,两个朝代都采用了官僚制度,建立了许多不同的官职和行政部门,以确保政府的正常运作。

其次,两个朝代的政治制度都有着明确的等级体系,官员的职务和地位由中央政府授予。

然而,西汉和东汉政治制度也存在一些差异。

最明显的是,东汉皇帝的权力比西汉更强。

在东汉时期,皇帝可以单方面决定官员的任命和解职,这意味着他可以更加自主地处理政治事务。

东汉的中央行政体系

东汉的中央行政体系

东汉的中央行政体系东汉的中央行政体系自公元25年刘秀登基称帝,东汉王朝开始了长达200余年的统治时期。

在这个时期,东汉王朝逐渐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中央行政体系,为其统治带来了更加有效的手段与能力,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这一中央行政体系。

一、三公九卿制度东汉王朝通过“三公”的设立,将皇权与行政权的分离,三公是皇帝的机要辅佐,主要职责是助理中央事务,包括礼仪、军事、司法等方面的事宜。

在三公之下则有九卿,分别是太尉、司徒、司空、光禄大夫、卫尉、太仆、大理、大鸿胪、太常,每个卿的职责都十分明确,惟命是从,这套制度使得东汉政权稳定有力,具有极强的行政能力。

二、尚书省尚书省是汉朝主要行政机构,而在东汉时期,尚书省的地位仍然十分重要。

与三公九卿制度不同的是,尚书省的职责范围更为广泛。

尚书省的职能主要包括:封诏、制诏、奏事、颁诏、署名、保卫王宫、管理公卿、审查诸侯的奏章、管理边疆等等。

尚书省的这些职能不仅包括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是皇室与地方之间沟通的桥梁,使皇帝能够感知到民间的信息。

三、御史台御史台是汉朝的言官机构,东汉时期其职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成为政府监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御史台的主要职责是公开监察行政官员管理的情况,保障皇帝的权威。

御史们以“弹劾”为法,可以在特定的场合向皇帝或官员发起弹劾,以维护政府管理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在东汉时期,御史台经常向朝野发出弹章,推动政治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郡县制度东汉时期,郡县制度被进一步完善,将中国分为13个道,每个道下面设有若干个郡县。

这一制度使得汉朝的政治区域分布更加清晰,也使地方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每个郡县都设有官员来负责地方行政管理,这些官员由皇帝任命,所以在理论上对于中央政府具有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能很好地保障地方官员的忠诚度,并方便中央政府收集民间情报。

总的来说,东汉王朝的中央行政体系相当完善,保障了中央政府有序高效地行使其职责,同时也保留了地方自治的权力,平衡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

第5课两汉的政治经济制度

第5课两汉的政治经济制度

第5课两汉的政治经济制度巩固:夯实基础一、政治制度1.刺史制度:①汉武帝时实行的监察制度,全国分为13州,每州派一名刺史进行监察,没有固定的治所,级别不高,但巡察时代表中央,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②东汉时监察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2.郡县制与封国制:西汉初年,在地方上郡县制和封国制并存,封国实际上与割据无异,严重危及到中央政权。

汉武帝在位时,通过颁布“推恩令”和限制藩王的“附益之法”等措施,较彻底地解决了王国问题,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3.察举制:西汉时建立的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实行的目的是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主要内容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其中察举是两汉最主要的选官途径。

东汉时注重孝廉一科,先是乡党声望,后是门第族望,累世公卿因此形成和发展。

二、经济制度两汉实行编户齐民制度,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和雇农等,都被称为编户齐民。

目的:①加强对百姓的管理。

②作为征收赋税、徭役和兵役的主要依据,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对国家的义务。

汉代的农民负担沉重,主要有田租、人口税和更赋及名目繁多的附加税。

理解:要点诠释考点一:两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1)刘邦对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既有继承,又有改造,除继续采用郡县制外,也实行分封诸侯王制度,即郡国并行制。

(2)由于诸侯王势力的膨胀威胁了皇权,汉武帝进一步削夺王侯权势,通过实行“推恩令”“附益之法”等措施,基本上解决了王国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3)汉武帝时为监察地方,全国分13州,设置刺史。

后来,刺史权力渐重,积久成制,成为行政长官。

西汉末到东汉,刺史改称州牧,级别提高,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州也成了最高地方行政区划。

考点二:秦汉的监察制度和刺史制度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起源于西周,形成于秦,确立于西汉,东汉时有了新发展,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

(1)秦朝设御史台,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又握有监察行政官吏之权。

东汉的政治制度

东汉的政治制度

东汉的政治制度东汉(公元25年-220年)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与西汉合称汉朝,为区别于西汉之前汉,故又称后汉。

下面是有东汉的政治制度,欢迎参阅。

东汉的政治制度中央系统东汉在遵循西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更加适合于自身的政治制度。

与西汉相比,东汉官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权利的削弱,代之而来的是“尚书台”和六曹机构权利的大大加强,这就是后来“三省六部制”的雏形。

东汉不设丞相(东汉末年曹操任丞相是特例),刺史成为一级地方长官,地方军队的职权也受到了极大的削弱。

在加强封建中央集权方面,刘秀进行了一系列措施。

东汉中央政府的官员分省官、宫官、外官三大系统。

内官、外朝的区分古已有之,而在宫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区域称省中(亦称“禁中”),因此内宫官员中又有宫官与省官的区分。

在皇帝身边执役、照顾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隶属黄门令管辖。

省内的禁卫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改革官制刘秀即位,置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

大司徒,负责人民教化,掌礼仪诸事。

与太尉、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大司空,负责水利工程、城防建筑、宫室营建等事务。

与太尉、司徒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大司马,负责全国军官的考核,每岁末,评定等次,上奏皇帝,作为军官升迁、降调的依据。

东汉的中央政府组成沿用西汉官制,以三公领九卿为基本架构。

但是实际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转移到尚书台。

东汉皇帝即位,往往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领政务。

御史台体制贬损,成为少府属官。

侍中从西汉的加官转为正式职务,设侍中寺作为侍中的正式官署,隶属少府。

东汉一朝,由于讲求经术,太子宫臣中以太傅为首。

太傅借此向太子灌输自己的政治理念。

太子即位后,往往以太傅录尚书事,成为事实上的丞相。

历史上,赵熹、邓彪、张禹、冯石、冯鲂、桓焉、赵浚均以太傅录尚书事。

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

汉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后来陈蕃被处死,以胡广继任,这是唯一的例外。

东汉的制度

东汉的制度

东汉的制度
东汉制度概述
一、中央政府组织
东汉中央政府在结构上沿袭了西汉的三公九卿制度,但在实际运作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尚书台逐渐崛起,成为皇帝亲政的重要机构,三公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闲职,多为荣誉性质的职位。

九卿则直接隶属于尚书台,实际权力被削弱。

二、地方行政制度
东汉的地方行政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在东汉初年,全国被划分为十二州,每州设立刺史一人,负责监督地方行政和司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逐渐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和兵权,成为分裂王朝的地方割据势力。

这种局面在东汉中后期表现得尤为明显。

三、军事制度
东汉的军事制度也有所调整。

一方面,外戚和宦官在军事上的权力逐渐增大;另一方面,地方的豪强地主也掌握了大量的武装力量。

这种局面导致了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和混战。

四、法律制度
东汉的法律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汉律在东汉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同时一些新的法律原则也被引入到法律体系中。

此外,一些儒家思想也被引入到法律实践中,对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选官制度
东汉的选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察举制在东汉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成为选
官的主要途径。

同时,太学也逐渐成为培养官员的重要场所。

这些变化对东汉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的来说,东汉的制度在继承西汉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新的时代背景和统治需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地方割据势力的崛起、外戚和宦官的权力扩大等,这些问题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的分裂和混乱。

东汉的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东汉的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东汉的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东汉时期(214-220年),中国历史上的政治体制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在这一时期,中央集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地方行政划分也发生了一些变革。

同时,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本文将主要从中央集权加强、地方行政划分、郡县制的进一步发展三个方面来介绍东汉的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一、中央集权加强东汉时期,中央集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皇帝通过掌握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权力,实现了对全国的绝对控制。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皇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1.权力转移东汉时期,皇帝将权力从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手中转移到了中朝(由宦官和近臣组成的机构),由中朝掌握决策权,而三公则成为了名义上的宰相。

这一措施使得皇帝能够更好地掌控朝政,并加强了中央集权。

2.尚书台设置为了进一步削弱三公的权力,皇帝又设立了尚书台,负责处理全国的行政事务。

尚书台的长官为尚书令,由皇帝亲信的人担任,直接对皇帝负责。

这一措施有效地将权力集中到了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改革在地方官制方面,东汉时期对郡县制度进行了改革。

将原来较大的郡划分为较小的郡,同时设立了县。

这一措施使得地方政权更加分散,同时也方便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二、地方行政划分在中央集权加强的同时,地方行政划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东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划分为州、郡、县三级制。

1.州的设立东汉时期设立了13个州,将全国划分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雍州、凉州、并州、交州等13个州。

每个州设立刺史一名,负责监督和管理该州的行政事务。

这种州制度的设立为中央集权加强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2.郡县制的沿革东汉时期继续沿用了郡县制。

全国共设立了约110个郡,每个郡下辖若干县。

郡的长官为太守,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

这种行政划分有效地将地方权力分散,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三、郡县制的进一步发展在东汉时期,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以下是郡县制在东汉发展的几个方面:1.郡县官制东汉时期,郡县官员的任命和考核都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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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时及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 3、行政监察制度的分权与制衡,以卑察尊的机制, 对整顿汉朝吏治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制度的一些 方面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监察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 意义。如增强行政监察机构的独立性,使其独立 的行使其监察权,避免其他权力干涉监察活动。 • 4、刘秀顺应民心、务悦民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的 拥护。因此,对于当今政府在制定及施行政策的 过程当中要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
五、监察制度的加强 ——扩大刺史的职权:全国各分13州,每州
设刺史一人,秩六百石。 • 建武十二年开始有每岁举茂才成为定制。 于是刺史增加了选举权。同时,地方选举 劾奏之权也转归刺史。 • 皇帝有时还依靠刺史处理地方政务,甚至 把郡县长吏放在一边。 • 到东汉末年,刺史还具备了领兵权,从而 由纯粹的监察官员发展成为地方行政长官, 甚至违背东汉初年统治者加强皇权的初衷, 成为地方割据势力。
汉光武帝与光武中兴
指导思想:以安抚的方法,“柔道” ,“柔道 指导思想:以安抚的方法,“柔道”治天下
光武 中兴
政治 轻武将 重文将 扩大尚书台 权力加强监察制度 集军权于中央
主要 措施
经济 多次颁布释放并禁止残害奴婢诏 削减官衙、 令 恢复三十税一 流民反乡 削减官衙、 官吏 军队复员
东汉的重置专制政权
结果:
• 东汉初年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恢复、人 口增长的局面 • 维持天下的平衡,使各种势力、各种关系 在有限的空间中运作; • 有效地防范了外戚权势的扩展,所以终光 武一代,外戚、后家“皆奉遵绳墨,无党 势之名”
对当时及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1、察举制度,在其发展中所体现的一些基本原则如 平等、公开、择优等做法对于当今人事制度的改 革,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有着历史的借鉴 作用; 2、刺史制度在当时的进一步完善,对地方社会经 济发展起着较好的作用,使得地方能够获得较快 的发展。当然,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 对于当今政治管理,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地方的权力行使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央权力的分配;
五、监察制度的加强
• ——设置司吏校尉:西汉武帝时,为监察 京师官员,置司隶校尉,至成帝时废。东 汉建立后,刘秀复置司隶校尉,并将其官 署扩大,下设从事史十二人、假佐二十五 人。由于司隶校尉的监察范围是除三公以 外的所有中央官员,所以其位在九卿之上, 在公卿朝见皇帝时,与尚书令、御史中丞 专席而坐,号称“三独坐”。
谢谢! 谢谢!
汉光武帝与光武中兴
• 光武中兴的理解: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奉行的 光武中兴的理解: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 是一家一姓的“家天下”制度。 是一家一姓的“家天下”制度。古代把一个姓氏 崛起从而建立国家的过程叫做“ 崛起从而建立国家的过程叫做“兴”,对于刘氏 家族来讲,刘邦建立前汉的过程叫做“兴”,刘 家族来讲,刘邦建立前汉的过程叫做“ 秀建立后汉的过程叫做“再兴” 秀建立后汉的过程叫做“再兴”,即第二次兴起 之意。刘氏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唯一的“ 之意。刘氏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唯一的“一姓 之再兴”的家族。为表日后刘家江山在刘邦、 之再兴”的家族。为表日后刘家江山在刘邦、刘 秀之后能够一次又一次的兴起, 秀之后能够一次又一次的兴起,所以东汉统治者 把刘秀建立后汉王朝的过程叫做刘氏江山的—“中 把刘秀建立后汉王朝的过程叫做刘氏江山的 中 即这不是刘氏江山的最后一次兴起。 兴”,即这不是刘氏江山的最后一次兴起。到了 近代, 光武中兴”也成为了同文景、贞观、 近代,“光武中兴”也成为了同文景、贞观、开 皇等一样的一个“治世”的代名词。 皇等一样的一个“治世”的代名词。
在 位
22
在 在 位1 位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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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5年 定都洛阳, 公元 年 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汉光武帝与光武中兴
• • • • • 庙号:世祖 谥号:光武 陵寝号:原陵 尊号:皇帝 年号 :建武中元
汉光武帝
• 。光烈阴皇后讳丽华,南阳新野人。 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 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叹 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 阴丽华。」
二、压制宗室外戚
• 结果:外家后亲“皆奉尊绳墨,无党势之 名,至或乘牛车,齐于编人” • 意义:对稳定东汉封建政权上层建筑有重 大作用,因而对专制主义的重建有极大的 作用。
三、精简兵政
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 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 大司空二府。 • 于是“条奏并有四百余县,吏职省减,十置其 一”。 • 同时,废除西汉时的地方兵制,撤销内地各郡的 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职,也取消了郡内每年征 兵训练时的都试,地方防务改由招募而来的职业 军队担任。 • 但是,到了东汉后期,州牧刺史逐渐权重,兼有 军政财大权,地方兵力又逐渐兴起。
“进文吏”
• 东汉的选官制 • ①、召“天下俊贤”,收罗天下文士以充 官吏职位。“尊贤下士”使“士多归之” • ②东汉继续推行西汉的察举和征辟制度。 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建武六年诏“举贤 良方正各一人”。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 茂才各一人;监察御史司录州牧岁举茂才 一人”。将每年一度的选举固定成为制度。
东汉(公元25年~220年)
东汉,与西汉合称朝,是中国古代强盛 的大一统封建王朝。 25年(建武元年), 参加过农民起义的西汉皇族刘秀称帝,沿 用汉的国号,定都洛阳,史称东汉。刘秀 即汉光武帝。 184年黄巾大起义后,东汉王朝名存实亡。 220年(东汉延康元年),曹丕废汉献帝, 在洛阳称帝建魏,东汉灭亡。东汉历经十 四帝,享国祚195年。
东汉帝王世袭表
汉 光 武 帝 汉 明 帝 汉 章 帝 汉 和 帝 汉 殇 帝 汉 安 帝 汉 少 帝 汉 顺 帝 汉 冲 帝 汉 质 帝 汉 桓 帝 汉 灵 帝 汉 少 帝 汉 献 文 帝
在 位
33
在 位
18
在 位
13
在 位
17

年年Biblioteka 年在 在 位1 位 年 19 年
在 在 位1 位 年 19 年
在 在 在 位1 位1 位 年 年 21 年
四、“虽置三公,事归内阁”
• 削弱“三公”的权力,扩大尚书台的作用 • 内容: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 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 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 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 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 • 结果: ,“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 乃下三(公)府”;“虽置三公,事归台 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五、监察制度的加强 • 措施:
• ——提高御史中丞地位:御史大夫改称司 空,职掌土木工程后,从前御史大夫属下 的御史中丞便成为御史府的长官,负责监 察百官。光武帝还将御史府改属少府,由 皇帝直接控制,致使御史中丞的地位愈加 提高,权力仅次于尚书令 • 据《宋书.百官志》记载:起初御史中丞与 尚书侍郎,须止车止版揖,后中丞地位日 高,与尚书侍郎,仅举手礼之。
历史背景:
• 光武帝统治期间,东汉的农业、手工业都 得到了大大发展。铁制农具的改进,牛耕 的普及,水利工程的广泛修建,使生产技 术大大提高;冶铁技术的改进,使铁的产 量大为增加;精美的铜器、漆器、丝织品 反映出高超的手工业工艺;通都大邑商业 繁荣,商人的足迹远至西域和国外。经过 几十年的经营,东汉出现了经济繁荣的景 象,历史上称之为“光武中兴”。
二、压制宗室外戚
• 内容: • 1.后族、宫戚,都不得封侯与政,收捕诸王宾客。 规定外戚任官以九卿为限。明帝时进一步规定 “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 刘秀着意防范功臣、宗室诸王及外戚专权。刘秀 在位时,大多数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请,让他们享 受优厚待遇,而不参与政治。当时功臣能够参议 大政的仅邓禹、李通、贾复三人而已。这几个人 亦深知刘秀心迹,“并剽(消除)甲兵,敦儒 学”,以避猜忌。
重 置 专 制 政 权
制 的 政 的 制
一、退功臣而进文吏
• 东汉初年功臣众多,功绩卓著者号为云台 28将32功臣。邓禹、李通、贾复 • 防范功臣的措施: • 1、“不予功臣拥众京师”使其领兵外驻.使 冯异、岑彭、耿弇、王霸等手握重兵的功 臣远离京师,即使为乱也不致影响全国局 势。如王霸仅在边地上谷驻守就达二十余 年。 • 2、对功臣“不任以吏职”、“高秩厚禄, 允答元功,峻文深宪,责成吏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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