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3年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0]47号-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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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函[2010]47号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将分期分批公告批准保留的职业资格。
在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前,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6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地区,需先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应职业一级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一)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
“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20、21、22日,5月15、16、17日,7月17、18、19日,9月18、19、20日,11月20、21、22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组织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
各地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其他“统考日”进行,并于2010年3月1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
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的,应报我部备案。
2013年就业工作总结

树立服务意识用实干精神促进大学生就业——2013年就业工作总结就业指导中心2012年就业指导中心做到了“四个坚持”,即坚持就业指导有实效、坚持就业市场三结合、坚持就业服务全方位、坚持就业管理上水平;全面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提供了人才支持、智力支持、技术支持。
在此基础上,2013年中心重点抓了就业创业指导、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就业创业课程教学工作。
下面就2013年的就业工作做回顾和总结:一、就业指导工作力求以人为本、全面到位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在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能够更好的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紧紧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统计汇总2013年毕业生生源情况,广泛联系用人单位,获取就业需求信息,编印河套大学2013年毕业生信息宣传彩页。
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筹备用人单位招聘会,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2、下发《河套学院毕业生推荐表》,要求学生认真、如实填好,做好应聘准备。
组织用人单位到校园宣传、招聘活动,做好接待、宣传、会场组织等工作。
上报我院2014年毕业生数据,编印2014年毕业生信息宣传彩页。
到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3、宣传、推荐河套学院毕业生,以求建立良好、稳定的供求关系,并进行毕业生跟踪调研。
继续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宣传、组织小型招聘会。
4、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各类专场招聘会。
针对毕业生意向调研结果,展开针对性就业指导。
动员学生利用寒假实习期间积极寻找工作。
对学院各教学部、系就业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
5、毕业生继续落实就业单位。
组织好各类专业校内招聘活动。
分析各院、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对就业率较低的加大工作力度。
6、收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要求必须于4月30日前交回就业指导中心),分三批集中办理毕业生的报到证。
做好毕业生派遣前的准备工作。
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总第232期2013年2月(上)The Science Education Article Collects Total.232february2013(A)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潘亚儿(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100)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94(2013)04-0151-02摘要随着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的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为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有力地促进了高职学生的就业质量。
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相融性不够、行业准入制度不严、考培不分、技能鉴定教材质量不高、试题库建设发展滞后等问题。
提出通过改革高职教学、确保“双证融通”,统一校企双方对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的认识,明确考评员和培训员的职责、实行考培分离,规范教材编写,提高试题库科学化建设水平等应对措施。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levant Measures for Devel-oping the Occupational Skill Evaluation in Vocational Col-leges//Pan Ya'erAbstract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Dual Certificate"policy in vocational colleges,the occupational skill evaluation has become a key part in The Talents Cultivation Strategy of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effectively promotes the quality of employment of voca-tional students.However,in the real practice,it results in a great number of problems,such as,the less relevance between the cur-ricula education and the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education,a loose access system of the industry,undistinguished knowledge between the examiners and the trainers,poor quality of occupa-tional skill evaluation texts and the slow development of Test Questions Database.This essay aims to bring forward five rele-vant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mentioned problems,for instance, insuring the integration between the two certificates through the teaching reform in the vocational colleges,reaching a common understanding towards the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between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making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carrying out the functional separation for both the examiners and the trainers,standardizing the compilation of teaching materials and improving the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of Test Questions of Database.Key words vocational colleges;occupational skill evaluation;vo-cational qualification国发[2002]1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办发[2006]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在“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发展纲要》(2010-2020)同时指出“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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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6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对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2月27日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2013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劳动者素质为主题,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扎实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更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开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全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35万人,创业培训5.5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50%。
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人(其中:高级工5.5万人,技师、高级技师0.5万人)。
技工学校招生规模达到4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切实做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
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政策研究。
研究制定我省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出台我省职业技能竞赛规则,规范技能竞赛活动。
(二)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职业鉴定通知》

《职业鉴定通知》关于参加xx年度青海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支高素质操作技能人才队伍,根据青海油田公司[石油青技鉴字(xx)3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xx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及内容第一阶段为报名工作阶段,各单位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认真核对,要求在xx年2月20日前向中国石油青海钻井职业技能技能鉴定站上报《参加青海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一)。
第二阶段为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核阶段,并将各单位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后报送青海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求在xx年2月2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青海油田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阶段,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xx年4月7日开展xx年度补考鉴定;xx年6月16日和xx年10月13日分两次开展xx年度正常鉴定和验证鉴定。
此项工作要求在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二、xx年度正常鉴定、xx年度验证鉴定、xx年度补考鉴定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1、xx年度正常鉴定(1)凡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中国石油石化工种目录》的技术工种均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具体鉴定对象为:①新进入企业工作的技能操作人员(包括各类院校毕业生);②在技能操作岗位工作的人员(含原已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③其它需要鉴定的人员(2)申报条件及鉴定对象①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鉴定:a从事本工种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b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本专业毕业生;c企业新录用人员经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鉴定:a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xx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资格证书;b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工种)毕业生,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xx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上,并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资格证书;c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在操作岗位上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xx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上,并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资格证书;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鉴定:a从事本工种工作xx年(xx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上,并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资格证书;b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工种)毕业生,从事本工种工作xx 年(xx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上,并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资格证书;c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本专业毕业,在本工种操作岗位上工作5年(xx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上,并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资格证书;今年申报参加正常晋级鉴定工龄计算时间截止为xx年9月30日。
人社部函[2013]33号(1) 2
![人社部函[2013]33号(1) 2](https://img.taocdn.com/s3/m/d906923ca32d7375a4178034.png)
报名网站网址:/(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关于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鉴定所、驻潍高校、各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工作部署,我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
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从业与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鉴定时间、职业名称及等级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各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根据鲁劳社函【2008】96号文件,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由学校按属地关系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三级全国统一鉴定。
其它各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见附件2。
四、报名方式2013年我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上半年报名时间:2013年3月21日至4月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3日。
关于2013年1月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3年1月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教学系部:为保证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期末拟组织开展“邮政营业员”、“邮政储汇业务员”两个职业的技能鉴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理论知识考试(一)报名范围1.邮政营业员职业10级、11各专业修完(必修或选修)《邮政业务与管理》并考试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邮政营业员理论知识考试。
10级参加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网站邮政营业员培训课程学习,达到学院规定的有效学习时长并自测合格学生,可报名参加邮政营业员理论知识考试。
2.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10级、11级各专业修完(必修、选修)《邮政储汇业务》、《银行柜面业务》和《邮政金融业务》等三门课程中任何一门并考试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邮政储汇业务员理论知识考试。
10级参加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网站邮政储汇业务员培训课程学习,达到学院规定的有效学习时长并自测合格学生,可报名参加邮政储汇业务员理论知识考试。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参考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要求,可登陆学生学习系统查看。
考试采用书面、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报名费用报名费用为10元/人〃次。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6日。
报名工作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
2.考试时间:邮政储汇业务员:2013年1月8日下午2:00-3:30。
邮政营业员:2013年1月8日下午4:00-5:30。
(五)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二、技能操作考核(一)报名范围参加相关职业理论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学生。
(二)相关费用1.技能操作考核费用技能操作考核费用为190元/人〃职业,另外预收证书工本费12元/人〃职业。
2.培训费本次技能操作考核前将集中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工种30学时,收费标准为50元/人〃职业,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
参加培训的学生在缴纳技能操作考核费用的同时缴纳培训费。
学院学生职业技能考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学生职业技能考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双证率”,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学校进一步加强技能考证工作。
为使我校学生的职业技能考证工作规范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校教务部本着为学生服务、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原则制定学生职业技能考证计划,实训中心管理、指导全校学生职业技能考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筛选考证项目,由各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学生职业技能考证工作。
各教学系部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考前辅导、技能考核评价及考证反馈总结等工作。
第二条实训中心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心在专业设置职业技能鉴定站,确保科学有序地开展技能鉴定工作。
第三条举办学生职业技能考证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并向学生做好收费的解释说明工作。
第四条实训中心联合各教学系部积极开拓渠道,广开门路,引入面向学生低收费或免费的考证项目(如SYB证书等),为经济困难学生考证提供条件。
第五条各教学系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考证,事先必须向实训中心领取《学生职业技能考证项目申请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考证工作结束后要填报《学生职业技能考证总结表》,报送实训中心备案。
第六条考证费由各教学系部按规定收取后统一交财务部,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在财务部建账,各教学系部按规定报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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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对在校期间参加考证并获取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的学生,给予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学分。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后视情况再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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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专业班班主任:
一、鉴定对象:
今年适于报考职业技能中级鉴定的对象为12级各专业班的学生,其中报考中级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工种对象为13级工业设计专业班的学生;报考职业技能高级鉴定的对象为10级各专业班(已取得中级资格证)的学生;现将2013年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见下表:
1、以班级为单位。
2、指定专人负责。
3、收齐鉴定费入银联卡并交至院财务。
4、收齐相片(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好)、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至28号楼检测中心资料室李琼华老师处。
5、填写完整的考工报名表(表格见附表),联系人:李琼华;联系电话:37082910转2
三、需交资料:
1、考工报名表
2、集体报考证明(由李琼华老师负责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
4、已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复件
5、大一寸光面直边黑白或白底彩色电相片二张
希望各班班主任抓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工作,督促学生勇跃报名参加。
汽车学院综合办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