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教办发〔201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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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主席工作分
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1]114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副主席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郝林海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教育、农林水牧、粮食、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教育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局、粮食局、扶贫办、供销社、农垦局、移民局、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师范学院。

联系自治区气象局、三北林业局、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北方1 / 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绍政办发(2011)114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作如下调整:原由徐明光副市长担任的绍兴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劳动保障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绍兴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绍兴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组长、绍兴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绍兴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改由陈长兴副市长担任。

原由何中伟同志担任的北大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副组长、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原由徐明光副市长担任的绍兴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改由陈月亮副市长担任。

原由何中伟同志担任的绍兴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绍兴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绍兴市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组长,绍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由徐明光副市长担任的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改由丁晓燕副市长担任。

原由何中伟同志担任的绍兴市促进服务外包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绍兴市外经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更名)召集人、绍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出口反补贴应对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推进国际物流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出口基地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绍兴市对外经济开放领导小组副组长,改由徐明光副市长担任。

财政部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5.27•【文号】财企[2011]114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2011年5月27日财企[201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切实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地方国有企业及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有关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进行改革时,在按规定对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后,净资产仍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比例补助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原则进行。

三、预拨专项资金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城市拟实施改革的厂办大集体户数、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按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匡算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及中央财政应补助金额等。

(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三)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有关城市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批复文件。

(四)相关城市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

四、财政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同意后,按中央财政应承担补助金额的70%的比例预拨专项资金。

2011年中山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名单

2011年中山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名单

数学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山市古镇高级中学 中山市南头镇高级中学 中山市石岐中学 中山市石岐北区中学 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 中山市港口中学 中山市古镇初级中学 中山市三乡镇纪中三鑫双语学 校 中山市黄圃镇第二中学 中山市南朗镇云衢中学 中山市民众中学 中山市板芙镇初级中学 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中山市南朗镇云衢中学 中山市三角镇沙栏初级中学 中山市阜沙镇牛角初级中学 中山市黄圃镇中学 中山市板芙镇初级中学 中山市南朗镇云衢中学 中山市黄圃镇中学 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 中山市黄圃镇中学 中山市华侨中学 中山市小榄镇实验高级中学 中山市黄圃镇第二中学 中山市民众镇浪网中学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中学 中山市黄圃镇马新初级中学 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 中山市东升镇旭日初级中学 中山市坦洲中学 中山市石岐杨仙逸中学 中山市第一中学 中山市东升镇高级中学 中山市古镇初级中学 中山市东区松苑中学 中山市黄圃镇中学 中山市坦洲中学 中山市小榄镇小榄中学 中山市黄圃镇第二中学 中山市三乡镇博爱初级中学 中山市三角镇沙栏初级中学 中山市横栏中学 中山市南朗镇云衢中学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 中山市民众中学 中山市三角中学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2.06
•【字号】怀政发〔2016〕15号
•【施行日期】2016.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政发〔201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2008年-2015年教育强市发展规划>的通知》(怀政办发〔2008〕13号)等11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确认《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2011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1期)>的通知》(怀政发〔2012〕7号)等8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上述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应当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程序重新制定。


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发布后,依法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附件1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武汉工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学生名单

武汉工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学生名单
靖静
机电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
85
104901202240156
罗胜男
机电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
86
104901202240157
潘小雨
机电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
87
104901202240162
凃玲
机电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
88
104901202240167
吴其
机电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
89
104901202240169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9
104901101240015
胡惠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0
104901101240017
黄卉芬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子化学与物理
11
104901101240019
黄思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2
104901101240020
黄维哲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钱鑫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
41
104901101240085
石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
42
104901101240088
涂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
43
104901101240091
许结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
44
104901101240094
严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
45
104901101240098
机械电子工程
55
84011121074013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1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1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1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历来重视见义勇为工作。

1999 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2002年成立了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全省扎实开展见义勇为工作奠定了基础。

多年来,省人民政府积极推动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开展,省人民政府及全省大多数州(市)、县(市、区)每年均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得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见义勇为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优抚、待遇保障等方面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为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推动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弘扬社会正气的具体体现。

加强见义勇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做好新时期见义勇为工作,对于保持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负有组织、领导的职责,社会管理需要全社会参与。

见义勇为人员面对违法犯罪、自然灾害和各种事故,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有的甚至付出生命,他们的行为既弘扬了社会正气,又展示了崇高精神。

见义勇为人员来自各地、各行业、各个不同社会层面,不少见义勇为人员因牺牲、残疾,致使家庭陷入贫困,需要给予他们特殊的关注、关爱,对他们的权益加以保障。

2011年淮安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公示人员名单

2011年淮安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公示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史 芳
性别 出生年月
女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女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1975.03 1969.11 1976.05 1975.06 1977.09 1973.01 1974.09 1975.07 1976.10 1970.12 1962.08 1973.03 1974.04 1963.12 1975.10 1974.03 1964.01 1975.11 1968.03 1971.02 1965.03 1972.11 1975.02 1969.04 1963.12 1973.10 1973.11 1974.06 1968.12
工作单位
江苏省淮阴中学 江苏省淮阴中学 江苏省清江中学 江苏省清江中学 江苏省清江中学 江苏省清江中学 江苏省清江中学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淮安市北京路中学 淮安市第六中学 淮安市第六中学 淮安市清河中学 淮安市清河中学 淮安市浦东实验学校 淮安市浦东实验学校 淮安市第一中学 淮安市城南中学 淮安市黄码中学 淮安市清浦中学 淮安市清浦中学 淮安市清浦中学 淮安市第一中学 淮安市王营初级中学 淮安市凌桥乡初级中学 淮安市淮阴区棉花中学 淮阴区南陈集中学 淮阴区南陈集中学 淮阴区南陈集中学
性别 出生年月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1971.04 1964.08 1955.07 1971.12 1971.07 1970.05 1969.12 1974.02 1970.04 1974.01 1964.07 1963.11 1963.11 1967.01 1966.01 1956.05 1967.06 1969.12 1963.04 1973.02 1964.04 1967.11 1963.02 1966.08 1974.07 1971.01 1965.08 1966.03 19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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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教办发〔2011〕114号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兵团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厅函〔2011〕12号)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范围
重点检查各师教育局及兵、师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中职学校学生学籍、资助信息申报与审核情况;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落实情况及节余资金管理
—1—
情况;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已收学费的清退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推行情况,以及2011年5月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9月13日—9月25日)。

各师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师教育局要加强对所辖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于9月25日前将本师、本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兵团教育局监察处和兵团勤工俭学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10月15日—11月10日)。

10月底前,我局检查组将对部分兵、师所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向有关师、学校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兵团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师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师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坚决杜绝“走过场”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督促学校认真整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完—2—
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通过检查督促各学校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对象范围,规范资助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发放标准和中职自助卡发放方式;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要严格履行国家助学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师中职学籍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审核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学籍和受助学生名单。

各学校要及时删除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

(三)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助学资金安全、有效。

对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同级财务部门;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骗取、套取和挤占、滞留、挪用国家助学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 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汇总表
2. 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国家
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3—
附件1:
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4—
附件2:
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汇总表填表单位:单位:万元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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