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降雨量警戒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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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防御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强降雨防御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强降雨防御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成员单位、各分部:
近期,短时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特别是凌晨,出现最大小时降雨量70.8毫米,远远超过强对流20毫米1小时的标准。

请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逐级压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确保平稳度汛。

一、加强战备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处于热备状态,及时掌握上下游、左右岸水雨情,接收预警响应信息后,第一时间部署,1小时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遇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广泛宣传发动。

密切联系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综合会商研判受强降雨影响区域、时段、强度,精准发布预警和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到各级责任人和受影响区域群众,广而告之,家喻户晓,切实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

针对近期强降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人员上岗、设备预置等措施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提高低洼地片、下沉地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等重点部位警戒疏导、交通管控的及时性,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四、提前转移避险。

坚持“两个至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遇强降雨预报预警,提前组织危陋房屋、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威胁区群
众转移避险,妥善保障安置群众生活;及时关闭景区景点、农家院,有序劝返游客,避免人员伤亡。

五、科学应对汛情。

坚持“战区制、主官上”,遇极端汛情,各级责任人要坚持雨情就是命令,迅速上岗,自动启动预案和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防汛抢险排水工作,如有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61降雨量警戒防范制度

61降雨量警戒防范制度

上海铁路局文件上铁工发…2011‟224号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的通知各运输站段,各工程指挥部、筹备组,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雨量警戒制度的通知》(铁运电〔2010〕5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洪地点安全管理的通知》(铁运电〔201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防洪工作特点,特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技术规章编号SHG/GW126-2011),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路局前发《关于明确各部门防洪职责和汛期“五位一体”防洪检查制度的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1号)、《关于公布暴雨天气列车临时限速、封锁运行办法(暂行)的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2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防洪预警、警报及其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3号)、《关于暴雨天气列车临时限速、封锁运行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4号)、《关于进一步重申防洪地点安全联控管理的通知》(上铁工函〔2010〕846号)、《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度汛措施〉的通知》(上铁工函〔2010〕1357 号)、工务处前发《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的通知》(工路桥函〔2009〕141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订细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SHG/GW126-2011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雨量警戒制度的通知》(铁运电〔2010〕5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洪地点安全管理的通知》(铁运电〔201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汛期防洪预警、警报及其响应程序,细化汛期冒雨检查措施,加强防洪地点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结合我局防洪工作特点,特制订《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一、背景介绍强降雨是指降水量较大、降水强度较高的降水过程。

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强降雨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强降雨灾害,制定一份完善的防范强降雨预案至关重要。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预案旨在规范强降雨灾害的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布局、及时预警、快速响应、综合防控。

三、预警机制1. 强降雨预警等级划分:- 蓝色预警:降雨量较大,可能引发局部积涝。

- 黄色预警:降雨量大,可能引发区域性洪涝。

- 橙色预警:降雨量较大,可能引发严重洪涝和山洪泥石流。

- 红色预警:降雨量极大,可能引发特大洪涝和严重山洪泥石流。

2. 预警发布渠道:-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

- 媒体: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宣传预警信息。

- 社区:通过社区广播、短信等方式通知居民。

四、应急响应措施1. 预案启动:- 蓝色预警:启动防汛值班制度,加强巡查和巡堤巡坝工作。

- 黄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疏散人员。

- 橙色预警:启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转移。

- 红色预警:启动最高级应急响应,组织全面疏散和救援工作。

2. 人员安排:- 预警员:负责接收、分析和发布预警信息。

- 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医疗队、抢险队等,负责紧急救援工作。

- 疏散人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

3. 设备准备:- 救援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衣、抢险工具等。

- 通信设备:确保与各救援队伍之间的及时沟通。

- 交通工具:用于疏散和运输救援人员和物资。

五、防范措施1. 预防措施:-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排水能力。

- 加强河道清淤和堤坝加固工作。

- 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管道和设备。

2. 应急措施:- 及时开展排涝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 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 加强物资储备,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后期措施:- 组织抢险和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其中强降雨是造成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防范强降雨预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强降雨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警机制1. 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和预警强降雨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 接到预警信息后,各相关部门应即将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和排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得以落实。

四、防范措施1. 民众教育宣传a. 制作宣传资料,向公众普及强降雨的危害性和防范知识。

b. 在公共场所、媒体渠道等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2. 防汛工程建设a.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b. 对易发洪涝的区域进行加固和改造,提高其抗洪能力。

c. 建设雨水采集系统,减少降雨对城市生活的影响。

3. 应急响应措施a. 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b. 加强与社区和居民之间的沟通,及时传达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

c. 配备足够的救援人员和物资,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 预案评估和修订a. 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b. 根据历史数据温和象趋势,不断优化预案内容和应对策略。

五、应急响应级别1. 蓝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强降雨蓝色预警信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加强巡查和排查。

2. 黄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强降雨黄色预警信号,要求各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加强人员调配和物资储备。

3. 橙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强降雨橙色预警信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即将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和救援。

4. 红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强降雨红色预警信号,意味着极端降雨即将到来或者已经发生,要求各相关部门全面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保护。

暴雨天气预警及防范措施

暴雨天气预警及防范措施

暴雨天气预警及防范措施当暴雨袭来时,很多人会感到手足无措。

暴雨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可能威胁生命安全。

作为普通公众,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极端天气呢?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些实用的预警及防范措施,希望能帮助您度过这个危险时期。

了解暴雨预警信息第一步是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会根据降雨量、风速等因素,发布不同等级的暴雨预警,及时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准备。

我们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了解当地的暴雨预警级别。

一旦发布橙色或红色暴雨预警,说明情况非常严峻,务必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做好家庭防护家是我们的安全港湾,在暴雨来临前,我们要做好家庭防护工作。

检查房屋的防水措施是否完善,及时修缮漏水问题。

准备好应急物资,如手电筒、干粮、饮用水等。

再者,做好家人的安全教育,告知大家在暴雨期间要远离危险区域,尽量不外出。

及时转移易受灾害影响的家人、老人儿童至安全地点。

出行防范暴雨天气,出行也要格外小心。

如果非必要,最好延迟或取消外出计划。

如果不可避免需要外出,请做好以下几点预防:1.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尽量不要乘坐电瓶车或骑自行车,可以选择地铁或公交车。

2.留意道路积水情况,避开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必要时可以绕道行驶。

3.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如果暴雨加剧,请尽快寻找安全避难所。

4.携带应急物品,如雨衣、雨伞、手电筒等,以备不时之需。

加强社区联系在暴雨期间,社区之间的相互帮助非常重要。

我们要主动关心周围的老人、儿童和行动不便人士,提供必要的援助。

也要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报告灾情,配合当地政府的应急救援工作。

只有大家通力合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度过这个危难时刻。

暴雨的防范需要我们从个人、家庭、社区等多个层面入手。

只有切实做好预警、防护、应对各项工作,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雨带来的损失,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迎接暴雨的到来!。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引言概述:强降雨是一种极端天气现象,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制定一套科学的防范强降雨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预警机制、防范措施、资源调配、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防范强降雨的预案内容。

一、预警机制1.1 强化气象监测: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系统,包括气象雷达、卫星遥感等设备,实时监测降雨情况,及时预警。

1.2 提升预警能力:加强气象预报员培训,提高预报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相关单位和公众。

1.3 建立预警发布机制:制定明确的预警发布标准和程序,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发布到社会各界。

二、防范措施2.1 健全排水系统: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提升排水能力,确保雨水能够迅速排除,减少城市内涝风险。

2.2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修建防洪堤坝、拓宽河道等,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减少洪水灾害的发生。

2.3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避免在易受洪涝影响的区域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减少灾害损失。

三、资源调配3.1 调动救援力量: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抢险救援等,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和展开救援行动。

3.2 配备应急物资: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包括救生艇、救生衣、食品、水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

3.3 调度应急设备:确保应急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发电机组、通讯设备等,为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应急救援4.1 组织疏散人员:在强降雨来临前,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员的安全。

4.2 进行灾后救援:强降雨过后,组织救援人员进入受灾地区,开展救援行动,寻找被困人员,提供紧急救助。

4.3 心理疏导和重建: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重建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五、宣传教育5.1 加强公众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传达防范强降雨的知识和技巧,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5.2 开展演练活动:定期组织防范强降雨的演练活动,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

防范强降雨预案一、背景介绍强降雨是指短时间内降雨量较大、降雨强度较高的天气现象,常常导致洪涝灾害和城市内涝等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强降雨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防范强降雨预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科学的预警、快速的应急响应和有效的救援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强降雨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 安全第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

- 预防为主:加强防范意识,提前采取措施预防强降雨灾害。

- 科学决策:依据气象预报和实时监测数据,科学决策应对措施。

- 综合施策:各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应对强降雨。

- 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防范强降雨工作。

三、预警和监测1. 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的气象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

- 预警信息包括强降雨的时间、地点、降雨量等关键信息。

- 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渠道传播,如电视、广播、短信、社交媒体等。

2. 监测措施:- 建设和完善气象监测网络,实时监测降雨情况。

- 配备先进的气象雷达、卫星等设备,提高监测能力。

- 加强对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监测,提前发现可能的灾害隐患。

四、应急响应1. 人员组织:- 成立强降雨应急指挥部,明确各成员职责和权限。

- 配备专业的救援队伍,提前进行培训和演练。

- 指定专人负责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进行协调。

2. 防护设施:-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 检查和修复防洪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 加强建筑物防水防漏工作,减少内涝风险。

3. 疏散和救援:- 制定详细的疏散和救援方案,确保行动高效有序。

- 配备足够的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紧急救援准备。

- 加强对易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保障其安全。

五、救援和恢复1. 救援措施:- 快速响应,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 采取合适的救援方法,确保救援人员和被救援人员的安全。

- 加强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恢复重建:- 强降雨过后,及时评估灾情,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降雨量警戒防范制度

降雨量警戒防范制度

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雨量警戒制度的通知》(铁运电〔2010〕5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洪地点安全管理的通知》(铁运电〔201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汛期防洪预警、警报及其响应程序,细化汛期冒雨检查措施,加强防洪地点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结合我局防洪工作特点,特制订《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

第2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各自防洪职责,加强管理,细化措施,确保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章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第3条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要在充分统计和分析历史上降雨量(洪水位)与铁路灾害产生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铁路的地质、水文、周边环境和设备质量等因素,慎重确—1 —定动态调整,不断提高警戒值的科学性。

第4条我局设立三级降雨量警戒值,即出巡警戒值、限速警戒值和封锁警戒值。

第5条我局对影响铁路安全较大的河流实行二级洪水位警戒值,即注意洪水位警戒值和危急洪水位警戒值。

第6条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的公布与修订1.降雨量警戒值由各工务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为“工务段”)汛前根据历年水害与降雨关系、线桥路设备状态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因素提出修订意见,并报路局防洪办审定后由路局发文公布(2011年降雨量警戒再次修订值详见附件1)。

2.洪水位警戒值:主要针对危害性较大的大江大河和行洪区,由各工务段在汛前结合桥梁路基竣工资料,定期检查桥梁路基设备现状及桥梁上下游河道情况,评估不同洪水位值将对桥梁及台后路基设备安全产生影响的程度后提出修订意见,并报路局防洪办审定后由路局发文公布。

3.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修订周期。

第三章“五位一体”冒雨检查制度第7条“五位一体”冒雨检查是指当管内提速、普速铁路沿线降雨达到出巡雨量警戒值及以上时,相关车站应立即组织站区工务、供电、电务和公安人员按照专业分工对沿线设备实行冒雨检查,必要时添乘单机(或路用车)检查,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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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文件上铁工发…2011‟224号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的通知各运输站段,各工程指挥部、筹备组,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雨量警戒制度的通知》(铁运电〔2010〕5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洪地点安全管理的通知》(铁运电〔201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防洪工作特点,特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技术规章编号SHG/GW126-2011),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路局前发《关于明确各部门防洪职责和汛期“五位一体”防洪检查制度的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1号)、《关于公布暴雨天气列车临时限速、封锁运行办法(暂行)的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2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防洪预警、警报及其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3号)、《关于暴雨天气列车临时限速、封锁运行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上铁防洪指〔2010〕4号)、《关于进一步重申防洪地点安全联控管理的通知》(上铁工函〔2010〕846号)、《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客运专线工务安全度汛措施〉的通知》(上铁工函〔2010〕1357 号)、工务处前发《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的通知》(工路桥函〔2009〕141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订细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SHG/GW126-2011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雨量警戒制度的通知》(铁运电〔2010〕5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洪地点安全管理的通知》(铁运电〔201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汛期防洪预警、警报及其响应程序,细化汛期冒雨检查措施,加强防洪地点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结合我局防洪工作特点,特制订《上海铁路局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

第2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各自防洪职责,加强管理,细化措施,确保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章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第3条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要在充分统计和分析历史上降雨量(洪水位)与铁路灾害产生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铁路的地质、水文、周边环境和设备质量等因素,慎重确定动态调整,不断提高警戒值的科学性。

第4条我局设立三级降雨量警戒值,即出巡警戒值、限速警戒值和封锁警戒值。

第5条我局对影响铁路安全较大的河流实行二级洪水位警戒值,即注意洪水位警戒值和危急洪水位警戒值。

第6条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的公布与修订— 3 —1.降雨量警戒值由各工务设备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为“工务段”)汛前根据历年水害与降雨关系、线桥路设备状态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因素提出修订意见,并报路局防洪办审定后由路局发文公布(2011年降雨量警戒再次修订值详见附件1)。

2.洪水位警戒值:主要针对危害性较大的大江大河和行洪区,由各工务段在汛前结合桥梁路基竣工资料,定期检查桥梁路基设备现状及桥梁上下游河道情况,评估不同洪水位值将对桥梁及台后路基设备安全产生影响的程度后提出修订意见,并报路局防洪办审定后由路局发文公布。

3.降雨量(洪水位)警戒值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修订周期。

第三章“五位一体”冒雨检查制度第7条“五位一体”冒雨检查是指当管内提速、普速铁路沿线降雨达到出巡雨量警戒值及以上时,相关车站应立即组织站区工务、供电、电务和公安人员按照专业分工对沿线设备实行冒雨检查,必要时添乘单机(或路用车)检查,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高速铁路冒雨检查执行第八章规定。

1.接到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报或防洪预警信息后,车站要提早通知工务、电务、供电和公安部门做好冒雨检查准备,各单位要指派胜任人员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当降雨量(时降雨量、日降雨量或连续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时:工务工区或车间要立即将雨量信息通知车站,车站立即组织站区工务、供电、电务工区人员进行冒雨巡查。

冒雨巡查人员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技规》”)第326~329条规定,按照“先防护、后处理”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检— 4 —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任务返回后应执行“双汇报”制度,即分别向车站和各自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汇报的内容应包括巡查人员、巡查区段(里程)、巡查时间(含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3.当降雨继续,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或封锁警戒值时:车站应继续组织工务、电务、供电工区和公安(雨量达到封锁警戒值时公安参加)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五位一体”冒雨地面巡查;区间限速时,车站值班员应通过无线列调通知进入区间行驶的列车司机按工务登记的速度运行并加强瞭望。

同时工务部门要安排人员及时登乘机车(必要时开行路用车)进行添乘检查。

检查完毕执行“双汇报”制度。

4.结束巡守的条件:一般检查地段降雨结束后2小时,且经检查设备无异常。

Ⅲ级防洪地点(含比照Ⅲ级防洪地点管理的未有效复旧的新生水害地段)按巡回图巡查,当时、日、连续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及以上时,巡查时间分别为降雨结束后3、12、24小时,且均应经检查设备无异常。

Ⅱ级防洪地点(含比照Ⅱ级防洪地点管理的未有效复旧的新生水害地段)实行看守,当时、日、连续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及以上时,看守时间分别为降雨结束后48、48、72小时,且均经检查设备无异常,并可视设备状况、周边环境变化情况及雨水影响程度,延长看守时间。

5.冒雨巡查期间,各单位应做好驻站联络,加强雨量信息、— 5 —巡查信息的相互沟通。

6.暴风雨天气,电务、供电和通信等单位要加强对通信、信号和供电设备的巡检,发生水害时要优先保证水害抢修地段的供电和通信,保证车站、机车以及水害地段和防洪看守地点的电台、电话通话良好;机务运用部门,要提前对司机出乘答示予以指导,对主要干线或重点区段,应加强添乘旅客列车。

运行途中,机车乘务人员出乘时要加强瞭望,密切注意线路情况,严格按规定速度行驶,遇到前方情况不明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严禁臆测行车。

一旦发生水害,应迅速投入抢险,险情排除后,在限速运行条件下,第一趟禁止放行旅客列车。

7.地面检查人员两人一组,应携带防洪备品,防洪备品主要包括防洪专用电台、防护信号备品(信号旗、信号灯、火炬、响墩、自动闭塞区间包括磁铁式短路铜线)、清淤工具、雨具等。

地面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规定,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路肩上或路肩以外进行检查,并保证来车时的安全距离。

特殊情况下必须上道检查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确认安全时方可进行,并及时下道避车,确保检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8条“五位一体”冒雨检查的重点内容:1.路堑地段线路上是否有落石、坍体、泥石流等障碍物,线路几何尺寸是否有明显变化;堑坡、山坡坡面及支护设施否有崩塌、溜坍、严重冲沟等现象,是否有开裂、错台等变形迹象;侧沟、天沟、截水沟、吊沟是否有开裂、断裂、拱起等变形,排水是否通畅。

2.路堤地段— 6 —线路几何尺寸是否有明显异常,道床是否有沉陷迹象;路肩、路基边坡及支护设备是否有沉陷、溜坍、开裂、错台、严重冲沟等变形迹象和现象;沿河路堤坡脚冲刷淘刷是否严重;排水沟排水是否畅通。

3.涵洞涵洞排水是否顺畅,涵附设施是否完好;涵洞上游是否有泥石流,沟内是否淤积严重;涵洞附近路堤是否有变化;涵洞是否损坏并影响线路稳定。

4.桥梁与桥台联结路基部分是否变形、下沉;桥台护锥是否变形、损坏;桥梁墩台基础是否被冲刷影响桥基稳定;河床是否损坏并影响桥基稳定;是否有危岩落石或溜坍威胁墩台或梁体安全;桥梁墩台所处山体是否有滑坡现象并引起墩台滑移、变形,梁体线形是否发生变化;下穿立交泵房及其排水设施是否有砂土流失情况。

5.隧道是否有排水不良、水淹道床;侧沟是否损坏、线路高低方向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发生严重漏水、射水现象,是否影响接触网;衬砌是否有变形、开裂、掉块、剥落、错台等现象;基底是否有涌水、涌砂现象。

6.其它沿线是否有危树,是否侵限或影响电气化供电设备安全;接触网立柱及其基础是否稳固,是否有倒塌、变形迹象;栅栏网立柱及其基础是否稳固,是否有倒塌、变形迹象;电务设备、光电缆铺设保护装置是否稳固,是否被水淹没;周边环境是否有明显变化,是否对铁路设备安全形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等等。

第9条工务、电务、供电等单位均应在每年汛期来临前组织进行防洪检查,全面排查和评估设备抗洪能力,据此确定汛期冒雨检查的重点区段、重点内容和应急防范措施;工务部门还应— 7 —根据汛期正线全区段包保、责任到人、不间断冒雨巡查的要求,制定汛期检查巡回图,安排足够人员严格按巡回图进行冒雨巡回检查。

第10条检查信息汇报:1.发现灾情,各单位调度应立即向路局防洪办汇报,值班电话041-26975。

2.每次发生雨量出巡、限速、封锁警戒的降雨过程,工务、电务、供电等运输站段应分别将冒雨设备检查情况(格式详见附件2)、车站将“五位一体”冒雨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于第二天6:00时前向路局防洪办报告。

第四章降雨量临时限速、封锁办法第11条降雨量临时限速、封锁是指当管内铁路沿线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或封锁警戒值时,应及时对相关区段线路实行临时限速或封锁,以确保汛期行车安全。

已安装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高速铁路执行路局有关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12条当车站雨量监测点降雨量达到限速或封锁警戒值时,临时限速或封锁地段范围为雨量计所在车站相邻的两个区间(以车站中心里程为界),并以公布的限速或封锁区段为界;当区间雨量监测点降雨量达到限速或封锁警戒值时,临时限速或封锁地段范围为雨量计所在区间(以车站中心里程为界)。

第13条降雨量临时限速规定(无工区的车站雨量报警点— 8 —及无车站有工区的区间雨量报警点执行第15条规定):1.当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时:雨量报警点所在的工务车间或工区必须立即派员赶到车站,按规定填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申请相邻两个区间限速,登记格式为:“××站×时×分,时降雨量(或连续降雨量+时降雨量或连续降雨量)已达到限速警戒值,××站至××站间上(下)行线××Km ××m至×× Km ××m列车应限速××km/h”。

车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按规定发布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在接到工务在运统-46上登记限速后应及时通知已经进入和即将进入限速区段列车的机车乘务员,待接到列车调度员的限速调度命令后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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