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体育局科级干部末位淘汰制度(试行)
2023年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

2023年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深化干部考核制度改革,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真正突出政治标准和能力素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水平和公信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核内容干部考核将综合考虑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评议等因素,突出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1. 政治表现:考核干部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核心、维护集体、维护党同人民群众的团结、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民主干部任用、提拔、考核制度等方面的表现。
2. 工作业绩:考核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完成任务的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工作成果、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廉洁自律:考核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的表现。
4. 群众评议:通过群众评议方式收集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信任度。
第三章考核办法1. 干部考核实行综合评定制度,将不同考核内容的得分按一定比例加权重,经汇总后形成总评定结果。
考核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 干部考核实行封闭性操作,考核成绩不公开公示。
3. 考核结果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党组织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可作出淘汰决定。
第四章考核程序1. 干部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一次。
2. 干部考核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政治测评:每年对干部进行政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
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采取面谈、书面材料审查、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
(2)工作业绩评定:将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果进行评定,由单位工作部门主导,经过综合评审确定。
(3)廉洁自律考核:对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的表现。
由纪检监察部门主导,采取廉政档案评审、社会声誉查询、廉洁自律谈话等方式进行。
(4)群众评议:通过群众评议方式收集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信任度。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文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对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在我单位的实施进行了一番认真的思考,并为此撰写了一篇范文,以供参考。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激发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竞争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单位整体绩效。
这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求真务实的目标。
本文将重点讨论该制度的实施范围、程序和效果。
一、实施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干部,不论职级、职位、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
这样的全员参与,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激发了每个干部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二、程序1. 考核指标确定:每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目标,结合干部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指标。
指标既包括工作业绩,也包括个人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情况,确保全面客观评估干部。
2. 考核时间安排: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一般安排在年底。
单位将考核结果拟定为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的重要依据。
3. 考核评价:考核工作由专门组织负责,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同事评价、上级评价等。
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可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予以公示,并反馈给各位干部。
同时,对末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原因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 末位淘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末位干部。
淘汰前,应进行面谈,充分了解个别情况,并鼓励他们通过学习、提升能力等方式改进自身,为再次参与竞争创造条件。
三、效果1. 激励积极性:制度实施可以激发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他们在工作中追求卓越和突破,提高单位整体绩效。
2. 引导发展:该制度通过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可以帮助他们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发展潜力,引导他们学习和提升能力。
3. 提升素质:末位干部面临淘汰,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为提高整体干部队伍的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实施离不开范围的明确、程序的规范和效果的评估。
制度的实施不是为了惩罚干部,而是为了激发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实现单位绩效的最大化。
末位淘汰机制方案

末位淘汰机制方案背景末位淘汰机制,也被称为“最后一名出局”机制,是指在某些竞赛或选拔活动中,最终排名最后的选手将被淘汰。
这种机制在很多领域都有应用,比如体育竞赛、职业选拔等。
但是,末位淘汰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公平、不合理等。
因此,在设计、优化这种机制方案时,需要考虑这些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问题末位淘汰机制的不公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随机性过大末位淘汰机制往往是一种随机性很大的机制,决定选手淘汰与否的不仅仅是选手自己的表现,还受到其他选手表现的影响。
有些选手可能是因为比赛中的偶然因素导致表现不佳,受到淘汰的惩罚,这不利于公平竞争。
2. 评判标准不合理末位淘汰机制的评判标准往往是排名,这会导致排名靠后的选手很难有翻盘的机会。
这些选手往往会感到绝望,从而影响表现。
因此,需要设计更加合理的评判标准,以便让所有的选手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末位淘汰机制往往没有容错机制,一旦一个选手被淘汰,他就不能再参与后续的比赛。
这意味着,选手不能从失败中学习和进步,更难获得成功的机会。
因此,需要设计一些容错机制,让选手能够从失败中吸取经验,不断进步。
解决方案末位淘汰机制的问题主要在于其评判标准不合理,随机性过大和缺乏容错机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 评判标准更为全面为了解决末尾淘汰机制评判标准不合理的问题,应该考虑修改评判标准。
评判标准可以增加考察因素,比如技能得分、创造力等。
这样的改变可以增加竞争的公平性,避免选手因为单一标准的问题而被过早淘汰。
2. 加入淘汰梯度为了避免末位淘汰机制随机性过大的问题,在淘汰时应该将竞争程度较高的选手淘汰。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因为比赛中的偶然因素导致表现不佳的选手被淘汰的情况。
同时,可以设置淘汰梯度,比如每轮淘汰一部分人,渐进地减少选手的数量,从而让选手有更多的比赛机会和更多的进步空间。
为了让选手能够从失败中吸取经验,设计容错机制非常重要。
比如允许被淘汰的选手继续参加“救赎赛”,通过赢得“救赎赛”中的比赛,这些选手可以重新加入正常比赛的竞争。
2023年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

2023年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根据我们的讨论和研究,我为您提供了一个关于2023年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范本。
在制定这一制度时,我们充分考虑了公平、客观和科学性,并采纳了多个参考意见。
下面是我们所提议的范本,希望对您的参考有所帮助。
一、背景在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2023年开始,我们决定引入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励干部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并避免干部队伍中出现低素质、低能力的现象。
二、制度内容1. 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干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等各类干部。
2. 考核方式本制度将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作表现:对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工作成绩、责任心、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2) 公德品行:对干部的廉洁自律、诚信守信、社会形象等进行考核。
(3) 学习能力:对干部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进行考核。
3. 考核周期每两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共计四个周期。
4. 考核评分及分类根据考核结果,将干部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和良好的干部将享受带薪休假、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等专项福利待遇;合格的干部将按照相应考核结果进行岗位调整和晋升;不合格的干部则将进入淘汰程序。
5. 淘汰程序(1) 数据筛选:按照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末位干部名单。
(2) 初步通知:针对末位干部,主管领导应书面告知其考核结果,并要求其陈述理由。
(3) 陈述申辩:末位干部有权在收到初步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说明自己的情况和意见。
(4) 最终决定:主管领导根据末位干部的陈述申辩意见,并结合考核结果以及干部工作历史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做出最终决定。
(5) 淘汰处理:对于最终被确定淘汰的干部,主管领导应及时组织相关手续,解除其工作合同或职务,并启动后续程序进行重新选派等工作。
末位淘汰制度

末位淘汰制度末位淘汰制度是指在某一竞赛或比赛中,根据参与者的成绩或表现,将最后一名被淘汰出局的制度。
它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类型的比赛,如体育竞技、游戏竞赛等。
末位淘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参与者的竞争意识和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末位淘汰制度激发了参与者的竞争意识和积极性。
参与者知道,只有通过不懈努力和超越其他选手,才能避免被淘汰。
这种竞争迫使他们时刻保持最佳状态,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力和技能。
这对于提高整个比赛的水平和质量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其次,末位淘汰制度能够筛选出最强的参与者。
只有经过层层筛选,才能保证最后留下来的是实力最强、表现最出色的选手。
这也为观众提供了更精彩和高质量的比赛观赏体验,更符合竞技体育的本质。
然而,末位淘汰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容易造成不公平。
由于比赛结果只以第一名和末位为标准,可能忽视了中间排名的一些优秀参与者。
一些参与者只因为在某一场比赛中失利,即使在其他比赛中表现优异,仍然会被淘汰出局。
这种不公平可能会降低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对比赛的热情。
其次,末位淘汰制度过于注重结果,而忽略了参与者的努力和进步。
比赛是一种学习和成长的过程,每个参与者都有可能在比赛中获得经验和提升自己的水平。
然而,末位淘汰制度过分关注结果,可能会让这些努力被相对较差的成绩淹没,这不利于参与者的个人发展。
此外,末位淘汰制度也可能造成激烈竞争和压力过大。
为了避免被淘汰,参与者可能不得不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甚至在竞技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这种情况会损害比赛的公平性和正义感,不利于树立良好的竞赛氛围。
综上所述,末位淘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参与者的竞争意识和积极性,留下了最强的选手。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公平、忽视努力和造成过度竞争等。
因此,在实施末位淘汰制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在制度设计上寻求平衡,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健康发展。
末位淘汰制度

末位淘汰制度1. 介绍末位淘汰制度,也称为末尾淘汰制度,是一种在竞争环境中常见的选拔或淘汰机制。
该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将竞争者按照某种规则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末位的竞争者淘汰出局。
末位淘汰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体育竞技、招聘选拔、职业比赛等。
2. 工作原理末位淘汰制度的工作原理十分简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竞争者排名首先,所有竞争者会被评估并按照某种指标进行排名。
这个指标可以是综合能力评估、得分统计、时间成绩等等,具体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2.2 末位淘汰根据竞争者的排名,末位淘汰制度将淘汰排名末位的竞争者。
通常情况下,淘汰者会被从竞争中剔除,并失去继续参与的机会。
2.3 持续比赛或选拔淘汰后,剩下的竞争者将继续进行比赛或选拔。
这一过程会不断重复,直到最终决出优胜者或合格者。
3. 应用领域末位淘汰制度在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领域示例:3.1 体育竞技体育竞技是末位淘汰制度的一个典型领域。
在一些个人或团体竞技项目中,例如田径比赛、游泳赛等,末位淘汰制度被用来筛选出最有潜力或最优秀的参赛者。
3.2 招聘选拔在招聘选拔过程中,末位淘汰制度常常被用来筛选出最适合岗位的候选人。
通过一系列的面试、测试、评估环节,排名末位的候选人将被淘汰,以确保招聘到最合适的人才。
3.3 职业比赛在一些职业比赛中,如电子竞技、象棋比赛等,末位淘汰制度被广泛运用。
排名末位的选手将被淘汰出局,以确保比赛的公正与激烈程度。
4. 优势和劣势末位淘汰制度具有一些优点和劣势,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优势和劣势:4.1 优势•促进竞争:末位淘汰制度激发了竞争者之间的积极竞争,鼓励他们尽力提高自己的排名和表现。
•选择优胜者:通过淘汰末位竞争者,末位淘汰制度能够更好地选择出优秀的竞争者或人才。
•提高绩效:末位淘汰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励参与者,促使他们在竞争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4.2 劣势•不公平:在某些情况下,末位淘汰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性,因为它主要基于某一标准的排名,可能无法完全反映竞争者的真正能力。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针对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我们参考了一些范本,并综合了各方意见,现提供以下范本供参考:1.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实施目的:为了激励干部提高工作业绩、强化担当意识,促进干部队伍的良性竞争和进步。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单位工作的干部,不论职级。
3. 淘汰条件:根据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排名最后的一定比例的干部将被淘汰,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淘汰比例。
4. 考核指标:干部考核指标是综合考虑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和廉政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绩、领导能力、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
5. 考核程序:(1)年度考核:每年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2)排名分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干部分为不同的组别。
(3)公平公开:干部考核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通知到相关干部,并公示于单位内部。
6.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照排名确定,排名最后的干部将被淘汰。
7. 淘汰处理:(1)淘汰通知:按照考核结果,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淘汰的干部,并说明淘汰原因。
(2)重新安排:被淘汰的干部将重新安排工作,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匹配其他工作岗位。
(3)培训辅导:针对被淘汰的干部,可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辅导,并帮助其提升能力,重新参与下一轮考核。
8.改进和优化:(1) 针对干部淘汰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应当作为定期工作进行,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制度,确保公正公平。
(2) 在淘汰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干部的努力和工作表现,考虑各种特殊情况,并确保制度执行的透明、公正、公平。
以上是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所提供的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范本,希望能对贵单位的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如果需要进一步完善,请及时告知我们。
谢谢!此致敬礼!。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评价干部业绩,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末位淘汰,指在日常干部考察交流调整基础上,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进行的优胜劣汰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领导干部。
第二章考核评价原则第四条干部年度考核末位淘汰要坚持如下原则:1、突出业绩考核,用数据和事实说话的原则;2、从严要求、严格考核的原则;3、绩效考核与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主管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5、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业务所属关系逐级考核的原则。
第三章考核评价内容第五条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以业绩为主,“德、能、勤、绩”全面考核。
1、德:政策水平、坚持原则、民主作风、遵章守纪、联系群众、廉洁自律。
2、能:决策筹划、组织指挥、开拓创新、知人善任、业务能力。
3、勤:精神状态、深入实际、勇挑重担、求真务实、工作效率。
4、绩:完成指标、管理创新、业务成果、工作质量、工作特色。
第四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六条分别赋予德、能、勤、绩四个方面0.2、0.2、0.15、0.45的权重系数,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共21项评价指标,每项评价指标分为A、B、C、D四个档次,赋予相应的分值进行量化评价,A档为100分,B档为80分,C档为60分,D档为40分。
第七条综合评价分数依据上级(单位正职指上级分管领导、副职指本单位党政正职)、同级(指班子全体成员)、下级(含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的结果确定。
上级、同级、下级民主测评结果按O.5、0.3、0.2的权重系数参与计算。
第五章考核评价的组织和程序第八条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具体实施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第九条干部年度考核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组织人事部门分析确认、报上级党委审定,依序进行。
第十条个人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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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体育局科级干部末位淘汰办法
(讨 论 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市体育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科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加大治懒治庸治虚力度,真正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干部末位淘汰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从严管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教结合、有效激励的原则,采取年度考核与平时考察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市体育局党组中心学习小组的所有在职科级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末位,是指各局属单位科级干部以所在单位为单位,局机关乡科级干部以考核局机关本级为单位,在年度考核中量化得分排名处于最后若干名次的人员。
第五条对考核排名处于末位,且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有一定问题的科级干部,视情节轻重,实行末位淘汰。
第六条成立市体育局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审核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七条科级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处于末位,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末位淘汰对象: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上级及组织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落实或落实效果较差,导致全局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不经科学论证,违反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班子内部闹无原则纠纷或不服从组织安排决定的。
(四)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
(五)队伍管理不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导致本单位或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查处的。
(六)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组织领导能力弱,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本单位或科室工作在上级年度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处于最后一位的。
(七)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较差,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投诉或被被局机关效能办督查发现问题2次以上,并经查实的。
(八)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工作时间经常迟到早退或办私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
(九)脱离群众,因损害群众利益、解决问题不及时或信访处置不当,导致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或政治理论和业务考学成绩不合格、不达标的。
(十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自身利益的。
(十二)存在生活情趣不健康以及在公共场合嚣张霸道、欺凌群众、酗酒闹事等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十三)违反《市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的。
(十四)在《市体育局科级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表》民主测评中扣分达到相应分值的。
(十五)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之和超过30%;或综合得分明显低于单位平均分;或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十七)因个人主观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八)具有其它应当予以淘汰行为的。
第八条末位淘汰对象的认定程序:
(一)确定考核末位对象。
年末,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应当按照局考评(考核)小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确定考核量化得分。
结合日常表现,各考核口根据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确定末位对象,并填写《科级领导干部排名末位呈报表》,上报审核办公室。
(二)确定末位淘汰对象。
审核办公室按照末位淘汰审定标准,结合年中、年末和立体式考察等情况,对末位对象进行调查审核,根据日常表现和存在问题轻重程度,提出是否列为淘汰对象的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对排名末位但未列为末位淘汰对象的,由审核办公室向其书面反馈情况,属于单位非主要领导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属于单位主要领导的,由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第十条对列为末位淘汰的对象,由领导小组下发末位淘汰通知书,并给予以下组织处理:
(一)改任相应职级的干部;
(二)降职;
(三)免职;
(四)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末位淘汰对象的行为属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