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KSF模型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组合制度设计
研讨完善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研讨完善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逐渐增多,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完善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不断优化社会保障服务,提高流动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有必要在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制定相应的制度。
首先,建立流动人员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实现流动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平等,便于流动人员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障保障待遇与社会选择。
制定相关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公开发布流动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规章及实施细则,使流动人员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于政策实施看法有了认识,并且能学会依法施工。
其次,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实现全国一体化,不同地方制度不同,使得很多流动人员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因此,需要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公平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所有流动人员的基本权利。
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计划实施的范围和内容,针对不同城市、不同身份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流动人员制定相应的具体建议和方案,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此外,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保障系统的电子化,数据实时传输,使得流动人员在办理相关社保待遇方面面临的具体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建立可信的社保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统一的流动人员信息平等查询制度,无缝搭配老年照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就业补贴和社会福利等保障领域,实现不同社会保障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最后,要加强流动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就业保护。
特别是对于像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蓝领人群,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复杂,包括社会保障支付、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就业岗位、薪资待遇和合法权益维护等多个方面,应制定学习财富自由的相关政策和手段来服务这一群体。
比如,修订人力资源相关政策,建立社会保障联系人制度,确保工作时间的正常运作,提高流动人员就业保护水平和流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为流动人员的们生活保障和就业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社会保障体系与流动人口的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社会保障体系与流动人口的融合发展机制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动人口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与日俱增。
如何建立一个既能满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需求,又能促进其融入和发展的体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本文将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的特点、融合发展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与不足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国家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社会需求的制度体系。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差异化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城乡社会保障不平衡,农村地区相对于城市地区的保障水平明显低;其次,职工社会保障通过单位缴纳,使得一些弱势群体如自由职业者、低收入者难以融入现有体系;再者,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上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流动人口的特点与保障需求流动人口是指没有户籍迁移的常住人口,由于工作、经商、学习等原因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
他们具有流动性和季节性的特点,来自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属于较为弱势的群体。
流动人口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主要包括: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教育保障等。
因此,建立一个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保障机制对他们的融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三、社会保障体系与流动人口融合发展机制1. 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建立一个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实现不同地区保障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这将有助于提高对流动人口信息的管理和分析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其保障需求。
同时,流动人口也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和申请相关福利,提高享受保障的便利性。
2. 建立跨地区不间断社保互认机制由于流动人口常常需要在不同地区间迁移,建立一个跨地区不间断的社保互认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这需要政府机构与社会保障基金之间进行协作,建立起各地社保体系之间的衔接机制,确保流动人口享受到连续、稳定的社会保障待遇。
3. 引导流动人口参与社会保障缴费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可以鼓励他们主动参与社会保障缴费,按照自愿原则参与到当地的社保体系中。
完善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初探

“ 十二五’ 期 间 ,我国社会正处于重要的转型变革时期 ,
各 种 社会 要 素的 流动 加快 ,主要 表现 为 :由产业结 构 转 型升 级 引起 的产业 结构 调 整 、由新 型 城镇 化建 设所 产 生 的城 乡区
2 流 动人 员社会 保 障制度 目前 存在 的具体 问题
2 . 1流动人 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参保 中断现象频繁
产 业结 构 转 型升级 和 新型城 镇 化 建设 ,吸引 了大量 流 动人 员
汇集到省会或中心城市,这些流动人员对促进城市建设和经 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们大多从事建筑 、餐饮、 服务等劳动强度大且收入报酬较低的工作 ,单靠 自身力量无 法享受到必要的社会保障。因此,完善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 制度 ,实现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均等化发展 ,对当前构建和
并能与城 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的指导思想 。在始终没有统
一
纳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等社会保险 ,会减少他们的打工
收入 ,还担 心政 府政 策 可能会 变 化 ,若 干年 后 自己缴纳 的保
政 策 和统 一部 署 的情况 下 ,地 方各 级 政府 因地 制 宜 ,建立
了诸多流动人员的社保制度。但在各地制定 的政策中,不少 规定 尚未完善,实施效果也不理想 ,很难保障流动人员的权
活保 障的社 会救 助等 权益 。
2 . 2流动人员缺乏认识 ,参保率低,加深 了社会保障权益 的
缺 失
大部 分 流动人 员来 自农 村 , 小 学文 化善家庭生活 ,小关心甚至不
知道 自身 的社会 保 障 问题 。 而且 ,他 们认 为 自己还 年轻 ,缴
对 上述 问题 ,建 议着 重 抓好 以下 几方 面 的上作 :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权法律体系的构建

建立 健 全 外 来 务 工 人 员礼 会 保 障 权 法律 体 系是 对
s ce y Ho v r tel g s t n t efa sa l h n ,h d ca u e v so n ea p i ai no er h r o it . we e ,h i a i ,h mee t b i me tt e i i i1 p r ii na dt p l t f h g t e e l o r s u s h c o t i a
【 文章编 号 1 71 4 2 ( 0 ) 1 0 5 - 4 l — 3 6 2 1 0 — 0 8 0 6 0
Es a ih e to o i lS c iy Ri htLe a y t m f t bl m n fS c a e urt g g lS s e o s
障权法律体 系,需要从加快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制定相对独立的外来 务工人 员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外来 务工人
员社 会救 济法律 制 度 等 方 面着 手 。
[ 关键 词 ] 外来务工人 员;社会保障权 ;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
[ 图分 类号 】D 2 1 2 3 中 9 2. . 8
[ 献标 识码 】A 文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权 法律体 系的构建
刘 芸 ( 州 大 学 法政 学院 ,浙 江 温 州 3 5 3 ) 温 2 0 5
[ 摘 要] 给予外来务工人 员 社会保障权 关系到我 国社会 的可持 续发展。但外来务工人 员 社会保障权在法律制
定、框架设立 、司法监督 、实施效果等方 面却不尽如人意,主要 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完善外来务工人 员社会保
M i r n o ke s g a tW r r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1)论文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1)论文〔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特殊群体,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时,我们应借鉴上海、广东等地的成功经验,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机制;要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建立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词〕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开农村到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民工队伍非常巨大,据统计,现在我国常年外出务工、经商人数达8600万人,全国处于流动状态的农业人口已达1.3亿人。① 这些城市农民工,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然而,长期以来,这些人却被社会保障拒之于门外。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城市农民工抵御城市工作生活中的风险,增加他们的安全感和对城市的认同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一、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1)(一)上海模式。上海市在分析外来从业人员职业风险的基础上,自200219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对外来从业人员(指符合该市就业条件,在上海务工、经商但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不包括通过市人事局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从事家政服务、农业劳动的人员)实行综合保险。综合保险由市劳动保障局主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经办。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一个保险三项待遇。对外来劳动力只实行一个保险即综合保险。三项待遇是指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即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只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往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第二,费率固定,费基完全统一,缴费周期为每3个月缴1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所有用人单位其综合保险费率都是12.5%,其中养老补贴为7%,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为5.5 %。外地施工企业由于只参加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比率为5.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一次必须缴纳3个月的费用。第三,待遇一次性发放。这样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的农民工频繁流动问题。一次性支付对工伤保险来说尤为有利,工伤人员可以领一笔钱回原籍养老,减轻企业的负担,而且工伤待遇标准相对较高,除了全额报销住院费用,其他的四项补贴最高的可达44万,最低的10级工伤也能享受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待遇1万元。外来从业人员不实行养老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只做养老补贴。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年可获得1份老年补贴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0岁时,可凭老年补贴证,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领取老年补贴。第四,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委托平安保险公司承办,而养老补贴则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②(二)广东模式。即将农民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城市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执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其主要有两个特点: 第一,不另设专门的制度,而是将农民工直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项基本社会保险,不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第二,允许农民工享受养老待遇,但其辞工返乡时,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资金全部转回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退给本人。(三)对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现有模式的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农民工的不断增加,各地都在探索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路径,对现有的各种模式进行分析可以把它们归为三类:农村模式、独立模式和城镇模式。农村模式即把城市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这种模式,既不符合农民工的意愿也不符合实际。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不能对农民工起到什么保障作用。其次,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已经在城市居住多年,他们也不愿意回到农村,这时再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然已不现实。独立模式即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独立于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之外,比如上海模式。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首先,有利于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展。因为这种模式的参保者无需承担额外的“转轨成本”,那就既可以满足城市农民工等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又可以逐步建立起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大多数企业及社会群体承受力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社会保障基金积累、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种选择。其次,有利于突破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固有框架,为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做好准备。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对城市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像城市企业职工那样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企业承受不了如此高的缴费,城市农民工个人缴费能力也达不到这个水平。最后,具有更为广泛的适应性。因为这种模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保险项目进行组合,而且在缴费方法、受益标准的确定上,能够更多的考虑到农民工的收入特点,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门槛,更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的正常发挥。但是独立模式也存在相应的问题,如城市农民工独立保障体系的建立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相符,形成了社会保障的“三元格局”,这可能会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而且由于各个地方自成一体,相关政策规定的比较粗糙,容易出现侵害城市农民工权益的事件。城镇模式就是把城市农民工完全纳入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职工基本一致的待遇。这种模式具有以下优点:首先,它有利于缓解当前城镇社会养老金发放的压力。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企业因经营亏损,难以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费。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城镇社会养老金支付困难的局面在较长时期内都将不可避免。而城市农民工都普遍年轻,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将有很长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特别是养老保险金的时期,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普遍在30年~40年之后,这一较长的缓冲期为解决城镇社保资金不足提供了可能。其次,将城市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节省了制度的设计成本。最后,它减轻了制度之间的衔接压力。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要加以改革,城市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待遇不平等的问题等等。二、建设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一)在制度设计方面应该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机制③ 第一,坚持统账结合模式。社会统筹体现公平和社会共济性以及国家的基本保障义务,个人账户体现效率和保障水平以及个人的缴费义务。因此,必须适当调整统账结合方式,优化制度组合。第二,实行完全积累的运行模式。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行完全积累的统账结合模式,统筹账户由雇主缴纳,个人账户由雇主、雇员共同缴费,其中,雇主缴费小于雇员缴费,但不设上限。农民工社会保障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的计算发放方法,即养老金=统筹账户或个人账户的积累额/退休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实行缴费确定型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在转换工作时,养老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可以随时转移,比较适合农民工工作不稳定的特点,而且成本更低,更易于被农民工接受。第三,实施土地换保障。放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以增加农民工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以扩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第四,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1961976起,死亡136340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5%。而这些工业伤亡的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农民工。而且,我国职业病的受害者基本上也都是农民工。对城市农民工而言,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也没有职业病救治措施,不但不能获得劳动收入,而且使得整个家庭陷入贫困状态,这很可能直接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冲突,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由此可见,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分阶段、逐步完善的原则,优先解决突出的基本保障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必要的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等救助、补贴制度,这才是当前农民工最需要的社会保障。(二)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在制度运行初期,应采取分类、分层的保障办法,以确保在初始阶段就将部分农民工社会保障真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最终消除社会保障的二元结构,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的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绝大多数已在城市居住多年,与城市居民已无二致;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一般流动性较强;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其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及经费筹集方式均可与城市职工相同;对于后两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强,因此,对他们应采取比较灵活的政策。具体而言: 第一,就有雇主的农民工而言,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许多的劳资纠纷,都决定了应当把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第二,关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可分为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与一般医疗保险两项。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而对于后二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大,因而他们可以不参加一般医疗保险,但应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账户。但如果他们愿意参加一般医疗保险,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第三,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第一类农民工而言,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对于后两类的农民工,可实行按个人储存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储存型保险模式,只建立个人账户,当然,也应保证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农民工如离开用人单位回居住地,可将其个人账户连同基金转移到居住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实行专户管理。如果他们到其他地方就业,即可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到新从业地管理。他们退休时,如缴费年限累计没有达到一定年限,则根据规定把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如满一定年限,他们则可按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当然,针对农民工的这些保障制度,都只是过渡性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各类企业的真正确立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彻底废止,目前这些针对不同身份劳动者实行的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会被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代替。文章来源:中华励誌网论文范文www.zhlzw.com。
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献综述【VIP专享】

题目: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献综述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出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的繁荣、农村的发展及国家现代化建设都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
所以他们应该和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并且享受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不但要提供给他们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补助,而且要尽量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同时要有利于对他们在分配和再分配中所处的弱势地位进行改变,使他们有利于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农民转变为市民。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是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本质反应,在这个过程一定会产生多个利益主体。
这些主体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要求,并且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增加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难度,所以对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这个问题就形成了一个长期和复杂的博弈过程。
我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比较晚,近几年才受到学者广泛深入的讨论与研究。
总的来看,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如下:(一)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现状及问题肖云、杜毅把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现状及问题归结为十大矛盾,指出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归根到底是在新环境下重新对国家、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进行调整。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受到保障的比例;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1]。
张展新认为外来务工人员虽然有外地户籍的劣势,但是也有农业户口的优势,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市民的地位或者机会差异是由区域分割造成的[2]。
杨菊华在研究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时,也增加了“本地与外地”的新观点,认为如果将城-城流动人口和乡一城流动人口没有区别,就会缩小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居民的差异,也会造成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真实生存状况了解补助[7]。
杨菊华还对流动人口的融入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流动人口因为其技能或受教育程度更高等原因,其收入要比本地市民更高,而乡一城流动人口的收入比本地市民低,这就表明流动人口的群体内部发生了因户籍制度而引起的收入分化。
城市外来人口社会保险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外来人口社会保险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孟艳
【期刊名称】《理论观察》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现阶段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社会保险制度存在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并不完善、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工伤医疗保险制度难以满足城市外来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等不足。
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险制度。
【总页数】3页(P56-58)
【作者】孟艳
【作者单位】徐州工程学院,江苏徐州22100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0
【相关文献】
1.特大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中的农民工群体研究--基于对北京的调查
2.城市外来人口就业中的社会排斥——以武汉市的调查为例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分析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探究社会保险费征管
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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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保证体系及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保证体系及措施介绍本文档旨在探讨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保证体系及相应的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经济发展中,从农村地区到城市就业的人群。
由于其特殊的就业情况,他们的工资保障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资保障体系法律法规首先,建立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能够获得足够的报酬。
- 工资支付时限:规定雇主需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防止延迟支付或未支付的情况发生。
-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工资支付方式,确保工资能够安全、及时地发放给外来务工人员。
- 工资计算公式:提供计算工资的公式,防止工资计算不公平或存在争议。
监督机制其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得到保障。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劳动监察机构:设立劳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雇主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支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
- 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渠道,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 处罚制度: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雇主进行处罚,确保雇主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司法保障最后,提供司法保障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权益。
司法保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劳动仲裁机构:设立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纠纷,确保外来务工人员能够维权。
- 法院诉讼机制: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院诉讼机制,使其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工资。
相关措施除了建立工资保障体系外,还可以采取以下相关措施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权益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对工资保障的认知和主动维权意识。
- 提供就业信息: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平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增加其就业机会。
- 提供法律援助: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资纠纷问题。
结论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障体系及措施对于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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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 投 资 决 策 ; 会 保 障 ; S . 务 工 人 员 ; 球 分 布 组 社 K F 夕来 椭 中 图 分 类 号 : 96 C 1 文章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73 2 ( 0 1 0 —1 60 1 0 —2 1 2 1 ) 30 4 - 4
Th t bih e Es a l me to h m bn t n So i l c ry Sy t m f s n ft e Co i a i ca o Se u i se o t Mi r n o k r s d o g a tW r e s Ba e n KSF
f r r he mo e fc mbi to o ils c rt y t m fmir n r e sb s d o F t sa ls o r s o d o wa d t d lo o nain s c a e u iy s se o g a two k r a e n KS o e t b ih c re p n -
0 引 言
外 来务 工 人员 是指 那些 户 口仍 在农 村但 已完 全脱 离或 基 本脱 离 传统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活动 , 主要 以在 城 镇 各 类 所有 制 企业 打工 、 商 以及从 事其 他 服务行 业 为生 的一类 人 群 。外 来务 工 人 员 已经成 为产 业 工 人 经 的重 要 组成 部分 , 为城 市 的繁荣 和发 展做 出了巨大 贡献 , 广大外 来 务工人 员 并没 有被 城市 真 正认 可 和尊 但 重, 其权 益 也 没有得 到 应有 的保 护 , 生存状 况 令人 堪忧 。这 有 碍 于城 市化 的加 速 提 升 , 不利 于社 会 主义 也 和 谐社 会 的建 设 。我 们应 以和 谐社 会理 念 为指导 , 解决 外来 务 工人员 的社会保 障问题 , 护社 会公 平 和公 维 正 , 护外 来 务工人 员 的合 法权 益 , 进 城 乡协调 发展 , 保 促 加快 构 建社会 主义和谐 社会 … 。
刘慧宏, 丁元耀
( 宁波 大 学 商学 院 , 江 宁波 3 5 1 ) 浙 1 2 1
摘 要 : 针对 外 来 务 工 人员 社会 保 障制 度 中存 在 的 问题 和原 因 , 们 建 立 基 于 K F的外 来 务 工人 员社 会 保 障组 合 我 S 模 型 , 不 同类 别 外 来 务 工 人 员设 计 对 应 的 社会 保 障套 餐 , 在椭 球 分 布 条 件 下 给 出模 型 最 优 组 合 的 求解 方 法 。 为 并
我 们通 过 前期 调研 发 现 , 建设 和完 善外 来务 工人 员 社会 保 障 制度 中 , 在 国家 承 担 巨 大 的财 政 压 力 , 因
此外 来 务工 人 员社会 保 障资金 来源应 采 用灵 活多 样 的筹资 方式 , 建立 以个 人 资金 为主 、 用人 单位 和 国家 财 政 为辅 的社 会 保 障制度 。而外 来务工 人 员认 为 自己 有 “ 土地 保 障 ” “ 庭 保 障 ” 更 多 关 注 当前 的收 入 和 、家 ,
第 2 0卷
第 3期
运 筹 与 管 理
OPERATI ONS RES EA RCH AND ANAGEM ENT CI M S ENCE
V o . 0, . 1 2 No 3
2 1年 6 月 01
J n 2 1 u .0 1
基 于 K F模 型 的外来务 工人员社会保 障组合 制度 对 现有社 会保 障制 度 最不 满意 的就是 自己缴 纳 的 社保 金 额 , 一方 面 是 因 为外 来 看 落 , 这
务 工人 员 文化 程度 不 高 , 对 目光短 浅 , 图眼前 利益 ; 一方 面 是 因为 外 来务 工 人 员 生 活水 平 较 低 且 缺 相 只 另 少保 障 , 付 眼前 的生 活 已经很 吃力 了 , 就 没 有 精力 去考 虑 若 干 年 后 的 生 活保 障 了 。 因此 我 们 力 图 应 也
t n o he mo e . i ft d 1 o
Ke y wor ds: oto i e e to p r lo s lc in;s ca e urt y t m ;KS f o i ls c iy s se F;mir n r e g a two k r;elp ia srbu in li tc lditi to
I U u — o g.DI H ih n I NG Yua y o n- a
( ui s s o l Ni b n e i , ig o3 , hn ) B s es c o, n ou i r t N n b 2 C i n h g v sy 1 1 5 1 a
Ab ta t C n i e i g t e p o l ms a d t err a o so e s c a e u i y tm fmir n r e s s r c : o sd r h r b e n h i e s n ft o ils c r y s se o g a t n h t wo k r ,we b i g r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