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一、目的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这些工器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岗位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
三、定义1. 安全工器具:指在工作场所中用于保护员工安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2. 电气工器具:指用于进行电气工作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工具、电焊机、测电笔等。
四、管理要求1. 采购要求(1)采购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定期进行供应商质量评估,合格供应商名单由采购部门维护。
2. 领用和归还要求(1)按照工作需要,员工应向工器具管理员申请领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
(2)领用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的员工必须签字确认,承诺妥善使用和保管。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返还工器具管理员,并进行归还登记。
3. 检查和维护要求(1)工器具管理员应定期对所有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员工在使用前应自行检查工器具的完好性和性能,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工器具管理员。
(3)工器具管理员应制定和执行工器具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清洁、润滑和标识等维护工作。
4. 周期检修和报废要求(1)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修,确保其性能和安全可靠。
(2)达到报废标准的工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置,不得私自继续使用。
5. 培训要求(1)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相关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使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性。
6. 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积极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五、文件管控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起草和修改,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后生效。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工器具管理员负责制定和解释,员工必须遵守,并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电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电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是指为了确保电气工作安全和预防事故发生而对电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电气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1. 使用合格的电气工器具,应持证上岗人员使用。
2. 定期进行电气工器具的检测、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在使用电气工器具前,应仔细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等情况,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电气工器具。
4.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使用电气工器具,禁止擅自改变操作方式和参数。
5. 使用电气工器具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护目镜等。
6. 定期对电气工器具进行维护和校准,保持其在良好状态。
7. 使用电气工器具时,应避免过度使用和过度负荷运行,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和电气事故。
二、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1.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安全需求,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
2.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质量和可靠性。
3. 从事有危险作业的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4. 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并按需更换。
5.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用品,确保其功能和性能完好。
6.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或损坏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7. 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参加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以上是关于电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电气工作中进行检测、维修、安装和操作等工作的工具和设备。
第四条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安全工器具;2. 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专门培训;3. 全面检查和维护电气安全工器具,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4. 严禁私自改变和擅自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5.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定期检测和鉴定。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一经发现将被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电气安全工器具选用和购置第六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相关的安全认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七条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性能。
第八条管理部门应与合格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三章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第九条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十条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第十二条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禁止擅自改变操作方式和增加任务。
第十三条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电气安全工器具检查和维护第十四条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制度,确保电气安全工器具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每台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和使用中都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无损、电源正常,并拥有合格的使用证明。
第十六条定期维护电气安全工器具,包括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保障电气安全,确保工作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和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设备和工器具使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电气工作的技术人员、维修人员以及使用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等。
三、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1.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采购(1)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合格证明。
(2)采购人员应对所采购的电气安全工器具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采购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做好备案并进行编号管理,记录器具的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2.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保养(1)每个部门、工种应制定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保养计划,对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保养。
(2)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洗、锈除、润滑、调整等,保障工器具的正常使用状态。
(3)发现有损坏、缺陷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3.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储存(1)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储存在专用柜或工具箱中,保持整齐干净。
(2)工具柜应标明器具名称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3)禁止随意将电气安全工器具放置在地面或其他不适宜的地方,避免丢失和损坏。
4.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1)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前,操作人员应检查其完好性和可用性。
(2)禁止使用有损坏或失效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如发现应立即上报并进行处理。
(3)在操作电气设备和工器具时,应准确使用并合理安装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确保人身安全。
5.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处置(1)电气安全工器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相应记录。
(2)处置过程中应注意环保要求,尽量选择回收或其他环保方式进行处理。
四、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情况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暂停使用设备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附则本管理规定由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工厂、仓库等。
3. 安全用具选用3.1 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电气安全用具。
3.2 选用电气安全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3 定期检查维护电气安全用具,确保其性能完好。
4. 安全用具的摆放和使用4.1 安全用具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并标明使用方法。
4.2 使用电气安全用具的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3 在使用电气安全用具时,应按照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 禁止使用损坏的电气安全用具,一旦发现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5. 安全用具的检查和维修5.1 每位使用电气安全用具的人员应定期检查其性能,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5.2 维修电气安全用具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修复后经过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3 定期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维护,如更换损坏的部件、清洁等。
维修过程应记录维修日期、维修人员等情况。
6. 安全用具的更新和报废6.1 根据电气安全用具的寿命和性能状况,定期进行更新和更换。
6.2 报废的电气安全用具应予以标识,并进行合理的处理,以防止误用和危害环境。
7. 安全用具的培训和教育7.1 公司应对使用电气安全用具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7.2 定期组织电气安全用具的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8. 安全用具的监督和管理8.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电气安全用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用具的选购、摆放、使用、检查、维修和更新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8.2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8.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9. 安全用具的监督和检查9.1 定期由公司相关部门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规定一、工具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了解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工具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私自改装、修理工具。
3. 使用器具时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具的功率、速度等参数。
4. 使用工具时应当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5. 使用工具完成作业后,应当将工具清洁干净并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放。
6. 工具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报告,不得继续使用。
7.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插头良好接触,避免发生电击。
二、工具管理规定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具管理制度,明确工具的归属、使用和保养等流程。
2. 工具应当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并做好工具档案,记录工具名称、型号、购买日期等信息。
3. 工具应当存放在专门设立的工具仓库或柜子中,保证工具的安全和完整。
4. 工具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5. 使用工具的员工应当填写借用登记表,记录借用时间和归还时间,并承担对工具的保管责任。
6. 离职员工必须归还所有借用的工具,并经过放行手续方可离开公司。
7. 对于频繁使用的工具,应当建立专门的维护记录和保养计划,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和延长寿命。
三、工具安全注意事项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电源的接地,确保安全用电。
2. 使用刀具时应注意刀片的锋利度,避免刀片滑动引起伤害。
3. 使用锤子、扳手等敲打工具时要保持稳定,避免滑动伤人。
4. 使用电焊机、激光仪器等高功率工具时要佩戴防护设备,避免辐射伤害。
5. 使用工具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伤到他人。
6. 使用工具时应专注于操作,避免分散注意力而导致事故发生。
7. 使用工具时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
四、工具维护措施1. 定期对工具进行清洁和润滑,保持工具的良好状态。
2. 维修工具时应当按照工具的维修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配件。
3. 维修工具应当由经过培训和有相关证照的人员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外来访客。
2. 安全工器具管理2.1 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安全鞋、护目镜等。
不得随意减少或取消工器具的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如果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工器具,应立即上报并更换。
2.3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正确使用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不得私自改变或修改工器具的设计和功能。
3. 电气工器具管理3.1 所有电气工器具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不得使用未经检测和认证的电气工器具。
3.2 所有电气工器具必须接受定期的检查和维修。
如果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工器具,应立即上报并更换。
3.3 在使用电气工器具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运行。
不得私自改变或修改工器具的电路和接线。
4. 工器具存放和保管4.1 所有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必须在指定的存放位置存放,并保持整齐、干净、通风良好。
4.2 使用完毕的工器具必须归还到指定的存放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离岗时,必须将工器具放置在指定的地方,不得擅自带离工作区域。
4.3 公司将定期进行工器具清点和盘点,如发现有遗失或损坏的情况,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培训和宣传5.1 公司将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包括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维护知识。
员工必须参加并通过培训。
5.2 公司将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管理的重视程度。
宣传活动可以采用演讲、展览、宣传册等多种形式。
6. 违规处理6.1 如发现有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
6.2 如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工器具导致事故发生,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5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____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工区管理职责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____月、____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能源公司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新能源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电气安全工器具档案、选购、储运、试验、检查、报废、培训管理规则,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02〕777号、《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SDJ 8-1979,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电气安全工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例如: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接地线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能源公司及所属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场)、水电站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监督管理专责人
(一)安监部电气专工为公司电气安全工器具监督管理专责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购置的产品进行审查和把关,
(二)应配合生产部试验部门和电气安全工器具所属单位,搞好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维护工作,使电气安全工器具符合国家特种作业工作标准的要求,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联系、监督试验单位对电气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
(四)定期对基层单位落实本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的情况,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条公司技术管理专责人
(一)生产部电气专工为电气安全工器具技术管理专责人,负责电气安全工器具的技术管理。
(二)掌握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缺陷及处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按标准消缺。
(三)对选购的电气安全工器具进行质量认证。
(四)负责组织电气安全工器具试验方案的编制工作,明确试验方法,负责技术指导。
第六条风场、水电站管理专责人
(一)风场、水电站安全员为风场、水电站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负责风场、水电站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定期试验、检查等工作,并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本规定。
(二)在生产部、安监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场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对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结果负责。
(三)对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四)经常检查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状况,对于电气安全工器具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风场领导和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人员汇报。
第七条试验专责人
(一)电气安全工器具试验专责人应在安监部、生产部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人员和风场电气安全工器具专责人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
(二)认真落实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试验工作。
发现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上报安监处,并做好试验记录。
(三)应做好对试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八条安监部和风场、水电站应建立电气安全工器具的清册,以便对电气安全工器具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风场、水电站应建立的电气安全工器具档案资料:
(一)电气安全工器具清册;
(二)工器具出厂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
(三)定期试验、数据记录。
第十条试验单位应建立的电气安全工器具资料:
(一)电气安全工器具清册;
(二)定期试验、数据记录;
(三)临时接地线热稳定校验报告及相关数据。
第四章选购和储存
第十一条选购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所有新领用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登记、编号后方可发放使用。
第十三条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风场、水电站应设立安全工器具固定存放地点,并有专用橱柜或摆放构架,严禁就地堆放或与其它工器具、材料混放,新领未做试验的电气安全工器具严禁与合格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同屋存放混用。
第十五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编号应明显,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第十六条带电作业工具应置于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房间。
第十七条在运输过程中,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受潮和损伤。
第十八条绝缘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在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内,工器具室内应配置温度和湿度器。
操作绝缘工器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绝缘手套,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或受潮。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
第五章使用
第十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下列检查:(一)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二)是否有试验合格标签及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绝缘部分的表面无裂纹、破损或污渍;
(四)绝缘手套卷曲试验不漏气,无机械损伤;
(五)绝缘靴无机械损伤;
(六)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导线无断股,线卡及导线护套无破损,固定螺丝无松动现象;
(六)无否有损坏、变形、失灵;
(七)应与所使用设备电压相一致,验电器使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确认其完好。
第二十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应严格遵守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使用绝缘杆、高压验电器、高压钳形电流表等电气绝缘工器具时,应使用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等安全用具。
第二十二条工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原处,在使用过程中绝缘工器具严禁平放在潮湿的地面上,以防绝缘降低伤人。
第二十三条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检查与试验
第二十四条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由归属单位按检测期提前一周向安监部提出申请,送检前,应按第十九条项目进行检查,合格后由试验单位负责检测,并在工器具上标明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时间;归属单位应将检定结果填入档案中存档。
第二十五条电气安全工器具试验标准按《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02]777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电气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应由试验人员贴上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试验标准、试验人、试验结论及下次检验时间,并出具试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送检单位、一份送交安监部,一份自己留存。
第二十七条新购置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班组电气工具管理员应每月对工器具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工器具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修复不了的应及时报废。
第七章报废管理
第二十九条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在定期检查、试验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或使用中发现异常的应立即修复,无法修复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应经生产部、安监部认定后,由安监部按报废处理。
第三十条报废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十五日内送交安监部。
第八章培训管理
第三十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并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第三十二条风场、水电站每年要有计划地、系统地对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十三条任何新购进的新型电气安全工器具,工作人员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风场组织的严格的培训,熟练掌握其性能、特点、操作程序及使用中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才允许使用。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章本规定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章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