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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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规范标准[详]

预拌砂浆规范标准[详]

DGJ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2005年11月3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省建设厅文件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臣功节能材料,一夫建材实业、宏洋混凝土、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丽固新型建材、协和建材、亚帮骏马建材、江加建设机械。

预拌砂浆JG/T230—2007)

预拌砂浆JG/T230—2007)

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水泥基预拌浆。

该标准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符合、标记、原材料、要求、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订货与交货及干混砂浆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预拌砂浆,包括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水泥基预拌浆。

本标准引用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涵盖了一些术语和定义。

其中,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水泥基预拌浆。

普通干混砂浆按用途分为砌筑干混砂浆、抹灰干混砂浆、地面找平干混砂浆和灌浆干混砂浆,并采用表2的符号。

4.1.2.2特种干混砂浆分类和符号特种干混砂浆按用途分为防水干混砂浆、外保温粘结干混砂浆、外保温抹面干混砂浆、聚苯颗粒保温干混砂浆和无机集料保温干混砂浆,并采用表3的符号。

4.2标记预拌砂浆的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等信息。

6.2.2.8 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5的要求。

同样地,6.2.2.9 干混外保温抹面砂浆的性能也应符合表16的要求。

6.2.2.10 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7的要求。

最后,6.2.2.11 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8的要求。

7.1 湿拌砂浆7.1.1 材料贮存7.1.1.1 各种材料应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7.1.1.2 水泥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同时应采取防潮、防污染措施。

7.1.1.3 细集料的贮存应保证其均匀性,不同品种、规格的细集料应分别贮存。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特点介绍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特点介绍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特点介绍I. 引言- 研究背景与目的- 文章结构II. 标准概述-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简介- 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III. 技术要求- 配合比和原材料要求- 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 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IV. 检验评定- 质量检验和评定要求- 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法- 检验机构和人员要求V. 应用推广- 标准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情况- 推广和应用的建议VI. 结论- 研究结论- 研究成果的意义-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注:本提纲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一章引言预拌砂浆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其使用能够提高工程的建设效率和质量,目前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随着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和科技进步的加快,预拌砂浆行业标准化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十分重要的任务之一。

因此,本文将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中的《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为研究对象,结合其他相关标准和文献,系统地分析该标准的技术规定和应用特点,以期推进工程建设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标准概述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095-2013)》作为该地区的行业标准,于2013年经过技术评审并正式发布。

该标准旨在规范预拌砂浆在浙江省各种工程中的应用,提高预拌砂浆的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高效、安全、经济和质量。

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与业内专家充分讨论、梳理,最终形成了一系列科技水平较高且适用性广泛的技术规定。

该标准主要包括:预拌砂浆的配合比和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质量检验和评定要求等内容。

其中,配合比和原材料要求包括了砂浆材料配比的要求,材料质量的要求等。

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包括了强度、收缩率、抗渗性等各种砂浆性能指标的检测方法和具体指标要求等。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预拌砂浆作为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预拌砂浆的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预拌砂浆标准规范表,供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参考。

一、预拌砂浆的定义预拌砂浆是指在工厂内按照一定比例将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混合均匀后,通过专用运输设备直接运输到施工现场的砂浆。

二、预拌砂浆的分类预拌砂浆按照用途可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防水砂浆等。

三、原材料要求1. 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 骨料:应具有良好的级配,无杂质,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3. 外加剂:应根据砂浆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外加剂,确保砂浆的稳定性和工作性。

四、性能指标1. 强度等级:预拌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强度等级。

2. 稠度:预拌砂浆的稠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便于施工操作。

3. 保水性:预拌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防止水分过快蒸发。

4. 抗渗性:预拌砂浆应具备一定的抗渗性,防止水分渗透。

五、施工要求1. 运输:预拌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温度变化。

2. 储存:预拌砂浆应在阴凉干燥处储存,避免直接日晒和雨淋。

3. 使用:预拌砂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

六、质量控制1. 检验:预拌砂浆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标准。

2. 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验收:施工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七、安全与环保1. 安全: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

2. 环保: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八、结语预拌砂浆的最新标准规范表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和施工,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长期稳定。

以上是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的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预拌砂浆是由水泥、砂子等原材料经过科学配比搅拌而成的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中的砌筑、抹灰、填缝等工程。

为了保证预拌砂浆的质量和施工效果,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预拌砂浆的规范要求。

1. 原材料要求:1.1 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无结块、无凝结珠,标签上应注明品牌、牌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1.2 砂子: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无有机杂质、杂色和盐碱等不良现象。

1.3 外加剂:应选择品质优良的外加剂,且按照配方要求正确使用。

2. 配比要求:2.1 配比比例:应依据工程要求和使用部位的强度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配比,确保预拌砂浆的强度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2 配合比例: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外加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配合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调整配合比例。

3. 搅拌要求:3.1 设备要求:搅拌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搅拌性能,能够确保砂浆充分混合均匀,无积料现象。

3.2 搅拌时间:搅拌时间应控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确保砂浆的均匀搅拌、充分混合。

3.3 搅拌方式:搅拌方式可以采用机械搅拌或人工搅拌,但应确保均匀、充分混合。

4. 适用要求:4.1 施工期限:预拌砂浆应在施工期限内使用,不得长时间存放。

4.2 温度要求: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符合砂浆使用规范的要求,以免影响砂浆的使用性能。

4.3 湿度要求:施工时的空气湿度应符合砂浆使用规范的要求,以免影响砂浆的流动性和施工效果。

5. 存储要求:5.1 防潮防水:预拌砂浆应存放在防潮、防水的仓库或场地内,以免受潮变质。

5.2 正常温度:存储环境应保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防止温度过高或过低对砂浆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5.3 有效期限:预拌砂浆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应清晰可见,确保及时使用最新生产的产品。

综上所述,对于预拌砂浆的规范要求主要涉及原材料的质量、配比的合理性、搅拌的科学性、施工和存储的条件等方面。

遵循这些规范要求,能够提高预拌砂浆的质量稳定性和施工效果,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目录目录 (1)总则 (2)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3)砂浆基本性能 (4)设计规定 (6)生产材料质量控制 (7)原材料储存 (8)生产质量控制 (9)产品质量检验 (10)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11)砌筑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1)抹灰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2)地面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3)防水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4)施工产品质量检验 (15)砂浆质量要求 (16)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17)砂浆保水性试验 (18)砂浆抗渗压力试验 (20)砂浆粘结强度试验 (22)砂浆含气量试验 (25)总则为了适应发展商品砂浆的需要,保证砂浆的产品及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概述了预拌砂浆质量控制、产品性能、产品检验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等,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砂浆。

砂浆的生产与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由于施工现场配制的砂浆存在质量不稳定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同时,现场配制砂浆已不能满足目前品种繁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需要,墙体工程质量通病时有发生。

而预拌砂浆作为一种工业产品,具有质量稳定,性能优良、品种众多、适应面广的特点,在使用过程中也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发展商品砂浆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在技术与管理上具有可操作性,使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墙体工程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

一、预拌砂浆技术要求:1.1拌合后的砂浆拌合料及固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2普通砂浆以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硬化体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1.3特种砂浆以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划分等级,其性能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使用要求确定。

1.4砂浆的凝结时间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大于8h。

1.5砂浆的干缩率要求为28d龄期干缩率≤0.3%。

1.6砂浆的含气量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含气量有限制时,砂浆含气量应小于7%。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32/J13-2005,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
术规程》
《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61/T 85-2014。

该规程由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长安大学共同主编,经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审定通过,自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技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规程中详细规定了预拌砂浆的生产过程、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内容,为建筑工程中预拌砂浆的使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规程强调了预拌砂浆生产的原材料质量控制,要求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并按照规定的配合比进行生产。

同时,规程还规定了预拌砂浆的贮存、运输和使用要求,以确保砂浆的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在应用技术方面,规程详细说明了预拌砂浆的施工方法、施工注意事项以及与其他材料的配合使用等问题。

规程的实施,不仅提高了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也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供了保障。

总之,《西安市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西安市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的重要规范,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同时,该规程的实施也促进了预拌砂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推动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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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13-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科(2005)356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抄送:厅有关处室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厅新技术推广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潘钢华、王然良、刘加平、刘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张金山、费宗欣、苏峥。

目次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和标4.1分类4.2标记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5.1一般规定5.2干拌砂浆质量标准5.3湿拌砂浆质量标准6生产质量控制6.1预拌砂浆原材料和配合比6.2干拌砂浆生产质量控制6.3湿拌砂浆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7.1订货7.2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8.1一般规定8.2干拌砂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8.3湿拌砂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9.1一般规定9.2干拌砂浆产品验收9.3湿拌砂浆产品验收9.4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附录A干拌砂浆实验取样方法附录B砂浆保水性试验方法附录C散装干拌砂浆均匀性试验方法附录D砂浆抗渗试验方法附录E砂浆粘结强度试验方法附录F本规程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规程适用于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预拌砂浆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不包括特种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特种预拌砂浆的3Z,_lk与民用建筑物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使用本规程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GJ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Bl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l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JC474--199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GJ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9776--88 建筑石膏GB 9774 水泥包装袋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GB/T503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13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BJl29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 术语和定义3.1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预拌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3.2干拌砂浆dry-mixedmortar又称砂浆干拌(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

在施工现场按使用说明加水搅拌即成为砂浆拌合物。

产品的包装形式可分为散装或袋装。

干拌砂浆包括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

3.3湿拌砂浆wet-mixedmortar简称湿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砂、保水增稠材料、水、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经计量、拌制后,用搅拌输送车运至使用地妥善存储,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包括砌筑、抹灰和地面砂浆等。

3.4普通预拌砂浆ordinaryready-mixedmortar普通预拌砂浆系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和预拌地面砂浆的统称,可以是干拌砂浆,也可以是湿拌砂浆。

本规程中预拌砂浆即指普通预拌砂浆。

3.5特种预拌砂浆specialready-mixedmortar特种预拌砂浆系指具抗渗、抗裂、高粘结和装饰等特殊功能的预拌砂浆,包括预拌防水砂浆、预拌耐磨砂浆、预拌自流平砂浆、预拌保温砂浆等。

3.6保水增稠材料water-retentiveandplasticadmixtures保水增稠材料系指用于预拌砂浆中改善砂浆和易性的非石灰型粉状材料。

3.7存放时间对于湿拌砂浆,存放时间是指湿拌砂浆运到工地后按一定的方法储存与保管,能保证砂浆的使用性能的时间。

对于干拌砂浆,存放时间是指砂浆干拌料装袋或装罐后到加水搅拌使用的时间,干拌砂浆存放时间应短于其有效期。

3.8交货地点deliveryplace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交接预拌砂浆的地点。

3.9出厂检验inspectionatmanufacturer在预拌砂浆出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10交货检验inspectiona[deliveryplace在交货地点对预拌砂浆质量进行的检验。

4 分类和标记4.1分 类预拌砂浆按生产的搅拌形式分为两种:干拌砂浆与湿拌砂浆。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种:预拌砂浆和特种预拌砂浆。

按用途分为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预拌地面砂浆及其他具有特殊性能的预拌砂浆。

按照胶凝材料的种类,可分为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

4.2标 记4.2.1用于预拌砂浆标记的符号,应根据其分类及使用材料的不同按下列规定使用:a) DM ——干拌砂浆 DMM ——干拌砌筑砂浆 DPM ——干拌抹灰砂浆 DSM ——干拌地面砂浆WM ——湿拌砂浆 WMM ——湿拌砌筑砂浆 WPM ——湿拌抹灰砂浆 WSM ——湿拌地面砂浆 b)水泥品种用其代号表示; c)石膏用G 表示; d)稠度和强度等级用数字表示。

4.2.2干拌砂浆标记干拌砌筑砂浆、干拌抹灰砂浆和干拌地坪砂浆标记符号可按 其种类、强度等级、稠度和胶凝材料种类符号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4.2.3湿拌砂浆标记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和湿拌地坪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5 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5.1一般规定5.1.1预拌砂浆的原材料、砂浆拌合料和硬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5.1.2预拌砂浆以70.7m m×70.7m m×70.7mlB立方体、28天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5.1.3预拌砂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应满足GB 6566标准的规定。

5.1.4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见表5.1.4,可根据其强度要求选用各类预拌砂浆。

表5.1.4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对应关系5.2 干拌砂浆质量标准5.2.1干拌砌筑砂浆的等级有DMM30,DMM25,DMM20,DMMl5,DMMl0,DMM7.5,DMM5.0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1。

表5.2.1 干拌砌筑砂浆的性能5.2.2干拌抹灰砂浆的等级有DPM20,DPMl5,DPMl0,DPM7.5,DPM5.0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2。

表5.2.2干拌抹灰砂浆的性能5.2.3干拌地面砂浆的等级有DSM25,DSM20,DSMl5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3。

表5.2.3千拌地面砂浆的基本性能5.2.4散装干拌砂浆的均匀性要求应满足表5.2.4的规定。

表5.2.4散装千拌砂浆的均匀性要求5.3 湿拌砂浆质量标准5.3.1湿拌砌筑砂浆的等级有WMM30,WMM125,WMM20,MM15,WMM10,WMM7.5,WMM5.0七种,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3.1。

表5.3.1湿拌砌筑砂浆性能5.3.2湿拌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有WPM20,WPMl5,WPMl0,WPM7.5,WPM5.0五种,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3.2。

表5.3.2湿拌抹灰砂浆性能5.3.3湿拌地面砂浆的强度等级有wSM25,WSM20,WSMl5三种,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3.3。

表5.3.3湿拌地面砂浆性能5.3.4 湿拌砂浆稠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中规定,在交货地点测得的砂浆稠度之差,应不超过表中的允许偏差,稠度损失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不大于交货实测稠度的35%。

表5.3.4稠度允许偏差范围5.3.5湿拌砂浆的凝结时间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大于24小时。

规定在合同指定的存放时间内,湿拌砂浆稠度损失应不大于35%,即在合同规定的存放时间内,应保证湿拌砂浆具有可操作性。

6 生产质量控制6.1预拌砂浆原材料与配合比6.1.1预拌砂浆所用的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和对人体有害·,其相关指标应符合GB 6566的有关规定。

6.1.2胶凝材料6.1.2.1预拌砂浆的胶凝材料可以是水硬性胶凝材料,也可以是石膏类气硬性胶凝材料,但所生产的预拌砂浆中胶凝材料种类和预拌砂浆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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