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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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

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

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会对合同双方产生什么影响?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发生上涨。

这种情况在实际工程中并不罕见,那么它会对合同双方产生什么影响呢?对于承包商来说,材料价格上调会直接增加其施工成本。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要在报价时预估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并在报价中予以体现。

如果实际材料价格波动超过预期,承包商将面临成本超支的风险。

这可能会影响承包商的利润,甚至导致其亏损。

此外,材料价格上调还可能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进度。

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承包商可能需要自行承担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这可能会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对于业主来说,材料价格上调可能会导致工程总投资增加。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业主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

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预算计划,增加其财务压力。

此外,材料价格上调还可能影响工程进度。

如果承包商因为材料价格上涨而出现资金紧张,可能会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进而影响业主的利益。

为避免或减轻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双方的影响,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价格调整条款。

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材料价格指数等因素,约定材料价格的调整机制。

这样,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合同双方可以根据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调整,从而减轻双方的经济压力。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会对合同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承包商来说,可能会面临成本增加和利润受损的风险;对于业主来说,可能会导致工程总投资增加和工程进度延误。

因此,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并通过设置价格调整条款等方式,合理分配价格波动的风险。

在实际工程中,合同双方还应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及时采取措施,以减轻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的影响。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近年来,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全国基本建设项目中所用的例如钢材、水泥、沙石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07之后甚至出现材料涨价潮,而由价格剧烈变动引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

一、三种合同计价方式《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固定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可调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三)成本加酬金。

上述第二种合同计价方式(可调价)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格。

采用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就“可调”具体范围、内容和调整方式进行约定。

《示范文本》对风险进行了具体列举: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以上4种基本上已经包含了在建设工程履行过程中会出现的风险,因此,双方完全可以将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共同承担合同风险。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因合同有约定而相对比较容易解决。

上述第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成本加酬金)是指合同价款由建筑产品的生产成本加上承包人的利润所构成。

其中成本是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

这种计价方式具有灵活和动态的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包括材料价格的涨跌等都可以在工程造价中得到完整反应,因此,在此种计价方式下,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会出现哪一方因材料价格上涨而出现不公平的情况,由此引起的纠纷也比较少,且出现了纠纷也容易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材料涨价

建设工程施工材料涨价

建设工程施工材料涨价对工程造价和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施工材料价格的波动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年来,尤其是自2020年以来,我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上涨趋势,这给建设工程的造价和施工企业的运营带来了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施工材料涨价的成因、对工程造价和施工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施工材料涨价的成因1. 原材料价格上涨:近年来,全球经济复苏,国际市场需求增加,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上涨。

我国作为原材料大国,矿产资源对外依赖度较高,原材料价格上涨直接传导至国内建筑材料价格。

2. 生产成本上升:环保政策的加强使得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环保设施投入增加,生产成本上升。

同时,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也在不断增加,导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

3. 供求关系变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建筑材料供应紧张,供求关系失衡使得价格上涨。

4. 货币政策的影响: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国央行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充裕,导致物价水平普遍上涨,建筑材料价格也不例外。

二、施工材料涨价对工程造价和施工企业的影响1. 工程造价上涨:施工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工程直接成本增加,进而使得工程造价上涨。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建筑材料价格指数持续攀升,工程造价也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

2. 施工企业利润压缩:施工材料价格上涨使得施工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大,而工程造价的上涨幅度往往不及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导致施工企业利润空间受到压缩。

3. 施工进度受到影响:由于建筑材料供应紧张,施工企业可能面临材料短缺的问题,从而影响施工进度。

此外,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企业可能需要采取紧急采购等措施,进一步增加成本。

4. 行业竞争加剧:在施工材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施工企业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工程施工_材料涨价

工程施工_材料涨价

工程施工中材料涨价对项目的影响及应对策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繁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成本在项目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给工程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本文将从材料涨价的原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材料涨价的原因1. 原材料价格上涨: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我国建筑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例如,钢铁、木材、水泥等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了建筑材料成本的增加。

2. 生产成本增加:环保政策的实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以及生产效率的降低等因素,都导致了建筑材料生产成本的增加。

3. 市场需求变化: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建筑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供不应求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推动了价格上涨。

二、材料涨价对工程施工的影响1. 增加项目成本:材料价格上涨使得工程施工项目的直接成本增加,对项目的投资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2. 延长项目周期:由于材料价格的不稳定,施工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往往需要留出一定的价格波动空间,这可能导致项目周期的延长。

3. 影响工程质量:在成本压力下,施工企业可能会采取降低材料质量的手段来控制成本,这将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4. 增加合同纠纷:材料价格上涨可能导致合同价款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增大,从而增加合同纠纷的风险。

三、应对策略1. 加强市场预测:施工企业应密切关注建筑材料市场动态,提高市场预测准确性,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

2. 优化供应链管理: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材料供应的稳定和成本控制。

3. 调整施工方案:在项目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合理选用材料,优化施工方案。

4. 加强成本控制:施工企业应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

5. 合同风险防范: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承担方式,降低合同纠纷风险。

6. 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政策,对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进行有效调控,降低施工企业的负担。

工程材料上涨解决方案

工程材料上涨解决方案

工程材料上涨解决方案随着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材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从而导致了工程材料价格的上涨,这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工程材料上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从多个方面入手,以应对工程建设所面临的挑战。

一、加强生产体系建设要解决工程材料上涨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工程材料的生产体系建设。

通过加大对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加生产产能,以及对生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工程材料生产行业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

此外,还要加强对原材料的开发和利用,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有效地降低工程材料的生产成本和价格,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稳定和充足的材料供应。

二、完善供应体系建设其次,要加强工程材料的供应体系建设。

通过加强对工程材料供应渠道的管理和监管,合理规范工程材料市场,坚决打击价格虚高和恶意炒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材料供应的稳定和有序。

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对工程材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和监管,规范工程材料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从而有效控制工程材料价格的上涨趋势。

此外,还要加强对工程材料运输环节的管理和监管,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为工程材料的及时供应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进政策体系建设再次,要加强工程材料的政策体系建设。

通过加大对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和供应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对工程材料生产和供应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工程材料的生产和供应提供更为有力的政策支持。

同时,还要加强对工程材料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加大对价格虚高和恶意炒作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材料市场的正常稳定运行。

此外,还要加强对工程材料采购和运输的政策支持,降低采购和运输成本,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便利的政策支持。

四、强化技术创新另外,要加强工程材料的技术创新。

通过加大对工程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动工程材料的生产技术不断创新,提高工程材料的品质和性能,降低工程材料的生产成本,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质量可靠和成本低廉的材料供应。

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

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

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的日益繁荣,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工程造价产生很大影响,如何在合同中合理约定材料价格浮动条款,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的原因1. 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建筑材料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政策调整、产能过剩或短缺、季节性需求等,导致材料价格波动。

2. 原材料价格上涨:随着能源、矿产资源价格的上涨,原材料成本逐步上升,进而影响建筑材料价格。

3. 运输成本变动:燃油价格波动、交通运输政策调整等都会对材料运输成本产生影响,进而导致材料价格浮动。

4. 货币汇率变动:国际市场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变动,会影响国内进口材料的价格。

5. 政策因素:政府对建筑行业的政策调控,如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等,也会对材料价格产生影响。

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的影响1. 工程造价波动:材料价格浮动会导致工程造价不确定性增加,给合同双方带来风险。

2. 合同履行风险: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引发合同纠纷。

3. 施工企业盈利空间压缩:材料价格上升会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从而降低其盈利空间。

4. 工程项目进度受到影响: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导致供应链不稳定,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

三、施工合同材料价格浮动的应对措施1. 明确材料价格浮动条款:在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浮动的具体范围、调整机制和计算方法,降低合同履行风险。

2.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较好地应对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护双方的利益。

3. 加强供应链管理:施工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优化供应链,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4. 多元化采购渠道:施工企业应拓展采购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5. 合理分配风险:合同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理分配价格波动风险。

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建设方的应对措施

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建设方的应对措施

前段时间,全球大宗商品上涨,中澳无限期暂停经济对话。

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国内建设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商混等建材价格持续上涨。

5月10日,兰格钢铁全国综合钢材价格上升至6510元/吨,单日涨幅6.9%,突破2008年的前期高点,创下历史新高。

建材价格的上涨与否,与承包人利益息息相关,在此,笔者对该背景下承包人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途径略作简要分析,以资读者参考。

一、材料价格上涨,承包人面临的问题1、固定总价合同不调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主要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者成本加酬金。

其中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也就是常说的总价包干、包死合同。

在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中往往明确只有发包方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而较少约定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下允许调价。

2、固定单价合同不调价固定单价合同,即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同样,在固定单价合同情形下,材料价格的上涨也并不与材料用量变化所挂钩,因此,在此类合同背景下,如果承发包人未约定允许进行材料调价,建材成本上涨的巨大风险仍由承包人承担。

3、单价合同可以调价,但调价材料种类不够多在一些单价合同谈判情形中,发承包双方考虑到建材同时具有上涨和下跌的可能性,为保证自身利益会对部分主材价格调差进行约定。

但是该类约定不一定囊括所有材料种类,对于某几种主材上涨的风险可以部分规避,但是如本次的国际国内多重影响下的建材价格全面大幅上涨的风险,仍然无法全面解决。

4、信息价与实际采购价仍有价差即使是合同中允许调价的情形,承包人依然面临着信息价与实际采购价仍有价差损失。

此时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是依据信息价进行调差,则信息价的滞后性引起的承包人价差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

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

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交通网络、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的波动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已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的现状、原因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现状1. 材料价格波动加剧近年来,受国际市场影响,我国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加剧。

特别是钢铁、木材、水泥、玻璃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带来极大挑战。

2. 材料涨幅超过工程涨幅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材料成本的涨幅明显超过工程造价的涨幅。

以某地为例,2010年至2018年,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涨幅约为30%,而材料成本涨幅则达到了60%左右。

3. 合同履行风险增加由于材料价格的波动,建设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风险:(1)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准确预估材料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能导致工程利润受损;(2)业主在工程结算时可能面临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额外成本支出;(3)合同双方在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原因分析1. 供需关系失衡受我国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推动,建筑材料需求持续旺盛。

然而,受资源、环境等因素制约,建筑材料供应相对紧张,导致价格上涨。

2. 国际市场影响国际市场上,石油、煤炭等能源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建筑材料的生产成本。

同时,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

3. 政策因素政府对环保、能耗等方面的政策调控,可能导致建筑材料生产成本的上升。

此外,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政策也可能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

4. 运输成本上升随着油价上涨和运输行业成本的增加,建筑材料的运输成本不断提高,进而影响工程项目的成本。

三、应对建设工程合同材料涨幅的措施1. 完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合理设置价格调整条款,明确材料价格波动的计算方法和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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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
近年来,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全国基本建设项目中所用的例如钢材、水泥、沙石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07之后甚至出现材料涨价潮,而由价格剧烈变动引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

一、三种合同计价方式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固定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可调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三)成本加酬金。

上述第二种合同计价方式(可调价)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格。

采用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就“可调”具体范围、内容和调整方式进行约定。

《示范文本》对风险进行了具体列举: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以上4种基本上已经包含了在建设工程履行过程中会出现的风险,因此,双方完全可以将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共同承担合同风险。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因合同有约定而相对比较容易解决。

上述第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成本加酬金)是指合同价款由建筑产品的生产成本加上承包人的利润所构成。

其中成本是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

这种计价方式具有灵活和动态的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包括材料价格的涨跌等都可以在工程造价中得到完整反应,因此,在此种计价方式下,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会出现哪一方因材料价格上涨而出现不公平的情况,由此引起的纠纷也比较少,
且出现了纠纷也容易解决。

上述第一种合同计价方式(固定价),此种方式特点为单价或者总价固定,然而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再加上必要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并且建设施工所涉及的施工材料往往种类较多,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出现一种或者数种施工材料价格变动的情况,而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在材料疯狂上涨的情况下,承包商就会亏损甚至损失惨重,势必会产生纠纷。

而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这种固定价计价方式下的建筑施工合同的履行面对建筑材料大幅涨价时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的方法。

二、情事变更的提出
2008年,南京某业主(甲方)与上海某工程公司(乙方)签订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合同价采用固定价。

工程造价定为12000万元,工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依约履行,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南京建筑材料价格不断的上涨,涨幅甚至达到了12%,乙方要求增加工程款,甲方不同意,因此,某工程公司将某公司告上法庭。

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筑材料不断不正常地涨价,而建筑材料的上涨是双方当事人无法预知的,不断加大的建筑成本使原告无法承受,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势必对乙方不公平,本案中材料价格上涨已经构成了合同的情事变更,因此乙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的相关条款。

另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已经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方式为固定价,价格固定,当然风险也固定,并且合同的签订是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

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两种观点涉及到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属于情事变更还是商业风险问题。

三、材料大幅涨价是情事变更还是商业风险
情事变更属于不确定概念,因此法律上无法规定其定义,我国《合同法》中对情事变更也无明确规定。

学理上的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事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或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法理。

究其实质,情事变更原则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

[①]
问题在于,将材料涨价的情况都一揽子地归入到情势变更或者商业风险,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显然是荒谬的,需要看具体案例背后材料价格涨价的背景跟原因。

因为引起材料涨价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市场的正常调节,可能是各地政府的一些举措(如奥运限行令),也可能是国家的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或者是国
际形势的巨大变化等等。

因此在实践中,需要结合个案进行判断。

到底建筑材料价格涨到什么程度才算达到了情事变更的要求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的《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非当事人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以致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情事变更的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为了解决由于建材涨价所带来的问题,各地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文件,如2003年江苏省建设厅出台相关意见,意见中规定承发包合同中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风险金的,其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上幅超过10%时,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福建省建设厅也下发文件,要求承包方与发包方在约定主材10%以上涨价部分双方各自承担50%,以减轻因建材涨价给承包方带来的压力。

有人说这种非法律文件的频繁出台不合适,并且10%的临界点也值得商榷,然而笔者认为,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出台这种文件也是迫于实践压力,且某种程度上确保了情事变更不利一方的利益。

然而,要最终维护市场交易方的公平,将情事变更在法律中加以明文规定刻不容缓。

四、情事变更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具体运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建筑材料大幅涨价,承包商如要适用情事变更,则需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情事变更不是免责条款,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其次,要证明当前的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合同成立生效时的价格;再次,证明主观无过错。

最后承包方还需证明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将使自己遭受巨大的损失,将达到显失公平的地步。

情事变更的适用有三种后果,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损失。

建筑施工固定价格合同成立生效之后若遇材料大幅涨价,则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情事变更协商增加合同价款,若协商不成,不利一方可以依据情事变更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变更合同,增加合同款项,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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