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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取消劳务派遣-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

2016年取消劳务派遣-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

2016年取消劳务派遣-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2017年底取消劳务派遣相关政策条例规定明细1、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

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4、新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规定内容(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

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

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如何理解同工同酬1、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岗位'"提供等量劳动'"取得同等业绩'的三同劳动者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相同的劳动报酬指的是: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相同的报酬标准。

3、劳动报酬和企业福利是两个概念。

劳动报酬是主要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不包括保险与其他的物质上的福利。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2017年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一)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一)

吉林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一)2017年12月21日一、劳动关系认定1、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经营权人自行聘用的代班司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经营权人自行聘用的代班司机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但代班司机因工伤亡,代班司机或其近亲属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应予支持。

2、非法用工关系中的用工单位与因工伤亡务工人员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有哪些?非法用工关系中,用工单位与因工伤亡务工人员之间不构成有效劳动关系。

但因工伤亡务工人员或其近亲属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应予支持。

非法用工单位的民事责任范围应当参照有效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已经付出相应劳动的务工人员要求非法用工单位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和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的,应予支持。

3、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务工人员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务工人员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构成雇佣关系。

务工人员或其近亲属主张确认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4、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建筑施工、矿山等企业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其与该单位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者或其近亲属要求上述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应予支持。

5、用人单位与其聘用的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聘用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的,双方之间构成劳务关系。

如用人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要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应予支持。

二、劳动合同履行6、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解除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作岗位的,双方因岗位调整发生争议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武人社函〔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人事(干部)部门,有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武汉化学工业区社会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书面审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用人单位在汉派出机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书面审查内容2017年1月以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包括: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

三、书面审查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7月31日。

四、书面审查方式(一)书面审查由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市、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48号)规定,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审查。

(二)用人单位按照书面审查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填写《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表》(下载地址:/),连同提供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审查。

2017南京劳动合同范本

2017南京劳动合同范本

2017南京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雇佣劳动者,乙方愿意提供劳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续签事宜。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2.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1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

3.2 甲方应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4.1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4.2 乙方加班的,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5.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5.2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具体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2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7.1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7.2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2017最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2017最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2017最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通知书是需要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那怎么写才比较规范呢?接下来由jk3721网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7最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2017最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系本公司员工,因下列第项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本公司决定于年月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出现。

(3)根据《劳动法》第条第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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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的解除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而不是劳动者认为的仅仅是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因此,既然公司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主动出击,依据上述理由,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个月工资)。

2017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2017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2017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大家知道最新的劳动法实施细则已经出来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法实施细则资料,仅供参考。

2017年最新劳动法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手册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2017年最新《劳动法》规定

2017年最新《劳动法》规定

2017年最新《劳动法》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2017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2017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用人单位(甲方)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工姓名(乙方)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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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了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的协议。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什么内容,想必这是大家所要了解的。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17年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内容。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的内容就是赢了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规,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上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赢了网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我们会尽快的为您解答您的疑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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