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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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华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华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和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资合作企业等内部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机构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内部审计部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并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

3. 内部审计部下设审计处、风险评估处、监督检查处等业务部门。

四、内部审计职责1.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2.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4.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其履行职责。

5.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项目进行审计,确保项目合规、合理。

6.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7.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五、内部审计程序1. 确定审计项目: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确定审计项目。

2. 制定审计方案:根据审计项目,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方法、时间等。

3. 实施审计:按照审计方案,对审计项目进行现场审计。

4.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 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六、内部审计要求1.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公司业务和内部控制体系。

3.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4.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5.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管理组织架构1.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 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财务、行政和经营管理等各项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各项业务的合规性、经济效益和运作效率,提出改进意见。

内部审计部门的权限包括:有权要求公司各级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涉及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监督。

3. 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构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构成应当包括审计主管、审计专员等。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审计经验和相关资格证书。

4. 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和公司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协作关系,对于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审计工作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配合。

三、审计工作流程1. 审计计划的制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等。

2. 审计程序的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审计计划,依据相关的审计标准和规范,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

3. 审计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明确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改进措施和整改要求等,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审计意见。

4. 审计结果的跟踪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进行跟踪,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估1. 审计工作的监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

2. 审计工作的评估公司应当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等。

五、内部审计的保密与廉洁1. 审计保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公司相关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审计工作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审计廉洁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操守,严格执行公司廉洁从业规定,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审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审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计人员、助理审计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审计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审计项目,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

第三章审计工作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保持客观、公正。

(二)合规性: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三)保密性: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四)连续性:内部审计工作应持续开展,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一)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需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二)实施审计:按照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三)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跟踪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条本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效率。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权责分明。

(二)授权审批:建立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三)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降低公司风险。

(四)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客观、公正;(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保密性、合规性;(四)持续改进。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三)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负责人。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三)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四)熟悉公司业务及经营管理。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制定审计工作计划;(二)成立审计小组;(三)签发审计通知书;(四)实施审计;(五)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六)征求意见;(七)作出审计决定;(八)跟踪整改。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一)审计计划执行情况;(二)审计质量;(三)内部控制改进建议采纳情况;(四)审计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审计纪律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罚。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4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4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并具有指导性、强制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三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当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和全面。

第四条: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行使其职能,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第五条:机密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严守职业道德,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和员工个人隐私。

第六条:专业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组织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公司聘用的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报备公司监事会,并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组织调整,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存储、查阅和保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程序第四章:内部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业务规模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计划应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关键业务和风险控制需求。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内部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了解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实施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审计。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循内部审计操作规程,采取合理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和高效。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报告企业经营风险、系统缺陷和管理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____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

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____%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____%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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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内审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内审部配置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也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工作,更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十条内审部要保证其部门的独立性,不置于财务的领导之下,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且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应有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保守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四章审计范围及审计时限第十四条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时限。

(一)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二)公司下属分公司、生产车间及其它所属机构;(三)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内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五)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审计委员会决定,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六) 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第五章内审部职责第十五条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报告、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四)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内容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计;(五)内审部应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六)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固定资产、资金、投资与中小企业融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等的管理。

(七)内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控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八)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小结、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九)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内审部的权限第十六条内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一)有权要求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二)有权列席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会议,有对重大的投资、中小企业融资、对外担保和企业发展战略活动的参与权。

(三)有权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有权审查被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料,对有关的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与资料具有检查权。

(五)有权了解被审单位就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的执行情况,对其经济、业务活动执行穿行测试并具有评价权。

(六)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有权要求被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和提供证明材料。

(七)在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条件下,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具有暂时封存权。

(八)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具有临时制止权。

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具有提请相关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的建议权。

(九)对公司和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的建立健全具有建议权。

(十)对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向公司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权。

第十七条董事会授予的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其他权限。

第七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八条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制定下具体项目审计计划。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其日常工作程序为:(一)审计立项: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充分考虑具体项目情况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方案,做好审计准备。

内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部门准备相关资料。

各部门接到审计部门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的资料,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内审部经理同意,可于原约定日后三日内提供,逾期视为无效资料。

(三)实施审计:1、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首先应与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事项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介绍审计目的及主要审计内容,并了解各部门的基本情况;2、在对各部门基本情况了解后,审计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具体审计;3、内部审计人员应通过初步调查和内部控制检查及进一步测试,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检查和分析性审计程序等方法,收集充分、可靠、相关有用的信息,以实现审计目标;4、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以支持审计意见和审计结果。

如有询问程序,应视询问适宜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被询问人签章。

(四)审计结果1、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2、审计报告经审定后,内审部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和审定意见,向各部门下达审计意见。

3、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处理意见书的要求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完成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报内审部备查。

4、内审部应对审计处理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二十条如为避免股东利益和公司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采取突击审计,则可不按上述审计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建立审计档案,按审计档案管理和公司保密管理的要求,做好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内审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制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提出的管理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内审人员违反本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内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等;拒不改正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建议。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行为;(三)阻挠内审人员行使职权,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行为;(四)打击报复内审人员或者提供审计线索人员的行为;(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行为;(六)截留、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七)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八)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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