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流转环节小税种
流转税类(PPT 78页)

(二)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具体划分标准为: 2009.1 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 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 万元和8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
➢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 人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 他个人(指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进项税额=2×10000×13%=2600(元)
B.支付运费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根据运费结算清单,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额进行抵扣。
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 杂费不能合并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资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混合销售行为
➢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 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
➢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 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
➢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确定; ➢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通常为10%。
如:某钢厂,将成本价为16万元的钢材, 用于对外投资,假设成本利润率为10%, 应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
16 (1+10%) 17%=2.992(万元)
(2)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 的增值税税额。 Ø①凭票抵扣 Ø②计算抵扣
第六章 税收原理-文档资料

3.狭义税基
狭义税基是计算税额时的课税基础, 也可称为计税依据。在现代税制中,由 于计税时的各种扣除,使计税依据仅为 课税对象的一部分。如个人所得税。
我们习惯上讲的税基就是指狭义的税 基,扩大税基是指扩大课税对象中的征 税部分
(四)税率
税率是一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税 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 负担,因此,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3. 能力原则
遵循的公平准则结果公平。该原则认为应 根据纳税人的能力来确定应承担的税收。它包 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 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交纳相同数额的税 收,即以同等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纵向公 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交纳 不同的税收,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 纳税能力强的人应当多交税。
有弹性是指税制设计应能使税收收入随着 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共产 品提供的需要
2.节约与便利
税收是通过强制的手段将一部分资源从私人部门 转移到政府部门。在这一转移过程中,不可避免 地会造成资源的损耗,即形成税收筹资成本。税 收成本包括两部分:
(1)税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而产生的超额负担 (2)税收的征收成本
具体讲,节约与便利就要求通过简化税制,合理设 置税务机构,提高征管人员素质,改进征管手段等措 施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
3. 中性与校正性
中性与校正性是从税收对纳税人经 济行为影响的角度出发,考虑如何维护 和提高私人品之间资源配置效率的问题。
(1)维护税收中性,减少税收效率损失 (2)发挥税收的校正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税收的超额负担
S=1/2T ΔQ=T(2) /2r
P
哈伯格三角形
E P1
MC1
流转税中小税种的作用(精)

论流转税中营业税的作用根据征税范围的划分, 我国现在所实施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征税对象为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其他劳务。
现行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使得有许多学者提出要取消营业税或减少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现阶段,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的主体税种, 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现在虽已具备增值税扩围得条件,但必须要重新考虑中央和地方政府增值税税收分成的调整和变化。
我国现行流转税税制结构框架创设于分税制改革的 1994 年。
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 在 20 世纪 90 中期,我国主要以工业生产为主,商业流通相对较低,原先已经对一些商业企业一直在征收营业税, 并且营业税所占比重不多,因此我国在 1994 年的税制改革中沿用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征收的政策。
现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税的流转税法律制度已逐渐显现出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弊端。
首先, 从国际经验上,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征收一种税,而很少有国家向我国一样, 对于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分别征收不同税种的。
其次, 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在, 使得税制复杂, 尤其对于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货物或劳务行为的规定, 为一些纳税人逃避纳税提供了一个空间。
最后, 两税并存对于征纳双方都带来了不利影响。
一方面, 营业税在税额计算时不同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式,其不允许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 3%小于一般服务业的营业税 5%的税率, 从而造成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的不公平。
同时, 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征收, 一方面增加了政府机关的税收征收成本和降低了税收征收效率, 另一方面, 由于征税职权的划分, 也造成了国税机关和地方税机关在流转税征收上的矛盾比较严重。
流转税是什么?包括哪些税种?

流转税是什么?包括哪些税种?
流转税是什么?
官方的解释流转税就是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通俗点来讲,流转税,顾名思义可流动转嫁的税收,所以也被称为流转课税、流通税,交税人不一定是实际负税人,最终消费人才是税负承担人。
比如“我交的钱你来买单”,只要东西转手就可以让别人去承担这笔开销。
这样解释流转税,大家都懂吗?那我们接着往下看。
包括哪些税种?
目前我国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三种。
增值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占我国税收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也是流转税中最大的税种。
它是由政府征收的,征收的税额百分之七十五的税收作为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二十五为地方收入;
消费税也是流转税的一类,税款一般从卖家那里收取。
但是一般卖家都会把这个税加进商品里,相当于是买家承受了这部分税;
关税是政府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也是流转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于流转税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下面3条是对流转税优惠主体和具体优惠措施的说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2、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注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最新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最新小税种知识点总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小税种成为税收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小税种是指税种范围较窄、征收对象较少、税收收入较低的税种。
小税种的知识点对于纳税人和税收征管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最新的小税种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纳税人和税收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小税种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国家对商品流通环节和劳务、服务提供环节实行的一种流转税。
近年来,我国增值税制度不断完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1.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按月销售额、税务机关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核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免税率较高,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近年来,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有所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有所提高,对减免政策和申报流程也有所调整。
2.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核定的纳税对象。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适用的税率较低。
近年来,我国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例如增值税率的调整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等。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用于纳税人之间流转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核查和征管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发票开具、领用等方面的规定不断完善。
二、营业税营业税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税收制度,是以税法规定的特定税率对特定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征的一种税收。
自2009年起,我国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取代,但仍有部分行业和地区适用营业税。
1. 营业税政策我国对营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如减免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在某些行业和地区,依然适用营业税,对于这些行业和地区的营业税政策也有所调整。
2. 营业税征管虽然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取代,但对于仍然适用营业税的行业和地区,税务机关对营业税的征管工作仍然十分重视。
纳税实务第六章流转税附加税费缴纳实务PPT课件

第六章流转税附加税费缴纳实务
6.1 城建税纳税实务
•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 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 是1985年2月8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①税款专款专用。所征税款要求保证用于城市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 维护和建设。 • ②属于一种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随着“三税” 同时征收,其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办法也完全比照“三 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 ③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城镇的规模及 资金需要设计税率。
• 3) 纳税期限 • 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 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根据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的规定 ,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 或者1个月;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 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 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由于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而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地 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因此,在缴税入库的时间上不一定完全一致 • 2. 城建税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6.1.2 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 率 • 1.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 • (1)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 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 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 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 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 (2) 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 减征“三税”,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 (3)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 (4) 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 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 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讲义要点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考生将受到“花果山十三太保”的热情款待,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基本与税种数持平。
2016年该优良传统将一如既往地保持。
2016年本章变化不大,主要是资源税中“稀土、钨、钼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
本章考点较多,但难度不大,其中税收优惠与计算的结合需要同学们下一番功夫。
【小税种概括】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知识点、纳税人(★★)【大纲要求】掌握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注意】关税的纳税人是货物或物品的所有者,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但不是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D.个人邮递物品的发件人『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税的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知识点、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大纲要求】掌握(一)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1)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2)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4)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2.不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如已计入应予扣除)(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2)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6章 商品税-新

商品税属于间接税。由于税负转嫁的存在,商品税的纳税 人经常与负税人分离。因此,其税负的承担者往往并不能直接 感受自己是税收的实际缴纳者,而纳税人只不过是整个税收活 动的中介者而已。
一、商品税的特点
(三)税收征管的相对简便性 商品税主要对有生产经营的企业课征,相对于个人征税而
言,由于企业规模比较大,税源集中,征收管理比较方便。
五、增值税的税率
(一)标准税率(基本税率)
2018年5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率改为:16%、10%、6%、零税率 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率改为:13%、9%、6%、零税率
五、增值税的税率
五、增值税的税率
五、增值税的税率
(二)特殊税率(非标准税率)
(二)特殊税率(非标准税率)
(三)零税率
第六章 商品税
第一节 商品税的概述
概念
• 是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提供个人和企 业消费的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种的统称,也称 流转税。
第六章 商品税
一、商品税的特点
(一)征收面广、税收收入稳定 商品税是以商品交易额为课税对象,在商品生产、流通的各
个环节普遍征收,课税范围大、税基宽广、税源普遍。与所得 税相比,商品税的税收收入较为稳定。 (二)税负容易转嫁,课税隐蔽
二、商品税的设置
• 商品税的设置类型: • 1、征税环节:单环节:生产环节,零售或批发。
多环节:增值额 • 2、计税依据:多环节课征的商品税可以是全额征税,也
可以是增加值课税。 • 3、课税范围:可窄可宽。 • 4、税率形式:从量税,也可以是从价税
三、商品税的分类
(一)一般性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 (二)单环节商品税和多环节商品税
很多国家为了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对一些生活必须品实 行零税率、低税率或免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