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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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掘进打眼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掘进打眼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掘进打眼工作是指通过钻孔、爆破等方式进行地下的开采、探查、修复工作等。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操作人员应佩戴指定的个人保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靴等。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事相关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操作人员在进行掘进打眼工作前,应查看相应的工作许可证和作业票,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对工作场所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地面和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许可证和作业票的要求进行钻孔或布置爆炸物,并确保操作过程中不产生火花或静电。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确保钻孔设备和爆破工具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禁私自更改设备参数。

第十二条人员应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操作证书和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确保有资质从事掘进打眼工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清醒状态,严禁酒后操作以及处于嗜睡状态下操作。

第三章安全应急措施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和安全避险区域,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掌握正确的紧急救援技能,能够迅速处理事故现场,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发生爆炸事故前,操作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并往远离事故点的安全地带集合,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有关设备和进出口,并按照消防预案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八条在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并将事故原因和处理过程报告给上级领导。

第十九条在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积极参与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煤矿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煤矿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

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二、安全规定(一)、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

严禁空顶作业。

(二)、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

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三)、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

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篇)

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篇)

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掘进打眼工岗位是矿山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比较危险的工作环境之一。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掘进打眼工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目的是为工人提供相关的指导,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安全地开展工作。

一、工作前的准备1. 在进入工作区域之前,必须戴上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靴等。

2. 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防火设备齐全,并清除可能存在的障碍物和危险场所。

3. 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明确工作规范,提醒工人注意安全和团队协作。

二、打眼机械设备操作规程1. 在操作打眼机械设备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存在故障或漏洞。

2.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并经过培训合格。

3.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严禁盲目操作或超负荷使用设备。

4.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和处理。

三、打眼钻具使用规程1. 使用打眼钻具之前,必须对钻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钻头尖端锐利,并具备足够的耐磨性。

2. 在使用钻具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并确保没有其他人员靠近作业区域以避免伤害他人。

3.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稳定握持钻具,注意保持身体平衡,避免摔倒或滑倒的危险。

4. 在使用钻具穿过岩石或土壤时,必须注意当钻头过度暴露时可能会导致崩塌或坍塌的风险,因此必须及时评估岩石或土壤的稳定性。

四、电源和电气设备使用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合法持有电工证书,具备基本的电气知识。

2. 操作人员在使用电源设备之前,必须检查设备的绝缘情况,并确保电源设备与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

3. 操作人员禁止操作损坏的或有电流泄露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尺寸不合适的插头和插座。

4.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电气设备的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电工进行检修。

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686-92 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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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本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上岗条件第2条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安全规定第4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5%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5%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隧道及钻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本矿井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孔作业的人员。

工作条件第2条司钻必须接受专门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司钻必须仔细研究操作程序,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安全规定第4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遇水膨胀岩层不能采用湿钻掘进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与装药平行钻孔或在残余孔中钻孔。

第6条钻井前,首先检查钻井现场的安全,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专门的人来监控最高安全级别,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在以下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钻孔:,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5%或局部累积气体浓度达到2.5%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当工作面风量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或风道开口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操作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完整或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余爆炸未完全处理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与瓦斯突出迹象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地板凸出或裂缝产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发生岩爆的煤层中钻孔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石未清理或积水未清除时。

9、当钻孔突然穿透采空区或旧巷道时。

10、其他不安全危险未消除时。

第9条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有有害气体排放等异常现象,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第2条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第4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处)。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进汇报,听侯处理。

(风动钻眼、液压单体钻机、煤电钻)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风动钻眼、液压单体钻机、煤电钻)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钻眼钻眼钻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采用风动钻机、从事钻眼钻探的液压单体钻机和煤电钻钻井人员。

二、上岗条件第2条眼钻机必须接受技术专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钻眼工应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熟悉掘进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如果眼操装置的操作发生故障,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第4条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钻孔场的保安,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5条在钻探过程中监视保安很重要,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6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挖进充水岩层,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7条严格禁止与医药并行作业,严禁沿裂隙在残眼内钻眼。

第8条在以下一种情况下,不准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1.掘进工作面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者是局部集结集中2%,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如果工作表面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或工作表面超过操作规程的要求。

3.供水管内无水,不完整或损坏的防尘设施、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当它没有完成(处理瞎炮除外)。

5. 当你挖到工作表面时会有气体的预感。

6. 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里有很多臭味从板底或裂缝)时。

7. 当你睁开眼睛在一层煤层与撞击压力, 你可以看到, 煤粉的数量在枪眼中增加,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 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当丘陵不被清理,或水不被排除的时候。

9. 当钻头突然穿过一个空地或一条老小巷道时(正常贯通除外)。

10. 不排除其他不安全危险。

第9条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者当有异常点比如有害气体的存在,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拨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

[VIP专享]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VIP专享]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采用风动钻机、液压单体钻机和煤电钻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第2条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钻眼工应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熟悉掘进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第4条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5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安全情况,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6 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7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严禁沿裂隙在残眼内钻眼。

 8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1.掘进工作面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除外)。

5. 掘进工作面有瓦斯突出先兆时。

6. 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 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 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 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道相透时(正常贯通除外)。

10. 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 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拨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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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7943(操作规程范本系列)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掘进钻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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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本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上岗条件第2条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安全规定第4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5%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5%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

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10条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第11条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

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2条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

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13条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4条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5条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6条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17条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条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第19条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20条电钻必须有“MA”标志。

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21条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操作准备第22条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整无损。

第23条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条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第25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第26条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

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第27条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钻头连接是否牢固。

4、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5、电缆是否有破皮、露芯、漏电,电缆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6、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操作顺序第28条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检查施工地点安全。

2、准备钻眼设备、工具,试运转,并标定眼位。

3、钻眼。

52撤出设备和工具。

正常操作第29条标定眼位,划分区块。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多台风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不准交叉作业。

3、按照爆破图表的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陶槽眼)落在同一个平面上。

第30条试运转:按照先开水、后开风的顺序进行试运转。

第31条定眼: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

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针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第32条开眼: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第33条正常钻眼。

1、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2、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

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3、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或断钎伤人。

4、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5、钻眼应与煤岩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理、节理方向钻眼。

6、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拨出钻杆,停止钻眼。

7、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8、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9、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第34条停钻: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转,以吹净其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第35条标定眼位。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第36条试运转:开水、送电(送风)、试运转。

第37条点眼:用手镐点眼定位,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第38条钻进。

1、点眼后,按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直至达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稳,并握紧电钻把,切忌左右晃动。

3、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4、电钻、风煤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阻力,以防卡住钻杆。

5、当电钻(风煤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时,或电钻、电缆漏电及电钻外壳温度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

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第39条停钻: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停风),最后抽出钻杆。

收尾工作第40条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第41条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

使用风煤钻钻完眼后,应从风煤钻上拔下钻杆,并把风水管、钻杆、风煤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风水管盘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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