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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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的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实习期的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单位选择接收实习生来培养未来的优秀人才。

实习期的劳动合同成为连接学校和企业的桥梁,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职业生活,提升自身能力。

然而,在实习期间,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导致实习期的劳动合同需要解除。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实习期的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一、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原则1. 合法原则: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2. 公平原则: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企业在解除实习期的劳动合同前,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地采取补救措施,减轻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3. 诚实信用原则: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故意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1. 学生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学生应当提前通知企业,以便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替代人选。

2.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实习期的劳动合同。

具体情形如下:(1)学生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者工作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2)学生严重失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3)学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的;(4)学生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实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和学生可以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解除实习期的劳动合同。

三、实习期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1. 提前通知:企业在解除实习期的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通知学生。

通知期限根据实习期的长短确定,但不得少于30日。

2. 理由说明:企业在解除实习期的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学生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若学生有异议,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证据。

解除劳动合同谈话技巧

解除劳动合同谈话技巧

解除劳动合同谈话技巧以下是 8 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谈话技巧:1. 谈话前要充分准备呀!就像将军打仗前要研究战术一样,你得清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还要知道对方可能的反应,这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嘛!比如,你事先准备好了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方案,那谈话时不就更有底气了?2. 保持冷静和理智很重要哇!别一谈起来就激动得不行。

把自己想象成平静的湖水,不管对方怎么折腾,你都稳稳的。

就像人家说的,冲动是魔鬼呀!比如他要是情绪很激动,你就稳稳地说:“咱先别急,慢慢说。

”3. 要用真诚的态度呀!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

要让对方感觉到你是真的在为他考虑。

比如说:“我是真心希望你能理解这个决定,这对你我可能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4. 注意说话的语气和方式啊!要柔中带刚,不能太生硬也不能太软弱。

就好像走钢丝,得掌握好平衡。

举个例子,不要说“你必须得接受”,而是说“咱是不是可以考虑这样呢”。

5. 倾听对方的想法和意见呢!不要一味地自己说,人家说话时你也得认真听。

这就好比跳舞,有进有退才和谐嘛!像对方说“我觉得不合理”,你就回应“那你说说你的想法”。

6. 适当给予一些安慰和鼓励哟!解除劳动合同对谁来说都不容易。

可以说些“你这么优秀,到哪都能发光”之类的话。

让他心里能舒服点,这多好呀!7. 避免争论和争吵哇!那有啥用,解决不了问题还伤感情。

别像两只斗鸡似的,要心平气和。

比如说他不同意,你也别马上反驳,而是说“我理解你的感受,但咱再想想其他办法”。

8. 谈话结束后,别忘了给对方一些时间和空间去消化呀!别紧跟着人家不放。

就像放飞一只小鸟,让它自己去适应天空。

比如结束时说:“你先回去好好想想,有啥问题随时找我。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谈话要讲究策略和技巧,要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这样才能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呀!。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有些试用期员工业绩并不达标,那么用人单位要怎么解雇这类试用期员工呢?来看看店铺整理的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了解下吧。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1、要有具体、明确、可量化的录用条件。

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前提是要有录用条件的相关约定。

如果连录用条件都没有,怎么能说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同时约定录用条件,并且要以书面方式告知,要求劳动者确认。

2.要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充分证据。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双方确认的录用条件对员工进行考核,以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3、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

实务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6号)对此进行了明确,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前完成试用期考核并做出是否解雇的决定。

4、解雇前应事先通知工会。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也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当然也需要事先告知工会。

5、送达解雇通知给员工,告知解雇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规范的解雇程序,应当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雇通知,并由员工签收,保留签收证据。

6、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何解除一、引言在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段时间,旨在让双方相互了解、考察对方是否符合对方的期望和需求。

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因特定原因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2. 公平公正原则: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充分沟通,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合理、合法。

3. 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要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给予合理的补偿。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的情形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存在《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提前通知劳动者,但存在《劳动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的程序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缴社会保险等;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如退还工作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4.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五、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的补偿1.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2. 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3.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某员工A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其本人觉得不合理随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仲裁部门提起申诉。

公司因无法提供A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以及该岗位录用的条件,被仲裁委员会认定为解除劳动关系不当,并被要求支付A员工相应的补偿。

为避免此类劳动争议以及此劳动争议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下面将围绕“录用证明”及“考核证明”两个方面从《劳动合同法》举证方面对公司此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一、公司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二、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公司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公司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

因此,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时应将录用条件及考核证明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二、解决办法(一)、“录用条件”公示、告知及举证办法1、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上,加入“员工已明确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录用条件及录用考核办法”等字样,入职人员填写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二)“试用期考核证明”的举证办法1、完善试用期考核表(见附表一),增加员工签收项,并保存签收证据。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在试用期内是相互了解和考察的阶段。

但是,有时候企业和员工并不能在试用期内达成共识,导致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出现。

本文将介绍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帮助各位可以更好地处理这类问题。

一、企业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方式1. 辞退企业可以直接辞退试用期员工。

辞退的方式包括口头通知、书面告知等。

口头通知辞退的方式一般在试用期较短的情况下运用较多,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通知的内容和证据留存也需要正确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书面告知辞退的方式则通常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程序,需要事先进行面谈,了解员工对于企业的反馈和考核的情况。

同时,企业需要在告知书中明确提供细致的工作绩效评估和合同解除的原因。

2. 不予转正另一种可以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方式为不予转正。

企业可以根据试用期中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将员工转为正式员工。

不予转正的情况,同样需要明确告知员工,给予转正原因和实际表现的评估情况。

此外,不予转正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法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企业不得不合法、违反独立自主的选择原则,以及与员工订立合同的约定。

3. 合同约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实际工作岗位、表现的表现评估标准、奖惩制度等。

当员工不符合约定时,企业按照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约定需要符合法规规定,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

二、员工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方式1. 辞职员工在试用期间,同样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需要注意的是,员工需要提前告知企业,以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

另外,员工辞职同样需要符合相关法规,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限制员工未得到企业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2. 协商试用期员工也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协商可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员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二是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技巧有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技巧有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技巧有哪些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技巧有哪些很多的单位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出现,这时候我们就应该要了解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具体的方法。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一)、协议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初期阶段,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双方都需要谨慎处理,以免引起纠纷。

下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一、查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条款,了解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便明确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一方出于正当事由提前三十日通知另一方解除。

所谓正当事由包括试用期不合格或违反合同约定等。

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正当事由,并确保解除合同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

三、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方需向对方提出书面解除申请。

解除通知应当明确表明解除的原因和时间,并由劳动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同时,通知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送达给对方,可以通过邮寄、传真、快递等方式发送。

解除通知应能够被对方收到,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四、补偿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公司内部规定或相关法律进行约定。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达成协议,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应有的补偿。

五、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规定。

双方应保证商业机密不被泄露,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同时,也应当遵守合同中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尽量避免在相同领域从事竞争性工作。

六、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务。

雇主需要将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法定福利待遇支付至日期,并将劳动保障卡、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文件归还给劳动者。

劳动者也需及时归还公司财产,并将个人档案等资料交还给公司。

七、有效解除合同的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索取一份解除合同的证明。

这份证明是劳动者求职时的重要参考材料,能够证明双方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并记录解除的原因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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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
某员工A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其本人觉得不合理随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仲裁部门提起申诉。

公司因无法提供A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以及该岗位录用的条件,被仲裁委员会认定为解除劳动关系不当,并被要求支付A员工相应的补偿。

为避免此类劳动争议以及此劳动争议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下面将围绕“录用证明”及“考核证明”两个方面从《劳动合同法》举证方面对公司此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改进: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一、公司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二、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公司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公司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

因此,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时应将录用条件及考核证明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二、解决办法
(一)、“录用条件”公示、告知及举证办法
1、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上,加入“员工已明确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录用条件及录用考核办法”等字样,入职人员填写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
(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
(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二)“试用期考核证明”的举证办法
1、完善试用期考核表(见附表一),增加员工签收项,并保存签收证据。

2、用人部门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见附表二),经过审批后方可辞退。

3、由人事部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表三),并保存签收证据。

4、双方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保存签收证据。

(三)“个别情况下”的处理技巧
个别情况下(比如对于考核依据不满,且用人部门又没有给出合理依据者,或公司有其他隐情欲将其解聘者),可以口头形式让其离职,使其造成旷工的事实,依据旷工时间再对其进行开除处理,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保留证据。

三、解决办法之外的建议
(一)、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将各个岗位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作为入职资料的附件由入职人员签署并存档。

(二)、各部门主管对于能力技能达不到入职要求的人员,坚决不予录用。

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三)、建立员工试用期考核鉴定制度,给新进员工安排试用期工作计划,运用专人带班、集中培训、组织笔试、对日常绩效与表现记录等形式,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和鉴定,以了解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对有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核和鉴定结果,就可以作为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四)、用人部门对于试用期认为不合格的人员应在试用期满前半个月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交由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用人部门应提前对不符合录用条件人员进行妥善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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