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doc
1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通知2011-11-17

关于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教师上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直中小学、乡(镇)场教育办、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2012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的通知》(新教传【2011】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及对象请学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2011年11月17日下午教育局召开的会议精神开展此项工作。
资助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7%,专任教师总数以本单位2011年9月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上的专任教师数为准。
资助范围、资助对象的条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
二、申请程序1、教师本人要提出申请(附件1),在申请表中如实介绍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工资卡复印件。
2、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审。
校长是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初审及上报情况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
3、我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评审后,在教育局、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区教育局。
三、上报要求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
为了规范和便于操作,按时完成应资助教师名单的审核、汇总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1、所有附表应用汉语填写或录入;2、附表1由申请资助的教师本人填写一式三份;教师身份证(正面)和工资卡(卡号或账号面)复印件一式两份,为便于核对,身份证正面复印在上面,工资卡复印在下面。
教师贫困情况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以上三种材料中,一份留在教师所在学校备查,其余材料(申请表2份、身份证和工资卡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1份)上报教育局。
附表一、二的电子版可从“库车A2”QQ群共享里下载。
2、附表2(受资助教师名单)由学校此项工作责任人填写、录入上报我局,并自留一份存档;录入要求如下:(1)所有信息前后或中间不得录入空格;(2)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少数民族同志姓和名中间的“.”也要录入,但不能录入成“。
学校励耕计划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生活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以及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符合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
2. 资助标准:一般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四、申请条件1. 教师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符合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2. 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表现良好。
3. 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程序1. 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2. 所在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 学校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4.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教师。
六、资金管理1. 学校设立励耕计划专项资金账户,专人负责管理。
2. 资金使用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3.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七、监督与评估1. 学校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励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教师对励耕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向学校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校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励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励耕计划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大房身小学“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大房身小学“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德惠市大房身镇中心小学大房身小学“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遵照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德惠市教育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和《德惠市教育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6号精神,为规范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的管理和实施,切实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对我校家庭特别困难的教师实行资助,解决优秀教师生活困难,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公开评选,实行以村小为单位的逐级审核并公示的程序,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
“两项计划”重点用于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标准(一)范围和对象“两项计划“资助范围和对象为我中心校所属村小、中心校及其幼儿园和校带学前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暂不含民办园,合作园和代课教师。
申请资助的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忠诚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师德高尚。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在岗公办教师(不上班的,交钱的,已退休的不算)6.有反动思想,经常抱怨,散布言论,不遵守出勤制度的人员排除在外。
7.有过“三乱”行为的教师在外。
(二)标准“两项计划”资料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励耕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不断外流,农业生产面临着严重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县农业部门决定实施励耕计划,通过引导和激励农民参与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粮食产量稳步增长;2.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水平;3. 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实施内容。
1. 推广现代农业技术。
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邀请专业技术人员为农民讲解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如高效节水灌溉、无土栽培、有机肥料运用等,提高农民对新技术的接受和运用能力。
2. 建设农业生产示范基地。
在县内选取若干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引进高产优质农作物种植,推广优质育种技术,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
3. 扶持农业生产主体。
对积极参与励耕计划的农业生产主体,给予财政补贴和技术支持,鼓励他们承担农业生产重任,带动周边农户积极参与。
4. 加强农业科研和信息服务。
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为农民提供更多实用的农业生产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实施措施。
1. 建立奖励机制。
设立励耕计划实施奖励基金,对在农业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主体给予奖励,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
2.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励耕计划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引导农民树立科学种田、务实致富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氛围。
3.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励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计划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通过励耕计划的实施,预计我县农业生产效率将得到明显提升,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将得到有效保障,农民收入将有所增加,农村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六、总结。
励耕计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农民能够积极响应,支持并参与到计划中来,共同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农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2022年云南临沧市励耕计划

2022年云南临沧市励耕计划
根据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实施公益金教育助学励耕计划项目,我县计划资助贫困教师29人,资助金额为每人10000元。
为做好我县贫困教师励耕计划的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1.积极开展政策宣传。
各校要确保所有教师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及时知晓受助条件、标准和办理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享受资助。
2.教师申请。
凡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连同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一并提交学校。
3.学校初审。
学校对申请教师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困难程度排序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并报县教体局资助股。
4.综合评审。
县教体局对申请教师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并联合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地考察,重点对教师所在学校、教师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认定,按照下达的名额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
其中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2023年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2023年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农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
在这其中,农村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业科技创新不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脱离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推动农村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收入水平,2023年公益金特设励耕计划。
本计划的目标是通过科技创新、农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土地资源保护和农民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地区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村地区的乡村振兴。
二、实施方案1. 科技创新(1) 资金支持: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鼓励农业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农业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资金将通过项目申报和评审方式进行支持和管理。
(2) 人才培养:设立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引才、育才、留才”政策,吸引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
培养重点是农业科学、农业工程和农业经济等专业领域。
2. 农产业转型升级(1)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升级举措。
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2) 农村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农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定农村土地资源保护政策。
推动高效节约用地,鼓励发展农业生态经济,保护和修复农村生态环境。
(3) 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
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机制。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4) 建设农产品物流网络:鼓励建设完善的农产品物流网络,提高农产品的运输效率和降低流通环节成本。
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的销售市场。
3. 农民培训(1) 职业培训:通过建立农业职业培训基地,提供农技培训、新农村建设培训、经营管理培训等多方面的农民培训服务。
培训内容包括农技示范、新农村建设经验分享、农产品销售技巧等。
励耕计划实施方案5篇

励耕计划实施方案5篇第一篇: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励耕计划”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4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4〕22 号)精神,为落实好我县“励耕计划”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切实帮助解决特困教师的生活困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励耕计划”,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实行资助,解决优秀教师生活困难,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公开评选,实行逐级审核并公示的程序,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
“励耕计划”重点用于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三)专款专用的原则。
“励耕计划”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拖延支付,不得利用资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实施范围、条件和标准(一)范围“励耕计划”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全省县(镇)、农村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二)条件申请资助的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师德高尚。
4.工作积极,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工作表现好(重大疾病前)。
5、一般应为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特困家庭。
6、长期在边远村小学,工作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政策。
7、家庭无私家车、大型机械设备、住宅楼、门市楼,无超标准住宅。
8、原则上家住县城教师不参加评比。
(三)标准“励耕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0 元。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doc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为了有效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生活条件,在XXXX,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了“激励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奖励计划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I 、资助范围、对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公共教师:(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负责,勤俭节约,诚实守信;(4)在职并坚持在第一线工作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在XXXX,他们的孩子上了大学,至少有一个老人没有固定收入,需要自己养活自己,这使得这个家庭特别贫穷;(户籍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近十年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近三年获得教师节表彰,且只有家庭成员有收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及居委会出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由于其他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上资助条件基于良好的品行、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优秀的素质、精湛的工作、来自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工作的家庭的贫困教师。
资助额度由学校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单独申请后推荐,并根据家庭贫困程度生成,以确保资金能够用于最需要的贫困教师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超过XXXX年数,为基金会及相关部门检查。
三、资金管理(1)“激励性耕作计划”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占用、挪作他用或拖延支付,不得将所资助的资金用于任何形式的投资以确保资金安全。
(2)县“奖励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为“奖励计划”设立专门账户,实行独立核算、单独账户管理,不得与其他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混合。
(3)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县“奖励性耕作计划”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资助教师评价的公平性和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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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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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的生活状况,2014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公办教师: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在岗并坚持工作在一线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夫妻或未婚子女因得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贫困,除住院及外出治疗期间外仍坚持工作的;(有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因遭受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有消防、保险、居委会、交警队等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丧偶的单身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上大学,且至少有一方老人无固定收入需独自赡养而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