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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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维修档案是企业重要的技术档案,是企业进行维修作业、技术改造、质量检验、事故分析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对车辆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车辆维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的收集1. 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维修记录、检验报告、配件清单等,均应视为档案资料,由相关部门及时向档案管理员移交。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到相关部门收集应归档的资料,并对其进行初步整理。

第六条档案的整理1. 档案管理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成时间进行排列。

2. 档案应采用耐用、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有害气体和防紫外线照射的材质进行包装和存放。

3. 档案应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七条档案的归档1.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的分类和编号,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

2. 归档的档案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档案的保管1. 档案应存放在温度、湿度、光照、防火、防盗等条件符合要求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3. 档案室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档案在火灾、水灾、盗窃等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九条档案的利用1. 企业内部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查阅、借阅档案。

2.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申请人的工作需要,提供档案的查阅、借阅服务。

3. 档案的查阅、借阅应严格遵守档案的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档案的销毁1. 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应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审核,提出销毁意见,报企业领导批准。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维修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车辆维修档案:指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维修记录、维修报告、维修材料、维修台帐等文件和资料的集合体。

2.车辆维修记录:指车辆每次维修的具体维修内容、时间、费用等信息的记录。

三、档案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及维修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修订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工作。

3.车辆维修部门负责维护车辆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IT部门负责维护车辆维修档案的电子化系统,并进行定期备份和安全存储。

四、维修档案管理流程1.维修记录填写与归档a)车辆维修人员应在每次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材料、费用等信息。

b)填写完整的维修记录应交由维修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归档保存。

2.维修档案存储a)车辆维修档案应按照车辆编号或维修编号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检索。

b)维修档案室应定期清理过期和无效的维修档案,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有序。

3.档案检索与报废a)车辆维修档案的检索应提供查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询。

b)维修档案经过一定年限后,需要进行报废处理,应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档案的保密与安全1.车辆维修档案中的信息应严格保密,禁止外部人员未经授权查询档案内容。

2.车辆维修档案室应加装防盗报警设备,并定期巡检,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IT部门应定期备份车辆维修档案的电子化数据,并做好安全存储,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篡改、损毁或泄露车辆维修档案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由公司领导及维修部门负责人提出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5.12•【文号】交办运〔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6〕74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汽车维修行业与互联网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决定全面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改善人民群众汽车生活品质,努力建成“覆盖全国、服务社会、评价客观、查询方便”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公益性定位。

以服务全国汽车维修消费者和维修经营者为目标,透明维修服务,改善服务品质,提升全社会对汽车维修服务的满意度;坚持系统的公益性基础定位,构建起权威、高效、专业的全国汽车维修数据库及监管平台,不断提升系统作为国家及有关行业基础数据资源平台的作用。

坚持创新引领,以用促建。

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创新系统设计,促进系统高质量建设运行;不断促进系统与行业生产、服务、监管的紧密结合,提升系统的覆盖度和生命力,实现系统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系统顶层设计,促进与相关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结合各地维修行业发展实际及特点,以试点为引领,有序组织推进系统建设。

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以下简称“档案”)是指以车辆识别代码(VIN码)为唯一标识,记录汽车从购置到报废全寿命周期的维修、保养、事故等信息,形成电子化、规范化的维修档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汽车维修业务的维修企业、车主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识别代码、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等;2. 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日期、项目、维修人员、维修费用等;3. 事故维修记录:事故日期、事故原因、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等;4. 零部件更换记录:更换日期、零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费用等;5. 车主评价:车主对维修企业的满意度评价。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维修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备份。

第七条档案采用电子化存储方式,确保数据安全、可追溯。

第八条档案查询:车主可通过维修企业提供的查询平台,查询本人车辆的维修保养、事故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应用第九条档案可作为维修企业内部管理、维修人员培训、服务质量监控的依据。

第十条档案可作为车主维权、索赔的依据。

第十一条档案可作为政府部门对维修行业进行监管的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维修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保管档案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维修企业泄露车主隐私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说明本制度旨在规范汽车维修行业档案管理,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维修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配合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工作,我司特此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电子化管理
目前我司通过DMS门店管理系统软件实现电子工单管理,为每一辆车建立电子档案。

二、接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的方式
为了配合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工作,我司积极联系主机厂及DMS系统服务商,现已完成DMS系统与部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总对总”上传对接工作,已可实现电子工单“全部、实时、自动”的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三、专人负责,确保上传
目前由门店负责电子开单、工单录入等工作,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由负责监督工作。

负责人信息如下:
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本人承诺,积极配合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电子工单“全部、实时、自动”的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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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确保车辆维修工作的有效进行。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档案管理。

二、定义与术语1. 车辆维修档案:指车辆维修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的集合。

2. 维修记录:指车辆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资料记录。

3. 检测报告:指对车辆进行检测后所生成的报告,包括车辆状况、故障原因等信息。

4. 质保卡:指车辆维修完成后所提供给车主的质保文件。

三、档案管理责任部门1. 车辆维修部门:负责车辆维修档案的创建、汇总和归档。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核车辆维修档案的合规性。

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维修档案的保密和存储。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创建a. 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维修材料使用情况、更换零件等信息。

b. 维修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进行签名确认。

c. 维修人员将维修记录整理归档,并贴上统一的档案标签。

2. 档案汇总a. 车辆维修部门定期将维修记录进行汇总整理,并按照车辆的编号和维修时间进行归类。

b. 维修记录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材料使用情况、故障原因等信息。

3. 档案归档a. 归档前,质量管理部门应对维修记录进行审核,确认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b. 经过审核的维修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在档案上盖章并编号。

c. 经过编号的维修记录应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放于统一的档案库。

五、档案保密与存储1. 档案保密a. 维修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处理车辆维修档案时应保证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b. 维修人员和相关人员离职时应将所持有的车辆维修档案交还给车辆管理部门。

2. 档案存储a. 车辆维修档案应存放于指定的档案库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b. 维修档案应按照车辆编号和维修时间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询和管理。

c. 维修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并进行物理和电子两种存储形式的储存。

六、档案查询与使用1. 档案查询a.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维修档案进行查询和借阅。

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后台操作手册

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后台操作手册

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后台操作手册维修企业维修企业用户注册通过访问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官方网站:,具体步骤如下:1、用户注册:登录官方首页点击系统注册按钮2、填写信息:完善维修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注册即可。

注册成功后通过首页右上方的企业登录按钮进入后台3、用户审核:维修企业注册成功后,需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

并可联系客服进行催办审核4、首页功能概述:左侧功能模块主要包涵维修企业、库存管理、维修管理3大功能模块,右侧为企业相关统计数据5、修改密码:审核通过后进入首页点击用户名下拉菜单中的修改密码按钮可修改登录密码6、企业信息:企业信息菜单中可显示本企业的详细信息,可通过相关查询条件查询、编辑、查看、导出7、从业人员:从业人员菜单主要负责添加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导出、编辑等8、企业评价:企业评价菜单中可查询所有维修记录所对应的单次平均信息,并可按相关查询条件进行查询9、企业投诉:企业投诉菜单中可查询单条维修被投诉情况,维修企业点击处理按钮对投诉进行处理,超过处理期限未处理的,相关监管部门将通过系统自动发送催办信息并记录10、配件分类:配件分类是库存管理所需要操作的第一步,在录入配件分类时,类别编码由企业自行制定规则,所属上级中若为一级类别可留空11、配件信息:完成配件分类的初始化录入工作后,第二步录入配件信息,12、入库单:第三部进行配件入库,录入相关入库信息后点添加明细并保存即可13、入库单明细:可按条件查询入库情况14、出库单明细:可按条件查询出库情况,出库明细数据由维修记录中的维修单生成15、库存情况:可按条件查询库存情况16、维修单:输入被维修车主车牌号即可获得车主其他相关信息,确认车主信息无误后,录入其他维修信息及添加配件,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数据17、维修基本信息:可查看车主维修记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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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编辑 李玉茂 Co nt r i b u t i ng Edi t or L i Yu ma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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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配合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工作,我司特此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电子化管理
目前我司通过DMS门店管理系统软件实现电子工单管理,为每一辆车建立电子档案。

二、接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的方式
为了配合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工作,我司积极联系主机厂及DMS系统服务商,现已完成DMS系统与部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总对总”上传对接工作,已可实现电子工单“全部、实时、自动”的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三、专人负责,确保上传
目前由门店负责电子开单、工单录入等工作,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由负责监督工作。

负责人信息如下:
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本人承诺,积极配合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电子工单“全部、实时、自动”的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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