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维修档案是企业重要的技术档案,是企业进行维修作业、技术改造、质量检验、事故分析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对车辆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车辆维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的收集1. 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维修记录、检验报告、配件清单等,均应视为档案资料,由相关部门及时向档案管理员移交。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到相关部门收集应归档的资料,并对其进行初步整理。
第六条档案的整理1. 档案管理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成时间进行排列。
2. 档案应采用耐用、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有害气体和防紫外线照射的材质进行包装和存放。
3. 档案应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七条档案的归档1.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的分类和编号,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
2. 归档的档案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档案的保管1. 档案应存放在温度、湿度、光照、防火、防盗等条件符合要求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3. 档案室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档案在火灾、水灾、盗窃等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九条档案的利用1. 企业内部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查阅、借阅档案。
2.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申请人的工作需要,提供档案的查阅、借阅服务。
3. 档案的查阅、借阅应严格遵守档案的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档案的销毁1. 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应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审核,提出销毁意见,报企业领导批准。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青海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青海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09.02•【字号】青交办运输〔2019〕213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青海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青交办运输〔2019〕213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厅信息中心、青海人和通信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和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发〔2019〕2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部署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办运输〔2018〕274号)要求,2018年11月以来,全省积极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对一、二类维修企业及辖区管理机构进行系统对接,至2018年底,全省完成了交通运输部下达的预期目标任务,并实现了部省系统对接。
经过近10个月的运行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大多数地区管理部门重视不够,企业维修数据上传少、质量差等问题突出。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今年要将系统对接向三类企业延伸,有效发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系统对接情况青海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一、二类企业对接应用工作进度情况(统计注:若维修企业连续7日未上传数据,系统自动认定为未接入。
二、存在问题一是多数地区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维修企业底数不明,掌握和上报的数字与运政信息系统的数字差距较大(具体情况见下表)。
主要原因是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维修企业后,事后监管不到位,不能及时掌握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导致运政系统僵尸二是除西宁市外,全省其余市州对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使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联网率低、数据传输应付差事,“接而不用”的现象严重存在。
汽修厂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修厂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JT/T 1132.1 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车辆维修电子数据至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第三方开发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管理系统,应当向机动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
2.机动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机动车大修、总成大修及尾气排放治理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维修人员等,机动车小修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并实行机动车维修档案电子化管理。
3.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维修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4.档案管理员对机动车维修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档案丢失等情况,一切责任由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员承担。
5.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并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不准损坏、涂改或伪造档案,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6.机动车维修档案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 年并能随时提供给客户查询或复印,超保存期限需销毁的维修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车辆维修档案销毁申请单》,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7.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
抽换,如确需借阅或更正,必须办理规定手续且对档案的完整及清洁负责,未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维修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车辆维修档案:指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维修记录、维修报告、维修材料、维修台帐等文件和资料的集合体。
2.车辆维修记录:指车辆每次维修的具体维修内容、时间、费用等信息的记录。
三、档案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及维修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修订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工作。
3.车辆维修部门负责维护车辆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IT部门负责维护车辆维修档案的电子化系统,并进行定期备份和安全存储。
四、维修档案管理流程1.维修记录填写与归档a)车辆维修人员应在每次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材料、费用等信息。
b)填写完整的维修记录应交由维修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归档保存。
2.维修档案存储a)车辆维修档案应按照车辆编号或维修编号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检索。
b)维修档案室应定期清理过期和无效的维修档案,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有序。
3.档案检索与报废a)车辆维修档案的检索应提供查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询。
b)维修档案经过一定年限后,需要进行报废处理,应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档案的保密与安全1.车辆维修档案中的信息应严格保密,禁止外部人员未经授权查询档案内容。
2.车辆维修档案室应加装防盗报警设备,并定期巡检,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IT部门应定期备份车辆维修档案的电子化数据,并做好安全存储,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篡改、损毁或泄露车辆维修档案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由公司领导及维修部门负责人提出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4部分:数据交换与共享》(JTT 1132

附件5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第4部分:数据交换与共享》(JT/T 1132.4—2017)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1. 在“4.2 数据交换与共享内容要求”中增加“4.
2.3 省级系统应提供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接口,供部级系统调用”。
2. 在“6.4.1.2.2 请求报文结构”的“表5 请求报文结构”中增加两行如下,作为第6行和第7行。
3. 在“6.
4.1.3.2 请求报文结构”的“表7 请求报文结构”中增加两行如下,作为第13行和第14行。
原序号第13~19行顺延。
4. 在“6.4.2.2.2 请求报文结构”的“表11 请求报文结构”中增加一行如下,作为第14行。
原序号第14~20行顺延。
5. 在“
6.4.3.2 接收省级系统上报统计数据”,“表15 请求报文结构”中第97行的“描述”改为“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数”,增加“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数”、“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量”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车辆数”等内容,作为第98~100行。
原序号第98~100行顺延。
2024年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
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
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修理厂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修理厂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车辆维修行业也在蓬勃发展,修理厂承担着车辆维修和保养的重要任务。
而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对于维修行业的规范运营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修理厂对车辆维修档案的管理,确保维修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档案管理范围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修理厂维修车辆的相关信息记录及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维修零部件更换信息、维修技术方案、维修人员资质证书等内容。
三、档案管理流程1. 维修档案记录修理厂应建立完善的维修档案记录系统,对每辆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人员、使用零部件等信息,确保记录的完整与真实性。
2. 档案保管修理厂应建立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维修档案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维修档案应按照车辆顺序、时间顺序进行分类保存,防止文件遗失或丢失。
3. 档案查询修理厂应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确保车主可以随时了解自己车辆的维修情况和维修历史记录。
同时,对于维修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设定相关权限和审批流程,保障信息的安全性。
四、档案管理责任1. 维修人员责任修理厂的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记录和管理维修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不得私自篡改或销毁维修档案。
2. 维修经理责任修理厂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档案的管理工作,对维修档案管理过程进行监督与审核,确保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管理层责任修理厂管理层应高度重视维修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理。
五、档案管理监督修理厂应定期对维修档案进行抽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
同时,接受用户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提升维修档案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总结通过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修理厂能够提高维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升服务质量和信誉度,为用户提供更加可靠的车辆维修服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5.12•【文号】交办运〔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6〕74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汽车维修行业与互联网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决定全面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改善人民群众汽车生活品质,努力建成“覆盖全国、服务社会、评价客观、查询方便”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公益性定位。
以服务全国汽车维修消费者和维修经营者为目标,透明维修服务,改善服务品质,提升全社会对汽车维修服务的满意度;坚持系统的公益性基础定位,构建起权威、高效、专业的全国汽车维修数据库及监管平台,不断提升系统作为国家及有关行业基础数据资源平台的作用。
坚持创新引领,以用促建。
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创新系统设计,促进系统高质量建设运行;不断促进系统与行业生产、服务、监管的紧密结合,提升系统的覆盖度和生命力,实现系统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系统顶层设计,促进与相关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结合各地维修行业发展实际及特点,以试点为引领,有序组织推进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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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配合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工作,我司特此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电子化管理
目前我司通过DMS门店管理系统软件实现电子工单管理,为每一辆车建立电子档案。
二、接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的方式
为了配合国家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工作,我司积极联系主机厂及DMS系统服务商,现已完成DMS系统与部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总对总”上传对接工作,已可实现电子工单“全部、实时、自动”的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三、专人负责,确保上传
目前由门店负责电子开单、工单录入等工作,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由负责监督工作。
负责人信息如下:
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本人承诺,积极配合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电子工单“全部、实时、自动”的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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