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章节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点: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点: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考点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1.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重组程序(1)初步磋商。
(2)聘请证券服务机构。
(3)盈利预测报告的制作与相关资产的定价。
(4)董事会决议。
(5)股东大会决议。
(6)中国证监会审核。
(7)重组的实施。
(8)重组实施后的持续督导。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09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要点第1章

09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要点:第1章第一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即公司设立采取“行政许可”设立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还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必须认购全部股份,而募集设立发起人至少认购35%以上的股份,其余向社会公开发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含5人)以上的发起人,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申请股票上市的,股本总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
公司章程草案应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发起人应于股款缴足后30天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
创立大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为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概念、资格和法律地位。
作为发起人的公司法人,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以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章程的表决、内容。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注意:不是全部股份)通过。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50个,但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和须履行的程序。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一、资本、注册资本、股份资本以及股本在概念上是等价的。
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的含义,我国目前遵循的是法定资本制的原则。
资本的增加和减少应修改公司章程,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减资必须通知债权人。
二、股份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
股份的分派、收回、设质和注销。
三、公司债券的含义,债券和一般债务的区别。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回顾(3)

-第三章股票的发⾏与承销(1-4)第⼀节股票发⾏的⽬的和条件⼀、股票发⾏的⽬的。
股份的分割与合并。
⼆、股票初次发⾏的条件三、上市公司新股发⾏的条件应参考2001年3⽉28⽇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作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21号)、《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办法》(证监公司字[2000]42号)、《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公司增资发⾏B股暂⾏办法》(证委发[1998]5号)已经废⽌。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后的会计年度计算;公司⼀次配股发⾏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并募⾜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外,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和发展前景;新股发⾏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2、公司发⾏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前⼀年的⽔平,并应在招股⽂件中进⾏分析论证;3、公司在招股⽂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第⼆节股票发⾏与承销准备⼀、股票承销商应具备的条件,主承销商的资格。
承销资格的维持,信誉主承销商的评定。
⼆、股票承销前的尽职调查:发⾏⼈、市场、产业政策。
配股(增发)前的尽职调查。
三、股票发⾏与上市辅导。
上市辅导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
辅导时间、内容,辅导机构的责任,《股票发⾏上市辅导报告》的报送。
证监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拟发⾏公司辅导⼯作的监管,其职责。
2019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重点记忆精品文档29页

第一章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起源于:19世纪投资银行业狭义:承销、并购、融资的财务顾问1933年,美国通过《证券法》、《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864年,《国民银行法》:禁止国民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与销售当时银行业主要特点:承销、分销为主要业务,混业经营,公司债券为投资热点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可转债和次级债(可能考判断)“脱媒现象”:证券公司业开办存款,抢了银行的负债业务承销业务原始凭证保存:7年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变化表现为: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三方面2019.11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每年必考),名称上不提银行,而提金融服务,意味着要涵盖银行业和非银行业的全部金融活动。
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进入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2019,7月《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核准制:政府主导(我国);注册制:市场主导2019年以前,我国股票监管制度采取发行规模和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是把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自办发行特点:面值不统一,发行对象为内部职工或地方公众,没承销商(不包括电子化这个选项)网下发行方式:有限量,无限量,全额预缴,储蓄存款网上发行方式:上网竞价,上网定价2019年,中国《证券法》出台2019.2.1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2019.9.19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1993.8 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9.5.23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是银行间的,不是公众)2019.10.9 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1.3亿和10亿人民币债券。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含B),可转债,国债,企业债的承销与保荐;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从事:股(含B),可转债的承销发行人要聘请保荐人的情况:股票首发,新股,可转债,就是卖股票的时候经营单项业务承销与保荐:注册资本1亿,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注册资本5亿对保荐机构资格申请:核准45工作日,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核准20工作日保荐机构资格:1.注册资本1亿,净资本5000万;2.治理和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3.业务部门规程健全,有料;4.从业人员不少于35,3年保荐业务人员不少于20;5.保荐资格人不少于4;6.3年无行政处罚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不超过40家,记帐式:不超过60家(甲类不超过20家)-记帐才分甲乙两类。
证券从业大纲教材知识点总结证券发行与承销考前

证券从业大纲教材知识点总结证券发行与承销考前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2013年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大纲【目的与要求】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股份有限公司概述、企业的股份制改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发行、外资股的发行、公司收购、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悉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基本理论、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掌握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业务流程、执业标准和管理要求。
第一章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熟悉投资银行业的含义;了解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掌握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
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了解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
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熟悉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了解证券承销业务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
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熟悉核准制的特点;掌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内容;熟悉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了解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的监管要求。
1.狭义的就是指某些资本市场活动,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活动的财务顾问。
2.广义的包括众多资本市场活动,包括公司融资、兼并顾问、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和风险投资业务等。
发展历程: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混业经营起源:19世纪美国的私人银行。
1864年的《国民银行法》严厉禁止国民银行从事证券市场活动,只有私人银行可以通过吸收储户存款,在证券市场上开展投资或承销活动,私人银行为投资银行的雏形。
2014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十二)

2014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十二)第十二章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考点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1.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重组程序(1)初步磋商。
(2)聘请证券服务机构。
(3)盈利预测报告的制作与相关资产的定价。
(4)董事会决议。
(5)股东大会决议。
(6)中国证监会审核。
(7)重组的实施。
(8)重组实施后的持续督导。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考点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一、适用事项(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二章考试重点(二)

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二章考试重点(二)第三节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大致要经过13个步骤: (提出改组申请)、(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证券公司立项)、(制定并实施企业改制、重组的总体方案)、(发行及上市辅导)、(改制验收)、(提出股票发行及上市申请)、(证券公司推荐)、(发行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上市)、(股票上市公告并交易)。
(多选、判断)(一)提出改组设立申请1.接受企业改组申请的机关是(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单选、判断)2.在企业改组申请提出前,拟改组的企业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在设立公司中的分工和责任。
(单选、判断)(二)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目前我国的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农业)、(能源)、(交通)、(通讯)、(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从严控制(一般加工业) 及(商业流通企业),暂不考虑(金融)、(房地产)等行业。
(多选或判断,请注意三类的区别,在选择题时不要混淆)2.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应具有以下特点:(经济效益好)、(主业突出)、(发展潜力大)、(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多选)(三)选聘中介机构1.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
(判断题,改组的企业不必接受主管部门指定的或推荐的证券公司)2.企业股份制改组必须聘请的中介机构有(主承销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多选题)3.主承销商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是:(多选)(1)文件的制作;(2)改制、发行工作的总协调;(3)股票的承销;(4)发行及上市辅导。
4.会计审计机构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是:(多选)(1)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对盈利预测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知识点

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知识点2017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知识点考试要想取得好成绩,那么平时要注意做好复习,吃透、掌握知识点。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2017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店铺!知识点《发行与承销》:业务规则一、财务顾问的职责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委托,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全面评估相关活动所涉及的风险。
2.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向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委托人分析并购重组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设计并购重组方案,并指导委托人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作申报文件。
3.对委托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4.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及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5.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申报材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和协调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答复。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委托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顾问业务规程I.签订委托协议。
财务顾问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委托人配合财务顾问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应提供的材料和责任划分、双方的保密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
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多方当事人委托的,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潜在的利益冲突。
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 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2.尽职调查3.规范辅导4.内部审核财务顾问应当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内部核查机构,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充分论证与复核,并就所出具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提出内部核查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2016证券发行与承销章节考点:公司的
财务会计
第二章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规定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将可供分配的利润(包括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本期累计净利润)按照一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分配给股东。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公司的公积金及其用途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人公司资本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四、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会计账簿的设置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016证券发行与承销章节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doc [全文共1063字] 编号:641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