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0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然保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8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8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8.23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8号
•【施行日期】2011.08.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58号)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
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Ⅲ阶段排放限值的第68批、第Ⅳ阶段排放限值的第44批和第Ⅴ阶段排放限值的第3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68批)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44批)
3.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五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3批)
4.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5.公告变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一: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附件二: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
•【施行日期】2010.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9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先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2010年9月30日前发布的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对未列入本目录的其他文件的效力发生争议的,我部将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关于环保部门主要职责的规定、《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1号――关于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现有制革企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1号――关于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现有制革企业名单(第2批)的公告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1.08.29
【实施日期】2011.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61号)
关于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现有制革企业名单(第2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和《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推动制革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我部组织开展了制革企业环保核查工作。
经中国皮革协会、各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
保护部环保督查中心现场检查和社会公示,我部形成了第2批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对于未列入第1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39号)和本批公告的现有制革企业,各级环保部门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补办环评手续)、不得提供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包括首发上市、再融资和资产重组)申请、不得为其出具任何方面(包括信贷、生皮加工贸易、生产许可证)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
各省级环保部门和各环保督。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29•【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的规定,指导和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
现予公布,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一、目的和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现结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等推荐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
•【施行日期】2012.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71号)
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并通过《中国环境报》及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公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66个项目获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4项。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2月21日附件: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10.29
•【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
•【施行日期】2007.10.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68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根据我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环办〔2007〕39号)规定,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中国环境报》及环保总局政府网站公示,现批准41个项目获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
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2项。
现予公布。
附件: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
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10.24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7号
•【施行日期】2015.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现批准《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3-2014)
二、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4-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24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射线装置分类办
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失效依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2017修订)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05.30
【实施日期】2006.05.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26号)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关于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现予发布。
(此公告业经卫生部陈啸宏会签)
附件: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制定本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一、射线装置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