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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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处理规范管理制度

急症处理规范管理制度

急症处理规范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急症处理流程,提高急诊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全部医务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2. 急症接诊流程2.1 前台接待•患者或家属来到急诊科前台时,前台工作人员应快速询问患者的主诉和症状。

•前台工作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症状评估病情,并依照急诊分诊标准将患者分级。

•分诊标准应从高到低分为红、黄、蓝、绿四个等级,确保高危患者能尽快得到治疗。

2.2 急诊医生接诊•急诊医生应及时接诊分级为红或黄的患者。

•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的病史、过敏史和服药情况,认真记录相关信息。

•急诊医生应进行系统的体格检查,依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一步诊断和处理。

2.3 应急处理•急诊科应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在急症处理过程中,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急救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心肺复苏、止血、缓解疼痛等。

3. 急症治疗流程3.1 诊断与检查•依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急诊医生应及时进行初步诊断,并订立治疗方案。

•针对不同病情,医生应合理布置相关检查,确保准确诊断。

3.2 治疗与护理•急诊医生应依照诊断结果及时进行治疗,包含药物治疗、手术或其他方式治疗。

•医生应遵从医院相关的操作规程,保证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护士应帮助医生进行治疗,并及时记录治疗过程和效果。

3.3 转院或留院决策•对于需要进一步治疗和察看的患者,医生应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留院察看或转院治疗。

•医生应明确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院或留院操作。

4. 急症处理记录与信息管理4.1 病历记录•医生应认真记录患者的病历,包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等。

•病历记录应规范、准确,并及时归档和保管,便于患者病情追踪和后续治疗。

4.2 医疗信息系统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系统,并对急诊科医生进行培训和引导,确保正确使用系统。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一、引言危重病例是指病情危急,危及生命的病情,需要紧急救治和关注的病例。

对于危重病例的管理和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病人的生存率和抢救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重病例的管理和报告流程,加强资源调配,提高救治效果,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权益。

二、管理制度(一)收治和初步评估1. 患者报到时,接诊医生应按照一诊三查的程序进行初步评估,明确病情危重程度,并决定是否入院留观或立即转诊至危重病房。

2. 危重病房医生应及时接收转入病人,并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处理,确定是否需要重症监护,并及时安排相关检查和治疗。

(二)重症监护与团队合作1. 危重病房应配备足够的重症监护设备,并组建由主治医师、护士长、药剂师、临床检验医师、影像科医师等组成的危重病房治疗团队。

2. 治疗团队应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分工和配合,确保病人得到全面的诊疗服务。

(三)危重病例会诊和病例讨论1. 危重病例会诊制度:对于复杂危重病例,应及时组织会诊,包括内科、外科、心内科、呼吸内科等相关专科的专家。

2. 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案例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例讨论,以提高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三、报告制度(一)临床报告1. 危重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疗管理部门报告,包括病人基本情况、治疗措施和效果等。

2. 报告内容应如实、全面、客观,注明病人的诊断、治疗和转归情况。

(二)医疗质量报告1. 定期报告:医疗机构应制定定期的医疗质量报告制度,对危重病例的救治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2. 遗留问题报告:对于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向医疗管理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三)不良事件报告1. 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对病人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不良结果。

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危重病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报告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结果以及防范措施等。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规定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规定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规定为了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我院制定了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和服务时限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抢救成功率,加强医疗安全。

首先,我们确定了急危重患者的重点病种范围,包括高危孕产妇、妇产科出血、异位妊娠、卵巢囊肿破裂或蒂扭转、子宫破裂、子痫、前置胎盘出血、产后出血、儿童高热惊厥、心力衰竭和新生儿危重症。

其次,我们制定了急危重患者救治服务流程,包括急诊患者就诊、分诊护理快速判断病情、抢救室通知妇产科或儿科医师、初步抢救治疗、向陪护人交代病情及签署危重通知单、请相关二线班会诊、进一步抢救、病情稳定收入院和记录。

最后,我们规定了急危重患者救治服务时限要求,包括分诊处开始的抢救处置时间在5分钟以内,院内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检查结果报告时间在30-120分钟内,手术室准备时间在10分钟内,总值班和职能科室接到电话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急救设备调配时间在30分钟内完成。

同时,各关联科室也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并进行培训与考核,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连贯服务。

急危重患者的救治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包括《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危急重症优先处置制度》、《查对制度》、《口头医嘱制度》、《佩戴“腕带”身份识别制度》、《急诊检诊、分诊制度》等。

同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与考核,确保知晓率达到100%。

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严禁推诿、拒绝参与抢救行为,一旦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附件一是高危妊娠孕产妇急诊服务流程及服务时限。

预检分诊台护士需要在1分钟内快速评估病情,并通知产科医师,护送患者至急诊抢救室。

在5分钟内,需要密切观察或用监护仪监护,予以吸氧及建立静脉通道,并通知妇产科总住院。

医师需要快速评估,按照诊疗规范下达医嘱。

如果生命体征平稳,需要在10分钟内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转送至产科住院部。

如果生命体征不平稳,需要在10分钟内由产科医师通知本科室主任到场指挥抢救,并组建多学科抢救团队抢救。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定稿版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定稿版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门诊管理1、门诊部应对一站式服务台相关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可疑危重病人,应及时引导至便民门诊医师前,给予初步检查、筛选,如有必要护送至急诊就医。

2、门诊便民门诊医师,应熟悉急救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异常,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诊疗,按照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转送对应专科病房、ICU或急诊留观。

3、护理部应对门诊候诊区护理人员必须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诊候人员体态、神色等进行基本观察,发现可疑危急重病人,应优先引导至对应科室门诊医师诊室,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医师抢救或护送患者至病房。

4、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就地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必要时邀请其它科室医师到场协助处理、会诊;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完善门诊病历及抢救记录等,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病房。

5、门诊部定期对各单元急救车检查,督促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对急救药品进行数量核对、效期核查,确保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急诊管理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臵,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危重病人是指生命体征紊乱、病情严重并伴有生命危险的患者。

由于危重病人需要进行紧急抢救和严密监测,因此医院通常都有完善的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和诊治流程。

下面将介绍相关内容。

1.制定专门的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明确抢救责任、流程和操作规范。

2.负责危重病人救治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危重病人需设立专门的抢救室或重症监护室,配备高级仪器设备,并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4.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中应包含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

危重病人诊治流程:1.识别和评估:医务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评估病人的病情,确定是否为危重病人。

评估包括病情严重程度、呼吸循环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方面的评估。

2.抢救通知:一旦确认为危重病人,医务人员应立即发出抢救通知,通知相关抢救团队的成员和设备准备。

3.寻找原因:在抢救开始之前,医务人员应尽可能地寻找导致病情恶化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4.采取紧急措施:针对病情紧急的问题,如呼吸衰竭、心脏骤停等,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进行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

5.监测和观察:在抢救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不断监测和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并针对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措施。

6.评估和调整:在抢救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根据病情的变化不断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7.结束抢救:当病情稳定或无法治愈时,医务人员应及时停止抢救,并与家属进行沟通,解释病情和治疗结果。

总结:危重病人的抢救管理制度和诊治流程是医院保障危重病人救治质量的重要保证。

通过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流程,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救治效率和准确性,并提供重要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使得抢救过程更加规范、高效。

需要指出的是,危重病人的救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医务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抢救技术。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危重病人管理制度1、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

如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职称最高的医师应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咨询班人员。

对于特殊病人或需要跨XXX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处、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全科医、护人员,尤其是值班人员必须加强病区巡视,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

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等,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责。

要无条件服从抢救工作主持者的指示,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者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在执行医生口头医嘱时,必须重述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由专人记录。

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流程在进行心肺复苏之前,必须评估病人的心跳和呼吸情况。

如果病人没有心跳或呼吸,应立即开始进行心肺复苏。

1、检查病人的意识和呼吸。

如果病人没有意识和呼吸,应立即叫来急救人员或医生。

2、在确保病人安全的情况下,将病人放在平坦的地面上。

如果病人在床上,应将床垫移开。

3、进行心肺复苏。

在进行心肺复苏之前,必须确保病人没有任何反应。

如果病人仍然没有反应,应开始进行心肺复苏。

4、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按压时,应将双手叠放在病人的胸骨上方,用力向下按压。

每次按压的深度应为5厘米左右,按压的速度应为100-120次/分钟。

5、进行人工呼吸。

进行人工呼吸时,应将病人的头部向后仰,用双手捏住病人的鼻子,用口对口或口对鼻进行呼吸。

(完整版)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

(完整版)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

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1.门、急诊值班医师出诊,遇到急危重症患者,急诊5min内到位,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门、急诊主任,或病区值班医师,并要求lOmin内到位。

急危重症患者急诊留观不超过3d,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据患者病情请示上级医师后可决定是否入院。

如患者无足够经济能力,经请示院方(白天为医务科、门诊部,夜间为院总值班)为抢救生命,可予抢救性治疗,包括人院、手术。

2.转入患者,应从来源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

并明确患者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立即完成首次病程志、转入志,8h内完成住院病历,明确主管医师,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当日主治医、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当日及时或晚交班时进行全科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及听班医师书面和床边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

值班医师及听班医师应认真查看患者,掌握病情。

5.以后,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d内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教科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

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流程。

若需其它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科协调,避免向患方暴露医院内部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填写术前讨论单,病历中做详细记载。

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14岁以下患者手术前应有儿科会诊。

手术记录在术后24h 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规定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规定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规定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规范诊疗行为,确保患者能够得到连贯、及时、有效的救治,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加强医疗安全,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重点病种的范围及服务流程和服务时限。

一、急危重患者重点病种范围:高危孕产妇、妇产科出血、异位妊娠、卵巢囊肿破裂或蒂扭转、子宫破裂、子痫、前置胎盘出血、产后出血、儿童高热惊厥、心力衰竭、新生儿危重症。

二、急危重患者救治服务流程急诊患者就诊→分诊护理快速判断病情→抢救室,通知妇产科或儿科医师→初步抢救治疗(开通静脉通道、吸氧、按病种进行常规抢救措施等)→向陪护人交代病情及签署危重通知单→病情较重→请相关二线班会诊→进一步抢救→病情稳定收入院→记录(医师记录抢救病历、护士记录抢救项目清单)。

三、急危重患者救治服务时限要求1、急危重患者从分诊处开始,抢救处置时间在5分钟以内,10分钟内完成诊疗处置(如通畅呼吸道,呼吸机应用,静脉穿刺等)。

2、院内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绿色通道”平均停留时间小于60分钟。

3、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患者到达放射科后,平片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超声医生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检验科接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査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凝血结果报告,120分钟出具生化结果,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本科室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

4、总值班接到电话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接到电话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节假日30分内);急救设备调配30分钟内完成。

四、各关联部门连贯服务规定:1、各关联科室根据急危重患者重点病种的范围、服务流程和服务时限制定本科室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具体措施及岗位职责进行培训与考核;2、急危重患者救治过程必须严格落实严格执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危急重症优先处置制度》、《查对制度》、《口头医嘱制度》、《佩戴“腕带”身份识别制度》、《急诊检诊、分诊制度》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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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门急诊管理1、门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置,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

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置,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住院总医师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相应专业科室。

5、门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所有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

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二、住院管理(一)非手术1、病房护士接到门急症通知后,立即告知值班医生并做好病人收治准备。

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各临床病房必须常态保留1张抢救床位。

2、急危重症病人入院到达病房后,科室护士立即安置病人,在5分钟内完成对病人生命体征的监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抢救时机。

3、上级医师接到报告后,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治疗抢救,与值班医师共同对病人进行病情评估,指导值班医师诊断与治疗,审核医嘱,决定下一步处置措施(如报告上级医师、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

及时与家属沟通并下达危重通知书。

4、住院期间急危重症病人需要抢救时由经管医生或值班医师立即实施,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主任)10分钟内到达现场共同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三线值班主任参与抢救。

(1)、抢救由科主任或现场最高职级医生负责,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禁止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避免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意见。

(2)、危重抢救过程中,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执行医嘱时,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后方可由护士执行,以确保用药安全。

抢救结束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3)、抢救使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和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由护士负责单独放置(4)、组织者应在本次抢救2小时内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讨论,指导值班医师完成抢救记录,并及时签名;拟定下一步抢救措施(包括会诊、转诊、转院事宜)。

(5)、如患者经济原因,可由现场最高职级医生行使先借药救治的绿色通道,给予紧急处理,以确保治疗抢救顺利实施。

(6)、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

注意及时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和沟通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沟通工作由抢救组织者或科主任负责进行。

特殊情况时,可由医务科与科室共同负责。

(7)、抢救病人期间,必须及时追踪重要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及时分析、确认危急值,并给予有效干预措施或治疗。

(8)、相关医技科室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尤其是临床检验科、输血科要优先检测抢救病人项目,严格按急诊报告时限准确发出报告;如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抢救科室,争取最佳抢救时机。

医务科每季度对危急值进行一次评估管理。

(9)、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其他专科医师参与组织抢救时,医务科或住院总医生(二线值班)负责协调通知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应邀科室相关医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参与组织抢救。

5、严密观察病情,详细(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等抢救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急危重病人的入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要求在4小时内完成,最长不超过6小时,并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及时书写病程记录。

6、住院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每日早、晚查房至少2次,结束本班次必须与值班医师进行床头交班;上级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每日至少查房1次,住院总医师(或二线值班)每晚必须查房1次,重点巡视危重症病人,并做好记录报告医务科。

值班医师必须报告病人的病情变化,医嘱执行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及评估。

7、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工作制度,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对出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直至病情稳定。

做到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至少2次查房(接班后、睡前);病人生命体征不平稳时,值班医师必须至少每小时巡视一次。

8、对新入院急危重症病人,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查房,并进行病情评估,对诊断及治疗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核对查房记录并签字。

9、入院后3天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抢救效果不佳者,必须组织全科室医师进行讨论,明确诊断或修改治疗、抢救方案。

10、对5天内仍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进行性加重者,及时报请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扩大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11、对伴有跨科疾病者,本科无法处置,应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邀请专科专家会诊指导治疗或抢救。

12、对于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诊(转科、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14、对于无人陪护的急危重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在无法联系家属的前提下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及医院行政总值班报告,同时加强对病人的看护。

15、急危重症病人自动出院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上级医师审批,家属必须履行签署自动出院相关手续,同时医师做好沟通告知及注意事宜。

16、对于心理障碍、情绪不稳定的病人,医师做好心理干预,并及时与家属进行沟通,尽可能切断产生不良后果的条件和因素,如锐器、绳索、高楼防护、特殊药品管理等。

17、医务科要掌握全院急危重症病及重点病人诊疗情况,重点巡视抢救病人,参加甚至组织指挥全院性的抢救、病例讨论或大会诊。

制定本院急危重症病人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建立急危重症病人日报制度。

18、重大抢救必须立即报请医务科或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遇有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手术管理1、外科非手术的危重病患者管理,按内科非手术管理流程执行。

2、危重病人必须手术或疑难、复杂、重大手术时,要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3、疑难、复杂、重大手术(含60岁以上老人15岁以下小儿及智障等特殊人群)术前必须经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完成讨论,手术科室填写《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申请报告表》,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长审批或提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4、致残手术、二次手术必须报请医务科(行政总值班)批准或备案。

5、术前必须认真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制定完善的手术方案,对手术及麻醉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工作。

6、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充分讨论手术风险、麻醉风险与手术方式,由麻醉科主任决定最终是否实施手术。

7、建立完善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制度,科主任及主刀医师要向急危重症病人或家属告知手术的原因与风险,尤其是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术后严重并发症等。

与家属术前谈话时必须进行录音,要将患者的主要家属成员均纳入谈话对象中,尤其是家庭成员中有学历、地位及专业知识的成员均要到场,由病人本人或主要家属集体签署知情同意书。

术中发生意外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家属与家属沟通。

8、术前2~8小时,由术者或科主任负责通知临床检验科、输血科等医技科室和后勤保障科室做好应急准备,术前半小时由麻醉科负责核实相关的准备情况。

临床检验科、输血科等医技科室和后勤保障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手术结束前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随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9、围手术期间,必须及时追踪重要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及时分析、确认危急值,并给予有效干预措施或治疗。

临床药师负责对每例围手术期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与指导。

10、检验科术前一天,必须核对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及血型等,及时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并根据手术大小备足手术用血。

需用血时,血液1小时到位,由手术室护士负责。

11、择期手术病人,出现发热时应待体温恢复正常后2-3天方可进行手术。

有菌手术或手术时间较长的无菌手术,严格按围手术期管理使用抗菌药物。

12、若手术探查发现与预先设计的术式有明显改变,或出现紧急情况,手术主持医师应逐级上报上级医师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直至分管院长,或紧急会诊决定,同时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方能继续进行手术。

13、术中根据病人情况需要,及时采集标本,进行必要相关检查。

标本由手术室护士及时送达检验科,要优先检测抢救病人项目,严格按急诊报告时限准确发出报告;如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医技科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手术室,以指导处置。

需做冰冻切片的,术者要在术前一天通知病理科做好准备。

14、手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必须在手术室稳定生命体征后方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送至病房抢救室,至少观察24-48小时。

与病房值班医师及护士进行床头交接,并做好记录。

15、有术后各种并发症处理预案及术中突发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16、危重病人的手术记录、术后第一次病程记录和麻醉记录应在手术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同时将重点内容、注意事项记载在交班本上。

17、术后值班医师要严格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并发症。

术后24小时内的患者或术后病情加重的患者,要持续进行心电监护,值班医师每小时要掌握一次生命体征;有引流管的病人,值班医师每小时要观察引流管通畅情况及引流袋的内容物,颜色及准确计量,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8、术后第1天,麻醉医师要做到至少2次访视;术后3天内,术者每天要做到至少2次查房,并做好病程记录;科主任每天至少1次查房。

三、报告管理1、急诊科、住院部医师接诊危重症必须在10分钟内向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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