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大学学生获得学士学位证、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书工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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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南大教函〔2019〕1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南昌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南大教字〔2015〕8号)及《关于制定南昌大学2016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养本科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每位本科生均需获得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

为加强对双创学分的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教务处 2019年 3 月13日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南昌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南大教字〔2015〕8号)及《关于制定南昌大学2016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养本科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每位本科生均需获得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为加强对双创学分的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学分定义“双创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参加相应课程、各类实践项目、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国(境)外研修等,或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发明创造、学术论文等),经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二、获得途径本科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双创学分:1.课程类:本科生修读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可获得课程大纲中规定的双创学分。

2.实践项目类:本科生完成的校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双创学分科研训练项目及创业培训项目等,可获得相应的双创学分。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1-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

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各高校: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好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1.强化统筹部署。

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做好2024届就业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加快推动各项促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主动研究,用足用好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本地企业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2.强化协同联动。

省级教育、人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资源力量,凝聚促就业工作合力。

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要组织各级各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深度参与,形成共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局面。

3.强化高校责任。

高校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2024版)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学位授予条件1.1.1 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1.1.2 研究生学术研究要求1.1.4 研究生答辩要求1.2 学位申请程序1.2.1 研究生学位申请时间规定1.2.2 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要求1.2.3 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流程1.2.4 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批流程1.3 学位授予仪式1.3.1 学位授予仪式时间规定1.3.2 学位授予仪式参加人员1.3.3 学位授予仪式流程1.3.4 学位证书领取规定2.1 学位撤销与恢复2.1.1 学位撤销情况2.1.2 学位恢复程序2.2 学位申诉与复议2.2.1 学位申诉范围2.2.2 学位申诉程序2.2.3 学位复议结果2.3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2.3.1 学位授予信息登记2.3.2 学位授予信息变更2.3.3 学位授予信息查询2.3.4 学位授予信息保密规定3.1 研究生学位证书管理3.1.1 学位证书颁发3.1.2 学位证书补发与更换3.1.3 学位证书作废与回收3.1.4 学位证书保管规定3.2 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3.2.1 学位档案建立3.2.2 学位档案归档3.2.3 学位档案查询与借阅3.2.4 学位档案保密与保管规定4.1 研究生导师职责4.1.1 研究生学术指导4.1.2 研究生学业规划4.1.3 研究生论文评审4.1.4 研究生答辩指导4.2 研究生培养单位职责4.2.1 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4.2.2 研究生教育资源提供4.2.3 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4.2.4 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保障4.3 研究生管理部门职责4.3.1 研究生学位申请受理4.3.2 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查4.3.3 研究生学位证书发放4.3.4 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5.1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5.1.1 学术不端行为界定5.1.2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程序5.1.3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5.2 研究生学位授予违规处理5.2.1 违规行为界定5.2.2 违规行为处理程序5.2.3 违规行为处理结果5.3 研究生学位授予争议处理5.3.1 争议情形界定5.3.2 争议处理程序5.3.3 争议处理结果6.1 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修订6.1.1 修订程序6.1.2 修订生效时间6.1.3 修订解释权归属6.2 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补充规定6.2.1 补充规定制定程序6.2.2 补充规定生效时间6.2.3 补充规定解释权归属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学位授予条件1.1.1 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研究生需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成绩合格。

南昌大学教务处文件

南昌大学教务处文件

南昌大学教务处文件昌大教发[2008]69号关于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教学单位:12月29日学校召开了各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期末工作布置会,会上周文斌校长亲自布置了期末考试和下学期缴费注册工作,对未缴清学费的同学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和下学期不能注册选课做了明确指示。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2008-2009学年寒假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11日结束,学生1月9日考试结束可以离校。

下学期2月12日开学,学生报到缴费注册时间是2月13日、14日、15日(至15日17:00截止),2月16日正式上课。

二、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一)教学运行1、期末考试工作①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从12月28日开始至1月9日结束,专业课考试主要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公共课主要由教务处组织。

各单位要继续严肃考试纪律,强化对学生诚信教育,从严治考;要继续督促监考教师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强化责任意识,保持良好的师风师貌;要继续加强院系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巡考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培育本学院诚实守信的考风。

(相关文件见昌大教发[2008]68号)②在2009年1月3日12点前还未缴清学费的同学不能参加本学期1月4日至7日的期末考试,如参加了考试,教师不予改卷,考试做无效处理。

未缴清学费的毕业班同学可参加期末考试,但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不得为其安排指导教师。

教务处将于2008年12月30日15点前把计财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发给各学院,各学院须于2009年1月3日12点前将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反馈给教务处(处办周新办公网信箱),同时学院应及时将可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送达监考教师和阅卷教师,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学院提供的学生名单收发试卷,不在此名单的同学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阅卷教师依此名单改卷登录成绩。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页眉内容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 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下列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3.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管理层次和职责1.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职责(1)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宏观管理,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教学副校长成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务处处长及主管副处长、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2)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学院自身不能解决的原则问题。

②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③制定和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校级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doc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doc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南大教函〔2017〕102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通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经学校讨论,制定了《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2017年10月23日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本科毕业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如下条例。

一、目的1.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3. 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选题南昌大学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炼。

(2)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题真做。

2011自考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南昌大学

2011自考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南昌大学

南昌大学关于二O一一年自考本科毕业生(非医学类)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一、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1.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①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②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有关学位加考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③同时具备上述两项条件时,再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后三个月内申请。

(上半年3月底,下半年9月底。

)2.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14日。

报名时须带材料:本科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学位英语准考证号,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蓝底彩照3张,一次性交纳评审费220元。

(注意:必须要提供学位英语准考证号)3.报名地点:南大(北区)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电话:二、学位英语和学士学位课程加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1.201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英语报名时间为:6月27日—28日。

2011年上半年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查询网址:.cn/2.学士学位课程加试报名对象:2011年6月及2011年12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并且已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统一考试。

3.加试课程报名时间:2011年6月29日、30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2张、加试课程报名考核费80元/门。

4.加试课程考试时间:2011年9月25日。

5.报名地点:南昌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电话:三、各专业学位加试课程:1. 汉语言文学专业:①中国文化概论;②美学;③中国现代文学史。

2. 秘书学专业:①中国文化概论;②文书学;③中国秘书史。

3. 法律专业:①法理学;②刑法学;③民法学。

4. 机电一体化专业:①机械工程控制基础;②工业用微型计算机;③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5.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①自动控制理论;②电力系统分析;③电力系统远动及调度自动化。

6.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①管理学原理;②企业经营战略;③质量管理(一)。

7. 行政管理学专业: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②领导科学;③国家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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